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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微地点了点头,说道:“燕王的盛情邀请,仲景如果再推脱的话,那就太不识时务了,我答应燕王,等魏国的事情一结束,我就会到燕国去,希望到时候燕王的身体已经康复了。”
林南笑道:“如此最好。”
两个人又在土地庙里聊了好长的一段时间,卞喜和甘宁守在土地庙的前面,静静地等候着,都提高着警惕。
四更天时,林南才从土地庙里走出来,对甘宁道:“兴霸,我们回去休息。”
甘宁“诺”了一声,看了卞喜一眼,问道:“主人,那他怎么办?”
“卞喜,今日午时,你带我们经轩辕关出关,之后你就继续潜伏在魏国,好好的照顾神医。”
卞喜的脸上泛起了难色,问道:“主人,你要我照顾那个老毒物?”
“老毒物?”林南不解地问道,“你怎么对神医如此说话?”
“呵呵,燕王殿下,不用责怪卞将军,因为我医毒双修,用卞将军做药人,自然是先给他喂毒药,然后再喂解药了。”张仲景从土地庙里走了出来,这时却已经蒙上了脸,除了那双深邃的眸子外,任何都看不到。
卞喜见张仲景一出来,身体就不由自主的微微颤,像是在害怕。
林南见到这一幕,也充满了好奇,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卞喜害怕哪个人害怕成这个样子。
“主人,这个老毒物一身都是毒,一抬手便能放出杀死一群人的毒粉,简直是杀人不见血的冷血杀手,我……我已经被他折磨了两年了,可不想再被他折磨了。”
“药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啊,你别忘记了,你是怎么当上这个摸金校尉。以及魏国的国舅的?”张仲景话语冷冰冰,目光中充满了愤怒。
卞喜看着张仲景怒视的目光。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后退却了几步,低下头,不再说话了。
林南知道张仲景并无恶意,如果真有恶意的话,以张仲景医毒双修的本领,要想在无形之中杀死他,还是很容易的。
对于张仲景和卞喜之间的事情,林南不愿意去过问。因为事情已经成了这个样子了,就没有必要去追根问底,反正不管怎么样,卞喜已经成了魏国的国舅,不管是不是在张仲景的帮助下还是自己的努力下完成,但卞喜的任务还是完成的相当出色……
“别忘了,你欠我一条命,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将这条命还给我。”张仲景对卞喜说道。
卞喜道:“我做了你两年的药人,尝尽了各种各样的痛苦。帮你完成了《伤寒杂病论》的撰写,难道这还不够吗?”
“嘿嘿,可是你知道吗?你就是因为做了我的药人。才变得如此健壮,你隐藏的潜能,也都被我开发出来了,难道你不觉得你比两年前更加的身轻如燕了吗?”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卞喜和张仲景开始喋喋不休的争吵。
突然,张仲景的鼻子闻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味道,面色一怔,眉头紧皱,急忙叫道:“不好。我们被包围了”
话音刚落,土地庙四周火光突显。魏军的士兵从四面八方都涌了出来,一时间人声鼎沸。马匹嘶鸣,火光冲天……
林南、甘宁、卞喜、张仲景都大吃一惊,只见人群中一骑飞出,马背上骑着一个体格健壮儒生打扮的人,腰中悬着一口长剑,长衫外面罩着一个铁甲,看起来不伦不类的。
“卞国舅,我们又见面了……”那为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颍川太守徐庶,他面带微笑,话语中带着讥讽地说道,“只是,我没有想道我们会以这种方式见面……不过,今夜之后,我们就将永远的与世隔绝了。”
“徐庶,我乃国舅,你怎么敢这样对我……”卞喜扭头看了一下林南并未卸去伪装,依旧是驼背丑陋的姿态,猜想很难有人能认出他是燕王来,便径直走到了前面,挺身而出,大声地呵斥道。
“卞幽你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在魏国安安稳稳地当了两年的国舅,还不知足嘛?其实,你不叫卞幽,你乃是当年燕王帐下燕云十八骠骑之一的卞喜,我说的没错吧?”徐庶面色狰狞,帅气的脸庞上无论怎么看都不觉得粗鄙,反而因为生气而变得更加有男人味……
卞喜怔了一下,急忙反驳道:“你胡说什么?药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徐庶嘿嘿笑道:“要怪就怪你的外甥,如果不是他,我和大王险些被你瞒骗过去了。如今,卞夫人已经全部交待清楚了,大王也已经发来了王令,让我亲自将你缉拿归案”
“我的外甥?曹丕?”卞喜怔了一下,问道。
“不错。若非二公子偶然间听到了你和亲随的谈话,恰好又在大王面前说漏了,只怕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你的真正身份……”徐庶说话时,看了一下卞喜身边的林南、甘宁、张仲景,指着他们说道,“你们三个装束奇怪,深夜聚集在此和卞喜密会,也定然不是什么好人,全部给我带走……”
声音一落,一帮士兵一拥而上。
甘宁反应迅捷,第一个挡在了林南的前面双手拔刀而出,手持双刀,先砍翻了两个士兵后,便对卞喜吼道:“带主人先走”
卞喜随身携带着飞刀,飞刀绝技过人,只见寒光闪过数道,几把飞刀便直接贯穿了士兵的胸甲,刺进了士兵的胸膛,将胸前染得一片血光。他一边掷着飞刀,一边朝身后的张仲景喊道:“老毒物,只要你带主人安全离开,我做你一辈子的药人。”
张仲景的目光中泛出了几许光芒,喜道:“此话当真?”
“绝不食言”卞喜回答道。
张仲景想都没想,一个箭步跳到了卞喜和甘宁的面前,手中暗扣着三粒药丸,一一地射到了卞喜、甘宁和林南的嘴里,立刻叫道:“你们走。追兵交给我收拾,我要试一下刚刚炼制而成的毒药……”
卞喜毫不犹豫,他与张仲景相处了两年有余。对于张仲景的为人很是清楚,一手拉着甘宁、另外一只手拉着林南。迅速地朝土地庙里跑了过去。
林南从徐庶出现,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有出手,处变不惊,假装驼着背的他将手扣在了靴子里,那里面他藏着一把匕首,他的目光紧紧地盯着徐庶,伺机而动。正要出手时,自己却被卞喜强行拉走,失去了机会,只能随着卞喜退到土地庙里。
“一个都不要放过”徐庶抽出了腰中长剑,将长剑向前一指,大声地说道。
张仲景只身一人挡在了那里,双臂张开,双手上扬,向着空中抛洒出了许多粉末。
“嗖”
张仲景隐约听到了一声破空的声音,黑色的箭矢以迅疾的速度向着自己的面门射了过来。他行动敏捷,迅速地躲了过去,紧接着一个鹞子翻身。不停地向空中撒着白色的粉末,在落地时,他在地上打了个滚,便立刻翻滚到了土地庙的门边,径直进去了……
徐庶这几年跟着曹操,只学会了一个字,那就是狠,对于他而言,凡是与卞喜在一起的。都是对魏国没有利的人,是威胁。都要除去。
“冲进去格杀勿论,一个不……”可是。当他高声呐喊时,却突然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香味,只觉得自己身体软绵无力,四肢更是软绵绵的抬都抬不起来,而且也有点头晕眼花。
“扑通”
一声闷响,徐庶从马背上跌落了下来,紧接着,徐庶周围的人都一个二个的倒在了地上,或从马背上跌下,或者瘫软在路旁,两百余人顿时瘫倒一片,都昏昏入睡……
林南、甘宁、卞喜在土地庙里看到这一幕,都吃了一惊,他们说不上来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他们也闻到了一股香味,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昏倒。
最后,三个人一致将目光移到了张仲景的身上。
张仲景满意地点了点头,笑道:“这是我最近刚刚研制成功的逍遥散,凡是闻到了逍遥散的人,都会变得四肢无力,昏昏入睡,要睡上一两个时辰。”
“真是太神奇了,神医到底是神医,我甘兴霸算是大开眼界了,要是能有神医这什么逍遥散,以后打仗的时候就不用那么费力了,直接洒上一些,敌人醒来后就会发现被俘虏了,哈哈哈……”甘宁兴奋地说道。
“呵呵,甘将军说的不错,不过,这逍遥散的炼制很难,而且也颇为费时,就连药材的收集都是个问题,用于小范围的突发状况还是不错的,但若是要用在战争中,只怕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神医,那你就多炼制一些嘛,这样一来,以后打仗的时候,就不用死那么多人了,你说是不?”甘宁道。
“你以为我不想?医者父母心,我倒是真希望逍遥散能够应用在兵事上,可以大大的减少伤亡。只是,我说过了,这炼制很困难,用于刺杀死最好不过的了。”张仲景道。
林南回想起刚才张仲景躲避箭矢的身姿,只觉得张仲景身形迅捷,绝对不亚于卞喜,便好奇地问道:“神医也会拳脚功夫吗?还有,刚才你给我们吃的,是解药吧?”
“嗯,燕王殿下聪明绝顶,一猜便中。行走江湖,岂能不学习点防身用的硬功?只不过我不太爱打打杀杀的,所以只学如何防御,不学如何进攻,只要能够脱身就成。”
林南听完张仲景的回答,越发觉得张仲景是个侠客……他只傻傻地笑了笑,并未说话,只是轻描淡写地对卞喜道:“既然你的身份已经让人知道了,就不要留在魏国了,跟我回燕国。现在,你过去把徐庶杀了……”
“等等……”张仲景突然站了起来,拦在了土地庙的出口前面。
“神医,有什么事情要说的吗?”林南问道。
张仲景说道:“我帮你们脱身,并不是让你们去杀人,就算徐庶等人该死,也不能死在我的面前……”
“那好。卞喜、甘宁,你们两个将徐庶拖到一边,别让神医看见血就是了……”
“不行你不能杀他他是因为中了我的逍遥散才昏睡过去的。你们若是杀了他,那么我的手上就沾满了鲜血。我不想我的手上沾满着杀人留下的血……”
“如果我执意如此呢?”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张仲景话音未落,手臂扬起,从手中向着林南和甘宁洒出了一团粉末……
林南、甘宁同时闻到了一股恶臭味,只觉得头脑发胀,眼前一黑,直接倒在了地上,不醒人事。
“你……你怎么可以对我主人这样……”卞喜见后,惊诧地问道。
张仲景道:“他是杀人的元凶。如果不把他弄昏过去,他肯定会杀人的,燕王既是个雄才大略的人,同时也是个危险的人。你放心,他睡两个时辰就会自动醒来的,现在,你赶紧把他运出城。徐庶亲自前来抓你,就说明你的身份外人还不知道,利用你国舅的身份,完全可以将燕王等人带出轩辕关。”
“我也闻到一股恶臭了。为什么我没晕倒?”卞喜不解地问道。
“这就是我给予你的别人从来没有的东西了,你成为我的药人两年有余,尝尽了无数毒药。毒素积攒的太多,虽然每次都被解药解去了一些,但是还会有一部分沉淀在身中,和你自身形成了一体,抵抗着外来毒药的侵入。可以说,你现在已经是个百毒不侵的药人了,这点毒药,对你根本没有作用。”
“没想到我卞喜还能因祸得福……”
“少废话,赶紧离开这里。这里的事情,由我自己来处理。等我在魏国的事情一了。我就会去燕国。”
卞喜突然对张仲景不那么讨厌了,他以前还想下毒害张仲景。现在看来,他就算下毒了也没有用,比起他当药人才两年就成了百毒不侵,那张仲景整日与各种药为伍,估计更是万毒不侵了。
“那些马匹为什么没有倒下去?”他看到还有许多战马矗立在那里,便好奇地问道。
“此药只对人体有害,对牲畜没有一点作用。”张仲景解释道。
卞喜没有多想,从那边牵来了两匹战马,将林南、甘宁放在了马背上,自己骑着一匹,牵着马匹的缰绳,朝着住处的庄院而去,准备叫上甄府的人,一起走。
张仲景见卞喜走了,看了一眼地上躺着的两百名睡着的人,便嘿嘿地笑道:“这次可真是很不错的收集……”
说完,他便走到了魏军士兵身边,从腰间悬挂着的布袋里拿出了一个小瓶子,然后用一把利刃在每个士兵的手指上削下几段手指甲,如此反复的进行着他所谓的收集。
天蒙蒙亮时,张仲景终于完成了收集,摸着自己布袋里鼓鼓的小瓶子,心中不胜欢喜。他伸了一个懒腰,了一下衣衫,慢慢地踱着步子,悠闲自在的离开了土地庙。
张仲景走了半个时辰后,徐庶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从地上爬了起来,用力地摇了摇头还有点发懵的头颅,看到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士兵,有一些则是鼾声如雷。
徐庶突然发现自己所在的地方没有一个行人,清晨的阳光照射在他的脸庞上,他不解地道:“我怎么会在这里?我在这里做什么?”
当大地刚从薄明的晨曦中苏醒过来的时候,林南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细小的云片在浅蓝明净的天空里泛起了小小的白浪,晶莹的露珠一滴一滴地撒在草茎和树叶上,润湿的黄土仿佛还留着玫瑰色的晨曦的余痕,百灵的歌声骤雨似地漫天落下,这是一个明媚清新的早晨。
“我这是在哪里?”林南只觉得自己头有点发懵,想挪动双臂将自己撑起来,却发觉四肢无力。
“大王,你终于醒来了,你都已经昏迷三天了……真是太好了,甘宁,你快过来,大王醒来了”卞喜背对着林南,听到林南的声音后,便急忙冲在不远处溪水边打水的甘宁喊道。
甘宁急忙跑了过来,跪在了林南的身边,一脸哀怨地道:“大王,臣无能。臣没有将大王保护好,以至于让大王受苦了,这一切都是臣的错……”
“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我会在这里?”林南被卞喜给搀扶着坐了起来,看了看周围。青山、绿水、密林、小溪,晨曦的阳光洒向这片空地上,显得很是惬意……
卞喜急忙道:“大王,都是属下护卫不周,让那个老毒物把大王给迷晕了,那迷药有令人丧失短暂记忆的功能,所以……”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如实的告诉我。我只记得我当时在破旧的土地庙里,后来的事情都不记得了……”林南道。
卞喜将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给了林南听,但是却省略了张仲景不让杀徐庶的那一段,只说张仲景发神经,乱撒逍遥散,这才把林南给迷晕了。
林南听完之后,也没有责怪张仲景的意思,可环视周围,却没有看到甄宓等一行人,便急忙问道:“甄府的人呢?”
卞喜道:“大王。你尽管放心,甄府的人已经安全出了轩辕关,他们的手里有我的令牌。那老毒物的一把逍遥散撒了下去,会造成短暂性失忆,现在这个时候徐庶还没有派人追来,就说明徐庶还在失忆中。另外,曹洪、李典、乐进等人都在收拾马超留下的烂摊子,颍川郡倍受其害,如今好几个县的百姓都流离失所,看来要恢复起来,还有一段时间。而我们就可以趁着这个间歇平安无事的渡过黄河了……”
“我们现在在哪里?”林南问道。
“已经过了轩辕关了,现在在伊阙关。甄府的人已经朝着黄河岸边去了,到时候会有人接应他们的。”甘宁道。
林南听到伊阙关这三个字。便皱起了眉头,说道:“伊阙关……不是吕布的葬身之地吗?吕布的坟墓在哪里?”
甘宁、卞喜齐声问道:“大王,你找吕布的坟墓做什么?”
林南缓缓地道:“吕布再怎么说,也是一时豪杰,也是一方诸侯,如果不是我,他还可以活的很久,活的很好……带我去吕布的坟墓前,我要去祭拜一下……”
甘宁、卞喜没有违抗,搀扶起林南,缓缓地朝山坡的背后走了过去。转过山坡,残破的伊阙关就展现在了林南的面前。
断壁残垣,荒草丛生。
林南看着残破的伊阙关,心中突然升起了一阵苍凉。雄关不在,荒草爬上了千疮百孔的城墙,空无一人的伊阙关显得是无比的荒凉。
一阵山风吹过,荒草丛犹如层层的海浪飘动,在伊阙关下的城墙墙根下,一座坟茔矗立在杂草丛生的瓦砾中,坟茔边上有一株刚破土生长的小树,在狂风中被吹的左右摇摆,却依然坚硬地立在那里,根部被黄土牢牢抓住,颇有一番顶天立地的姿态……
一块碎裂的石碑上,刻着“大汉晋侯、车骑将军、并州牧吕布奉先之墓”字样,墓碑的裂纹并不规则,像是被人用力击碎,平躺在坟茔的边上,在荒草丛中沉睡。
“甘宁,将墓碑扶正,立于坟茔正前方,昔日名动天下,盖世无双的吕奉先,不该被人如此的遗忘,再怎么说,他也是当世的战神,武力天下第无人能及的晋侯。”林南看到这样的一幕,心中不胜悲凉,缓缓地说道。
“诺”
甘宁按照林南的吩咐,将墓碑重新立在了坟墓的前面,而林南这会儿逐渐恢复了体力,用手扒开了坟墓边缘的荒草,卞喜见状,也急忙上前帮忙,三个人用了一会儿功夫,将吕布的坟墓重新了一番,最起码看起来是个坟墓,而不是像是小山头一样……
弄完之后,林南单膝下跪,跪在了吕布的坟墓前面。
“大王……”甘宁、卞喜看到后,急忙叫了出来,因为按照大汉的律历,王爵比侯爵高一等,就算是前去祭拜,也不能像其他人一样跪在坟墓前面的,应该有王爵的尊严。
“人都死了,还讲那么多规矩做什么?”林南知道甘宁、卞喜为何惊呼,按照规定,他只需点燃一炷香,插在坟茔上面就可以了,没有必要给吕布下跪……
可是,他也很清楚。吕布的死,跟他有着直接的关系,再怎么说。有一段时间,他曾经把吕布当成兄弟对待。讨伐董卓时,吕布对他深信不疑,围邺城时,吕布和他合作无间,他和吕布之间的点点滴滴涌上了心头,反而平添了他心里的失落。
“其实,你是天底下最单纯的人,单纯到任何人都可以利用你。单纯到你可以相信任何人。同时,你也是天底下最令人敬仰和最令人惋惜的一个人,你武艺超群,可谓是百战百胜,你戎马半生,到头来却落得个这步田地,一切的一切,虽然和我有着直接的关系,但是还请你原谅……生逢乱世,勾心斗角的事情太多。而你只是一个单纯的崇尚武力的战神,因为战争而生,又因为战争而死。可是。我想让你知道,你死的惋惜,你死的不值,如果你选择投靠我,我肯定会让你成为后世令人敬仰的一个战神,可惜的是,你不识时务……”
说到这里,林南停住了话,向着吕布的坟墓拜了三下。
“奉先兄。你一路走好,你的离开。给我带来了无限的良机,终有一天。我会统一这腐朽的大汉,到时候,改朝换代,我定然会让人为你立传,让后世的人一改对你三姓家奴的形象……”
林南说完这些话后,便站了起来,扭头对卞喜道:“记住这个位置,以后我占领中原的时候,一定要将伊阙关周围划为吕布专属地方,并且给他立下一个大大的陵墓……”
“大王,吕布真的值得大王这样做吗?”卞喜问道。
林南点了点头,说道:“吕布是大汉的一代名将,也是大汉的功臣,他不惜杀死自己的义父隐忍在董卓帐下,为的就是打倒董卓。在并州,他北逐鲜卑,西和匈奴,正确地处理了并州和外夷的关系,使得并州的百姓都有饭吃,这是他的功绩,却成就了我。我军进驻并州后,张辽在北,韩猛在南,共同致力于并州的发展,使得并州逐渐稳定了下来,这一切都是吕布在前面所做的贡献,使得并州人民心所向……”
甘宁道:“大王,吕布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对手,只可惜他英年早逝,若是他不死的话,臣应该会有一个很好的对手。”
林南不再说什么了,脸上也面无表情的,抬头看着天空,见白云浮动,心中缓缓地想道:“自黄巾起义以来,我已经来到这个世界上六年了,六年的时间里,我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在外征战。如今各国雏形已定,还剩下曹操、孙坚、刘备、马腾父子、刘璋、士燮未平,士燮早晚都会被孙坚吞并,刘璋不足为虑,刘备、曹操、马腾父子倒都是棘手的人物,如何进行下一步的行动,我还要好好的考虑周详一下,在利用孙坚平定南方的时候,我也应该致力于军事了……”
转过身子,林南对甘宁、卞喜道:“我们走吧,尽快回到燕国,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处理呢。”
“诺”
三个人,三匹快马,迅速的离开了伊阙关。
一天后,林南、甘宁、卞喜来到了洛阳旧都,看着那比伊阙关还残破的洛阳城,以及沿途荒芜的田地,三个人的心里都有点苍凉。
“已经两年了,洛阳旧都的京畿附近,竟然没有一个人,如此荒凉的景象,要想恢复到昔日的繁华,只怕不用上十年的功夫,是做不到的。”林南看完之后,发出了一番感慨。
三个人从洛阳旧都的边缘绕了过去,刚走了不到两里路,便听见了滚雷般的马蹄声,三个人的心中都是一惊。
“难道是魏兵一路追了过来?”卞喜第一个反应便是如此。
林南皱起了眉头,竖起耳朵仔细地聆听着,急忙说道:“马蹄铿锵有力,掷地有声,而且步调一致,地面都为之颤抖,可谓是万马奔腾。魏国虎豹骑有数,在颍川郡的虎豹骑更是有数,能达到万马奔腾的效果,唯有西边的马家军……”
甘宁急忙策马上了一处高坡,眺望了一眼,但见西北方向烟尘滚滚,骑兵多不胜数,装备精良的骑兵打着“秦”字大旗,他便急忙对林南道:“大王,是秦王马超的队伍……大约有三万骑……”
清一色的骑兵,人皆戴盔穿甲。背后背着双剑,腰中系着马刀,手中握着长枪。马项上还拴着一张大弓,装备十分的精良。
每个骑兵都戴着白色盔樱的头盔。身上披着一件白色的披风,就连座下战马的起落也是一致的,大地为之颤抖。
林南跃上高坡,看到如此壮观的场景,整个人都吃惊不已,不禁叹道:“马儿长大了,沉睡的雄狮已经逐渐开始苏醒了……”
甘宁急忙问道:“大王,此地不宜久留。虽然秦军离这里还有一段距离,但这里毕竟是必经之路,而且秦军人多势众,三万铁骑滚滚而来,简直是势不可挡,我们应该尽快躲避才是。”
“大王,甘将军说的没错,请大王暂时躲避一下。徐庶在阳翟城里斩杀了秦军潜伏的一千名精锐之士,看来马是带着秦军来报仇的。”卞喜急忙来到了林南的身边,说道。
林南点了点头。迅下了山坡,和甘宁、卞喜策马朝洛阳旧都的废墟中跑了过去,在一处坍塌的大殿里暂时隐藏了起来……
黑色的秦军大纛迎风飘展。白色的军团迅的移动,清一色的枣红战马,清一色的白色披风,整齐的步伐,精良的装备,这支骑兵队伍犹如一个在白天活动的幽灵,让人远远看了以后就会心生畏惧。
秦军大纛的下面,马骑着整个军团中唯一的一匹白色战马,头顶束金冠。披百花战袍,擐唐猊铠甲。系狮蛮宝带,手持亮银枪。威风凛凛地奔跑在队伍的最前面。
钱虎紧紧地跟随在马的右侧,对马说道:“主人,前面不远的山头上刚才又有三名骑兵晃动,肯定是魏军的哨探,要不要属下把他们结果了?”
“区区三名哨探,不足为虑,就让他们回去告诉魏军好了,本王亲率三万铁骑到来,定然要攻克虎牢关,要让魏军好好的看看,本王才是真正的中原霸主”马冷笑了一声,毫不在乎地说道……
“大王,虎牢关乃天下险关,易守难攻,我军只有骑兵,只怕叩关不易,凉王殿下已经带来十万西凉铁骑进驻关中,帐下八部先锋都6续到来,我们是否等待凉王殿下一起到来之后,再对虎牢关动进攻?”与钱虎并排而行,跟在马左侧的一员骑将缓缓地说道。
马看都没有看那骑将一眼,冷哼了一声,说道:“兵贵神,我军骤然杀至,以我军之雄壮,定然能够让虎牢关内守兵人皆丧胆,攻克虎牢关不在话下,若迁延时日,只怕魏军会增兵虎牢关,到时候再行攻击,就要困难的多张绣,你守卫函谷关已经有些年头了,此次随我出征,是你建功立业的好机会,你可不要错过这个好机会,给本王脸上抹黑。”
被唤作张绣的骑将一脸的冷峻,留着一撮山羊胡子,瘦长脸,身体并不魁梧,但是看着却十分的精壮,一双大手紧紧地握着银蛇枪,听到马的话语之后,便抱拳道:“请秦王放心,末将定然不负秦王厚望……”
马微微侧过了脸,斜视了一下张绣,看了一眼他手中的银蛇枪,便说道:“你手中的银蛇枪乃是用镔铁点钢打造而成,枪杆长一丈,枪尖长八寸,刃开双锋,作游蛇形状,故而得名,乃是本王十岁时惯用的趁手兵器,此时本王将这银蛇枪赠给了你,你可一定要用这把银蛇枪多斩杀一些敌人,也不枉本王对你的器重了。”
张绣点了点头,说道:“末将明白。”
马举起了自己手中的亮银枪,看了一眼之后,便摇了摇头,说道:“也不知道本王的地火玄卢枪父亲带来了没有,这把亮银枪我已经用腻味了,入手也太过轻飘,实在是极为不趁手……”
钱虎听后,嘿嘿笑道:“主人,不是这亮银枪太轻了,而是因为主人的臂力又增加了不少,主人这三年中一共换了十八条长枪,每换一条,长枪的重量就大过一条,由此可见,主人已经是膂力过人了……”
马道:“此次问鼎中原,本王定要亲自和曹操帐下的典韦、许褚二将对战一番,也不枉我到中原走了一遭。”
张绣道:“听闻典韦、许褚乃魏军双绝,除了他们之外,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洪等辈也绝非庸手,魏军人才济济,此次定然能够满足秦王殿下的心迹。”
马冷笑了一声,说道:“听说夏侯惇、夏侯渊的武力不弱,但与本王比起来,还相差太远,若是遇到了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洪等辈,就由你和钱虎出战吧。”
“诺”
“好了,从这里到虎牢关,还有很大的一段路要走,传令下去,全军加前进,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本王养了他们好几年,此时正当时报答本王的时候……”马拍马扬鞭,“驾”的一声大喝,便飞驰而出。
张绣、钱虎二人则将命令传达下去,一行三万骑兵,沿着同样的轨迹,朝着虎牢关奔赴而去。
马等人渐行渐远,林南、甘宁、卞喜这才洛阳旧都的废墟中走了出来,看着马等人留下来的滚滚烟尘,心中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震撼力。
甘宁缓缓地道:“大王,马一路向东,定然是向着虎牢关而去的,看来秦军要向魏军开战了。”
林南点了点头,说道:“马儿长大了,父亲是凉王,他又让天子封他为秦王,年纪就有不的雄心,一出函谷关便带着三万铁骑,直扑虎牢关,看来中原兵革又要再起了……”
“主人,我们坐山观虎斗,不是很好嘛?如果马败了,我们就抄其后路,如果曹操败了,对我们也是百利而无一害啊。”卞喜道。
“话虽如此,但是我相信马并不会蠢到只用这三万骑兵去对付拥有二十万军队的曹操,他的身后,必然还会有援军。看着吧,马一进入中原,马腾也会坐不住,定然会倾全力去支持马,到时候十万西凉铁骑滚滚向中原而来,中原少不了又要有一场大混战。”林南分析道。
“大王,若是马腾真的倾全力去支持马,那凉州、关中必然会空虚,我军不如趁着马腾后方空虚,从塞外攻入凉州,偷袭凉州和关中。”甘宁建议道。
林南笑了笑,说道:“你太看马腾了,凉州一直都是战乱不断的地方,马腾能在凉州站稳脚跟,就说明他和羌胡之间已经达成了某种妥协,否则的话,以羌胡的一贯作风,绝对能够颠覆整个凉州……自从董卓身亡之后,马腾便退到了关中和凉州,而这几年凉州的羌胡并没有太大的动静,可见羌胡对马腾很信任。虽然马腾会出动多数兵力入主中原,但是后方有羌胡作为根基,也就没有空虚不空虚一说。再说被我们打跑的鲜卑人也在凉州边缘居住,我军若有所行动,必然要越过鲜卑人,那些鲜卑人仇视我们,定然不会和我们为伍……”
“这么说来,关中、凉州是暂时不能去攻打了?”甘宁问道。
“一口吃不了一个胖子,以现在的形势来看,我们要想动全面的战争,就目前的兵力,是远远不够的。走,我们尽快赶回燕国,我要用三年的时间,训练出强大的军队来,如今的天下,冀州人口众多,征兵应该不是难事。”林南翻身上马,一拉缰绳,便策马而出。
甘宁、卞喜紧紧相随,三匹快马向着黄河渡口一路而去……
……
虎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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