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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千雪吃惊得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盯着哥舒玄,而哥舒玄仍旧笑意盈盈,仿佛是在对云千雪描述自己中午吃了什么饭一样,既轻松又平静。
过了半晌,云千雪才沉声道:“哥舒玄,你怎么能干出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
“惨绝人寰吗?”哥舒玄笑了笑:“我不这样认为。师兄,自古以来,无论制药还是炼毒,都需要不断试验、观察效果,并及时进行调整,不然的话,根本无从确认成功与否。这药嘛,有时候小弟自己也会亲自试试,但是毒,我可不敢轻易尝试。”
“那你就让他们来尝吗?”云千雪厉声质问。
哥舒玄低头看看脚尖,轻声反问:“不用圣唐人,难道用我们的族人?”
云千雪被他问得一愣,旋即剑眉倒竖,扯着哥舒玄走到屋子外面,怒道:“我之前不是早就警告过你,不许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吗?你完全可以不炼毒呀!需要墨玉晶练功,你尽管开口。要多少,我就给你多少,加倍也没问题,何必如此下作?咱们突厥的勇士,在沙场上跟敌人明刀明枪的战斗,是何等荣耀!用毒兵?你不觉得可耻吗?”
哥舒玄丝毫没有因为云千雪的话而动气,仍旧温和的说:“师兄的云河部族盛产墨玉晶,所以高手如云似雨,我们鬼斗族永远也比不了。你说愿意送我晶石,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师兄,用刀杀人和用毒杀人,用投石机杀人和用毒兵杀人,它们之间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克敌制胜,讲求得并不是方法,而是结果,难道不是吗?”
“可作为军人,应该保持起码的荣誉和尊严!”云千雪仍旧愤愤不平:“歪门邪道,终究不是致胜之法!况且,你这样残害手无寸铁的人,就真的能问心无愧?”
哥舒玄幽幽应道:“我的确问心无愧,因为我不是军人。师兄你忘了吗?我是一个医生。”
不待云千雪开口,哥舒玄继续道:“在我心中,这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值得我去珍惜和保护,值得我去拼死救助,那就是我们的族人!伟大的突厥人!即便师兄你不赞成我用毒药或毒兵去杀死敌人,可是,你就能保证敌人同样不会对突厥将士们下毒手吗?为了取胜,圣唐人不可能更下作吗?”
云千雪被哥舒玄驳得哑口无言,一时之间,竟然不知该如何回答他的质问。
哥舒玄见状,苦笑着摇了摇头:“师兄,我只有用这些圣唐人的贱命,来试遍天下所有的剧毒,才能真正掌握各种毒理和解药,也只有让我成为世间最强毒师,才没有人敢轻易对我们突厥族人用毒。同样的,毒兵上阵,无论成败,死得都是圣唐人。能让我们的勇士少丢些命,令更多兄弟可以回到家乡与父母妻儿团聚,这样不好吗?”
云千雪沉默了。
两个人站在午后的阳光下,很长时间都没再说话。
良久,云千雪忽然叹了口气:“唉,师尊……知道吗?”
“当然。没有他老人家的首肯,我什么都做不了。”
云千雪皱起眉头:“你是说,师尊支持你这么干?”
哥舒玄转头看着云千雪:“不仅师尊,连大汗也认为我的想法很可行,意外吗?”
云千雪若有所思的摇了摇头:“不,不意外。”
“还是啦。”哥舒玄笑得很开心:“师兄,你想象一下,成千上万的毒兵,代替你麾下的血卫战士向圣唐发动冲锋。他们不惧怕伤痛,不惧怕死亡,力大无穷,并且沾上就死,是不是一支无敌军团?哈哈哈,那样的话,我们突厥将士就再也不用受伤牺牲了!”
云千雪没有理会他的话,只是转头看向了那间屋子。
“我是一名突厥军人,为国征战是我的无上荣光。然而这一刻,我打心底里深深厌恶这世间的一切战争与杀戮……师弟,请你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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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的史学著作,无论《西疆志略》,还是《圣唐史》,抑或是《突厥帝国编年史》,都曾对一桩奇特而又恐怖的事件做出过专门记载与论述,那就是突厥著名医学狂人哥舒玄和他的“毒兵”。
但是由于各家史官的角度不同、立场有异,因此他们所撰述的内容往往也大相径庭,甚至相互矛盾。
不过,有一点大家倒是非常统一的:毒兵诡异可怕的程度,堪称千载罕见。
在突厥大军攻打帝都的那段时期,哥舒玄利用圣唐军战俘或抓来的乡民百姓,反复试炼各种毒药,将他们摧残成一个个怪物,并且还像饲养猛兽一样,每天晚上放他们到外面去觅食,四处寻找猎杀目标,等到天明时分再收回笼中。
哥舒玄希望通过这样的方法,创造出一支可以完全控制掌握的毒兵军团,代替突厥军队上阵打仗。
毒兵在各种药物的作用下,会变得神智浑噩、暴虐嗜杀,极具攻击性。并且,他们身上蕴含着多样奇异毒素,能够轻而易举的给任何接触他们的活物造成伤害,甚至直接毒毙。
倘若真如哥舒玄所说,他的毒兵达到了成千上万的规模,那确实是一支足以毁天灭地的恐怖力量。只可惜,毒兵的载体毕竟只是普普通通的人类,身体再怎么强健,也经不起毒药的反复侵袭,所以直到今天,哥舒玄的试验仍旧败多胜少,成功制造出来的毒兵仅仅几十个,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还会自行腐烂消亡。
刚才云千雪在屋里见到的那些,是哥舒玄目前手里最成功的几个毒兵。
只不过,其中还少了两个最厉害的家伙——血魔和噬魂。
血魔是哥舒玄进入中原后,炼制成功的第一个毒兵。在那之前,已经有数百名圣唐人惨遭毒手,他们全都是因为药性过于猛烈,身体无法承受,因此在历尽折磨之后终以失败惨死而告终。
直到哥舒玄俘获了一位圣唐将军,试验才迎来转机。
那位将军骨骼强健、武艺高强,全身经脉因为长时间的刻苦训练,变得非常坚韧。在哥舒玄小心翼翼的调整下,将军挺过了一轮又一轮炼狱般的试毒过程,终究没有像前面的那些人一样当场惨死,而是化作了一个失去意识的剧毒躯壳——血魔。
血魔炼成后,全身的皮肤不停向外渗出黑紫色的血珠,这些血珠都含有剧毒,沾上丁点就可以夺人性命,再加上他本来就武功高强,足以给敌人造成极大威胁,故而被哥舒玄视作一等一的宝贝。
另一个被称作噬魂的毒兵,则是凉州一位普通百姓。他生得人高马大,曾经是十里八乡有名的魁梧后生。自从被哥舒玄的部下抓来后,尝尽了各种惨绝人寰的痛楚手段,最终变成了一个力大无穷、样貌丑恶的食人狂魔。
随着突厥大军一路东进,沿途不知有多少军民百姓,都成了这个噬魂的腹中食物。
云千雪之所以没能有幸目睹哥舒玄手下两宝,是因为血魔和噬魂此时已经被秘密的运走了。
而他们的目的地,就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东都洛邑。
半个月前,哥舒玄接到了一封密信,信中言明,请他派毒兵去完成一件重要的任务。
写信的人,正是搅动天下乱局的劳剑华!
劳剑华与哥舒玄之间的关系,即便是突厥高层内部,都鲜为人知。
哥舒玄的父亲哥舒平阔,乃是突厥八柱之一的鬼斗部族的族长,血统高贵、身份显赫。不过,哥舒平阔并不像他的先祖那样,擅长阴狠毒辣的武功或者有损天德的诡计,他在突厥国内最负盛名的,是无双的医术。
哥舒平阔在年轻时,曾专门来到圣唐帝都,拜师学艺,修习中原顶级的高明医术。在求学期间,他结识了当时尚在逆鳞司效力的劳剑华。两人年纪相仿,又都是那种才华横溢、天资聪敏的人,没过多久便成为了好朋友。
再后来,哥舒平阔因为一时不慎,无意间得罪了帝都一位大人物,险些为此命丧异国他乡。在关键时刻,多亏劳剑华及时出手相救,将他带出了险境,最终平安返回突厥。
也正因如此,哥舒平阔打心底里感激劳剑华,并将其视作自己的恩人和兄弟。之后劳剑华在帝都犯下了滔天大案,潜逃避难之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投奔远在突厥的哥舒平阔。
有哥舒平阔的庇护,劳剑华得以在突厥安顿下来,并通过鬼斗部族的关系,引荐到了突厥可汗阿史那支斤的御前,最终谋划出扰乱整个天下的大阴谋。
而哥舒玄因为父亲的关系,拜劳剑华为义父,情同家人。
年轻的哥舒玄,自幼便有着极为强烈的民族观念。
他热爱突厥,热爱自己的族人,不论男女老幼、高低贵贱,他都一视同仁。
为了突厥族,哪怕拼上性命,他都在所不惜。
同时,哥舒玄也极端鄙视外族。波斯也好,阿拉伯也罢,在他看来,这些都是低等民族,根本不配与突厥平起平坐。尤其是远在东大陆的圣唐人,更是哥舒玄眼里的渣滓,占据富饶美丽的广阔大地,简直就是原罪。
当然,这其中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义父劳剑华。
哥舒玄和他父亲一样,都对医学有着近乎痴迷的热情。但是除了医术,他还酷爱另一门学问——毒术。
在哥舒玄看来,医术和毒术是为一体,不分彼此。举凡医学方面的大师,倘若不能掌握精深的用毒法门,颇有些名不副实的嫌疑。
碰巧的是,劳剑华出身北衙逆鳞司,自己虽然不算是用毒方面的高手,但是逆鳞司内部历代传承的毒学秘籍,却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劳剑华把这些经典一拿出来,立刻征服了哥舒玄,再加上他本身足智多谋、武艺高强,又善于操弄人心。很快,十几岁的哥舒玄便对义父产生出了一种无法动摇的崇拜感。
前些日子,正在行军途中的哥舒玄忽然接到义父的密信,希望他能帮个忙,将毒兵送往东都,助劳剑华除掉一个心腹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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