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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女人的尸体是和二弟一起被送回上京的。
那是初冬,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办到的,将她镶嵌在一块巨大的冰晶中,仿佛一个漂亮的琥珀。
所以宫兰亭很清楚地知道,那个女人死了,眼前这个小姑娘即便和她如何相像,应该与她也是没有关系的。
与那沈夫人一家告辞,他扶着妻儿上了马车,自己骑着马走在前面,可是思绪却如何也收不回来了,仿佛就像是已经落在了那沈家的小姑娘身上一样。
许多过往他以为已经彻底忘记了的记忆又重新涌上了心头。
父亲看到那个女人的尸体时,痛苦地倒下了,是母亲将那孱弱瘦小的二弟抱回了房间,找了太医来帮忙诊治。
二弟才留下了一条命。
至于那女人的尸体,父亲一直守在她的身旁,就好像她只是睡着了,而不是死了一样。
母亲看着怕出事,想要替那女人张罗丧事,却被父亲粗暴地推倒在地上。
这一幕永远印在了宫兰亭的脑子里,他知道父亲对母亲只有相敬如宾,两人的结合不过是两个家族老一辈订下的约定。
所以他给母亲的,再多的就没有了。但宫兰亭却没有想到,父亲会为了一个死去的女人对母亲动手。
那一刻他就恨父亲了。
只是这一跤,母亲似乎也清醒了许多,眼里对父亲的那点期望也消失殆尽了,她抱着当时想要去质问父亲的自己,“兰亭,活人是争不过一个死人的,所以娘不管做什么,都没用的。”
那时候年幼的宫兰亭紧紧捏着拳头,最终也没为他母亲做什么。
父亲在沉寂一阵子后,将那女人的尸体安置在了他书房下面,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冰墓,然后将二弟接了过去。
从此以后,那偌大的府邸里,仿佛是住着两家人一样。
再后来,父亲上了沙场,他信不过母亲,把二弟送到了他一个知己好友的家中,十年后他征战回来,已经彻底取代了秦老将军的位置。
但宫兰亭知道,父亲并不需要那军功,他只是想要替二弟挣一世荣华富贵罢了。至于自己这个长子,要什么,得拿命去战场自己换。
一匹红枣马朝他追来,只听‘吁’地一声,随后那个令他熟悉又能叫他心情平静的声音响起“夫君,你有心事。”
宫兰亭转过头,他是不过极其不爱笑的人,脸上虽然没有笑容,但面对自己的妻子,那神情言语都明显是温和柔软了很多,“云绮,我想母亲了,不知道她一个人在上京,可是会觉得孤独。”
这话让云绮忽然有些心生自责,“对不起。”
“为何要说对不起?”宫兰亭只是性格偏冷,却不是人性冷漠,他扭头看着自己的妻子,“你没有错,你是我的妻子,自然是该与我在一处,是我这个做儿子的没能陪在她身边,”
云绮听着他这话,心想当时自己不顾家中长辈阻拦,一定要嫁给宫兰亭这个在他们眼里冷漠的男人,正是因为知道,他和别的男人不同。
别的男人觉得,女人娶回家去,便是给自己生儿育女伺候家小的。
可宫兰亭不是的,他觉得娶自己回去,那就是自己的妻子,如果不愿意,不用整日去晨昏定省,毕竟他的母亲,也没有养过自己一日。
他这奇怪的言论,让云绮当时觉得有些好笑,也没有当真。
可当她真的去给婆婆晨昏定省后,婆婆给的话却是,“多陪陪你夫君,不要把时间浪费在我这个老人家的身上。”
于是云绮大概就知道,为什么宫兰亭会说出那些话了。
“那等开春天气暖和了,我们把母亲接过来,怎样?”云绮提议着。
这让宫兰亭有些心动,但是旋即又想起了沈家那个小女儿的脸,还是作罢。摇着头,“算了,路途遥远,母亲应该也不愿意来这样的寒苦之地。”
云绮便没在多言,只是隐约觉得,夫君是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的。但他不愿意说,也就没多问,而是转开了话题,提起两个孩子的趣事来。
而明玥这边在进入莲城与宫家队伍分别后,并没有直接去往那盐运司副使的府邸,反而在城中一处大客栈里安顿下来。
随即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几个老爷子的建议下,买下城中一处大宅。
有些东西,老人家说还是要信一信的,他们都觉得那临着月牙池的大宅风水好,与一家人八字都和,搬进去肯定能让沈煜官运亨通,所以哪怕那卖家狮子大张口,他们也要。
于是明玥只能拿钱,当天下午就签了合约地契,然后拿着自己的户籍去衙门里办了过户。
这整个西北的女人们,不是戴着面纱便是帏帽,明玥去衙门里的时候,身边又只带有马四九跟着。
那负责此事的人,也不知道她是个什么身份,只见着她一个年轻美貌的妇人和一个老头,便以为是哪家的夫人和老管家。
办理的时候,还一边和同僚说笑道“听说那新来的盐运司副使家眷这几日就要到了,可我听说昨日那宅子里,还是叫那一堆花子们都住着呢!”
他的同僚接着话,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意思,“是呢!我还听说,咱们这位新来的盐运司副使,是个澜州乡下人,澜州你知道吧?那头几年天灾死了好多人的那个州府,咱们这里还迁了好多人过去。这位大人家里可穷了,这从澜州到咱们这里,只怕盘缠早就不够使,还不这些花子们呢!曹大人他们那里也没打算打发人过去给清理宅子,到时候不晓得要惹多少笑话!”
明玥和马四九默默听完了个全程,拿着办好的房契地契从中出来,明玥就忍不住吐槽,“这些个人的消息,也不大灵通。”不过也不怪了,这又不是那个通讯发达的科技世界,这里一个消息要传到另外一个地方,还不知道要累死多少匹马呢?
而且人传人,传到后面已经是面目全非了。
最后大家也只能仅靠着知晓的那点信息脑补出一个完整故事。
马四九觉得倒是有趣得很,“这些个昏庸东西哪里够你相公玩?”
两人回到客栈中,那鲁老头又亲自去找人订制沈府的牌匾,因听他说有个朋友就在这青丘州的莲城,虽然十几年没有联系了,但人应该还活着。
他揽了这差事,明玥也就没多管,趁着天没黑,带着人过去清理宅子。
那宅子闲赋了小半年左右,以前是北方的皮毛大商贾修建的,那时候那位大商贾手里估计也是宽裕,所以耗费了不少银子,硬是在这莲城里建了一座类似江南水乡风格的大宅。
而且宅子便临着月牙池。
当然,整个月牙池也是属于府里的。
这月牙池虽然不大,但在上面泛舟玩耍,还是绰绰有余的,加上地理环境的缘故,那水远看仿佛是一块镶嵌在地面的蔚蓝月牙一般,美得梦幻。
当日去收拾宅子的人回来,就忍不住同大家夸赞起那月牙池的美。
小二的听了些许,好奇地凑过来问,“白日里听人说那月牙阁卖出去的,莫不是叫你们夫人给买了?”
但凡入驻客栈,那名碟是要拿出来的,掌柜的那里自是登记了,见着他们是澜州来的,到底是有些好奇。
心想这里头几年还要人迁去澜州,他们怎么从澜州跑过来?难道那澜州不如传说那样好么?
但也只是想,没好去问明玥他们这些客人,也是怎么也没将他们与那新来的盐运司副使沈大人联想到一起去。
直至如今见小二问,便也将耳朵凑了过去。
回话的是八角,“是呢,这么些个人,总不好一直住在客栈了,老爷子们都喜欢那月牙池,夫人就买了,改日收拾干净了就搬过去,所以今晚得在这客栈里叨扰。”
小二心想巴不得他们天天都住在这客栈呢!这么多人一天好些个房钱,就算是那房钱自己分不着一毫,但给烧些热水,送饭菜进屋,他们高兴了,给的赏钱也是好大一笔。
“哥们你客气了,这哪里有什么叨扰的。”一面回着八角的话,一面在心里头暗自算起来,要买下那月牙阁,得多少银子来着?
只是粗略算了一下,自己就给自己吓了一跳,实在是忍不住,又朝八角暗自打听,“你们主人家,是作甚的?”
又不犯法,八角觉得没有什么不能说的。只笑道“在我们本地开了几个小杂货铺,还有个商行,嗯与江南元家也有些小生意来往而已。”
小二的听了这话,嘴角忍不住直抽搐,什么小生意,能那样大手笔就把月牙阁买了去?他也想做。
一时间不免觉得这八角为人不实诚,居然同自己开玩笑。
也觉得没趣味,加上后厨那头喊,就忙去了。
明玥倒是没去留意些,她家早就脱贫不缺银子了,她虽然觉得那宅子是有些贵了,但后来想着那月牙池这样美,大家都喜欢,那这银子也就花得值了。
这客栈里虽然一切都不错,但终究不是自己的家,住着不安心,加上孩子多,把他们关在客房里也不是一回事,所以那宵禁之前,还在街上招呼着众人往宅子里添加铺盖等等。
碳火也买了不少,今晚就叫人把那些要住人的房间里都烧上了火盆。
有地龙的地方自然也暖起来,只叫明日搬进去,屋里别冷飕飕的。
所以这忙了大半天,当晚回来简单吃了饭就休息,翌日一早他们的行李也就陆陆续续往那边宅子送去了。
到了下午些,八角来结清了账钱。
客栈的账房和小二的才恍然反应过来,这么一大家子,居然是个小子来结账?也是够心大的,便忍不住问,“你们家管事的呢?”
“我们家谁都能管事,不看年纪的。”八角一下看出他俩的好奇,只直言笑道。
这倒是叫小二和账房觉得稀奇,又攀着八角聊了会儿。
八角也是这个时候才忽然意识到,好像家里除了主子,就没个正儿八经的管事,回来也少不得是同明玥说起,“夫人,咱家这样事事都朝您禀报,您怎就忙得过来?我看别人家都有个总管呢!要不咱也雇一个去?”
这会儿家里老老小小的,才各自挑选好院子,明玥请了花总管他们帮糊着窗户纸,听到八角问,觉得莫名其妙,“我有什么忙不过来的,手底下就你们几个,你们自己和我说不行,还专门花钱找个传声筒?”
家里人不在多,而是在精。更何况这些小子们有的是执行能力,如此多养些人还多事儿呢!
就算是花管事他们走了,但是自家原来的人加上元盼妹那五个,也是足矣了。
而八角听了明玥的话,又觉得十分有道理,果然那管事就是传声筒,多此一举。
他们有什么事情直接同夫人说,也方便。
也不纠结这事儿。
又忙了一日,家里都收拾妥当,这个时候那些个本地官员们,才后知后觉,当初和宫将军家眷一起进城的那是新来的沈大人的家眷。
只是人家并没有去那破烂宅子,而是直接住了客栈,然后当日就把月牙阁买了下来,如今都已经搬进去了。
而且样样地契房契,都是衙门里自己办的……
如今那满脸横肉的曹大人正黑着脸朝底下几个官员训斥,“一堆没用的废物,那么多银子塞你们肚子里去,竟然办不成一件像样的事!”往那狗扔个肉包子,狗还晓得汪汪回应两声。
他越想越气愤,只将桌面的茶盅扔了下去,惊得几个官员连同那鹌鹑一般躲开,头也埋得更低了。
只听他骂着,“蠢货东西,那么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进城,你们是瞎了么?”
底下的人是一个也不敢吱声,这时候房门打开,一个穿着长袍的青年走了进来劝慰着“曹叔,您也不必气恼,也是咱们消息不全,不怪诸位大人。”
那消息只说这沈煜被圣上重用,那是因为他出身寒门,没有任何势力。而他那家眷又是直接从澜州过来,所以即便是李置也认为,多半就是一辆破小的马车罢了。
怎么想得到,这沈煜身家既然也不小。
而且还速度这样快,马上就安顿下来了,还将曹小姐看上的月牙阁给先一步买了。
这个时候李置只想,活该那皮毛商生意做不长久,这样没有脑子,明明晓得曹小姐喜欢这月牙阁,不但不赶紧双手奉上,反而还给卖了旁人去。
他如今发愁的不这帮官员,而是曹小姐那头晓得了,还不知道要怎样哄呢!
他是李家那头的人,曹大人也不敢将他如何,这几分面子也是要给的。而且他没说错,也是消息不全,不然怎么可能出这等事儿?
当下也借着李置的话,让这帮吃闲饭的滚了下去。
待那些官员走了,曹大人这才叹了口气,“这位新科状元郎,只怕不好对付了。”本来还要借着他这家眷进城,好好收拾一回。
可万万没有想到,人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安顿下来,还样样手续都给办好了。
他到时候即便是想要拿着来为难,也没得机会了。
如此怎不闹心?
李置也没料想到,这位状元郎竟然有如此身家,那身后必然是有旁的势力暗中支持了,不然这些个钱财哪里来的?
那月牙阁价钱可不菲。
“曹叔也不必太忧心,他一个外来的人,势单力薄,便是有天大本事又如何?”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虽然李置不承认自己是地头蛇,但那沈煜想生事端,简直就是痴人说梦。
然而曹大人如今只后悔,“当时不该拿那些野人说事,倒让朝廷有了借口派人来。”只怕圣上早就已经在布局,这宫兰亭是他的一个棋子罢了。
李置却是半点没有把宫兰亭放在眼里,“那庸人油盐不进,除了会打仗,那脑子里什么都不装,更何况他出生尊贵,自视清高,又听说十分厌恶读书人,不见得能听待见那沈煜,曹叔把心放在肚子里就是了。”
一味地数着对方的弱点和不足,的确是有效振奋我方士气。
这曹大人听得李置这些话语,觉得自己也太过于小心了些,那沈煜一个年轻人罢了,能翻得起什么风浪来?
他如今倒是担忧,女儿又嚷着要那月牙阁,怎么才好?
与明玥他们车马大队浩浩荡荡进城不一样,沈煜只有一人一马就进城来了。
而且还是跟着几个挑夫一起进来的,那守城卫只瞥了一眼就放进来了,压根没留意到他和那新来的盐运司副使是同名同姓。
他这里到了家中,又已经夜深人静,便没有去打扰各人,只在正房里洗漱吃饭。
夫妻俩也是将近半年没有见了,万般思念是说不尽的,任由那一夜烛火燃到了天明。
第二日几个小丫头醒来,发现娘没睡在她们的身边才觉得不对劲。
但很快又发现,是她们没睡在正房了,耀光只委屈巴巴起身要去找娘,就被灼云和煌月拽住,“别去了。”
“为何?”耀光不解,她还是喜欢和又香又软的娘睡在一起。
“你这脑子,自然是爹回来了。”不然还有谁能从她们身边把娘给抢走?煌月没好气地戳了戳耀光的头,然后给她穿衣裳。
然后姐妹几个一起到那院中等着。
煌月想爹了,也想跟她爹过两招。
毕竟最近和两位爷爷学了不少本事。
也是破天荒头一回,沈煜今日起晚了些,没像是以往那样出去锻炼身体,所以起来见着一字排开的三个闺女,也是挨个捏了捏脸,“爹不在这段时间,可有好好照顾娘?”
“自然是有的。”照顾不照顾另说,最起码没惹祸吧?没给娘惹祸,那四舍五入也算是照顾了。
煌月回着这话,小身板却已经跃起来,折了一把梅花枝做剑,就朝着她爹刺了过去。
沈煜一点都不意外。
倒是耀光看得眼花缭乱,“二姐的武功又精进了不少。”
原本想多休息会儿的明玥被外面的声音吵起来,开门出来的时候,自家三个闺女已经围着沈煜打起来了。
她忍不住扯了扯嘴角,人家都说女儿是爹的小棉袄,这父女相见不该是依偎在怀里撒撒娇么?
就没见过这样的。
又见还打得咯咯笑,也就不管了,关上门回房洗漱。
等着余娘子来请吃饭的时候,见着沈煜也是惊了一回,“东家几时来的。”一面又是高兴,忙去通知几位老爷子。
于是这饭桌上,自然是没有清净的时候。几个老爷子你一言我一句,还有小辈们叽哩哇啦的,又是热闹又是吵闹。
明玥本来还以为沈煜今日会直接去衙门,没想到他却同老爷子们坐了会儿后,说是要去见那宫将军。
昨日两人也没顾得上说话了,那千言万语都化成了旁的默契。
如今明玥听到他要去见宫将军,便道“我们从那陇州便同宫夫人同行作伴,你且等着,帮我带些东西给她。”说罢,叫巧袖那头装了些那宫家大儿子喜欢的糕点,又写了个帖子,邀宫夫人来她家这里做客。
沈煜应了声,见明玥写好了帖子才问,“那你们见过宫将军了?”
明玥不解这话是何意?一面点着头,“嗯,瞧着性子偏冷,也不晓得好不好相处。”所以她其实也有些担心沈煜去碰了个软钉子。
她说这话的时候,正垂着头收拾笔墨。
不想竟然听沈煜轻飘飘地回了一句“按理他是我的大哥。”
在明玥还没反应过来,抬头愣愣看着他的时候,他又补了一句,“不过是同父异母那种。”
“……”明玥看着沈煜,觉得自己的脑袋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砸了一回,有些懵懵的,半响才回过神来,“你说什么?”脑子里又想着那杜来姐说那人家姓宫。
一时间也是忍不住惊呼起来,“天底下哪里有这样巧合的事情?”不过更惊讶的是,“所以你也一直在暗中查你身份?”亏得自己还担心他没顾得上,特意请了马老爷子帮忙,没想到沈煜自己早就查到了。
果然,她当初就该听老爷子们的,别去操心这闲事。
沈煜扶着她坐下,“就是很巧合的事情。”最一开始是杜大德提起的,说沈煜以前是被调换了。
为此沈煜当时第一次到雍城的时候,就查过当年那位知州大人。
不过那大人早回了老家,又已病故,家中老仆也是遣散,要么死了,线索就是那时候断了的。
谁晓得那元涣尘闲着没事,跑去给找了个旧人来。
沈煜自然是从那人口中得知了自己生父的身份。
“我到上京头一天,我就去那将军府看了那二公子,别说和杜鹏长得七八分相似。”沈煜说这话的时候,那口气好生轻松。
害得提心吊胆,以为他认亲环节会很曲折的明玥忽然没兴趣了。再加上联想起宫夫人的那些话,显然沈煜是没认亲。
但还是问了一句“那你去见宫将军了?”
“自然是没有,他这等蠢货,是不是自己儿子都分不出来,我认他作甚?何况既然娶了聂夫人,还骗着阿音。”他是凭着自己的武功偷偷进的将军府,自然是没惊动旁人,那宫情甚至都不知道他去过将军府。
“我本来还担心,到时候朝堂上少不得要碰着面,没想到杜家那儿子因当初为了能同我调换,用要早产的,身体孱弱得厉害,科举那会儿更是病的严重,宫情日日沐休在府中照顾,我与他倒是错开了。”
明玥听得瞠目结舌“话本子里都不敢这样演,所以他至今还不知道真相,你也没打算和他说?”可是明玥觉得,那宫将军对杜家的儿子如此偏爱,那也是因为以为是沈煜啊。
这时候却听沈煜说道“着急什么,往后总是有碰见的时候。”
明玥一时间有些同情这宫将军,这么就遇着沈煜是他儿子了。本来以为沈煜不和他相认,是怕到时候让自己那堂舅舅猜疑他。
没想到这时候竟然听沈煜说道“我后来查到很多事情,宫家与聂家定下了两姓之好,但却并未专门说定的是他和聂夫人,也可以那宫家小姐嫁到聂家去。”
而这宫情少年时候拜师到天幕山,有个情投意合的师妹,便是自己这身体的母亲阿音。
两人原本是等宫情回上京后就到天幕山下聘提亲的,但是没想到宫情回了上京,听闻宫聂两家要将婚事提前。
家中长辈也订下了将宫小姐嫁到聂家去,可因那宫小姐爱慕上了一位穷书生,宁愿与那书生私奔也不愿意嫁到聂家。
这宫情心疼妹妹,便主动提议自己娶聂小姐。
“那阿音呢?”明玥听到这里的时候,已经不同情宫情了,觉得沈煜对他还算是客气的。
她知道沈煜和自己不一样,沈煜不是原来的沈煜,但自己却是原来的上官明月,所以她会因为自己的那些亲人而痛苦难过。
但沈煜却不会,连带着称呼那宫将军和阿银,也是名字。
“我在上京的时候,知道了阿音的身份,所以启程来这青丘州的时候,绕道去了天幕山。”说到这里,他忽然叹了口气,“虽然我和他其实没什么关系,只是我听他说起阿音的时候,看到他老泪纵横,我竟然觉得有些难过,可怜起他。”
他只有那样一个女儿,见女儿钟意这宫情!那毕生的本事也都教给了宫情。
本来以为,他们两人两小无猜,将来也必然是佳侣一对,可是没想到宫情为了成全他的妹妹,却毁掉了两个女人的一生。
这阿音甚至是把性命都给搭了进去。
这时候沈煜忽然起身,从那书架子里抽出一封信递给明玥,“他当初娶了聂夫人,又怕阿音发现后与他分开,便回天幕山骗了阿音。这是当初阿音知道聂夫人的存在后,他写给阿音写的信。”当然,这是自己那名义上的外祖父给的。
信里,那宫情觉得自己娶聂夫人,是为了顾全大局,所以还特意写信告诉阿音,等聂夫人一旦有孕,生下儿子,他就回天幕山和阿音双宿双飞。
明玥看过之后,只觉得这是什么渣男?聂夫人是撬了他家的祖坟么?但更好奇,“这信你哪里来的?怎还给留着?”
“天幕山掌门给的,留着当然是以后给咱家孩子们看,免得遇着这样的蠢货东西给骗了。”沈煜见明玥看完,连忙给收了起来,继续夹到书里,继续说道“可是阿音那时候已经有孕了,去往上京也只是想跟他一刀两断,顺便教训他一顿的,没曾想到半路就忽然临盆了。”
更要命的是,宫情那朋友把阿音的尸体连带着那杜家的小儿子一起送去上京给了宫情。
天幕山的老掌门收到噩耗后,连自己女儿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不但如此,尸体还被这宫情藏了起来,外孙也没让见。
所以他自是将宫情给逐出了师门。
明玥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这宫情,只觉得这人多半是有什么心理疾病,竟做些自以为是自我感动的事情,一点也不尊重对方的意愿。
这样自大的人,的确不配做爹。
于是越想越气,一是替那阿音不值得,二来又可怜那聂夫人。
但更担心,“那你如今去见那宫兰亭,是怎么打算的?”
“我在天幕山看到了阿音的画像,咱家耀光同她有七八分相似,你们既然见过了宫兰亭,我觉得他可能已经发现了什么。”沈煜说到这里,“我这个外祖父,可能过一阵子把门派之事安排好也会过来家里。”
这让明玥一下紧张起来,“他不会是想带走耀光吧?”
“怎么可能?”沈煜自然是不会做那骨肉分离的蠢事,“他想要享这天伦之乐,我满足他老人家的心愿而已,更何况家里再多一尊大神,我到时候去盐田上的时候,也能安心些。”
明玥想这样也好,虽说可能有点可取所需的意思,但其实沈煜这个外孙也是真的。
反正比起那宫情养着杜家的小儿子做宝贝,真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
又唏嘘一回那阿音死得憋屈,明明是去跟渣男一刀两断,尸体还被人给藏了,坟冢在哪里她亲爹都不知道。
所以沈煜去见那宫兰亭的时候,明玥便道“你既然和要他表面你的立场,那不如问问他,兴许他知晓阿音在何处呢?”到时候沈煜那外祖父来了,也好叫老人家知晓。
沈煜也正是这个意思,所以见了那看起来冷冰冰沉着脸的宫兰亭,“听我夫人说,你见到我家小女儿了。”
宫兰亭自打那日见了耀光后,就再也没能安眠,总是在想这个问题。
今日来见沈煜,其实是有些不愿意的,他不觉得一个书生能有什么大本事?而且本质意义上他是不喜欢读书人的。
他一直在想,如果当初不是姑姑执意要跟那书生私奔,也许他母亲就不会有这一辈子的悲惨日子。
而且那姑父一辈子不作为,如今秀才都还没考上,姑姑一家现在还是靠着宫家过日子。
但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又来了。
听到沈煜这话后,眉头顿时一振,一脸防备地看着沈煜“你什么意思?”沈煜长得很俊,但脸上没有父亲的影子,与那女人倒是有三四分的样子。
所以他也是那女人的儿子?
沈煜其实很理解宫兰亭对自己的敌意,所以倒也不恼,一脸冷静地坐下身来,还示意宫兰亭坐下,“我与你说个故事吧?”
宫兰亭不喜欢听什么故事,更厌恶那些短话长说的人,但因为太过于好奇沈煜的身份,还是耐着性子坐下来了。
于是见沈煜一边慢悠悠的烹茶,一边轻描淡写地说道“从前有一对父女相依为命,后来这老人收了些弟子,他的女儿和其中一个弟子情投意合,加上那弟子没有婚约在身,老人也就认定了是自己的女婿,将毕生本事都传给了他。”
可是沈煜才说到这里,那宫兰亭就有些不耐烦,猛地一掌拍打在桌上,那茶水顿时溢满了桌面,“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那个自以为是男人为了所谓的家族和亲情,娶了别的女人,让师妹等着他,但已经有了身孕的师妹眼里是揉不得沙子的人,可是对方的夫人也没有错,所以便想要与她师兄一刀两断,但却魂断途中,儿子也被一农妇胆大包天调换。”
沈煜说到这里,抬眼看了宫兰亭一眼,只见对方神色里除了怀疑,更多的是惊诧。
然后宫兰亭开口,“你的意思,宫忆音是假的?”而眼前的沈煜,才是他的弟弟?
但即便如此又如何?他甚至是带着些讽刺,“所以,你是想让我与你作证,去上京揭穿那宫忆音?”
没想到沈煜却摇着头,“揭穿这个作甚?他们父子相亲相爱不好么?我今日来此,是为了盐田的事情。顺便多问你一句,阿音坟冢在何处,我外祖父年事已高,想要去看一眼。”
宫兰亭没有听到沈煜后面的话,只觉得他那句‘让他们父子相亲相爱’在脑子里来回打转,然后他便想若是有一日,父亲知道他捧在手心里疼了这么多年的儿子,其实是个冒牌货,他是什么表情?
父亲自认为是个痴情种,可他最爱的那个女人当初却不是来投奔他,而是来与他一刀两断,他的这个儿子,也没有认他的打算……
这一刻,他忽然觉得多年以来也在心头上的委屈和不甘心,忽然就散了去。看着沈煜也顺眼了几分,“你要做什么?”
沈煜要做的是什么?他要做的自然是升官,位极人臣,手握大权,将来还叫明玥和女儿们横行霸道,无人敢给她们一点委屈受。
这让宫兰亭很震撼,回到府中后,总觉得脚踩在云上一样,不真实。
见着了云绮,也没有像是自己所预想的那样,和她分享这个惊天消息,家中的二弟是冒牌货,反而是脱口说道“那沈煜真有意思。”
云绮来这陌生地方,与那曹大人等官员的家眷是没法来往的,她和明玥又在途中结识,也觉得性格相投,愿意与之长久来往。
可是又清楚自己的夫君最讨厌的就是读书人,因此今日夫君去赴约,她一颗心都是悬着的。
此刻没想到他竟然说了这样一句话,一时也有些好奇,“他怎了?”
宫兰亭抱起小儿子,任由那小小的手抓着自己胸前的衣襟,“他说他是为了盐田的事情找我,我以为他有什么办法,就问他想做什么?”说到这里,抓着他衣襟的小儿子忽然咯咯笑起来,让宫兰亭忍不住停下口中的话,看了过去,眼神变得又多了几分慈爱。
片刻才抬起头看朝云绮,“他说想要位极人臣,手握大权,好叫他的妻女将来横行霸道……”
这让宫兰亭一下不知道,他入仕途是为了什么?反正不全是什么保家卫国……为了母亲,还是为了妻儿?
他思索之际,那云绮却忽然忍不住掩唇哈哈笑起来了。
她这一笑,小儿子也跟着她咯咯笑。
“怎了?”反而让宫兰亭有些摸不着头脑。
“这沈大人,倒是有趣。”云绮甚至是有些羡慕沈夫人,“可是我觉得沈夫人那样善良温柔的一个人,也不像是能上街横行霸道的。”
这时候只听宫兰亭说道“还有一个更有趣的事。”
云绮这个时候也察觉出来了,夫君今日心情似乎不错,显然他与那沈煜相谈甚欢,“什么趣事?”
“沈煜才是我二弟,上京那个原来是假的。他是知晓了,却又不去认亲。”宫兰亭现在特别强烈地期待,父亲知道这个真相的时候,会不会气得血脉倒流,攻心而亡?
一面也恨不得把这好消息分享给母亲,“就按照你此前所言,开春后就打发人去接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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