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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娘子可是不巧。」掌柜的满是歉意地解释道:「小店请的坐堂郎中今日恰巧不在,娘子有现成的方子么,小店可代为抓药。」
「胡说!」女子戴着幕离,看不清面目,但听声音似是十分愠怒:「你既开药铺,怎会没有郎中坐堂?再说今日恰逢赶集日,郎中此时怎会不在?」
「娘子可冤枉小的了,您看我这店里门可罗雀的,有生意送上门,小的岂有不做的道理?实在是郎中刚刚举家搬往鄂城去了,小店一时在本地觅不得合适的人选,便断了档。这样吧,娘子!您家里的病人是何症状,我这里有些方子,若对症的话抓一两副回去熬着,大约也能对付了。」掌柜苦着脸不住地致歉。
听他说得恳切,又兼这十里八乡的确没有第二个地方可以抓药了,女子缓了缓口气:「也罢,你可仔细着些。若有人成日里只是一味枯坐,百叫不应,眼神空洞,神情呆滞,如失魂一般,这样的症状该用什么方子?」
掌柜的听得一愣一愣地,末了才反应过来:「听娘子如此说,此人莫不是受了什么巨大的刺激,一时竟失了魂?依老朽看,此为心病,心病尚需心病医。这些药方……」他无奈地摇摇头:「实是无可效用也。」
女子显然急了:「难道没有一点办法了吗?只能任其自生自灭了?」
「办法嘛……」掌柜的迟疑地开口,又旋即闭上。
女子似抓住了一根最后的救命稻草一般:「你快说,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
掌柜的一咬牙:「我听说,古灵芝可培本固元,若能得一支把来给病人安神救心,或可有效。」
「多谢掌柜的,我明白了!」
女子双指一弹,一枚圜钱直入掌柜怀中,他愣了一愣,冲着女子的背影喊道:「娘子,那灵芝得去深山老林才能采得……」
叔妘一离开枫林邑,便撒开大步望南而去,一路走了大半个时辰,这才来到一座破落的村子里。已近黄昏,遥遥一片残破的房屋笼罩在暮蔼之中,死一般地沉寂。
村口大道旁,一个白发散乱的老妇人扶杖伫立,凝望着夕阳一动不动,几是一具石俑。叔妘看得一阵心酸,快步上前扶住那老妇:「姑母,你怎的不在屋里呆着?在这等我做什么?我这么大人了,又见过大世面,还能掉了不成?」
老妇微叹一声,欣慰地抚着她的头发:「唉,你一个女孩家家的,一人出门在外哪能叫人放心?都三十多了,也不嫁人?你不嫁人,我如何放得下心,怎么跟你九泉下的父母交代呢……」
「姑母你又来了。」叔妘一阵嗔怪,又是一阵烦乱,赶紧转移话题:「姑母,公子怎么样了?好些不?」
老妇面色一凛,沟壑纵横的老脸更显庄穆:「还不是老样子,跟丢了魂似的,那眼神看得人浑身直发毛,我不耐烦跟他呆一屋里,宁愿出来等你。知道什么是行尸走肉吗?他就是。」
「姑母,」叔妘正色道:「那我便不回去了。这便告辞了!」
「啊?你要去哪里?」老妇十分吃惊。
叔妘一指远处的深山:「我要去深山采求灵芝仙草,可救治公子的心病。我不在的这些时日,公子便拜托姑母多多照应了。」一面说,一面从怀中掏出一只铜币叮当作响的丝织钱袋,向着老妇深深一躬。
老妇又急又气:「你一个未嫁之女,入深山采求灵芝?这怎么行?那里可有猛兽毒蛇,或会遇上心怀不轨之人,这怎么行啊?那个公子就那么重要?值得你如此以性命相护?」
「值得!」叔妘斩钉截铁:「公子一身系一国之安危,又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凭着王姞娘娘和……待我的恩遇,我自当豁出性命来救他。」
「唉——」老妇叹息着摇头:
「一个失魂失形之人,已是心如槁木,纵采得灵芝仙草,又如何救得了他的濒死之心?可你这孩子倔脾气,我再怎么劝,也是无用的。真是,前世的冤孽呀!」
「救得救不得,总得试试看!」叔妘咬咬牙,一脸的决绝,转身而去。
卫都朝歌,天光正昃,卫侯和于清晨时分出城狩猎的队伍此时终于回城了。
说起来,卫和其人,文韬武略在中原各国的国君里堪称是拔尖的。且不好声色,勤于政事,无论军政朝务处置起来亦是得心应手。不过十岁的年纪,能做到如此这般,可算是难得了。
可既为凡人,又自幼是贵胄公子长大的,难免有个爱好啥的。卫和什么爱好呢?爱狩猎。想当年,他才不过七八岁的半大小子时,就跑到隗戎草原上去射鹰,如此方才结识了隗多友。如今,十余年一晃而过,这爱好可一点不减。但凡朝务清闲一些,他便会带领百余随从出朝歌望北而去,少则一天,多则四五日不归是常事。
好在人家的爱好并没有耽搁国事,多有公孙禺盯着呢!再说,狩猎亦是国君练兵与操习武艺的一种方式么,谁又会有异议呢!
只苦了街市两旁正忙着收市的庶民百姓,国君的马队一来,全都得跪伏在地,吃那无数马蹄扬起的尘土,还不能用袖子捂住口鼻,真是苦也!
不过不捂口鼻亦有不捂口鼻的好处,能清晰地嗅到马队中那辆轩车中散发出的缕缕异香,仿佛远山冰雪之清凉于鼻尖萦绕不散,令人回味无穷。
有胆大的偷偷抬眼去望,轩车无棚,当中坐着一个美人。头上裹着红色的巾帕,拢着高髻,乌黑油亮的发髻上横着枚玉簪,罩着一副金丝软铠,以大带束腰,右侧系着一条粉色的丝绦,末端悬着几个金铃。美人身子一动,金铃便发出细碎而清亮的声响,妍姿冶媚中却透出几分英气。
耳听得那清脆的金铃声渐行渐远,人们伸长了脖子再也望不到轩车的影子,这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陷入热烈的讨论声中。大约无论在古时还是今朝,人类对于上层人物的私生活始终保有恒久且高昂的兴趣,大约这便是人所固有的劣根性之一。
「看见没?那个就是孤竹国进献来的公主,号称是草原第一美人,名动一时。」
「哟!就是她呀,啧啧啧,虽蒙着脸没看见长相,但光看这身段,闻这香味,就够让人心醉的了。」
「咦?不是说她入宫大半年,咱君上都不怎么理的吗?怎的突然这么宠上了?连打猎都把她带出来了?」
「瞧你说的!是男人哪有不好色的?咱君上之前是年纪小,不懂男女之事,如今开了窍,美色当前,哪有不动心的?他又不是寺人,真是的!」
「嘘——,越说越不像话了。」
重新开业的卜知楼危栏之后,巫隗将街市上的这一幕尽收眼底,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看来,此间事已了,我也该如师傅所吩咐的,启程前往镐京了。」
这句话正被循梯而上的林伯听见了,他紧走几步,恭恭敬敬递上一支长不过半指的铜管:「楼主,此为社领刚刚送来的飞鸽传书,请楼主览阅。」
巫隗从发间取下一根细长的银簪,挑去封住铜管口的朱红印泥,将铜管倒过来在手掌中轻轻叩了一下,一卷细帛带掉了出来。她展开一看,脸色渐渐凝重,转而望着东面,若有所思。
「楼主,发生什么事了?社领有何吩咐?」林伯压低嗓音问道。
「你自己看吧。」巫隗将帛带递了过去,林伯接过一看,上头只有一行字:「先往临淄,襄助伯姬。」
「这……」林伯愣了一下,旋即反应过来:「莫非是伯姬公主在齐宫处境艰难?」
「可以想见啊!」巫隗淡
淡言道:「有一个当她是克夫扫把星的夫君,还有一个育有庶长子又颇得宠爱的如夫人,伯姬公主在齐宫处境又怎会好?可若是她在齐国立不住脚根,师傅与即墨诸商社的关系仅靠口头协议维持,是保不得长久的。为了盐路的控制权,我必须走这一遭。」
「那……咱们何时动身?」
「后日吧,在此处盘桓日久,铺面需处理。再说,无论如何,也要入宫与转胡姬告辞了再走,方合礼数。」
巫隗于日中之时入宫谒见次妃之时,正看见殿外的空地上,通以帷幕挡住,几十个工匠正在其中忙碌着。朝歌城中早就传开了,卫侯要在次妃宫中建一座冰楼,十丈的高楼,不用一砖一瓦,全以冰块砌成,设想之奇,亘古未有。卫和之宠,可见一斑!
听说巫隗要来,转胡姬,哦不,应该叫孤竹公主乌日娜,早早便梳妆好了在中厅等候着了。她今日着一身皂色的串花凤纹绣娟绵衣,浓密的发髻上绾着形似飞燕的金钗,下垂珠帘,腰间系着玉彩琉璃珠带,整个人看上去神采风华,婉转如秋水。
一听巫隗的来意,乌日娜神色一沉:「怎么?姐姐要走?这……妹妹自入宫以来,万事皆有姐姐做主商量,只要姐姐在,我就有了主心骨。可……如今姐姐要远去,留下我一人在这深宫,我……真是害怕呀!」说着说着,目中已然噙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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