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芦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章 她占我便宜,我的逃跑女郎,长芦月,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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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拉着我的手走着。

沿途的人看着我们两个极是惹眼,因为女孩衣裳奇异,而我头发蓬蓬松松,既没有理也没有梳,身上的衣裳也很破旧,比乞丐强不了多少。

女孩上下打量了我,皱了皱眉头,“你的头发怎么那么长,也没有梳理过?”

我的头发一直蓬蓬松松,我也从没有觉得自己的长发有什么不好。

她拉着我走进一家理发店,我坐到一面镜子面前,看着自己乱蓬蓬的头发才想起自己好几天没有洗发了。

理发师走了过来,“要给这位先生理发吗?”

“嗯,把他的头发剪出一个好看的造型来。”

我站起来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我父亲跟我说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当格外爱惜。”

女孩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难道你要一辈子不理发吗?真不懂你们中国人的规矩。”

“那也不是,父亲说得我长大成人,能独立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就可以理发了。”

“你这么大了,还不能独立生活吗?”

我抓了抓头皮,嘿嘿一笑,“早就能了。我曾经一个人在荒原上呆了七天呢。只是父亲觉得我还小,一直没有给我举行加冠礼。”

“什么是加冠礼?”

“就是一种仪式,举行过这个仪式,就意味着我长大成人了。”

“那不就得了,你现在只缺一个仪式,今天的理发就是一个仪式,从此之后,你就是一个成年男子了。”女孩说完就示意理发师给我理发。

我说:“还是不对,加冠礼需要我爸给我主持。”

“哈哈,你不知道吧,我就一名主持人,比你爸还专业。”

就这样,我被女孩一番稀里糊涂的道理讲糊涂了,于是稀里糊涂地让理发师剪去了一头长发。

理发的过程,我闭着眼睛,心一直跳,我实在不敢想象自己被剪掉一头黑发的样子。

理发店里静了下来,理发师和女孩都没有说话。

我眼睛眯出一条缝,斜眼看着女孩的表情,女孩却一把扭过我的头,差点把我的脖子扭断。

我正要说话,女孩却说:“看前面。”

我这才向镜子里看去,镜子里是一个短发的男子,他黄皮肤,黑眼睛,鼻子高高地,脸型也瘦瘦地。眉锋分明,目光如炬,嘴唇还微微透出一点点的骄傲。

女孩啧啧地说:“没想到,你这傻小子还挺好看。嗯,就是衣服有些破旧,走,我再给你换一身衣服。”

“我的衣服都是我妈妈给我买的。”

“没关系,刚才当了一回你爸,现在再当一回你妈妈,给你买一身合适的衣服。”

“我怎么感觉你在占我便宜。”

女孩做了一个吐血的表情,“你的脑袋有问题吗,我掏钱给你理了发,现在又掏钱给你买衣服,怎么算都是我在吃亏,好不好?”

她不由分说,拉着我又走进一家服装商店,从里到外,给我选择了一身合适的衣服。

当我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我几乎认不出自己来了,镜子里面的人穿着雪白的衬衣,打着领结,外面是一件燕尾服。

女孩得意的说:“怎么样?我的眼光比你妈妈要强吧1说完拉着我走出了服装店,径直向一家酒吧走去。

在酒吧门前,女孩看着我说:“我带你进去,你不要给我丢脸。别人问起来,你就说是我的小弟。”

“哦,那你叫什么?”

女孩狡黠地一笑,“不告诉你。”

“为什么不告诉我?你都知道我的名字了。

“就是不告诉你。”

“那是为什么?别人问起我的老大是谁?我怎么回答。”

“你哪有那么多为什么?跟着我走就是了。”

于是女孩又一次转换身份,由开始的我的爸爸妈妈,变成了我的老大。

今天我经历了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拉起女孩子的手,第一次剪断长发,第一次穿上了笔挺的燕尾服,也是第一次走进一个叫汤姆酒吧的地方。

走进酒吧,喧嚣扑面而来。

酒吧中灯光黑暗,正中央是一个舞池,舞池里一群红男绿女在充满野性的音乐中,贴身热舞。

我看得目瞪口呆,世界上居然还有一个叫酒吧的地方,这里人们的跟荒原上的兽群一样,雄性追逐着雌性的气息,撒着欢儿展示自己的雄性荷尔蒙。

女孩一进门便吸引了所有雄性,不,准确说是男性的目光。女孩带着我来到吧台面前,大手一挥:“今天我请客,随便喝。”

一名女侍者在变戏法般的将各种饮料、酒水倒在一起,那杯子在她的手中好像活了起来,我觉得很好玩:“喂,小丫头,你拿着杯子在耍什么?”

女侍者撇了撇嘴:“你刚进城的吧?”

我一挑大拇指,大声的说:“牛!你眼光真好,怎么一眼就瞧出来的。”

女孩凑到我耳朵边,在嘈杂声中对我说:“她是笑话你是刚进城的。”

我回答她:“她猜对了,我就是刚进城的。”

女孩大约是头疼,摸了摸额头走开了,走到乐队那里,原来女孩居然可以演奏架子鼓,看着她样子我感觉很有朝气,鼓点敲起来,让她情绪高涨,流畅的动作好像荒原上的一只蹦蹦跳跳羚羊。

等等,她不是说她是专业主持吗?难道这丫头骗了我。

我要了一杯女侍者调的那种饮料,原来这玩意儿叫鸡尾酒,只是比起我偷喝父亲的中国酒要差了许多,但许多人都要这种酒,想必这种酒是这里最好的酒了。

两杯酒下肚,我的脸红扑扑的,笑盈盈地打量着这个酒吧以及酒吧中的每一个人。

他们或男或女,或黑或白,有俊朗的年轻人,也有大腹便便的成年人,他们一个个穿梭在人群之中,像一只只发情的土狗寻找心仪的对象。

一位红衣女郎静静地坐在离我不远的一张桌子上,她穿着红色的衣裙,清丽脱俗,气质有时候真不是装出来的。

她感觉到我在看她,也向我看过了来,我微微一笑,向她举了举杯子,然后告诉女侍者,再给那个女孩续一杯酒,反正是女孩请客,我就借花献佛了。

女侍者将一杯酒放到红衣女郎的桌子上,说明了情况,红衣女郎向我举杯表示谢意,那一笑真可谓倾国倾城。

我又叫来女侍者,告诉她再次送过十杯酒水过去。

女侍者从没有见过我这么大方的顾客,笑着答应,大约是觉得我是冤大头,亦或者酒水卖得越多,她的收入也会越高吧。

十杯酒水摆满了红衣女郎的桌子,她惊诧莫名,女侍者向她说明了情况,那女郎嫣然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这时一个年轻人走酒吧,一个身材不高,瘦瘦地,看样子挺帅的,只是让人不明白的是本来挺好看的一个男孩子居然打了耳钉,头发也染成了红色,再加上白白的脸,活像一只红毛鬼。

一名酒吧女郎迎了上去,顺势挽住了他的胳膊“小布,今天怎么刚来。”

小布微微皱了皱眉头,酒吧女郎知趣的走开了。

小布看到正在敲鼓的女孩,眼光一亮,向她笑了笑。

女孩扔掉鼓槌,跑了过来,向小布哈哈一笑:“小布,你小子还敢来酒吧1

随后对我说:“虫子,知道这位是谁吗?”

我摇了摇头,女孩说:“这可是矿区布郎的少爷——小布朗。”

我认识女孩所说的布朗,他的矿区就在温哲小镇,他进出矿区乘坐着汽车,住着豪华的房子,穿金戴银,却没有一点仁慈之心。

我曾亲眼见到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据说偷吃了布郎那只拉布的狗粮,便被布郎用皮靴踩碎了手指。

印象中有个光头,像抓小鸡仔一样抓起小乞丐隔着别墅扔到围栅外面。在这些人身上,我看到了富贵,但在他们的心中,我却没有看到一丝一毫的慈悲。

我又想起了尼莫,尼莫的父母都在布郎的矿场做工,父亲每天进入矿区淘金,母亲达淑食堂里烹煮饭菜。

后来,尼莫的父亲有一次做工的时候,被落下的石头砸中了头,还没有等到矿区的医生跑过来,就已经咽了气。

达淑哭得很伤心,但如果没有矿区食堂的工作,以后的日子怕也很艰难,只能接受布朗的五十英镑的补偿,继续在矿区食堂做工。

尼莫当时已经十四岁了,他觉得布朗用一百英镑买走了父亲的命太过便宜,一直耿耿于怀。

憨直的尼莫经过几天的推理,终于明白,自己的原罪就是皮肤太黑,日子苦是因为皮肤太黑,被人嘲笑是因为皮肤太黑,上不了学也是因为太黑,只是忘记了,这里的最高学府也只是镇上的中学。

我也因为上完了中学后没有更高年级的学校就读才不得不回家,在父亲经营的菜园做一些活儿。

其实,黑皮肤哪里是什么原罪,真正的原罪就是布朗人性中的恶,此时看着小布的样子,无论他多么帅气,我都满是反感。

小布却没理会女孩的调笑:“皮优,你怎么又跑了出来,你叔叔知道又该责罚你了。”

我这时才知道,女孩的名字原来叫皮优。

皮优满不在乎,“他管不了我,我今天还是要和你比一比。”

小布笑着,“我很愿意输给你,但你也得努力呀。咦,皮优,这小子是谁?”

皮优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是虫子,我新收的小弟。”

小布不屑地看了我一眼,“很普通嘛。这货也能当你小弟,我可以打得他满地找牙,皮优,你的眼光越来越差了。”

刚才的那个酒吧女郎笑着说:“就是,这个乡巴佬哪知道小布的厉害。”

看着小布和酒吧女一唱一和,我觉得他们就像两个小丑。想起过往的所见,再看到小布看似绅士,实则嚣张的嘴脸,我心中也不禁厌恶。

我故意装作刚认出小布的样子,急忙起身,低头弯腰地赔礼:“哟,这不是小布少爷吗?您怎么也得闲到这玩来了。您请随意,我不打扰了。”说着便乖乖地走开了。

见我转变如此之快,又对小布卑躬屈膝,皮优不禁大怒:“臭虫子,你这个小怂包。”

我的献媚让小布觉得脸上大是光彩,“哈哈,皮优,你的脑瓜让驴子踢了吗?收了个怂包当小弟,还跑到这里来炫耀。”说完,一屁股坐到我让出的座位上。

就在小布的屁股准备坐下的那一刹那,刚刚走出三步的我,右脚向后一勾,那把椅子迅速的被我勾了过来。小布失去重心,重重的坐在地上,四脚朝天。

周围的人全都哈哈大笑。

皮优也乐不可支,这才明白我刚才是在耍弄小布,“小布,你得了老年痴呆了吗?坐把椅子都会跌倒。还别说,动作真标准。你很有演电影的天赋。”皮优极尽嘲讽。

我对皮优说:“喂,老大,你不是说这个酒吧都是俊男靓女吗,怎么还有四脚朝天的乌龟。”

小布涨红了脸,忍着疼痛跳起来,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小子,你敢阴我,是吧1

我一股怒火从心底涌,“玩的就是你”,突然伸手抓住小布嚣张的手指,反方向折去,小布吃痛,身体不由自主蹲了下去。

由于身体过于前倾,小布只能用另一只手支撑着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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