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在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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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2023年六月七日,丧尸全面爆发的第三十三天,绝大多数人类城市已经沦陷,成为了丧尸之城,人间炼狱。
而我现在所处的斗城,在十三天之前也已经宣告沦陷,斗城的有生力量被丧尸消磨殆尽,城内的人类一败涂地,遍布丧尸...
今天早上在去外面寻找食物时,与我一起存活到现在的肖肖被丧尸撕咬致死,我也被丧尸咬伤了手掌,想来也活不成了,这篇日记就写于此,再见了,这个世界...”
封南把钢笔盖上盖放进笔盒,再合上日记本,此时的他左手手臂上血肉模糊,是被一只丧尸一口咬掉了一坨肉,他也不打算包扎了,反正马上变丧尸了。
看着地上一只残臂,封南眼中有些惋惜,却没有太多伤感,他自认为是一个感情不太丰富的人,惋惜的也只是最后时刻连和自己说说话的人都没有。
这是肖肖的手臂,他被丧尸围住的时候一直死死拽着封南的手,虽然没什么意义,封南也试图把他拽出来,不出所料,最后的结果是只拽出来一条烂烂的手臂。
封南也因此被丧尸咬了一口,最后勉强逃回了住所,但是他也没有因此责怪肖肖拖他下水,因为他知道自己比较冷漠,当然也对别人的要求不高。
痛得麻木的左手臂开始有些瘙痒,这就是变丧尸的前奏吗?封南不想变丧尸,可是他同样也没有勇气自我了结。
想了想,他站起身,拿晾衣杆把肖肖的手臂吊在了窗外,他现在在二十几楼,他希望刚变成丧尸的他能眼尖一点,被肖肖的手臂所吸引,然后因此坠楼摔死,又不用变丧尸又不用自杀,完美。
撕了块布随便裹了下伤口,再穿上干净衣服,慢条斯理整理好仪容,封南平静地躺在了床上,闭上眼...
“咕咕,”
饥饿!强烈的饥饿感袭来,封南睁开眼睛,用右手撑着坐直了身,入眼尽是黑暗,没有一丝光亮,他感觉糟透了,强烈的饥饿感缠绕着他,脑袋也头痛欲裂,左手更是完全失去了知觉。
这是天堂吗?直到他摸索着打开了台灯,看到窗外微微摇晃的腐烂手臂和房间内熟悉的一切,才否决了这一猜想。
打开电脑看了眼时间,发现竟然已是六月十日的半夜一点半,距离他被咬已经过去了足足两天半的时间,自己还没变丧尸?
他脱掉衣服,打开早已和血肉黏在一起的破布,一股臭味瞬间弥漫,他看着自己因为没有及时处理而发脓的手臂,陷入了沉思。
是因为我身体好所以发作时间还没到?
还是...,我是传说中的免疫体?
封南不敢妄想,但是事实就是他还活着,被咬过后过了两天都没事,那就不算妄想了。
破布取下来,左手渐渐又有了知觉,封南取出了仅剩的水,用卫生纸沾水,一点一点的擦拭着伤口,忍着钝痛把伤口算是草草清理了一下,再撒了些阿莫西林。
做完这些,封南又摸了摸自己的额头,果然,很烫,他发高烧了,一般发烧的情况就是体内的免疫系统在创造出一个不利于病毒的内环境来和病毒作战,就看宿主和病毒谁先被弄死,只是一般都是宿主先嗝屁,现在看来,貌似是他赢了。
既然活下来了,那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吃东西了,封南摸了摸自己的扁平肚子,七号那天出去找食物不但没有顺利找到,甚至还差点交代。
即使是现在他扛过了丧尸病毒,按理说应该体内有抗体了,但是他依旧不敢再赌一次,谁知道自己还撑得住不,而且很多时候丧尸可不是恰一口就不恰了,它们更愿意当场吃干抹净。
所以即使是现在,他也要步步为营。
“呲拉—”突然,门外传来轻微的动静,是什么东西在拖着脚走动的声音,封南的神经瞬间紧绷起来,他大气都不敢喘,蹑手蹑脚地走到桌前关掉了台灯,在白天无所谓,但是晚上,光源会吸引丧尸,他所在的这栋楼里也有丧尸在四处游荡。
慢慢地声音慢慢远去,封南也算是松了口气,刚一放松他就感觉到一阵头晕目眩,看来是低血糖了。
要知道,七号的时候他就已经两天没吃饭了,挨到今天,已经接近五天没有进食了,再加上精神紧绷着,他觉得自己再不赶快找点吃的,估计没被丧尸吃掉,也会被饿死在这了...
重新躺在床上节约能量,封南思考着计划:
自己住在二十三楼,下楼然后马路对面就有一个大型超市,要想不被饿死,最近的地方他只能想到这里,而要去到这里最难得不是过马路,而是下楼。
二十三楼,坐电梯的话动静大不说,最酸爽的就是开门就和丧尸面对面,那才是真的瓮中捉鳖,逃都没地方逃,所以坐电梯否决,只能步行下去。
步行下去,一共二十三层楼,和丧尸遇见的话,基本也得gg,但是只要不发出动静,边走边观察的话,也是有可能安全下楼的,当然,这是一件非常耗费体力的事。
意外的,封南觉得自己还有力气用走的下去,他也很诧异自己虽然感觉饿得头昏眼花的,但是居然手脚不觉得乏力,看来是激发了求生的潜能,他将之归为潜能。
把剩下的水全部喝掉,润了润干燥不已的喉咙,封南取下了墙壁上挂着的魔刀千刃,这可是他花了数万块才买到手的用精铁造的,虽然只是没开刃的周边,但是再不济也能当铁棒用用,反正他现在手边也没有趁手的武器。
拿在手中掂量了一下,封南有些诧异,他竟然感觉这把用纯精铁打造的剑刃没有印象中的那么重了,他记得貌似自己买的时候还觉得很重的,不过现在他也没那闲工夫去多想,没那么重还好一些,至少趁手多了。
把魔刀千刃轻轻放下,封南打开衣柜,把自己比较宽松的外套和裤子都拿了出来,一件t恤,一件有些偏厚的外套,一条长裤,一双运动鞋,一个头巾。
这就是封南挑选出来打算穿着出去的衣服,现在是六月份的南部,天气炎热可想而知,直逼四十度,平时光膀子都会嫌热,但是封南这样穿是有理由的,首先是尽量把身体覆盖,尽可能避免和丧尸血液直接接触,然后上身穿厚一点也能稍微抵挡一下丧尸的咬和抓。
头巾则主要是为了擦汗,避免汗水影响视线,他已经做好被热得汗水直流的准备了,运动鞋则能保证他的行动能力。
把剩下的阿莫西林还有一瓶酒精都塞进外套口袋中,封南坐在床边思考着是否还有什么遗漏,他要在不影响行动的前提下尽可能带走用得上的东西,毕竟这次离开他就不会再回这里了,至少短时间内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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