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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克的《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中,任我行曾经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
一个横行江湖世界、谁也不服的狂傲任我行能够说出这样的话,证明这位一生只佩服“三个半人”的自大狂,仍然不得不遵从江湖世界的秩序。
秩序,在任何的地方都存在着,即使是实力为尊的江湖,仍旧是讲秩序的世界,而武侠小说中的江湖,就好比如今的社会。
在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灰色地带,反派凶手江亚以“城市之光”的身份自居,渴望成为惩恶扬善的大侠,而正义主角方木却是一副胡子拉碴的脸,不修边幅的衣服,一副中年大叔模样,颇具烟火气息。
乱世天教重侠游,忍甘枯槁老荒丘。
凶手江亚若真的置身于江湖,就像大多武侠小说所述那般,其与方木、米楠、廖亚凡等一干围绕柴米油盐打转之人本不会有过多交集。
可惜,江湖有江湖的规矩,庙堂有庙堂的法则,现代社会毕竟不是小说中的江湖。
规矩没错,法则也没错,错误本身在于身份界定的错乱,我们不能在武侠片中讲王法,在刀光剑影的江湖里遏制杀人,当然也不能在现实生活中,以大侠的身份自居,快意恩仇,用暴力替代法律。
《心理罪之城市之光》,这样的故事发生的这座城市,它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好,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糟,脚踏现实大地的土壤,一边费劲心机地抹消掉留在案发现场的一切罪证,一边却要努力地生活在江湖的虚幻中,这是凶手江亚最大的悲剧。
以暴制暴、法外制裁是江亚行凶的主因,他的行为凌驾于法律之上,会让罪犯变成为审判罪恶的法官。
他用暴力的方式,点燃了城市之中的戾气。
江亚这个人,在穆青看来很是矛盾,或者说在刚看完剧本的时候,穆青觉得这个角色前后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之处,甚至他一度认为这个角色设定的行为模式出现了问题,但是当后来他更加的去深入了解这个剧本内涵的时候,也就明白了这个角色的用意。
剧中的角色其实更多的为所要呈现出来的主题服务,包括主角。
这一点是没有错的,毕竟一个剧本在讲好一个故事的同时,总要表达出那么几分发人深省的深意。
但是穆青觉得剧本中的设定有些太过了,因为一个精彩的故事并不只是由它的深意表现出来,这其中角色的魅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当过度的重视故事深意的展现,角色的魅力必然会受到削减,穆青认为,以这样方式讲出来的故事,也许是能所要讲述的东西完的表现出来,但是必然是没有那么令人印象深刻的。
抬手,穆青将这一点勾画了出来,也许关于这一点,他可以在剧本研读的时候说一说。
当然,作为一个演员,即使是基于角色为剧本服务的事实,也并不妨碍他认为江亚这个角色自身仍旧具有极大的复杂性。
对江亚这个角色进行剖析就可以知道——这是个可怜人,或者说,是一个可怜的孩子。
江亚就是一连串不幸催化出来的产物。
童年的不幸经历,母亲自杀,被父亲虐待,最终弑父,然后长大成人,来到了城市抛去过往,开始了新的生活,甚至遇到了爱情。
正如他所说,他爱这个给了他新生命的城市,他不能接受有人在这座城市遭受冤屈。
他的经历和他的所作所为都有值得被理解被同情的地方。
然而当他杀死廖亚凡的那一瞬,似乎剧情对这样一个被现实格外摧残而黑化的角色进行了盘的批判,情感的天平被撤底打翻,正如电影中方木所说“我要将这屡光熄灭”,也许观众在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也产生了对这个角色的疑惑。
也许,这个他们心中所谓的“大侠”并不是他们想象中真正的那个大侠。
江亚这个人物的转变,引起了观众的谩骂和思考,这就是编剧和导演的目的所在。
从容不迫且如同超级英雄一般的大侠揭开了面罩,变得不像大侠了,他完的展现了自己属于人类的欲望和丑陋。
巨大的落差,也许会让观众破口大骂剧情进展不符合逻辑,但是也让人褪去那种个人化的情绪,去看清所有的现实,去看清他们曾经一度十分推崇的“大侠”到底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俗人”。
回归现实,抛去所有情绪化的东西,江亚只是一个为了私欲而暴力的人。
因为他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在上帝视角下的观众,随着江亚两次对孩子的所为,于电影后半段中,也站在了弱势群体的一方,这里的弱势群体,就是警察。
可不是嘛!在整个电影剧情发展的过程中,顶着“替天行道侠义之士”名号的连环杀人犯江亚,在前期的时候可不就是一直压着警察这个群体的吗?
仪式化的杀人方式,制造出极大的舆论,让警察陷入舆论的风波之中,在电影的前部分,剧中象征着正义的警察简直就是没有丝毫的作用,让人看得简直是无囊,而且看上去还总是带着那么点事后诸葛亮的意思。
另外,无论是“替天行道”还是“法外制裁”,这样以牙还牙的制裁方式,总会让人想到西方电影中的一系列超级英雄。
比如黑暗骑士蝙蝠侠,胸前画着骷髅脸的惩罚者,失去视力却的能够洞察一切的夜魔侠,他们信仰的是黑暗的公正,他们就像黑暗中的一缕阳光,照亮邪恶的城市。
超级英雄之所以火爆,就是因为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电影这种承载着一段时期民众娱乐消遣甚至精神食粮的载体,让超级英雄化身为正义的使者,成为打击罪恶、除恶扬善的救世主。
当然这一切都是虚构的,也是超现实乌托邦的,超级英雄代表了民众在这个罪恶的世界中,精神的寄托,正义符号化的代表,而在现实的世界里,且正因为民众这种情绪的存在,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犯罪,顶着一种“美名”开始合理化。
而且在超级英雄电影里,警察也总是最没用的,唯一的存在感,就是在案件结束前夕,闪着红蓝色的警笛告诉观众,我们来了。
但《心理罪之城市之光》并不是超级英雄电影,而我们的主角,也不是这样的“超级英雄”,他们是警察,默默地守护者这座城市的警察。
所以,当哥谭市没有了蝙蝠侠,戈登警长该怎么面对小丑、企鹅人、黑面具、双面人他们?
所以,作为一名警察的主角方木,他唯一可做的,就是用警察的方式,熄灭那缕强光,维护法律的尊严,遏制社会隐藏的暴乱。
从导演和编剧的大局上来说,这样的设定没有任何的错误。
但是从一个演员的角度来说,深入的去解读这个角色,将话题重新的单单凝聚到江亚这个人的身上,以江亚的视角和思维方式再次的走进这个故事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这其中的一些东西很不对劲,这情节的发展似乎出现了逻辑的问题,或者说是为了强行的衬托主题,过度的削弱了角色自身的作用。
按照故事前期的表现来说,江亚这个人是不会做出那么失去理智的事情的,最起码,他不会去侮辱自己,去颠覆自己的信仰,所以,他又怎么会在后期的时候无缘无故的杀害廖亚凡这个小女孩?这点让人想不通。
毕竟,这个时候的江亚还并没有接受魏巍事件的一个情绪剧变。
这个时候的他应该还是冷静的,他还没有“疯”。
想到这里,其实穆青对于之前江亚为了掩盖证据而随意的伤害二宝这一点也是有点不理解的。
二宝是他的爱人魏巍主张领养的一个孩子,魏巍在江亚心中是什么样的一种地位那是不不需要用任何的语言就可以表现出来的,所以,对待自己爱人想要守护的一个孩子,江亚真的会那么随心所欲的伤害吗?
要知道,此时的江亚还自认为是一个替天行道的大侠。
什么是大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他们常常游走于江湖之中,行侠仗义、惩凶除恶,做一些让百姓称颂敬仰,而一般人不敢做或做不到的义举,也就是说,他们做的事情不会是坏事。
所以,这个时候的江亚,他不应该出现那么轻易做出伤害二宝这个孩子的事情,最起码,要有些挣扎,有着情绪的一种过渡,但是,这一点在剧本中完没有体现,这就让江亚这个人“工具人”的刻板印象更加的实锤了一些。
江亚这个人不是一个头脑简单的粗鄙之人,他有着出众的智商,有着缜密的心思,有着自己的信仰和坚持,如果不是童年痛苦的经历,也许他会是一个非常受人尊敬的人。
博学,文雅,衣着整洁大方,看上去彬彬有礼,说话轻声细语,会让人下意识的放松警惕,并感到如沐春风,起码,在外人的眼中,江亚这个人就会是这么一副“好人”的模样。
但是现实中并没有那么多的假设,剧本设定也不允许你有这样的假设,所以,江亚这个“好人”的形象就成了一种伪装。
江亚这个人算是执拗的,就像是他在认为方木无法成为这个城市的光,自己决意要成为这个城市的光一样,撇去他犯罪的事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人还是有那么点思想境界的,不过,他的思想是错误的、偏执的。
也是因为这样,所以在江亚的认知里,或者说是在他的一种错误世界观里,他认定他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而“城市之光”的存在也是正义的,这样的一个代号在他的心里有着不可亵渎的神圣。
所以即使是心理扭曲,他也绝对不会去破坏自己认定的神圣,因此,在“城市之光”行事正义之外的行为,在前期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出现在他的身上的。
而如此一来,这剧情的一个设定,起初的时候就让穆青感到非常的怪异——江亚,不应该是这样的,事情的发展也不应该是这样的。
反正,当时的穆青就是这么一个想法,甚至到现在仍旧有着这样的一个疑问。
所以,他坚持认为这个人的行为逻辑出现了问题。
这个问题的出现以及无法解决,直接的阻碍了穆青接下来的思考。
有心将这个问题先放一放,但是,这他发现,这个问题不过去,他实在是无法对这个人物进一步进行深度的了解。
这就好比在前期的时候,穆青为江亚这个角色进行了人物设定,进行了认知和行为逻辑的推理,并且将自己的思维带到了这么一条指定的道路上。
但是这条路走着走着却是走不通了,想要继续下去的唯一方法就是把自己原先铺好的路部掀掉,然后在半途中改变方向重新开始。
这中间就直接的断掉了啊!
所以穆青对于这一点很是不理解,更糟糕的是,他没有办法去劝服自己接受这个设定。
穆青不是专业的演员,所以,你想要让他走进一个角色,那么你首先得让他理解这个角色的所作所为,要不然,穆青觉得自己没有办法违心的将一个角色就那么稀里糊涂的展现出来。
说起来也是矫情。
但是对于穆青来说,这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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