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衣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7章 到达上京,我的歌星女友超凶猛,连衣,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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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风了》的v拍摄用了三天时间,叶知秋也受到了作为演员的第一笔费用,三万块钱。

别看三万块似乎不多,但对于他这种完全没有相关表演经历的“新人”来说,这个价格已经算高了。

虞采薇的第一张专辑,而且是主打歌的v,估计放出去,多的是容易倒贴进组拍摄的男演员。

只是虞采薇在最后一个镜头拥抱忘记了时间,被叶知秋叫醒之后似乎很生气,再也没跟叶知秋说一句话。

叶知秋不知为何也有点心虚,就在这种莫名的气氛中结束了拍摄。

距离《唱出新声》节目录制开始两天,准备启程前往上京市。

学校这边的专业课就没法上了,所幸有刘民康教授出面,学校也清楚叶知秋即将保研的事情,很痛快便同意了。

剩余两天,叶知秋无其他事打扰再次爆更一番,如今《诛仙》已经牢牢坐稳了总榜第一,叶知秋的微博“九亿少女的梦”也已经突破150w粉。

在叶知秋启程前往上京市参与节目录制前夕,《诛仙》更新到了第二个巨大的泪点。

十年之后,张小凡化身鬼厉,成为鬼王宗副宗主,与陆雪琪再次相遇。

陆雪琪为鬼厉最后舞剑一回,后用天琊剑画地为痕,两人断情绝义。

剧情到这里,不出预料,书评区再次炸了。

“有情人不能成眷属为什么狗作者要这样写啊。”

“看到陆雪琪说出‘我也心甘情愿’的时候,真的泪目了。”

“我一个碧瑶党刚喜欢上陆雪琪,狗作者又来这么一出,我容易吗?!”

“不行,谁也别拦我,我今天必须要去跟狗作者讨个说法!”

“狗作者不是在华海市吗?大家发动力量把他找出来!”

“叮,读者‘薇薇’打赏本书10万橙子币,并说:个人希望,作者能不能改一下,让陆雪琪和鬼厉在一起?。”

“快看啊,抠脚大汉都看不下去了!”

“楼上的,这个盟主确定不是女读者了吗?”

虞采薇是雪琪党?

这是叶知秋看到虞采薇的打赏信息,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反应。

想来似乎还真有可能,虞采薇其实和陆雪琪有点相似,都是外表清冷的冰雪美女。

但性格有点不同,接触多了,叶知秋也对虞采薇的性格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这小妞在外面面前看起来清冷则已,其实私底下有点小傲娇、爱脸红,活脱脱的小女生性格。

但是这位大小姐真的是不差钱啊,明知道改文不可能,又是一万大洋撒出去。

叶知秋想了想,打开手机微信。

一叶知秋:看《诛仙》最新章节了吗,这一章好伤感啊。

薇光:嗯。

薇光:气死我了,我还等着陆雪琪与张小凡重逢,两人在一起的。

囧叶知秋沉默,手指飞快在屏幕上按动。

一叶知秋:放心吧,我觉得作者不会那么头铁的,到最后主角肯定会与碧瑶或陆雪琪某个人在一起。

薇光:希望吧,虽然对这个作者没什么信心。

薇光:你写歌那么好,要是会写就好了,如果是你写的话我就可以要求你改文啦。

这边,叶知秋瞪大眼睛,心脏狠狠跳了一下。

一叶知秋:你怎么知道我就会答应你改文,如果我是个有原则的作者呢?

薇光:你一定会改的,否则

后面是一个可爱卡通小女孩拿着菜刀的表情。

叶知秋默默将手机放下,更坚定了心中的想法。

《诛仙》作者的秘密一定要守住!

想了一下,叶知秋再发了一条微博。

“最近有事,请假三天,谢谢各位亲的理解。”

消息一发出,评论区立马炸了。

“!”

“???”

“你说什么,我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

“汝当人乎?!”

“曾经有个作者断更三天,走在路上被天上掉下来的鸟屎砸死了,我说这个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分享一下。”

“不理解,我无法理解!你去生孩子也用不着三天啊!”

“我发现了这个逼求我们砍一刀就叫兄弟,请假就叫亲,啊呸!”

叶知秋十分淡定关闭微博,三天很合理啊,去上京市来回路程两天,录制节目总得一天吧。

什么?抓紧空余时间路上码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右下角企鹅头像疯狂跳动,没想到竟然是早已下班的编辑“石头”发来信息。

石头:你要请假三天?出什么事了吗?

石头:有没有什么帮得上忙的?

这个编辑还挺负责的,叶知秋随手回复。

一叶知秋:谢谢关心。

一叶知秋:有事去一趟上京,断更几天。

上京市,出租房内的石暖暖看到消息一愣,连忙回复。

石头:你要来上京市?具体哪里,有没有时间在公司见一面?

石头:你那首《侠客行》获得了诗歌征集大赛的第一名,这两天就会公布结果。正好当面把奖金给你。

一叶知秋:不一定有时间,看情况吧。

电脑前的石暖暖小脸一垮,对方的头像已经暗了下去。

上京市电视台总部大楼,《唱出新声》的节目在这里录制,节目采取淘汰赛制,第一轮还海选共有36名选手参加。

节目组也的确大气,提前给每位选手在五星级酒店订了房间,当然,标准双人间。

华海到上京高铁五个小时,叶知秋在录制前一天晚上慢悠悠来到酒店,表明选手身份领取房卡。

进入房间,舍友已经到了,是一名戴眼镜的瘦弱青年,名字叫李素。

叶知秋进门的时候李素的行李还放在桌上,腼腆地让叶知秋先挑选床铺。

讨好型人格、腼腆、礼貌,这是叶知秋对这名临时舍友的第一印象。

还不错。

“出去吃点?”随手整理一下没塞满双肩包的行李,叶知秋对李素道。

李素自然没意见,其实他也没吃晚饭。

两人没选择在酒店内吃,到了新城市,叶知秋反而更喜欢去路边的小馆子,这些地方才能真正感受到一个城市的烟火气。

走向酒店大门的时候,前方传来一阵嘈杂的动静。

一群身穿西装的“保镖”似乎将一人围在中间,人墙组成的圆圈缓慢自大门向酒店大堂移动。

“让让,让让!”走在圆圈前方的一名男子不断叫嚷。

叶知秋面色如常往前走去,跟在旁边的李素低头用手机搜索着什么,没留意到前方走来的队伍,被前方的男子直接强硬用手拨开。

李素一个趔趄,手机“啪”地一声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