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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宛人善农善牧,在远离城镇的地方有着广袤而肥美的牧场,养有大量牛羊和骏马,不时有天马在草原上飞驰而过,情景极为壮丽。”

“在城镇周边那些肥沃的土地上,大宛人修建了纵横交错的沟渠,引雪水浇灌土地……种有大量小麦、大麦,也种有水稻。家家都拥有葡萄园,酷爱用葡萄酿酒,人人善饮。”

“……很喜欢召集市民开会,每次开会都是没完没了的争吵、相互攻击和指责,效率极低。”

“青年酷爱举行各种体育竞赛,诸如投枪、投石、投掷铁饼、技击、赛马、赛车等等,女子也能与男子同台竞技。”

“与坚昆、康居相交甚好……”

洋洋洒洒的写了好几篇,他把笔放下,一个劲往手掌呵气……冷,真的太冷了!才写了几篇,这手指就给冻得发僵了。

“郑雨……”他喊了一声。

家将郑雨应声而入:“家主,郑雨在。”

郑灏说:“搬个火盆进来,太冷了!”

郑雨应喏,出去搬了个火盆进来,往里面加了好几块拳头大小的木炭,将它放到郑灏身边。

郑灏把手放到火盆边烤着,暖意迅速爬上双手的每一寸皮肤,那刺骨的寒意一点点的消退,仿佛要凝固了的血液又缓缓流淌了起来……真是舒服啊。

“这鬼天气,真的太冷了。”他呵出一口白气,“十几年前的大宛可没有这么冷啊!”

郑雨也搓了搓大手,说:“比中原冷太多了。”

郑灏说:“难怪胡人会跟蝗虫过境一样往中原冲啊,草原真的太冷了,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地方!”

他并不知道,在中亚地区,费尔干纳盆地已经算是暖和了,从西伯利亚席卷而来的寒流有相当大一部分被天山和吉萨尔-阿赖山给挡住了,所以费尔干纳盆地四季气候相对比较宜人。其他地方就没有这么走运了,要么坦坦荡荡,寒流毫无阻滞的从北卷到南从南卷到北,带来半米厚甚至一米多厚的积雪,将一个个弱小的部落变成草原上的冰雕,要么海拔比较高,平日里就挺冷,一到冬天,跟住在冰库里差不多!

并不是只有候鸟才会在冬季往温暖的南方迁徙的,人同样也会。在中国,大量草原蛮族一波接着一波的往中原地区涌;而在中亚,大批牧民同样驱赶着牧群往费尔干纳盆地迁徙,以躲避那杀人不见血的寒风。一些比较强大的帝国也盯上了这片沃土,试图将其纳入自己的版图以增加抵御小冰河气候引发的蛮族迁徙浪潮的资本。

比如说萨珊波斯。

比如说贵霜帝国。

贵霜帝国已经衰落,很难再有能力组织起大军远征费尔干纳盆地了,但是萨珊波斯建国才不过八十余年,扩张势头正猛,只要有机会就会不择手段的吞并周边地区,就连称雄地中海世界数百年的罗马帝国都让他们打得大败亏输,尤其是埃德萨之战,连罗马皇帝瓦勒良都成了俘虏。只不过在沙普尔一世驾崩后,萨珊波斯的权力交接出了问题,接连几个皇帝登基后几年十几年就挂了,最离谱的是阿杜纳赛,他是在公元309年,也就是永嘉三年登基的,只过了几个月就被人干掉了,以至于萨珊波期皇室后继无人,最后只能拥立尚在娘胎中的沙普尔二世登基。是你们没看错,当时沙普尔二世真的还在娘胎里,还没出生呢,以至于登基的时候只能将皇冠放在他母亲的肚皮上。

现在这个尚在娘胎中便登基了的孩子刚满四岁,还很稚嫩,啥也干不了。不过,在未来,他将会成长为一头可怕的雄狮,多次与罗马帝国交战,让多位罗马皇帝成为他的手下败将,甚至在泰西封战役中复制了爷爷沙普尔一世的功勋,将罗马皇帝尤里安斩于马下。这么一个主是绝对不会对费尔干纳盆地这么大一块肥肉视而不见的,当这片肥沃的土地进入他的视野之后,波斯大军呼啸而来只是时间问题。

在这种背景下,费尔干纳盆地目前这种平静的局面注定持续不了多久。也许还没等沙普尔二世这个雄心勃勃的君主成长起来,这里就已经战火纷飞了。

在这场波及全球的天灾的影响之下,欧亚大陆没有哪个文明能够独善其身。

郑雨问:“家主,我们何时才能动身前往波斯?”

郑灏笑着问:“怎么,迫不及待了?”

郑雨点头:“听闻波斯十分富庶而神秘,我很想去开开眼界。”

郑灏说:“不光是波斯啊,吐火罗、天竺乃至那个甘英没能到达的传说中的大秦,西方人口中的罗马,都是非常富庶而神秘的国家,这次我们要把这些国家全部游历一遍再回去。”

郑雨开心地说:“那可真是太好了!”

郑灏哑然失笑:“到时候你别哭着喊着要回家就行了。”

郑雨脖了一梗:“家主,你也太小瞧我了!我岂是一个刚踏上旅途便开始思乡之人!”

郑灏正想再逗逗他,忽有一名家将来报:“家主,宛王召见!”

郑灏问:“宛王召见,所为何事?”

那名家将说:“据说宛王率领几位王子在草原上狩猎,射杀二白狼,二白鹿,和一头白熊,认为是祥瑞之兆,所以请家主前去共享这些猎物。”

郑灏说:“一次狩猎居然得到这么多猎物?那我可不能错过了!郑雨,带上大锅,我们出发!”

使团从南阳出发的时候带了几口大锅,这一路上都是在用大锅做饭吃。大锅的功能实在太多了,蒸煎炸煮炖炒,无所不能,吃惯了铁锅烹饪出来的美味之后,郑灏已经没法忍受那些用不是蒸就是煮或者烤的食物了,那完全就是在浪费食材!

按大宛人的尿性,烹饪这些猎物的方式估计还是烤,这可不行。郑灏都四十岁了,牙口不如年轻人了,烤肉真不怎么适合他。

所以必须带上铁锅!

在皇宫里,大宛王正在乐呵呵的指挥宫廷厨师加工这些辛辛苦苦猎取的猎物,甚至亲自动手,从白羊身上割取肥嫩的肉放到火上烤。除了大宛的贵族之外,康居的国王和贵族也在场,毕竟这次狩猎就是为了联络两国之间的感情而举办的,他们在场合情合理。

康居也是此时的中亚大国,他们所在的位置大致就是今天的撒马尔罕,那也是一片非常肥沃的宝地。康居的主体民族是粟特人,这帮家伙擅长经商,将中国的丝绸、印度的胡椒和孜然运往西方,将西方一些稀奇玩意儿运往东方,来回倒卖,每次获利十倍甚至数十倍,一个个富得流油。不过粟特人打仗差点意思,汉军征大宛的时候派一支偏师屠灭大宛的忠实小弟郁城,郁城王逃往康居,汉将上官桀带一干多人追到康居都城,逼康居王交人,康居也是拥兵数万的大国,居然让这干把汉军给吓着了,老老实实的交人。后来郅支单于翻越葱岭逃到中亚,康居主动接纳了他,试图借匈奴人之力对抗强大的乌孙,结果差点就被这帮丧家之犬给鸩占雀巢了。得亏陈汤带着汉军近乎亡命的穿越干里无人区向郅支单于发动进攻,砍下了致支单于的脑袋,不然整个费尔干纳盆地早就成匈奴人的地盘了。

这个国家只适合经商,打仗啥的就算了,玩不来。

不过大宛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做田、放牧、经商都做得挺好,但打仗是真的不行。

唉,丝绸之路上这一串国家一个比一个弱,还富得流油,可怎么活哦?

必须得找个老大才行。

由于距离实在是太远了,他们并不知道昔日强悍的大汉已经不复存在了,就连比大汉逊色得多,但勉强统一了全国的大晋也完蛋了,他们对中国的印象基本上还停留在“一汉当五胡”的时代,所以对郑灏十分尊敬。事实上,西晋立国后大宛就没少前去朝贡,进献天马,态度那叫一个恭敬。

在他们知晓西晋灭亡之前,他们对郑灏的态度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郑灏跟这一众贵族打过招呼后果然让随行的仆人架起大铁锅,向宛王要了一份食材,开始熟练的烹饪。

很沙,诱人的香味弥漫开来,让人垂涎欲滴。

那帮贵族顾不上烤肉了,纷纷围了过来,盯着锅中翻滚的肉汁和大块肥嫩的肉直咽口水。宛王口水都流下三尺长了,问:“上使,为何你煮出来的羊肉这么香?到底用了什么秘法?”

郑灏笑着说:“哪有什么秘法,不过是炊具好而已。”

众人一脸狐疑的看着这口平平无奇的大铁锅:“炊具?上使你是指这个吗?”

郑灏说:“可莫要小看它,用它烹饪出来的食物可是非常美味的,而且它可以有多种烹饪方式,蒸、煎、炸、煮、炒、炖,样样都行。”

众人都来了兴趣:“有这么神奇吗?”

郑灏说:“本官随从中有擅长烹饪的高手,大王若有雅兴,不妨让他们一展身手,这样诸位贵人既能知晓铁锅的妙用,又能尝到中原的美食,一举两得!”

————比做菜,我大吃货帝国怕过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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