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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云瑰和霍明佑对视一眼,都不由被气笑了。
还能这么算?
“而且,我还白得了把刀,还有一瓶香脂。”霍云浅朝那边的桌上努了努嘴。
临出宫时,唐棋在侧身而过之时往她的手中偷偷塞了个瓶子。
回到国公府才打开,却闻到一阵香气,再挑了一点出来看其质地,竟然是上好的润肤香脂,而且还带着淡淡的桃花香。
也不知道是谁做的天然护手霜,感觉比第二世在现代用的都要滋润,如果能拿出去卖,一定能大大赚钱。
霍云浅眼前一下涌现出了一个美好的计划——
如果能够做成宜家那种效果的作坊,不仅售卖物件家私,还有各种配套的生活用品,岂不是太美妙了?
听到她的话,霍云瑰手中动作一停,把她的手举了起来,难以置信地道:“你是说——我给你抹的这些香脂也是秦王送给你的?”
“或许呗,难不成是唐棋暗恋我,背着他主子偷偷送我的?”霍云浅随口说,心里还沉浸在宜家式的创业想法中。
霍云瑰更惊!
怎么现在连秦王身边那个侍卫都和这丫头不清不楚了?
不行……不能这样!
霍云瑰简直气得有点上头,暗中捏了把拳头,这丫头如今大了留不住,还是得早些把她嫁出去!
……
有了“宜家”的相关想法,霍云浅又恢复了十足的干劲。
第一件事,就是去选址。
但在去挑地方之前,叶志宜的突然到访一下拦住了她的脚步。
“宁苏县主,关于昨日春风楼的事,你或许没有对本官说实话。”
国公府会客厅里,身材矮小的官员端坐在那,气势却不输七尺大汉。
霍云浅摸了摸鼻尖,“大人指的是什么呢?那我现在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好了。”
叶志宜差点被气笑了。
他真是有些糊涂,明明面前的是个不足廿岁的年轻女子,为什么他总感觉自己面对的是市井里最难缠的中年妇女?
油滑得有些令人发指啊。
他清了清嗓子,“县主,关于那位‘镖师’的身份,经过查证,他其实是国公爷的妻舅、居然庄的少主,也就是‘大镖局’的少主人。”
霍云浅点头,“不错啊。”
叶志宜扶额,“所以他……”
“所以有哪条规定不能让他当自家镖局的注册镖师?”霍云浅挑眉,“大人,你要知道我托镖保护的人可是一名女眷,怎么好意思找陌生人来我家保护我侄女?
“反观卢启思,实在是没有比他更合适的更完美的人选了!
“他是我三嫂的弟弟,武功高当然是没得说,而且长得又好看,陪在我侄女身边带出去都格外拉风,而且就因为他长得好看,也不会有人怀疑他是什么保镖,你说对不对?”
“……”叶志宜简直想抬手捂脸。
准备好的说辞不仅被这位小县主一番抢白,反而还被她给一下问倒了!
但脑海中灵光一闪,叶志宜蓦地抓到一个关键点,抬眸看向霍云浅,“县主,昨日承认托镖的是秦王,如今你又说是你自己,这难道不是矛盾吗?”
“额……”
霍云浅很想翻白眼,这人怎么这么难缠啊,还真的这么抠字眼,还让人怎么编瞎话嘛?
果然,业务能力强的官儿其实也是把双刃剑啊……
霍云浅再次摸了摸鼻尖,“因为……这事吧,其实王爷本来是不好意思说出去的,因为他王府里最近在忙别的事情嘛,又想给我侄女婿一个惊喜,所以就让我先雇……”
一边绞尽脑汁一边出口成章,说到后面,霍云浅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了。
好在,叶志宜在听完了她的话之后,想了想道:“王爷想给何家父子一个惊喜,报答何家父子为王妃忌日的操劳,便联系了县主找合适的人,于是找到了卢少爷。”
“太对了!”这人竟然靠他自己强大的脑补能力听明白了,霍云浅简直想给他鼓掌,然后吹口哨大喊乌拉。
但叶志宜后面的问题立即将霍云浅问住:
“为什么王爷一定要找县主帮忙?他自己认得的江湖客应当也不少吧?选个合适的女侠,以丫鬟名义进入国公府,岂不是也很方便?”
霍云浅:……
笔给您,您把后面的章节自己写出来好吗?
霍云浅好容易克制住想骂人的冲动,一拍大腿,“您说得太对了!我怎么就想到呢,不对,王爷他怎么就没想到呢?”
叶志宜:……
他能收回刚刚的话吗?
这语气,这姿势,他越来越确信,眼前的这位县主和街边的大妈真的越来越像……
他起身作别,霍云浅也跟着站了起来,忽然道:“大人,那两个杀人凶手,您预备怎么处置?”
叶志宜脚步一顿,“那两人冒充北疆人,意图在议和期间挑起北疆与朝廷的不和,已被刑部直接接手调查。”
换言之,他都没有权力再过问这两个险些伤害霍棠儿的人。
叶志宜说完这话,便低着头走了出去,留下霍云浅立在原地,感觉心头一片沉重。
难道是她想得太简单——那两个人不仅仅是被雷通或者许祯派出来的那么简单?
“小姐!”门外忽然传来银屏欢快的声音,“咱们啥时候出发?”
霍云浅回神,这才想起,刚刚她让银屏收拾好了过来,她们一道出去找寻一下适合开作坊的地方。
“现在就走吧,我的事忙完了。”
出了国公府,二人依然还是先沿着河边走。
国公府一带多是勋贵,自由用地不多,但好在有一条小河可以利用。
霍云浅打算沿着河边挑一块地方,将来即便做出了很大的东西,只需要走水路就能轻松地运回国公府里来。
日头渐渐高了,主仆二人沿着河岸走着,渐渐已能望见城门,却没有看到什么合适的地方。
银屏摸了摸差不多快要叫起来的肚子,试探地道:“小姐,咱们要不要先回家用膳?”
霍云浅回头看了一眼来路。
若是骑马,回去自然不用多久,但要是走路,只怕走到一半就得肚子咕咕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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