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瑛贝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九十四章白狐,锦鲤养女跃农门,元瑛贝贝,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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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招妹在边境风雪中脱险,且刺探的消息对孟知序十分重要,于是又立一功。

更值得高兴的是,他在爬出雪窝的时候,遇到一只白狐。

从家里出发来边境时,妹妹将自己的虎皮送给了自己,他当时给爹娘承诺要给妹妹猎一只狐做狐裘。

他到边境一直没有发现白狐的踪迹,没想到得来不费功夫。

白狐看到他和谢小怜等人转身就跑,白招妹想着妹妹的狐裘,于是拿着箭跟着白狐跑。

白狐跑的飞快,一直将迷路的白招妹等人引到通往营房的路。

若没有这只白狐,他们说不定回营地没有那么顺利,有可能会中敌人的埋伏。

这样如此有灵性的白狐,白招妹反而不舍得猎它了,将它在雪地里放归。

可是它在雪地里饶了两圈又再次回来,紧紧跟着白招妹寸步不离,白招妹只得将它带回了营房养了起来。

百夫长的令牌就放在桌子上。

借着油灯,白招妹裹着妹妹的虎皮大氅,激动的写信汇报自己升为百夫长的消息。

一封写给妹妹。

一封写给翠翠。

至于除了妹妹的家里其他人,反正妹妹会告诉家人他的近况,写给妹妹就相当于写给其他人。

他在给妹妹的信里提到自己养了一只充满灵性的白狐,他觉得那白狐和妹妹一样聪明,没有狐裘大衣送给妹妹,等到战争结束他返乡了会将白狐送给妹妹养。

他在给翠翠的信里承诺明年要戴上千夫长的头衔返乡和翠翠成亲。

白招妹写好了信,心里盘算着这信要过多久才能抵达妹妹和翠翠的手里。

也许那时候已经是夏天了。

白招妹不知道的是,信发出去的时候,他的亲事正遭遇一场重大危机。

他差点和翠翠的姻缘被斩断。

……

白大壮在知府家亲耳听到翠翠的爹宁邝要和白家解除婚约,惊的都没有去看二郎,将谢春桃准备的衣物吃食委托给刘恕,便带着大儿子架着马车匆匆朝神树村赶去。

想尽快回到家里给父母和祖母商量对策。

他作为大伯哥,也不好留在淮城和五弟的准岳父掰扯么不是。

但还是晚了一步。

倒不是宁邝来白家拿翠翠,而是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了神树村……

“大哥,问个话,白家咋走?”

早起的赵村长在路口被一个妇人和年轻人拦住。

这俩人从年龄上看像母子。

但从穿着打扮上又像主仆,因为年轻人穿着锦衣华服,而中年妇人却穿着极其朴素,甚至裤腿上还有补丁。

也不知道找白家干嘛?

自打小福圆被封为乡主,且说话灵的名气打出去,想来神树村见一见她的外头人那是相当多。

可不能被有心人随便利用了,赵村长提高了警惕,审视的问道:“你们是谁?去白家干啥?”

中年陪笑道:“我是白家的远房表嫂子,这是我儿子,因为考上童生出息了,所以来认个亲。”

赵村长细细打量了一番少年。

虽然眉眼间有明显不耐烦,但戴着读书人的帽子。

和乡里其他人一样,赵村长对读书人有天然的好感,一听说少年是童生,心里立马放松了警惕。

说不定他们是甄氏那门的亲戚,毕竟他打年轻时就耳闻甄氏是大户人家败落后逃出来的小姐。

“你沿着这路走,最头上就是白家,就门口有两棵大梧桐的那家。别走错了,那个大宅的对面。”赵村长给这对母子指了路。

“大哥多谢啊。”中年妇人顺着赵村长的手,先是看到一座大宅,心里还纳闷呢,不是说白家是农户么,咋地有那样大的宅子。

原来是对面那家四合院。

“……在乡下也不知过的啥苦日子。”中年妇人忍不住说道。

“可不是,那从前家里可是家徒四壁,穷的都借粮食……”赵村长接话道。

赵村长这样说倒不是揭白家的底,主要是怕有人来他好兄弟白木板家打秋风,毕竟从前穷日子时可没有见过啥亲戚,现在日子好过了各路亲戚反倒是多了起来。

中年妇人听到这话,和儿子对视一眼。

没想到日子那么穷?

那宁家那丫头竟然还愿意给白家定亲,听说还是知府舅舅保媒的呢。

说不定宁家丫头早都和白家老五暗通款曲,肯定是知府舅舅被骗了。

否则哪有知府舅舅给外甥女说这样一门穷亲。

那就好办了!

这对跑到神树村打听白家的母子俩是宁邝给翠翠指腹为婚的罗家母子。

罗家母子本来在老家生活。

于氏自打男人死后,独自守着儿子罗志过活。

她听从男人的遗愿,一直咬牙供儿子念书。

只是这个儿子宠的眼珠子一样,她吃糠咽菜穿补丁都要儿子大鱼大肉穿绫罗。

久而久之,就宠坏了!

罗志幼时倒也聪明伶俐,念书念的好,尽管家贫依然被一个财主看重他的资质,于是将自家女儿许给了他,只待他考上秀才就成亲。

可是罗志不知被宠坏了还是怎么的,长大后读书也不认真,还跟着狐朋狗友学会了留恋烟花地。

更是考了三次才好不容易中了童生。

中了童生后于氏的尾巴翘上天,坚信儿子以后能中秀才中状元,甚至连那财主的女儿也不放在眼里,动辄就是财主女儿高攀了。

财主也不是吃素的,直接和罗家解除婚约了。

于氏也不急,积极向家世更好的人家推销儿子。

别说,还真有里正家动了心,想把小女儿许给罗志。

却被一个怀里抱孩子的烟花女子堵门作没了,烟花女称孩子是罗志的。

这下子在县炸了锅,一个读书人还没有考取任何功名,就流连烟花地,而且还弄出了私生子,这谁家敢把闺女许给他。

罗志在家乡坏了名声,那烟花女子又穷追不舍。

这时于氏忽然想起,夫君还在时,夫君的同窗宁邝在家里喝酒,说下若妻子肚子里是女儿就许给罗家儿子的玩笑话。

于是带着罗志寻到淮城宁家。

从前于氏是看不上宁家的,嫌宁家家世低,宁邝只是个芝麻绿豆官。

但现在则不同。

反正在老家已经坏了名声婚事受损,还有个私生子,还不如去淮城和宁家结亲。

以后若是自家儿子中举成了大官,休妻另娶高门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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