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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城门,带着几分咸味的海风迎面吹来,月光下的西海岸道路两侧长满了一种常绿乔木,这乔木和梵风前世见过的棕榈树很像,叶柄长有一米多,两侧细齿明显,通体坚硬,形若巴掌。
梵风朝着四下望去,月光明媚,灯火通明,整个西海岸就是一座巨型的不夜城,灯火璀璨,喧闹冲天,一眼看不到边。
远处深蓝色的大海翻腾呼啸,而海洋交接的是一片银色光火海滩,大海上一艘艘帆船随风飘荡,,岸堤上的码头,哥特风味儿的城堡威严如空,巨大的石柱,叫卖的小厮,祈祷的传教士,密密匝匝的人影走动在这繁华若瑄的西海岸城市里,烤肉和啤酒的味道弥散着一些化妆水粉扑面而来。
“这特么才叫大城市!”
“这才是贝尔玛尔公国的首都啊!”
“狗剩,你怎么看起来很不高兴啊!”
李狗剩白了梵风一眼,懒洋洋道,“堂堂一个领主老爷,和小孩子一样,你就不能有点贵族的矜持吗?”
“贵族个锤子!”
梵风背着手,看着左右路过的行色各异行人,不住的吹口哨。
看着梵风吊儿郎当的模样,李狗剩踩了梵风一脚,“喂!别到处看美女了!我们得赶紧找个地方落脚!”
“落脚?”梵风眨了眨眼,“不是啊狗剩,这里这么热闹,我们为什么要去休息啊!你该不会是对我图谋不轨吧!”
李狗剩踹了梵风一脚,“图你妹!我走了一天路了,很累的!你要想逛街自己去逛吧,不过你要记住,明天中午我们在法师塔下会和!我先去找地方休息了!”
梵风点头道,“没毛病!明天见!”
然而,李狗剩的玉手却拉着梵风的脖领,不松开。
梵风没好气道,“喂,你不是要去找地方休息吗?拉着我做什么?”
“钱啊!”李狗剩气道,“我没钱去住旅馆!”
梵风一拍包裹,拿出来了个金币袋子,丢给了李狗剩,“早说么!拉拉扯扯,成何体统,给,吃点好的,买点化妆品,包包,衣服什么的!”
李狗剩拿着金币袋子,一掂量,脸上露出了一抹笑意,“一万金币,领主老爷可真有钱!”
“得了,别给我来这一套!”梵风推了李狗剩一把,“自己玩去!”
“再见了!”李狗剩欢笑着,消失在了人群当中。
送走了李狗剩,梵风捋了一把领口,回身看向了不远处的灯火通明港口,大步流星而去。
要搬倒爱德华八世,搬倒歌德骑士团,拯救被抓的冒险家,洗刷掉自己的黑锅,梵风需要做的有很多。
而现在,当务之急是,站稳脚步!
站稳脚步?梵风打算利用博肯给的斯卡迪女王印章去求助科纳洛公爵吗?
不,梵风不打算这么做。
毕竟科纳洛也是三大公爵之一,作为城南两大家族,他们虽然没有黄老爷爱德华八世那么跳,但是绝对底子不干净,这种时候去投奔科纳洛,等于是自投罗网给爱德华八世加餐。
那么,梵风能够依靠的只有自己前世熟知的一些朋友。
罗莉安·科纳洛!
卡坤!
加工商罗杰!
这些人可都是西海岸有头有脸的人,如果梵风能够得到他们的帮忙,相信站稳脚跟,再绝地反击,也不是不可能。
梵风细细思忖着,就在这时,突兀的头顶一道厉风传来!
不妙!是暗器!
梵风下意识的回身,反手就是一刀上挑劈了出去!
紫色的复仇灵魂之刀刀身,在夜空下撇出淡淡的残影,不偏不倚和那暗器撞在一起,咣当咣声响彻,一个酒瓶子被劈碎在半空,玻璃渣子落了一地。
黑夜里,一个恼怒的诅咒声音传出,“臭小子,你把我酒弄没了,你要赔钱,明白么?”
梵风看向了说话方向,月光下,一个皮肤暗黑色,身材俊美的白发青年,靠着一个路灯,冷冷盯着自己。
梵风眼光在那青年的双耳处停留了下来,苍白的短发下,一对尖尖的非人类耳朵,很是引人注意。
而那青年似是意识到了梵风在看自己耳朵,抬手不着痕迹的用银色短发遮住了自己的尖耳朵,然后踹着皮靴,朝梵风走来,“喂,小子!赔钱,明白么?把我的酒钱赔给我!”
梵风看着面前的青年,悠然笑道,“老兄,你这个讹人碰瓷套路,也太老了吧!一点新意都没有。”
银发灰肤色青年蛮横道,“套路不在于新老,而在于是否有用!我已经讹上你了,你能怎么办?你不过是一个刚刚入城的小家伙而已,你要清楚,你刚刚来西海岸,你在西海岸,你什么都不是!如果今天你不能给我一万金币!今天的事儿就不算完!”
梵风看着蛮横青年人,弹了弹手里的复仇灵魂之刀,“这么说来,你是刚刚看到我给我同伴钱了!”
银发青年薄薄的双唇抿出优雅的弧度,手中多出了一把银色刀柄的小太刀,“没错!你刚刚入城,我就跟踪上你们了,只是刚刚你们俩人在一起,我没把握出手,现在就剩下你一个人了,你可不是我的对手!你刚刚对你同伴,随随便便出手就是一万金币的袋子,你应该有不少钱吧,这样吧,给我一万金币,我就当做善事了,我会替你保守这个秘密,否则的话,你很快会被各种家伙骚扰,直到一个金币都不剩!”
梵风笑了出声,“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能把打劫说的这么清新脱俗的人,不过看在你大半夜还出来跟踪碰瓷打劫的敬业精神上,我决定接受你的抢劫,一万金币,哝!”
梵风话音落下,丢了一个金币袋子,好像打发要饭一样,挥手道,“拿了钱,滚蛋!”
银发青年看着梵风直接丢了一万金币,也不和自己动手,有些不知所措,他意料中,这个家伙应该会和自己比划两招再交钱的,怎么直接就给钱了,你不按套路出牌啊!
梵风看了一眼发呆的银发青年,“喂,不要钱了吗?”
“要!”银发青年轻轻一挑,把钱袋子挑进了手心,随后打量着梵风,“你看起来比我想象的还要有钱。”
梵风眯着眼道,“怎么说?要坐地起价?我告诉你,接受你的抢劫,不是我打不过你,而是因为本剑士大爷敬重你这个劫匪的职业,和你的能力无关,如果你敢坐地起价,那就是找死喽!”
银发青年笑了出声,“别误会,我没有坐地起价的意思,我们暗精灵抢劫,从来也没有坐地起价的规矩!我只是想说,阁下这么有钱,那么有没有兴趣和我一起逛逛这西海岸最繁华的地方?我包你今夜都会很舒服。”
梵风哈哈笑了起来,“是要带我去见你的同伙,然后一起敲诈我吗?”
银发青年没好气道,“喂,你能不能别把我想得和你们人类一样卑鄙?我虽然抢劫,但我那是被逼无奈,真没办法才出手的!哪儿像你们人类,贪婪永无止境!”
梵风止住了笑声,打着手势,“好,我贪婪,我以小人之心度阁下劫匪之腹了!那么你说的西海岸繁华地带,在哪儿呢?我现在有点迫不及待了!”
“随我来!”银发青年整理了一下身上的皮夹克,朝着左侧的方向而去,“贝尔玛尔皇家餐厅——银色飞鱼号!只有最有钱的富豪和上层贵族才能进入的高档餐厅,里面的佳肴和美女,会让你很快忘记我们之间的不愉快。”
梵风道,“希望如此。”
银发青年前面带着路道,“对了,忘记自我介绍了,我不是人类,我是……”
一侧梵风接过了银发青年的话语,“你是暗精灵,叫卡坤,对不对?”
银发青年眼神发亮,“你怎么知道的?”
梵风和卡坤并肩而行,一边道,“肤色灰暗,尖耳朵,这一看就是暗精灵。”
卡坤道,“那我的名字呢?”
梵风指了指卡坤皮夹克上的银色针绣,“哝,你都把名字绣到衣服上了,我又不瞎。”
卡坤看着皮夹克上自己的名字,无奈道,“没办法,这边的小偷实在是太多了,我害怕自己衣服被掉包,才把名字写上去的,让阁下见笑了,对了,兄弟怎么称呼?”
梵风笑道,“尼古拉斯·凯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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