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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秒,最后一波进攻机会。

对于四分卫来说,不仅仅只是完成传球就可以了,同样重要的还有时间控制,战术的排列组合就更加困难起来。

在进攻之中,许多接球球员,顺利完成接球之后,往往会太过贪心,还想要持球持续推进。但是,即使没有防守球员的阻拦,球员的奔跑速度也比不上橄榄球的飞行速度;换而言之,球员持球推进的时间里,四分卫可以完成下一波进攻的传球,效率之上相差甚远。

所以,接球球员的贪心,对于时间控制来说是致命的。

同样的情况,防守球员的防守策略也会有所改变。如果防守失位,造成了对方完成接球,那么他们则会选择抱住接球球员,迫使接球球员不能出界、不能停表,放任时间继续溜走。每一次消耗两秒、三秒,比赛时间很快就会走完的。

现在,陆恪就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不要贪心,必须出界。

交代完毕之后,陆恪就察觉到了灼热的视线,抬起头望过去,然后就看到了弗农-戴维斯。

弗农似乎想要说些什么,表情晦涩难懂;但嘴巴嘟囔了两下,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移开了视线,做出了专心倾听的模样。

陆恪却没有收回视线,以弗农为起点,视线环视了一周,落在了每一位球员的身上。对于这场比赛来说,六十九秒,这是取得胜利的最后机会;而对于陆恪来说,六十九秒,这是他争取首发四分卫位置的最后机会。

六十九秒,也就是一分零六秒,在现实生活中,甚至就连一杯水的时间都不止如此;但在体育赛场之上,这却足以沧海桑田、翻天覆地!

血液,渐渐开始沸腾起来。

“还有问题吗?”陆恪那坚定而炙热的眼神,展露出了杀伐果决的强大气势,胜利的渴望和决心,让人胆寒,“那么,让我们拿几个达阵吧。”

达阵,不是单数,而是复数。轻描淡写之中的自信和强势,刹那间引爆了肾上腺素!

然后,所有人都开始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笑呵呵地看着陆恪第一个伸出了右手,大家的右手一个接着一个重叠了上去,站在后面的进攻锋线球员们也都汇合过来,陆恪扬声喊到,“游戏开始!”所有人的手臂高高举向了天空,剑指达阵!

球场之上,弃踢开始了。

但,旧金山49人没有选择回攻,回攻手接到橄榄球的那一刻就直接选择安全接球。因为回攻难度太大,而且回攻消耗时间太多,现在49人最消耗不起的就是时间了——

达拉斯牛仔特勤组刚才的弃踢又高又飘,愣是消耗了三秒钟,于是,比赛时间还剩六十六秒;进攻起始位置,己方三十码。

克里斯-威尔森只觉得自己就要呕吐了,紧张到了极致、亢奋到了极致,整个胃部都开始翻江倒海,连带着僵硬的肌肉也开始痉挛起来。

今天的比赛着实太刺激了,跌宕起伏的剧情,犹如自由落体机一般,上上下下、起起落落,一个回合接着一个回合,心脏几乎就要超出负荷而罢工休息了。惊险慌乱的情绪达到了巅峰之后,落荒而逃的冲动就越来越汹涌。

但,克里斯没有转身离开。不管胜负,他知道,自己必须亲眼目睹比赛的结果。

一方面,他告诉着自己,不要抱有太多希望,球队这名四分卫的表现有好有坏、有起有伏,终究还是一名新秀,面对六十六秒的进攻时间,希望这样一年生背负着球队完成逆转,着实太苛刻了。

但另一方面,期待还是忍不住开始上扬起来。如果他们完成达阵了呢?如果他们逆转比赛了呢?如果他们击败牛仔了呢?如果……奇迹诞生了呢?

矛盾而错杂的思绪仿佛过山车,在短短三秒时间内就已经经过了三个世纪。

“加油!小子!加油!”克里斯握紧了拳头,死死地握住,浑身的肌肉紧绷到了极致之后,声音卡在了喉咙里,只剩下一团模糊的音节咕噜咕噜翻滚着,除了他自己之外,谁都听不懂——

当然,也没有人在倾听。

全场,躁动而压抑,没有欢呼呐喊的声音,却又不是绝对的安静;嘶吼声试图挣脱喉咙的束缚,制造出噪音,紧张的肌肉却偏偏压抑住了所有的激动,于是,不上不下的卡在了原地,只剩下一团分辨不明的噪音,犹如喷气机低空飞过时的引擎轰鸣。

今天的比赛,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

六十六秒,己方三十码线。

上场之后,陆恪不慌不忙、有条不紊,丝毫没有紧张或者焦躁,似乎没有注意到比赛时间所剩无几,也似乎没有注意到球队现在依旧比分落后,这只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一次进攻。

安排战术,罗列阵型,观察防守。整个流程,陆恪一丝不苟地按部就班,现场的嘈杂越是沉闷、现场的气氛越是紧绷,大脑的思绪就越是冷静,甚至前所未有地清晰。

此时此刻,全世界,所有的目光都集中了过来,不仅仅是球迷,不仅仅是解说,就连达拉斯牛仔的所有球员也都不例外,无数灼热的视线都落在了陆恪一个人的身上。这名新秀四分卫,可以扭转乾坤吗?

49人进攻组,陆恪清空后场。

所谓的清空后场,其实就是散弹枪阵型,然后再极端一点,陆恪的身后没有任何球员,跑卫要么站在四分卫的身侧,平行站立;要么站在斜前方,作为接球手或者护锋。这就是一个极端的传球阵型。

五名进攻锋线,一字排开,左手边是迈克尔-克拉布特里,右手边则是凯尔-威廉姆斯、泰德-吉恩和洛根-纽曼,三个人呈现出品字形站位,洛根站在尖端;马库斯-林奇则站在了陆恪的右前侧,落后泰德也只有两个身位。

整个右侧,囤积了四名潜在的接球球员,严重倾斜。

对面的牛仔队防守组,全线前压,放弃了跑球防守,一线七名球员,全部罗列,不过在他们的左侧,对应49人的单翼阵型,他们也分出了两名线卫增强防守,在他们身后五码的位置,则有一名角卫。

另外一名角卫奥兰多-斯坎德里克,一对一地站在迈克尔-克拉布特里的身前,展开了一对一防守。

后场之中两名安全卫,分别站在左右半场,一前一后,其中一名球员的位置明显压上,这也意味着,另外一名球员防守后半场。

整个防守阵型无比清晰,陆恪隐隐约约可以预判出球员接下来的走势,诱/惑,整个长传区域犹如一颗鲜艳欲滴的草莓,引/诱着四分卫完成传球。那么,他应该选择长传吗?他应该选择右侧吗?他应该选择近端锋吗?

问题就在于,比赛只有六十六秒,即使长传区域有空档,但他也不能冒险。

原因很简单。第一,长传的准备时间更长,短传可能只需要一秒、两秒,而长传则需要三秒、四秒,在加上橄榄球的空中飞行时间和接球时间,耗时太长。

第二,长传的不确定性更多。四分卫的长传路线基本还是以中间区域为主,一旦传向边界,很有可能就直接导致出界,损失了时间,又没有完成传球;同时传球落点在中央的话,接球球员接到橄榄球之后,没有办法立刻出界,对控制时间不利。

当然,一旦长传成功,这就是一击致命。但,风险太大。

达拉斯牛仔面对如此重要的防守,后场绝对不可能掉以轻心;更为准确来说,牛仔队的整个防守都不可能放松警惕,上半场的克制和压抑,陆恪可没有忘记。对于牛仔队也好,对于49人也罢,一点点失误,这场比赛都可能葬送!

那么,传球应该如何选择呢?

“攻击!”

当机立断,陆恪开启了进攻,接住橄榄球之后,后撤步,快速后撤步。

陆恪根本没有看右侧一眼,足足聚集了四名接球球员的右侧;仅仅只是调整了一下姿势,没有任何思考,也没有任何停顿,抬手就朝着左侧传球过去。几乎是开球的同时,后撤步的过程中就已经完成了传球调整。

防守锋线根本来不及突袭,也来不及覆盖,只能条件反射地跟随着进攻球员的移动路线,展开贴身防守的移动,但视线余光就瞥见了陆恪的传球动作,此时再试图调整重心、完成补防,几乎已经不可能了。

于是,一对一,“迈克尔-克拉布特里vs奥兰多-斯坎德里克”。

开球的同时,克拉布特里快速启动,埋头前冲,朝着边线位置,跑出了一条斜线,将速度提高到了极致。

斯坎德里克快速跑动着,一边贴着克拉布特里,一边不断回头望,观察着四分卫的传球路线和传球动作——

视线余光捕捉到了四分卫的动作,橄榄球朝着自己的方向飞了过来,这是一个子弹传球,弧线非常平,几乎没有任何抛物线,瞄准了边线附近的位置。

斯坎德里克注意力高度集中,整个人贴住了克拉布特里,但速度还是稍稍慢了半拍,他伸出手,试图破坏传球,但下一秒,他就发现不对劲。

传球……似乎偏离了轨道,不是朝着克拉布特里的胸口传过来的,而是稍稍高了一些、远了一些,犹如箭矢一般跃过了克拉布特里的肩头!

难道,这是一个传球未完成?陆恪的传球失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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