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云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84章 不再是曹小姐,穿到荒年后,我成了极品恶婆婆,朝云紫,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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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弯弯答应了。

小姑娘叫曹莹莹,今年十五岁,河口镇人,至于自己家是做什么的,一个字都不肯说。

这个家里现在是九口人,程弯弯年纪最大,这些人在她眼底都是孩子,没有任何男女大防的说法。

而吴慧娘虽然年纪小,但是个妇人,而且怀有身孕,各方面规避也不用太在意。

如今家里来了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许多事情就没往日那么方便了。

程弯弯开口道:“大山,这几天晚上你就去新房睡,那边院子里有很多木材青砖,需要人守夜。”

村里夜夜都有巡逻的人,其实不需要专门派人去守夜,这只是程弯弯一个说辞罢了。

她继续道,“莹莹,你就跟着大嫂一起睡。”

曹莹莹乖巧的点头。

程弯弯想了想,继续道,“新房太大,你们大哥一个人睡有点瘆得慌,二狗,你也过去守夜。”

沈正笑嘻嘻接话:“婶子,我也去。”

这边是泥地,凹凸不平,晚上睡觉总觉得硌得慌。

新房屋子里修了土炕,平平整整的,睡起来应该舒服多了。

沈正拽着程昭也一起去,最后去守夜的变成了五个人,赵大山,赵二狗,沈正,程昭,还有书童阿福。

程弯弯让吴慧娘给曹莹莹找一身干净的衣裳换上。

家里每个人都新做了两身衣裳,吴慧娘因为怀孕,一直没穿,放在箱子最底层压着。

她拿出一件给曹莹莹。

曹莹莹摇了摇头,将床边上的补丁衣服拿起来,抿紧唇道:“我穿这一件可以吗。”

这是吴慧娘平日换洗的衣服,大大小小数十个补丁,她自己每次穿都觉得哪哪都漏风,哪能把这件衣服给客人穿。

而且这小姑娘长得眉清目秀,特别好看,看起来就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姐,闺阁小姐哪能穿破衣服。

吴慧娘还要说什么时,曹莹莹就开始脱衣服了。

“……”她赶紧道,“你等等,我先出去。”

这姑娘换衣服怎么都不知道避着人。

她连忙推开门把空间让出来了。

曹莹莹脱了衣服,废了很大劲才把补丁衣服穿上,穿完后,她的眼眶就红了。

在家里时,穿衣有人伺候,她从不用亲自做这些。

要是爹还在家里,她何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她默默地哭了一回,擦干净眼泪后,弯腰将地上的脏衣服抱起来。

她在心里告诉自己,现在的她已经不是曹小姐了,而是寄人篱下的小丫头,无论什么事,她都要学着去做。

只要熬到爹回河口镇,她就能回家了。

她走到院子,茫然四顾,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洗衣服。

吴慧娘挺着肚子走过来,告诉她:“木盆在那边,水缸也在那边,灶房里有草木灰,放进去一起洗就可以了。”

婆婆说过了,任何人在这里家里,都必须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所以哪怕小姑娘看起来好像不会洗衣服,吴慧娘也不打算帮忙,顶多小姑娘没洗干净的话,她再帮忙洗一遍就是了。

曹莹莹抱着衣服走到水缸边上,有模有样的开始洗衣服。

程弯弯远远看到了,略微有些放心,这虽然是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但心性还可以。

她将沈正和赵二狗拉到了一边,面色严肃的开口道:“今天去怡红楼,是谁的主意?”

沈正心虚的低头。

“小正,我是不是跟你说过,不要带二狗他们去这种地方?”程弯弯语重心长的道,“你不必解释,我当然知道大白天去那里是为了做生意,不管那里有多大的生意要做,以后都不许再去了,听到没?”

三教九流之地,出入这样场合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

去做生意就算了,竟然还敢这么大胆子从青楼里救人出来。

能开青楼的人,能是什么小角色吗?

她缓和了一下语气道,“这阵子去镇上送货的事,就交给大山和三牛吧,等风头过了再说。”

沈正立马点头:“我以后再也不去了。”

赵二狗不敢反抗:“我都听娘的。”

程弯弯拍了一下两人的肩膀:“去忙吧。”

她走到曹莹莹边上,帮着一起把湿淋淋的衣服拧干,搭在竹竿上晾起来。

她开口道:“在我们家,没有吃白食的。”

“我爹回来后,会给银子的。”曹莹莹急忙道,“婶子要是不信,就拿着这块玉佩,这是我娘留下来的遗物,我以后用钱赎回来。”

她将挂在脖子上的一块青色玉佩拿出来。

程弯弯笑着道:“救你的那位沈少爷确实是县令大人的儿子,他住在我家里,也是要干活的,这跟给不给银子没关系,你是一个小姑娘,我就不给你安排重活了,以后家里的兔子和山羊,你负责来喂,你觉得怎么样?”

家里人都是要干活的。

赵大山负责田里的所有事。

吴慧娘承包了灶台,各种琐事。

赵二狗负责做生意,下午回来下地帮忙。

赵三牛要巡逻,以及劈柴,啥粗活都做。

赵四蛋负责小鸡小鸭小鹅的吃食,顺道遛狼、狗。

程昭除了读书就是教书,回家后再给赵二狗和赵四蛋开小灶。

沈正承包了舂米的活,米容易生虫,所以一般是需要吃的时候提前舂出来。

阿福负责挑水,家里人多,每天要挑许多次,除了挑水,还会去山上捡干草挖野菜。

曹莹莹将玉佩收回去。

她看了一眼山羊,有点被吓到了,山羊好瘦,肚子好大,羊角好尖,看起来很恐怖。

不过当她看到边上的两只小小的毛茸茸的兔子时,立即露出了笑容,她用力点头:“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它们。”

程弯弯仔细的告诉她兔子和山羊爱吃什么,她认认真真记下来。

晚上家里的吃食很丰盛。

那头野猪并未全部拿去卖,留了些在家里吃,做了一个蒸排骨,一个红烧肉,一个猪血豆腐,一盘卤味,还有专属于孕妇的猪肚汤,再加上必备的青菜,满满一大桌子的吃食。

曹莹莹有些惊讶。

这个家里看起来又破又小,她还以为只吃得起野菜糊糊,没想到吃这么丰盛。

等所有人动筷子了,她才夹了一块红烧肉尝了一下,顿时愣住了。

这味道,竟然比曹家的厨子做的还要好。

曹家厨子是她爹去北方京城请来的大厨,祖上出过一位御厨,她爹常常请人来家中尝这位厨子的手艺,众人都赞不绝口。

可是这村里随随便便一个妇人做出来的红烧肉,竟然比御厨后代做的还要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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