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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简初几经思考后,最终还是添加戴望舒的邮卡账号。

申请消息刚一发出,那边就同意了申请,并且回复一条十分熟悉的信息:我通过了你的朋友验证请求,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聊天了。

莫简初哭笑不得,看了一眼就关闭邮箱,不理会她的搞怪行径。

凝视深渊充满太多未知的危险,他一个人单打独斗总归不是一个好选择。

有一个智商在线的朋友,或许还能在危急关头救自己一命也说不定。

前提是,这人值得信任。

莫简初背起凌瑶,快速穿梭遮天蔽日的丛林。

直至从山腰眺望见万家灯火的烈阳城,他才终于松一口气。

烈阳城,建于神魔第三次大战,至今已有700年。

墙体用最坚硬的红岩石垒筑,高60米,基宽55米,顶宽45米,城周有观敌台115座,四周均有登城马道。

当时的人之所以花费巨大的精力,建造出如此严实的防御工事。

原因无他,只为抵御神魔战争的余波。

神魔面前,人类如同草芥。

如果没有这一道道严实的防御工事,恐怕人类还未迎来“无战时代”,便彻底灭绝于历史长河中。

烈阳城给人们的安感是无可替代的。因此,这也是少有的集军事、贸易、文化于一体的大都市,人口多达900万。

那亮如白昼的各色各样灯光,在黑夜里,折射出一片灿烂独特的绚丽风景。

夜晚的烈阳城,是亦梦亦幻的天堂,就连天上璀璨的星河,也要逊色避让。

莫简初行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街道两旁摆满了种类繁多的异域玩物。

如小孩喜欢的彩纸鼓、文人雅士喜欢的风笛竖琴、各种颜色的绫、罗、绸、缎、锦、绢等等商品,令人应接不暇。

走货郎还自编小曲,热情地向路人吆喝:

带了钱,

来买丝。

懂得持家过日子,

丈夫夸我好娘子。

有锣鼓,

真热闹。

一个两个不嫌少,

买给孩子不哭闹。

……

“这吆喝听起来庸俗,但却十分贴近生活,并且把握住妇女购物的欲望,不错不错。”

莫简初好奇心上来,站一旁偷偷学了几句,离开时嘴里还在嘀嘀咕咕:“若真的无法离开凝视深渊,我也去当一个卖货郎,游走各国,逍遥自在度过后半生算了。”

这时,远处“啪”一声,一朵五彩缤纷的烟花在天空绽放。

被吸引的众人纷纷抬头望去,一束束耀眼的光线飞上天空,引信燃到尽头,顿时金花四射,就像五颜六色,闪着金光的鲜花,在空中绽放,光彩夺目,震撼人心。

“太美了!太美了!我这辈子能见到如此美丽的烟花,不枉白来世间一趟!值了,这辈子值了!”

“邬家真不愧是大世家,二千金就连过个成人礼都能如此奢华,仅一发烟花就得花一千新币吧?啧啧啧,相当于我们家一个月的开销了。”

“呵呵,那算什么?再过些许日子,邬家家主纳妾那时,那排场可比现在这个还大几倍呢!你们就等着过过眼瘾吧!”

“还有这事?快说说,是哪家姑娘这么好运?!”

“啊这……具体是谁我就不知道了,我也是听小道消息说的。”

“切!这类小道消息八成是假的!信不得!信不得啊!”

扫兴的不只是围观路人,还有正听八卦的莫简初。

他两眼咕噜一转,心想自己答应凌瑶,要把她送至迎月坛,可没说在什么时候送。

等她醒后再送也不是不可以嘛……

不然,自己搭上半条命,啥好处没捞着,做好事不留名了……

不如先去拜访一下这个富得流油的邬家,保不齐还能混个差事……

打定主意后,他即刻背着凌瑶前往烟花发射的方位。

不多时,视野出现一座灯火通明、金碧辉煌的府邸。

朱红色大门顶端悬着金色银丝匾额,上面龙飞凤舞地题个了两个大字“邬府”。

透过敞开的大门,可以瞧见楼台水榭,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

院落富丽堂皇,雍容华贵,花园锦簇,剔透玲珑。

数十名仆人忙碌的身影穿梭其中,为院内的达官贵人端茶送水。

看守大门的护卫一见衣着破烂的莫简初走来,立马上前拦住他,并大声呵斥:“站住!你个臭要饭来干什么?!”

莫简初眼巴巴地朝里面望了望,“啊这……我是你们邬家二小姐的好朋友,听闻她今天过生日,特此前来祝贺。”

“滚滚滚!别想蒙老子!你这种臭要饭的老子见多了!再不滚,别怪老子不客气!”护卫皱起又粗又长的眉毛,肥厚的嘴唇向上一翘,满脸不屑地说道。

看着他,莫简初一度以为自己来到猪肉摊了。

这家伙长得也太粗犷了点,肥胖的体型,满脸横肉,一头蓬松的头发,黝黑油腻的皮肤,十分典型的屠夫形象。

“大哥你别激动嘛,礼品我都买好了,你要是不让我进去,这礼品不是白费了嘛?”莫简初一脸憨憨地赔笑道。

一听有礼品,护卫顿时两眼冒光。

他悄悄观察四周,确定没有人注意他后,方才客客气气道:“我家大小姐邬瑾瑜、二小姐邬晓燕皆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德才更是名传天下,平日多是慕名而来的追求者,大大小小的情物那是数不胜数。因此,我们邬家立下一条规矩,凡有来送礼者,都得由我们这些下人代收。既然你也是来给二小姐送礼的,且交由我便好。若二小姐喜欢,兴许还会面见于你。”

“甚好!礼物就在我身后呢,大哥且走近瞧瞧!”莫简初往自己身后努了努嘴。

护卫好奇向莫简初的身后张望,由于光线过于微弱,他这才注意到莫简初背的是一个熟睡的女人。

第一眼只觉得有些熟悉,待掀开青竹斗篷,仔细一瞧,差点没吓出魂来。

“额间鬼火纹?!”

护卫前一刻还嚣张跋扈,现在却如一只吓破胆子的老鼠,颤颤巍巍地跪在地上,不住磕头求饶:“小人狗眼不识泰山,不知司命大人驾到!请司命大人恕罪!饶了小人一命吧!”

见此场景,莫简初也被吓了一大跳。

尽管早就知道凌瑶的身份地位不低,但远没想到会有如此威慑力,甚至一言不合就能决定人生死的地步。

若让灭世教教徒知道他们尊崇的司命在他手上,保不齐把他当成劫持分子追杀。

到时他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一想到此,莫简初一把捂住护卫的嘴,并将其拉至一处僻静的阴暗角落:“嘘!别嚷嚷!你不想你的小命交待在这里吧!”

“不敢不敢,就算给我一万个胆子也不敢违抗鬼使大人您呀。”护卫的头如同拨浪鼓一般,拼命地摇,生怕动作慢了,惹这位大人不高兴。

“你知道我是谁?”莫简初愣了一会儿,试探性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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