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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卦筮法江湖术揭示与批判
上卷:先秦八卦取象筮法
第三章:《春秋左传》一书记载”以《周易》筮之”的筮例的实质内容
第二讲:《左传》记载的“以《周易》筮之”其它十个筮例的筮术方法
第三节
第七是《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棠公之妻,东郭偃之姊也。东郭偃臣崔武子。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偃曰:‘男女辨姓,今居出自丁,臣出自桓,不可。’武子筮子,遇《困》之《大过》。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藜,所特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也。’遂取之。”
此卦例中所言“遇‘《困》之《大过》’”,是占筮出《困》卦中的以《大过》为繇题的繇辞。也正是此卦例中所引述的:“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的这一句繇辞。这正是春秋《周易》文本中《困》里所排第三的繇辞(而称“且其繇曰”,而不说“且其爻曰”),即以《大过》名作为这一繇辞的繇题。而今本《周易》里的《困》卦则是以“六三”做为爻题。这两种文本里的这句内容都是一样的,即“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此筮例在“史”们看来皆说是吉卦,而陈文子却从做为繇题的《大过》画符号里的八卦取象,即《巽》为风来断武子娶棠姜可行于否。陈文子只从卦象中的“风”认为“大夫跟从风,风坠落妻子”,以此认为武子不能娶棠姜。并且又结合《困》里的第三繇辞来断崔武子不能娶棠姜。而崔武子望着美女哪里能听进去文子的断卦说法,最终娶了棠姜。这一筮例说的崔武子,即春秋齐国大夫。因大夫棠公死了,他的遗孀棠姜非常漂亮,崔武子想娶她,就以卜筮来看吉凶,就是这一筮例里出现的说法。虽然陈文子没有以“神道”能阻止其主子的行为,但最终记载在正史里的这一卦还是“应验如神”呀。即崔武子不听神卦的兆告,最终带来了灭身之祸,这依然是把“八卦”卜筮作为“神道设教”之目的。因崔武子娶棠姜时,国君齐庄公来喝喜酒,也是一眼就迷上棠姜,后与棠姜偷情,崔武子大怒,杀死齐庄公,立齐景公为新国君,好久不长,政敌攻灭了崔氏家族,崔武子被迫上吊自杀。这难道不是“应验”了起初卜筮的神兆吗?但读者别信已为真,那不过是编史者的“神道设教”之目的。
第八是《左传·召公五年》:“初,穆飞之生也,庄权以《周易》筮之,遇《明夷》之《谦》,以示卜楚丘。曰:‘是将行,而归为子祀。以谗人入,其名曰牛,卒以馁死。《明夷》曰也。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明夷》之《谦》,明而未融,其当且乎,故曰为子祀。日之《谦》,当鸟,故曰‘明夷于飞’。明而未融,故曰‘重其翼’。象日之动,故曰‘君子于行’。当三在旦,故曰‘三日不食’。《离》,火也。《艮》,山也。《离》为火,火焚山,山败。于人为言,败言为谗,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言必谗也。纯《离》为牛。世乱谗胜,胜将适《离》,故曰其名曰牛。《谦》不足,飞不翔,垂不峻,翼不广。故曰其为子后乎。吾子,亚卿也,抑少不终。”
此筮例中的《谦》是春秋《周易》文本中《明夷》里排第一的繇题。
现把春秋文本《周易·谦》内容格式附下:
“()明夷:利艰贞。
()谦: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
()泰: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
()复: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
()丰: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
()既济:箕子之明夷,利贞。
()贲: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此例中主要是以《明夷》和《谦》的卦画符号的八卦取象,又结合占筮出的变繇之辞,即《明夷》里的第一繇辞来断所问事项的吉凶。此例中在解卦中出现的“明夷于飞”,“重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正是春秋《周易》文本《明夷》里排第一,并以“谦”做繇题的繇辞。即“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而这一句被史巫当成占辞,而改造成“六·九”文本时(即今本《周易》)是以“初九”为爻题外,其内容是一样的。而在此例的解卦中,所出现的“日”、“鸟”、“牛”、“火”、“山”等,既有取象,又有取义。即以卦中的字义上所得,又有以卦象上所得。总之是以卦象与所得的所谓占辞来联想、比附人事吉凶。
这一筮例虽然明言的是“以《周易》筮之”,但这里说的《周易》,既不是卦爻式《周易》(即今本《周易》),也不是原创的《周易》。这一筮例所使用的是春秋《周易》文本(即繇式《周易》)作为卜筮的结果。由此说明繇式《周易》是在原创《周易》的基础被史巫篡改成卜筮的工具,无论用“繇式《周易》”,还是“爻式《周易》”进行卜筮,都与原创《周易》不是一回事。???说明原创《周易》已被篡改成卜筮的内容格式,通过卜筮上的六十四卦符号工具和八卦取象来起卦与解卦,以联想与附会人事上的吉凶。
从本筮例中的说法,倒像是《周易》文辞的最早学术,换言之像是《周易》内容上的最早解释。故这种筮术上的说法倒成了帝制社会里对今本《周易》注释的模式,即以”象数”成为注释《周易》内容上的不二方法,犹如这《左传·召公五年》记的卜史以《周易》卜筮上的说法。
而原创《周易·明夷》则是一篇政治哲学论文,与算卦不沾边。我们看原创《明夷》哲学内容说的啥?
(原文)
“()明夷,利艰贞。
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于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箕子之明夷,利贞。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
(译文)
“三十六、黑暗遮蔽了光明,君子受到了伤害。但利于所处艰难境地的君子,走出险境,等待未来。
明夷鸟飞时,它的翅膀垂挂了下来,这是受到了伤害。君子出走在路上,三天没有吃东西。君子前往别处,这是因主人有了说法的缘故。明夷鸟受到伤害,伤在了左腿。要等待拯救的筹码强盛了,迎得的是吉祥。受伤的鸟向南方飞去,暂避得其首领的保护。不可操之过急,等待时机。那是把君子放入不尊的位置,怎能获得贤人之心,于是出走离开了那个门庭。箕子像受伤的鸟那样,出走到邻国,对未来不是很有利吗?(造成贤人出走)那正是没有了光明,黑暗来临。初始还能光明四方,可后来就暗无天日了。”
本文里的“明夷于飞,垂其翼”,这犹如诗歌里的起兴手法,如后来的汉乐府《孔雀东南飞》开篇运用的就是起兴,“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这种起兴本身是对所述事情的象征。在帛书《周易》里是“明夷于飞,垂其左翼”,这可能是通行本《周易》掉了一个“左”字。《诗》里的诗歌一般是四言一句,而且这“左”字是有含义的。古代尊崇“右”,故以右为尊贵的地方,而以左为较低的地位。又以右指亲近,赞助。以左指不亲近,不赞助之意。这里的“明夷于飞,垂其左翼”,虽以鸟来起兴,又以鸟“垂其左翼”来说明是受到伤害。这是用鸟受到伤害,而隐喻着君子受到伤害。故跟着引出“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这通过明夷鸟的左翼受到伤害,而引出要表述的是君子受到了伤害。即君子出走在路上,已三天没有吃东西了。这君子受到伤害,而出走在路途上,是何等的落魄。如此的情况是何原因呢?这是“主人有言”。“言”是指说法。君子遭到伤害,正是与“主人”有关。这是讲因“主人”的错误,造成君子的出走。
本篇首是借历史事件来论证因主人的错误,君子受到伤害出走的事实。这又是本篇的中心思想。本篇开头以“明夷鸟”起兴的手法,隐喻君子受到伤害而出走,是举例说明问题的所在。是借历史上发生过的事件,来阐明所论述的道理。“箕子”本是殷纣王的庶叔。因纣王无道,箕子劝谏纣王,反而遭到纣王的迫害而逃到东方。本段的意思是“箕子在黑暗无道的政治里,而出走离开,对未来不是很有利吗?”这是借历史故事,以教育现实的当政者,特别是处境艰难的“君子”,放眼未来,走出困境,要学箕子那样,离开那个“门庭”,等待时机,最后反而得到封国的好结局。
《明夷》篇内容有点像《论语》里的“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这句话的意思,国家政治清明时就可出来做官了,若国家政治黑暗时期就应收敛自己隐藏起自己。而本文主旨已然是为君子讲述的政治谋略或政治韬略。在政治环境险恶时,应做到韬光养晦,艰苦隐忍,或脱离险境求得自保,并积蓄力量,待机而动。本篇是通过比兴,隐喻政治上的黑暗,君子受到迫害。又通过引用历史事件而启迪君子学会政治韬略,即借鉴历史的经验与教训。总之,本篇是为“君子”讲述安邦治国上的政治道理。而这种为君子讲述的政治谋略书,却被史巫篡改为卜筮格式而用于卜筮,却是个滑天下之大稽。
第九是《左传·昭公七年》:“卫襄公夫人姜氏无子,嬖人婤姶生孟絷。孔成子梦康叔谓己:‘立元,余使羁之孙圉与史苟相之。’史朝亦梦康叔谓己:‘余将命而子苟与孔烝鉏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成子,告之梦,梦协。晋韩宣子为政聘于诸侯之岁,婤姶生子,名之曰元。孟絷之足不良,能行。孔成子以《周易》筮之,曰:‘元尚享卫国主其社稷。’遇《屯》。又曰:‘余尚立絷,尚克嘉之。’遇《屯》之《比》。以示史朝。史朝曰:‘元亨’,又何疑焉?成子曰:‘非长之谓乎?’对曰:‘康叔名之,可谓长矣。孟非人也,将不列于宗,不可谓长。且其繇曰‘利建侯’。嗣吉,何建?建非嗣也。二卦皆云,子其建之。康叔命之,二筮袭于梦,武王所用也,弗从何为?弱足者居,侯主社稷,临祭祀,奉民人,事民人,鬼神,从会朝,又焉得居?各以所利,不亦可乎?’故孔成子立灵公。十二月癸亥,葬卫襄公。”
这一段记载的大意是:卫襄公的夫人姜氏没有儿子,卫襄公宠幸的一个侍妾却生了一个儿子叫孟絷,因足部有疾患,不能正常行走。后来宠妾又为襄公生了一个儿子,取名叫元。(“当初,这个宠妾怀孕时,假说自己做了一个梦,梦见卫先君康叔对她说:“汝将生子,将有卫国,取名曰元。”她把这番话告诉了大夫孔成子,孔成子又把这番话告诉了卫襄公,卫襄公高兴地说:“天意!取名曰元。”这是《史记·卫康叔世家》里所记载,“初,襄公有贱妾,幸之,有身,梦有人谓曰:“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卫,名而子曰‘元’。”妾怪之,问孔成子。成子曰:“康叔者,卫祖也。”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襄公曰:“天所置也。”名之曰元。”)婤姶生元几年后,襄公死去,卫国为立絷(长子)还是元(幼子)谁为君却发生着一场争议。有一天,大夫孔成子说做了一个梦,梦见康叔(卫国开国之君)对他说:“立元,余使孔羁之孙圉和史苟相之。”(这里说的圉和苟,一个是孔成子的曾孙,而另一个是史朝的儿子)“大夫史朝也梦见康叔对自己说:“余将命尔子苟与孔烝鉏之曾孙圉相元。”史朝见到了孔成子,就把自己做的梦告诉了孔成子,两人心照不宣,密谋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就决定废长立幼。
卫国立国君,依礼应立长子孟絷而不能立次子元。但孔成子与史朝皆假托梦见卫国的先祖康叔对自己说立元为国君,并有其子孙圉和苟为相国辅助元。
可立国君这事并不是小事,掌握卫国政权的孔成子想到单依托梦之说恐难服众,还得以通神的占筮让”神示”谁做国君,才好堵人口实。于是孔成子就用《周易》来占筮这事。占筮前,孔成子祝告说:“元希望享有卫国,主持国家。”占筮的结果是得到了《屯》。孔成子又祝告说:“我还是想立孟絷,希望能得到神灵的允许。”结果得到的《屯》之《比》。
孔成子就把占筮的结果拿给史朝看,史朝说:‘元亨,即元将享国,又何疑焉?’孔成子说:‘元,不是说长子吗?’史朝回答孔成子说:‘康叔为元取名,就可以说是长者了。孟絷不能叫做长者,他不能列为宗主。繇辞说:利建侯。嫡子嗣位则吉利,还建立什么侯?立侯就不是嗣位。两次卦像都是那么说的,您还是立元为好。康叔命令了我们,两次卦像又告诉了我们。占筮和梦境又相吻合,这是周武王所经历过的,为什么不听从呢?腿脚有毛病的人,只能待在家里闲居。国君要主持国家,亲临祭祀,奉养百姓,事奉鬼神,要参加朝觐和诸侯会见,又哪里能够闲居呢?各人应按照他所有利的方面去做,不也可吗?’
两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决定废长立幼,拥立公子元为君,是为卫灵公。这一年冬十二月,卫人安葬了卫襄公。”
孔成子和史朝想废长立幼,并借机安排好官二代。又是托梦,又是占筮,只不过是找借口罢了。
而此处记载的卦例应是两卦例,即问“元”时,占筮出的是《屯》,但没有说是个不变的卦。如后人认为的不变之卦称“八”。这里没有出现“屯之八”的称法。第二次是问“挚”,筮出的是《屯》之《比》。从太史朝解卦的说法:两卦都一样,出现“利建侯”。“两卦”说法,不是指《屯》与《比》两卦,因《比》卦里没有“利建侯”的字眼。而《屯》卦里才有“利建侯”的说法。“两卦”之说是指两次占筮出现的两卦。故此卦例中出现的《屯》之《比》不是变卦筮法,而是“变繇”筮法。“比”是《屯》卦里的第一繇题,此繇题里的繇辞里也有“利建侯”。
总之,占卜是个借口。以春秋《周易》文本里的文辞,来附会所问的人事吉凶,无疑形同于胡说八道而已。
第十是《左传·昭公十二年》:“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此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此例中的“坤之比”。《比》则是春秋《周易》文本中《坤》里的第五繇题。而此卦例中:“坤之比。曰:‘黄裳元吉’,正是春秋《周易》文本里《坤》卦中排第五的繇辞。即“黄裳元吉”。而今本《周易·坤》卦中的第五爻辞,一样是“黄裳元吉”,只是以“六五”为爻题。
此例占筮出《坤》卦里的这一繇辞,就以此来断吉凶。南蒯通过得出的“黄裳元吉”,就认为自己所想干的事情,也就大吉大利了。而子服惠伯则不那么认为。子服惠伯却有另一凡的认识来解读《周易》,认为“易不可占险”。即认为有德行者可占,而无德行者,就是占出的是吉卦,也不会是吉的结果。这是一种对占筮附条件的认识而已。实乃是自西周倡导的“以德配天”的神学观念的反映,即“天人感应”的天命思想的表现。
总之,这一筮例虽以春秋《周易》文本筮之,已把春秋《周易》文本当成卜筮之书而用。而解筮时只采用以《比》繇题里的一句繇辞为“天机密码”来附会所占问之事上的吉凶,而没有用八卦取象来联想、附会人事上的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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