郎骑野猪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章 史上最废男主角,龙族之快乐风男,郎骑野猪来,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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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江寻一觉睡到9点才起床,洗漱完,穿着双拖鞋去楼下吃了一海碗豆浆,两笼包子,三叠蒸饺,四根油条,五个茶叶蛋,然后不紧不慢地赶到面试的丽晶酒店。

酒店就在江寻住的小区旁边,他昨天还问了施耐德教授,因为他是最后补录的,所以他的面试被安排在了最后一个,根本不着急。

江寻提着一袋子的油条一步入丽晶酒店富丽堂皇的大厅,马上就有黑丝高跟的漂亮女服务员询问他是否是来参加卡塞尔学院的面试的,他一点头,漂亮的大姐姐就领着他到了酒店的行政层,让他在会议室外的休息室稍作等待。

屋子里有不少江寻的熟人,废柴路明非,小天女苏晓樯,文艺白莲花陈雯雯、小白脸赵孟华、钢琴美少女柳淼淼都在,还有些江寻叫不出名字的同校的路人甲乙丙丁。

“江寻?”在场的众人震惊地眼珠子都掉了一地。

江寻收到面试通知来酒店参加面试大家本不该这么惊讶的,毕竟仕兰中学废柴榜榜首吊车尾一号路明非都收到了面试通知。

众人惊讶地原因主要江寻穿得也太随意了吧。

白色背心,沙滩裤,人字拖,还提着一袋子油条出现在这个高大上的场合极其不和谐。

丽晶酒店是他们这座城市最好的酒店,五星级,全球连锁,装修豪华,提供世界一流的服务。

这些收到面试通知的学生都做足了功课,知道卡塞尔学院是美国一所小型私立贵族学院,招收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

这种学院毕业文凭的价值很高,而且从这种私立的贵族学院出来学生再去申请哈佛斯坦福大学这类名校的博士的轻而易举。

来面试的众人都穿着自己能够找到的最好的衣服,男生们都西装笔挺,女生们也是套裙小皮鞋扮成英伦淑女范。

就连平时焉了吧唧像根晒久了太阳的小黄瓜的路明非,都穿上了他叔叔的西装,头发梳成了大人的模样。

不过被众人视线包围的江寻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自在的,他大咧咧地坐到路明非旁边,跟他聊起了昨晚星际的战况。

服务员送上了茶点,牛角面包和一杯热奶。

在得知因为自己迟到才导致面试推迟后,江寻像众人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并询问众人中有没有人想要吃油条。

只有小天女苏晓樯和路明非一左一右坐在江寻身边,和他一起享用牛奶泡油条这种绝世美味。

坐在前面的赵孟华看到苏晓樯这么亲密,有些不太乐意了。

虽然他现在对陈雯雯比较感兴趣,但是原本三大校花都钟意他赵公子是仕兰中学众所周知的事情。

当初社团招新的时候,网球社和台球社的社长都是苏晓樯的舔狗,滴着哈喇子等着她加入,结果骄傲的小天女苏晓樯却加入死对头陈雯雯的文学社。

苏晓樯是为了啥?

还不是为了他仕兰中学新一代校草赵孟华。

小天女从不掩饰她对赵孟华的喜欢。

她请全班女生吃必胜客,当着女生们的面,举起一杯啤酒大声说:我请大家吃饭,就是告诉大家,我就是喜欢赵孟华,跟我抢的就来,人再多我也不怕!

当真是女中豪杰,敢爱敢恨的江湖儿女,不愧是大矿主的独女,豪气!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的开篇中写下了那经典的一端话:

一个男人这辈子都会有这样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相比于红玫瑰般的苏晓樯,作为高中生的赵孟华自然更喜欢穿着白色棉布裙子安安静静读书的白玫瑰般的陈雯雯。

陈雯雯就是那种长着一张初恋脸的漂亮姑娘,所以他赵孟华选陈雯雯没错。

但是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包括如同丁香一般的钢琴美少女柳淼淼都是他赵孟华的禁脔。

他不吃,不代表别人可以吃!

看着苏晓樯和江寻越来越亲密,赵孟华就好像头上戴了一顶垒得比雷峰塔还要高的绿帽,怒从心来。

江寻这个路人甲凭什么染指他的女人,江寻和路明非两个废柴凭什么敢和他一起参加美国名校的面试?

这种废柴就该窝在网吧打游戏,意淫着能像他赵公子一样左拥右抱,周旋于三大校花之间的xing福生活才对。

他看着江寻忍不住讥讽道:“有些人还算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就是来充当分母的炮灰,但是能不能有点母校的荣誉感,穿成这个样子会让别人美国的教授误以为中国的学生素质都和他一样低。”

江寻:???

他觉得自己这身白背心、短裤配人字拖的收租三件套时装很潮很man很威武啊,怎么就素质低了?

再说他本来就是包租公啊,这赵孟华脑壳是不是有问题。

他刚想对着赵孟华那张阴沉的白脸开喷,结果油条卡嗓子眼了,他喝完了自己的,又接过苏晓樯递过来的牛奶,猛灌了一口才缓过气来。

他有些怀疑地看了赵孟华一眼,这家伙才是龙族世界里真正的气运之子吧。

原著中赵孟华家有上市公司,财力和背景雄厚,长得又帅,体育又好,未来凭借优异的成绩被北大录取,三大校花,他一人独占了俩。

再过一年,玩腻了文学少女陈雯雯后,赵孟华就会泡上在复旦上学的钢琴十级的小美女柳淼淼。

结果赵孟华这个死渣男遇到危险了,前女友陈雯雯还为了他找曾经的舔狗路明非帮忙,路明非这个白痴花了四分之一的生命值间接把赵孟华救了回来。

淦!

这TM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啊!

江寻一边咳嗽一看向原本的主角路明非。

这个废柴正在盯着陈雯雯的背影发呆,那张脸他越看越觉得蠢。

要是路明非是他的儿子,他怕是要打得自家断子绝孙。

路明非这家伙给人当狗,结果人连个备胎的位置都没留给他,把他当千斤顶用,就是拿来换备胎时候撑在车底下的那种。

我应该在车底,不应该在车里,是这样吗?

关键是路明非这个千斤顶还TM是四次性的,他的外挂就是自爆,四条命用完就凉凉的那种。

这家伙真是江寻见过的最废的男主角,没有之一,他一脸很铁不成钢的看着路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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