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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盖布拉许,我的好友。来,来,让胖老爹好好看看你。”怀德沃克?符腾像一只开屏的孔雀一样,箕张着双手,朝着某人走来,准备来一记熊抱杀。

某人当然在被擒抱之前,先一步闪现逃开。一只手不忘挡在身前,对失去目标后,打算来第二击的怀德沃克说:”呜喔,克制。我瘦小的身板,可禁不起你的热情。老朋友。”至于另一只手,还在夹板跟三角巾里头。

胖精灵此举,其实只是要确认某个魔法师的心意。毕竟有数年不见,而且当时的后续发展,可算不上什么友好,而是带着某种程度的胁迫。不过既然对方愿意承认自己是朋友,那么目的也算是达到了。怀德沃克?符腾开心地笑着,并拍拍自己胖都都的肚子。

对林而言,老家所说的人生四大铁中,跟这个胖精灵就占了其中一项,一起嫖过娼,没道理跟人家恶脸相向。然而作为一个精灵王国的使者,在这个家里算是很罕见的了。因为精灵王国与世界树之间的关系,并不算和睦,充其量是互相不敌对而已。

能够通过世界树的闪现传送阵来到圣城埃斯塔力,大多是木精灵部落的使者。而且通常也不是精灵们的主意,是他们背后的陛下有特定的目的,才会提供她所派出的使者,使用闪现传送阵的机会。

精灵王国的使者,通常是长途跋涉而来,所以出现的频率并不频繁。这些年来,次数用一只手就数得出来。

亚梅兰王国要来到圣城,路途遥远不打紧,途中还会遇到一些自然的屏障,也就是危险魔兽活跃的地带。要通过那些地方,需要一定的武力。林虽然不是很清楚怀德沃克?符腾的真实实力,但他看起来也不像是带着一个女侍,就能穿越那种危险地带的人。

来自精灵族的使者,人数通常不多。所以家里的做法是全部迎进屋内,一起接待,而不是让随从们待在外头,以仆人的待遇应付。所以每一次精灵使节团来了多少人,都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而跟着这个胖精灵来的人,唯有一位女性精灵,而且还有些眼熟。

该不会这胖子把当初睡过的某个女精灵给带来了吧!这千里迢迢送外卖的精神,是该打死呢,还是打死后弃尸?某人认真考虑着。

不过林也注意到,那个女精灵随从除了身上穿的,手上也拿了一件,都是精灵圣袍。也就是说他们有很大的可能性,是通过世界树传送过来的。那么王国的精灵使者加世界树的组合,就颇耐人寻味了。

眼色特别好的胖精灵,当然有注意到眼前的魔法师看见了自己的女随从,并且眼中闪过一丝迷茫。是那种有点眼熟,但记不起是谁的困惑。怀德沃克?符腾没有卖关子,而是趁机介绍道:”阁下,还记得她吗?──”

顺手把女精灵推向前,

”──她是王国首屈一指的歌姬,依娜。你还曾经称赞过她的歌声。”

胖精灵这么一说,林就想起眼前之人到底是谁了。那是在几天放纵无度,腰差点折断之前,提示这个胖子换点玩法。他就将自己的招待场所从夜生活为主的高级妓院,换到更具有艺术价值的高级沙龙。除了酒水之外,主要是观看一些表演节目,算是迷地难得一见的娱乐。

虽然某人一度怀疑,这是胖精灵本身的嗜好与兴趣。所以才会净把自己带往那种场所吃吃喝喝,顺便报公帐。但不可否认的是,以某人的眼光来看,怀德沃克?符腾带去的地点,都还是相当有水平的。也许是精灵族本身底子就好的缘故吧。整族的俊男美女,以人类的眼光来说。

眼前这位,也的确是自己蛮欣赏的一位歌者。她与卖弄风情为主的舞者不大相同,在歌艺上,有一股让某人怀念的味道。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林也不好说。但随后就将这些事情抛开,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让自己忙翻天了。

当时胖精灵话里话外就有暗示,假如希望和这一位共度**,他大可安排。那么今天这算是……真的送外卖上门?看来不只要打死这个胖子,还要剁成肉馅包饺子喂黑龙才行。

不过既然是认识的熟人,某人说话难免有点放肆,不那么符合外交礼仪。林打趣说道:”话说你这么踩着饭点来,该不会是想免费吃一顿吧。当初你请我的,可都是用你们王国的资金吧,我这边可都是我私人的。这么算的话,我可是吃亏的。”

”到饭点了?喔,这是你在论坛上所说的时差吧。我才刚用过中餐,才过来的。”

”喔,时差。我自己都忘了有这么一回事了。”林想起亚梅兰精灵王国与圣城的相对位置,两边对应的太阳时确实是不一样的。

既然吃饭的话题没能继续,林改问道:”那喝一杯如何?我这里的好酒,可不会输给你们精灵酿造的。话说你们王国什么都很好,比起大多数人类世界,那可以说是好太多了。但就是酒类让人有点不满意,那点酒精度数,那叫做饮料吧,没资格称作酒。”

所谓的待客之道,不外乎吃吃喝喝。即使被婉拒了,也不会被当作失礼。

怀德沃克?符腾对于这样的提议,倒是十分欢迎,同时说道:”那实在是太刚好了。而且我们的精灵歌姬,可是学了不少新曲。我这可是特地带她来献唱的,美人、好歌配醇酒,那可是再好不过了。至于你对我王国美酒的批评,老实说,我也是这么想。喝过矮人的火烧以后,我对那种喝不醉、澹如水的玩意儿,也的确没有什么偏爱。只是我们王国虽然有对外贸易,但酒类的贸易都属于见不得光的那种,所以价格也特别昂贵。反正我那微薄的薪饷,可喝不了几回。好不容易来你这里一回,你可别太过吝惜呀。”

听着胖精灵毫不在意地自黑,不同于一般以忠诚与荣誉为骄傲的外交使节,林愈觉得这个胖子城府很深。而且因为歌者学了新歌,所以特地带到远方去献宝,这是什么操作?倒让林有些看不懂了。自己和这个胖精灵的交情,绝对没有好到这种程度。

不过再怎么装模作样,最后还是要揭露主题的,不是嘛。只希望这一回别要像上次一样,拖拖拉拉熬个十天,才谈论起正事。然而之后的发展也跟翻桌差不多了,只是没有把人杀光而已。

一摆手,将两位精灵邀请至小宴会厅的一角,这里有个小吧台。从各地收集来与收购的美酒,只要是不需要低温、恒温保存的酒类都摆放在这里。至于那些需要妥善管理的酒类,则收藏在地下开辟的酒窖中。从小吧台旁的一条螺旋状楼梯下去。

既然胖精灵提起了矮人的火烧,那是一种蒸馏酒。就是那种每逢穿越,我大穿越众必定要拿出来捞钱的制酒工艺。很可惜的是,在迷地,已经有穿越众前辈这么做了……

当初在迷地西南半岛,那个比乡下还要偏僻的地方,还没有这种蒸馏工艺,所以某人天真地以为迷地真没有。本来还想把这份本事保留下来,期待有朝一日,可以拿出来大赚特赚。

当自己往迷地文化发展传承已久的区域旅行时,才发觉到当初以为不存在的工艺,其实已经在小范围内流传着,或至少其商品是如此。

之所以没有大规模流传,原因大抵分为两种。之其一,当然是既得利益者对于技术的保护。其二则是因为迷地知识与商品传播速度并没有那么快速;或是商品的产量,还不足以往全世界流传到使世人推崇的地步。

就比如丝绸的情形,就属于第一种。其制造技术在迷地,至今仍被东方的某个小国掌握着。而这个小国则是托庇在东方的海德尔帝国底下,受其保护着。所以没有人试图去窃取丝绸的制作秘密;或者有,但没有人成功。

而自己的魔法丝绸制作……光看产量,就知道永远不可能成为商品。自家用都不够了。

至于第二种的标志性商品,当属蒸馏酒无误了。简单地说,蒸馏出来的高度数酒水,矮人自己喝都不够了,还想大规模往外销售到哪里?

矮人的赚钱来路很多,也不见得要靠卖酒,或是卖制作蒸馏酒的工艺来维持。或者说,他们从没想过把这当成一种商品,而且是卖出去之后,能让他们感到骄傲的作品。武器、盔甲、盾牌可以,但酒不行。酒更多是用来交朋友的,而不是拿来赚钱的。

总之矮人奇怪的坚持,加上他们对于技术保护的手段,造成了蒸馏酒虽然存在于迷地,但却没有大规模流传的事实。然而没有大规模流传,并不代表没有流传。还是有少量的蒸馏酒,经由商人之手,进入到权贵家庭之中。可想而知,这些酒的价格不菲。

卡维公曾经带来矮人的火烧,作为礼物。那个口感,用某人印象中的味道来做说明的话,就是劣质的伏特加,多喝几杯就觉得自己会酒精中毒的那种。但偏偏这样的劣质酒,在卡维公这种超凡者等级的战士口中,就成了真男人才喝的好酒!

有时真的想不懂,会觉得这种劣质酒好喝的人,是脑袋已经被酒精烧坏了,还是为了展现男人的气魄,所以嘴硬咬牙苦撑着,说一些昧着良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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