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酒德麻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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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提到的世界,远比你们想象中要新的多……”
酒德麻衣金黄的眼中流转过雾一般的朦胧,雾后面是令人震惊的瑰丽。
一双美丽的眼眸充满对新的世界、新时代的向往,让人很难不动容。
然而诺顿面冷如铁,康斯坦丁坐在参孙高高的脊背,顺着光滑的翅膀滑落,参孙在听到诺顿不打算离开后,低下巨大的头颅,趴在水潭里打盹。
不远处,双刀死士少女手中折断的白色刀刃重新凝聚,提着双刀,少女每走一步都瞬移出去数米,绕着诺顿在大殿里转圈,像一个忠诚的守卫。
根本没人在意酒德麻衣接下去要说什么。
她突然有些挫败,像是在对牛弹琴,面前这些龙族根本就不理解她的信念与梦想。
顺着青铜城甬道飘来的火药味变得浓郁,不用看也知道那些卡塞尔学院的学生们,一个个汗流浃背,顶着被龙王发现的巨大压力,争分夺秒的安装着炸弹。
大殿之中反倒十分安静,五个人各做各的事,抛开满地的碎尸不谈,居然有些和谐。
“刚刚我使用古龙血清,拼死拦截你们,真是昏了头了!锁定剂被我丢在了外面的车里,我要在四个小时内离开这里,才有办法注射它解除龙化。”
拍着自己满是鳞片的脑袋,酒德麻衣懊悔的坐在冰冷的水里。
她虽然是老板手底下执行任务最认真的,但不是一个会自我牺牲的人,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将诺顿留在这里,而且还吐露了许多内心的想法,可能正如她自嘲的那样,是昏了头吧。
“要我改变青铜城的构造,方便那些学院里的混血杂碎安装炸弹吗?这样你有可能在四个小时内离开。”诺顿说道。
“我之前就想吐槽了,你这家伙有点不正常啊。”
酒德麻衣脸上露出古怪的表情,“就算是龙王,也不可能帮助来杀自己的人类,你是觉得他们威胁不到你吗?会这么想,你未免太狂妄了!而且你刚刚不是要杀了我吗,如果超过四小时我就会自动转化成死侍,那样也省得你动手了。”
“你暂时不会死。”诺顿看了酒德麻衣一眼,眼底闪过戏谑,“如果你死了,我就没法和你说我对那所谓的新世界的看法了。”
酒德麻衣呼吸一窒,不知如何回应。
诺顿放过她的理由,在她看来有点可笑,但也让她明白了自己会留下来的原因。
因为在诺顿眼中她看到了和老板一样的东西,那是对这个世界怀有不甘,要改变世界的眼神,所以她必须留下,避免对方出去后,眼里的东西真的变成燃烧世界的火焰。
不,其实这些都是借口。
“我会留在这里,与其说是为了新世界,倒不如说是为了我喜欢的人。”酒德麻衣喃喃自语,水面反射出的瞳孔映着某位可望不可及的人。
空气中,火药的味道越来越浓郁,除了这些,还夹杂着某些别的东西。
或许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酒德麻衣可以敞开说些心里话。
“我喜欢我们老板,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上了,其实他给我描述的那些美好,我没有把握能实现!我只是希望能和他一起看到那一天,所以只要是他的命令,即便是杀人我也会做,如果这个愿望无法实现,为了不让梦想破灭,梦醒之前我会先死掉。”
诺顿静静听着,没有嘲讽。
酒德麻衣突然抬头看向他,“你呢,身为龙王,你有没有喜欢的人?”
“我不懂什么是喜欢,在我看来人类的情感只是激素催生出的**。”
“你们龙族都这么冷血吗?在意的人总归有吧,比如想要待在她身边,不想让她死掉之类的。”
诺顿神色变得平静,冰山般的眼底泛起点点涟漪,似在追忆,“这样的人是有的,我曾遇到过一群少女,她们给过我这种感觉。”
“哥哥什么时候认识的少女,我怎么不知道?”坐在龙翼上的康斯坦丁突然扭过头,神色有些惊讶。
“一群?哈哈,想不到你居然是个渣男。”酒德麻衣突然笑了,“跟我一样,我的男朋友也是多到数不过来,如果不是在这种场合,如果你不是龙王,我想我们可能会坐在一起谈论感情史,在酒吧里喝一杯。”
酒德麻衣突然想起了罗纳德·唐,那个白痴又张扬的“人类诺顿”,其实那样也挺好,虽然活的像个小混混,但起码快乐。
这么看刚出生的龙族跟人类其实没什么区别,到底是什么在他们的眼底铭刻下孤独和仇恨,变成今天这幅模样呢?
诺顿看着酒德麻衣的脸,没有说出“我不会和虫子喝酒”这种话,而是淡淡说道:“或许吧。”
酒德麻衣不再言语,张开双臂,倒在地上安静等死。
反正,她说的这些都不可能实现。
三个多小时过去,青铜城突然震动起来,火光吞噬了每一条甬道,从四面八方向中央大殿汇聚,在浓郁的火焰中还夹杂着大量金属破片。
参孙站了起来,张开巨大光滑的龙翼,将诺顿、康斯坦丁、双刀死士和酒德麻衣一起保护在内。
火焰带着锋利的金属编织成一张大网,像是无穷无尽的子弹,些许金属泛着红光,刺入参孙的翅膀。
这些金属里居然掺杂着贤者之石,虽然只是微量,但也对参孙造成了伤害,不过参孙体表很快就燃起一层苍白的火焰,崩坏能辐射,将贤者之石的影响连同金属一起消除。
在熊熊火焰中,除了浓烟还有某种能麻痹神经的气体被释放,这些对诺顿而言只能起到削弱作用,就连双刀死士都杀不死,只有酒德麻衣像是一条脱水的鱼,在地上扭动,不断咳嗦。
快到四个小时,她体内的人类基因将要消失,彻底转变成死侍。
在毒气和灼热的双层攻击下,她的意识开始模糊。
“参孙,带上她,我们要出去了。”
诺顿下达命令,参孙低头张开大嘴,长长的舌头卷起酒德麻衣,含进嘴里,接着他护送诺顿几人向青铜城之外走去。
即便没有他的保护,这些火焰和金属打在诺顿身上也不会造成太多伤害,因为掌握火焰和金属本就是他的权能。
“那群混血种应该还留有后手。”
诺德冰冷的眼眸倒映着火光,既然混血种敢再度对他发动攻击,就一定掌握了能确切杀死他的手段。
不知青铜城外面等待他的会是什么,但,不管是什么,他都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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