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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上流传着一个谚语:‘每一个地精都是一个罪犯,纵然不是正在犯罪,那也是正在准备犯罪~!’
这句话虽然有些偏激,和极其强烈的种族歧视色彩,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却也并没有什么错误。
作为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受到所有人歧视的一个弱小种族,地精们没有祖国,没有权力机构,甚至不知道团结为何物。
他们游荡在整个大陆,为了挣扎求生,从事着一切可以让他们做的工作和各种灰色职业。
可惜的是,他们身体瘦弱,不可能从事杀人放火,打家劫舍,占山为王等等等这种具有强烈暴力色彩的很有前途的工作。
因此上,小偷,骗子,高利贷商人,办假证,制造假货,偏方医生,巫婆神汉……等等,一切徘徊在社会底层,带有强烈服务业色彩的工作。
他们干的永远都是下九流的行当,地位甚至不如那些无家可归,住在大篷车里的吉普赛人。
出生在犯罪率最高的街区,时时刻刻都得为了生存而挣扎。因此上,每一个地精全都极其的机敏奸诈,那种恶劣的品质甚至融入到了他们的基因当中。
他们从出生开始,就知道几手玩仙人跳的把戏,或者是迷魂药的配方。
而长到三四岁的时候,就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个恶棍所需要的一切技能。溜门,撬锁,鉴别钱币……
到了再大一点儿,就学会利用手头的东西,制造各种各样几乎可以乱真的假货。
银光和沙金又是其中的佼佼者,
他们在同一个地精的社区里长大,生活在低矮阴暗的小房子里,伴着污水和老鼠,学会了前辈们积累了几千年的本领,并且发扬光大。
最终走出了自己的老鼠窝,混进了大城市。
虽然在地精当中,他们也已经算是成功人士,但是在人类的社会当中,他们却是处处受制,遭受种种的歧视。一直到……一直到遇到了洛林爵爷。
虽然在贵族当中,几乎所有人都对于地精深恶痛绝,但是洛爵爷对于他们恶劣的行径倒也有些理解。
事实上,他们之所以这样,绝大部分原因也是社会造成的。
因为他们身体太过弱小,根本不足凭借着武力保护自己的财产,而且又没有自己国家保护他们的权利,所以……几乎所有人全都欺凌他们~!
每当他们有钱的时候,上至国王皇帝,下至贩夫走卒,都会冲过来,夺走他们身上的最后一个铜板,让他们重新归于贫困。
这种事情在历史当中发生了许多次。而且许许多多的同样的事情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里也正在发生着。
这种事情对于人类来说已经是如此的频繁,已经到了平常的地步。所以这种事情基本上在所有的史书当中都找不到记载。
正因为如此,洛爵爷甚至对他们有些敬佩。
这样的事情如果换到另一个种族,另一些人的身上,经历过如此多的催残之后,或许就已经沉沦,或者自暴自弃,变成一个懒鬼,听天由命。最后消失在历史的长河当中。
但是这些地精们却坚韧地承受了下来,从来都没有过弃。
不管是遇到再大的难,不管是被抢走了多少的东西,哪怕是一贫如洗,但是第二天,就会看到他们瘦小而猥琐的身影再次出现在街道之上,为偷到一个钱包而高兴,为骗了一个铜板而雀跃。想尽一切办法,重新积累着财富。为了生活而奔走忙碌。
而正是这种恶劣的生存环境,也造就了地精们极高的生存素质和过硬的本领。
洛爵爷在无意中招收了地精沙金之后,就很是惊奇地发现那些地精具有相当多的多面技能。
在银行业,他们是最合格的精算师。看上一眼帐本,就知道究竟有多少的利润。该收多少的贷款。
在商业界,他们就是最优秀的商人,准确地说是敢于冒险的奸商。为了赚钱,他们毫无畏惧地深入一切人迹罕至的地方,贩卖一切看上去有利可图的东西。
在诈骗界,他们是最好的骗子。懂得多达三百六十多种的经典骗术。这一点让洛爵爷很有些脸红。要知道,以爵爷的博学,才仅仅懂一百多种。
而在医药界,他们是最好的药剂师。不仅仅知道哪些药可以治疗外伤(他们经常被打被抢。而魔法师们拒绝给他们服务,虽然教廷‘宣扬众生平等’,并不拒绝。但是那价钱也是坑爹的贵。)
而且,他们为了骗别人的东西,还得经常配制种种的迷魂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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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光做为地精当中的佼佼者,圣光大陆的十大杰出地精青年。从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用哪几种最简单的材料,可以配出让人神志不清的药物来,迷晕进城的乡巴佬,抢走他身上所有财务。
这些好玩的小东西又是每一个地精都随身携带的,不仅用来骗人的钱,而且无数的事例证明,这种东西在关键时刻,也能救他们自己一命。
哈克一口气将半瓶酒都灌了下去,然后眯着眼睛,咂咂嘴,大声打了一个饱嗝。再长长的吐出一口气,向后重重的倒在椅子上,一脸满足的样子,喃喃的道:“好酒,你这个该死的下贱的地精,我发现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银光一直紧紧的盯住哈克,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由于制造粗劣,这加了料的酒自然会有一股奇怪的味道,要是换了一个经常喝酒的人类,一下子就可以品出酒味不对头。
所以这一招大都是用在只喝起最廉价土豆酒的穷人身上,为此银光心里一直捏着一把汗,生怕哈克也觉出异常来。
见他没有怀疑,地精悬着的心才跌底,银光轻笑一声,像个贵族的管家一样,一躬身道:“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心里却在暗暗嘲笑:好个屁,连五个铜子一瓶的劣酒都没喝过。乡巴佬就是乡巴佬。
哈克连打了几个酒嗝,双手攥紧了铜瓶,将酒瓶牢牢抱在胸前,含混不清的道:“你很识相,虽然你是一个下贱的地精,不过没关系,在奥德海姆,哈克大爷我罩着你。”
哈克脸上的表情越来越迷糊,地精心里暗道:药效起作用了。
这是哈克却突然坐起来,使劲拍了拍地精的肩膀,一脸酒醉之后痴痴傻傻的笑容,咧着大嘴哈哈大笑起来,道:“这么多人里面,只有你是为我真心服务的。好,很好~!”
哈克已经开始酒后的胡言乱语。
“我知道他们看不起我,但是没关系,哈克大爷我今非昔比了。”哈克用力的拍拍胸口,用最大的声音的嚷嚷道,哈克大爷我现在是大人物,大人物~!“
“我知道我知道,咱们主人是最看重你了,哈克大人您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主人一定什么都跟你说吗?”地精小心的引导着哈克的话头。
哈克狂放的纵声大笑,得意的叫道:“那是当然。我还记得主人出现在我们部落那一天,他忽然从天而降,只是动动手指就杀掉了几个平时欺负哈克的人,可笑他们还自称自己是什么狗屁的战士。
让他们平时欺负哈克大爷我……”
然后哈克开始絮絮叨叨的向地精讲述他在部落里被人欺辱的往事。
像他这种体质不好的人,在野蛮人的部落里地位就像是小丑一样。
“是,是,他们该死。”地精心里暗暗焦急,哈克像个看心理医生的病人一样,不停的对地精唠叨一些被人打一拳踢一脚,或者推进粪坑里之类的事情。
当然最后总要加上一句:“后来我就把那个家伙给杀死了。”
逮到一次话头,地精赶忙道:“哈克阁下受主人器重,您在奥德海姆位高权重,将来大业有成,阁下您一定可以成为侯爵公爵之类的大贵族。”
“屁~!”哈克跳起来一巴掌拍在地精的头顶,嚷嚷道:“侯爵公爵算个屁~!我告诉你……”
说着哈克忽然一震,向左右看了看,俯下身趴在地精跟前,道:“哈克大爷我,未来可是能做国王的,国王~!到时候我就封你做我的宫廷大总管。”
“那太好了,”银光装作欣喜若狂,一躬到地,行了一个宫廷礼仪,道:“参见国王陛下。”
“免礼爱卿。”哈克靠回椅子,一副乡村戏剧里国王的派头,拍着大腿高兴的哈哈大笑,道:“这一天不远了,明年就可以实现。我只告诉你一个人啊,”
“戏肉来了。”地精心里一喜。
“主人有个大计划。”哈克张开手臂画了一圈,道:“是主人亲口告诉我的。知道主人为什么那么大本领,为什么非要来咱穷山沟里吗?”
地精摇摇头。
“因为这里离茹曼近~!”哈克脸上得意一笑,道:“知道咱们为什么要建这个城吗?这可不是给穷鬼们住的。这是为主人的大军准备的,我可听说了,百万大军。”
尽管有心里已经有了准备,地精还是被吓了一跳。
哈克抱着酒瓶闭上眼睛,沉醉在自己的想像中,出神的道:“只要到了夏天,哈克就率领主人的百万大军,出其不意的一举踏平茹曼~!”
哈克说着跳起来,向着天空用力的一挥手臂。
银光一副惊喜的表情,用力的为哈克鼓掌。
哈克陶醉的道:“那个哈杜又怎么样,还说要复制他的战绩。狗屁的大陆第一名将,到时候我哈克将军,不,哈克元帅……哈克陛下,才是大陆第一名将。”
地精一边鼓掌一边装作激动的叫嚷着:“陛下万岁,陛下万岁~!”
将意识不清醒的哈克哄的一愣一愣的,从心眼里已经把地精当作自己的心腹。
地精心里快速盘算,这家伙发酒疯说的话当然不能相信。
黑暗法师就算再没有脑子,也不会将军队交给眼前这个马屁精指挥,地精心里很明白,哈克的在黑暗法师眼里就如同一条使唤的狗一样。
不过其中大部分地精已经串联起来。
黑暗法师掳掠近十万野蛮人,建造这座城市的目的就清楚了。未来就是为了容纳军队,作为基地使用。
等到雪化了之后,亡灵族就会从这里突然杀出,复制哈杜当年突袭茹曼帝国的战争,甚至可以直插茹曼帝国腹地,将茹曼搅个天翻地覆。
银光衡量了一下,觉得他们成功的可能性非常高,连自己都想不到这里会出现黑暗法师,茹曼人当然也想不到大雪山居然隐藏了亡灵族的军队,他们完全可以打茹曼人一个措手不及。
只是银光想不通的是,亡灵族要通过何种手段,将所谓的百万大军运到奥德海姆来,目前看来唯一可行的办法是用战争堡垒,可哪一次才能运几个兵。
“不管怎么样,情报必须尽快传递出去。”地精瞥了一眼还在做着国王美梦的哈克,暗道:“看来目前只有依靠这个傻瓜了。”
银光的眼珠来回滚了三圈,换上一副谄媚的笑脸,恭敬的道:“尊敬的哈克阁下,身为您未来的宫廷总管,我有必要提示您,你现在生活和您的身份实在太不般配了。”
哈克抬起手臂原地转了一圈,看看自己身上完整的皮袍,呆呆的道:“有吗?”
地精郑重的点点头,道:“您知道茹曼的贵族是怎么生活的吗?在冬天,他们穿着羊毛织成的大衣,脚上是小羊腹部最柔软的皮做成的靴子。
他们生活在点着铜炉的温暖的房子里,舒服的像是在夏天一样,出门坐着豪华的减震马车,身边有几十个佣人围绕着为他服务。
他们吃的是刚刚宰杀的牛羊,喝着最醇正的美酒,床上是皮肤像雪一样白,像水一样软,美的像白菊花一样的女人。
他们晚上参加有音乐又舞蹈的宴会,一直欢乐到天明。”
哈克像是在听神话故事一样,被地精唬的一愣一愣的。张大了嘴,咕的一声,咽了一口唾沫。
“可是看看您哪?”地精上下打量了哈克一眼,嘴里“啧啧”有声,神情遗憾,不平,道:“您的身份比贵族还高贵,但是您穿着整张熊皮捆成的衣服,脚上是皮毛捆成的筒子。”
哈克看看自己的衣服,也觉的这些东西和自己的身份太不相配,不由嫌恶的撇撇嘴。
“您住在四处透风的简陋房子里,出门连匹马都没有。吃的是和石头一样硬的干肉,连口酒都没有。和人类的贵族比起来,您亏大了。”
哈克舔舔嘴唇,不甘心的道:“可是有什么办法?”
地精凑到跟前,像是诱骗他出卖灵魂的魔鬼一般轻声道:“您有钱,我们完全可以买到您需要的一切。再说了,您把这些东西多献给主人一份,不是更能取得主人的信任。”
哈克的心思被地精勾引的蠢蠢欲动,喃喃的道:“我有钱?”
地精点点头,道:“我尊敬的阁下,您现在身价足足有好几百万金币,就是在茹曼,也是数得着的大富豪。您说你身份高贵,又这么有钱,还过着这种穷酸日子,你图什么?”
哈克猛然醒悟,心里暗道:是啊,我有身份有钱,为什么还过的像个野蛮人一样。
“可是,要怎么才能弄到你说的那些?”哈克小声的道。
地精嘿嘿一笑,道:“你忘了,我是一个走私商人,我可以从人类那里为你买到您需要的一切。只需要……”
“需要什么?”哈克急切的问道。
银光低声道:“只需要你去说服主人。”
哈克的思路完全被地精勾着走,呆呆的道:“可是主人太可怕了,我该怎么和主人说?”
“成功了,我银光大爷出马,没有拿不下来的任务。”地精心里得意的暗道,然后趴在哈克耳边,低声诱导道:“您就说食盐不够了,没盐奴隶干活没力气。主人又来了客人,他们一定需要很多东西,我想主人一定会同意的。”
“可是……”哈克依然胆怯犹豫。
银光像是蛊惑犯罪的妖精的一样,道:“到时候你想喝多少酒就有多少酒。”
“嗝”肚子里的酒气翻上来,哈克又打了一个饱嗝,终于下定决心,道:“好,我这就去和主人求情去。”
哈克撩开衣服,将酒瓶往腋下一塞,转身走了出去。
看着他离开,银光重重的松了一口气,一屁股跌坐在地上,银光感觉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累过,身上出了一层热汗,简直比自己在城里行骗的时候更费力。
剩下的就是焦急的等待,终于在下午天色变得昏暗的时候,哈克一路弓着腰,身后跟着一名全身裹在黑袍里的人,一起走进地精的房子。
黑袍人上下打量着沙金,喑哑的声音惊讶的道:“一个肮脏的地精,见鬼。”
哈克毕恭毕敬,低着头道:“这就是我说的走私商人。”
“好吧,”黑袍人没好气道:“鼻涕虫也有他的用处,地精就地精吧。”
银光一直保持着恭顺的表情,心里却不停的咒骂:给我等着,老子都在小本上给你记着,将来看老子拉你清单。
“这些东西你能搞到吗?”黑袍人将一张纸递给地精。
银光接过一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各种物品的名称,从衣服鞋袜到纸张墨水,不下上百件,很多都是生活用品。
野蛮人这里什么都缺,即便是巫妖也感到了极大的不便。
地精一咬牙,笃定的道:“能,肯定可以。”
“很好,”黑袍人一点头,道:“那就交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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