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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州是个不毛之地。

这个认知,连幽州百姓自己都觉得没问题。

毕竟通常犯人被流放,流的就是幽州此地。

幽州地广人稀,天寒地冻,这种恶劣之地用来处罚犯人是再好不过的。

若非世世代代生存于此,乃故乡所在,估计大部分幽州百姓自己都不愿待在这儿。

是以食客们怎么都没想到,居然还有京都之人会跑到他们这不毛之地来搞什么马厂!

“马厂?”

“京都来的?此事是真是假,居然还有京都人愿意来咱们这儿?这是好日子过久了吧。”

“不对啊,那他们的马是从何处来的?掌柜,你可清楚他们是从谁人手中买的马?”

掌柜神秘笑了笑,没有明说,“这我可不清楚,我只知道,他们手中的马要比旁人的马好。”

没有明说,但也不差了。

比旁人马都好,酒馆掌柜的可是他们这一带的百事通,见过的马匹不知凡几,他口中的旁人,那差不多就是所有人了!

比所有人的马都好啊。

胡马!

绝对是从胡人手中得来的马!

食客们都激动了。

有人兴奋地一拍桌子,面红耳赤,“肯定是胡马啊!不愧是从京都来的,居然还能从胡人手中买到那么多马!”

“那这可太好了,他们要来这儿养马,用的还是胡马,这岂不是日后咱们再也不愁胡马?不用怕应付胡人了?”

“这可真是大喜事,胡马比咱们的跑得快,若岳将军他们也能用上胡马,那日后跟胡人打起来,必不会再轻易放过他们了!”

“他们在何处养马?真想去看看啊。”

“掌柜,你可知道他们去哪儿了啊,我家正好想买一匹马呢。”

“呸,这有好马那也就是紧着军中,哪儿就轮得上你了。”

“这都是卖马的,买不到最好的,难不成我还不能买匹老马吗!”

……

这边的酒馆在说说闹闹,而被他们议论中的当事人,则躺在草地上看蓝天。

孙昭在地上躺了已经有一会儿了。

他躺着的地方只有翠绿青草,不远处除了矮山灌木,就是草原,三五成群的马儿正在肆意走动。

环境清幽静谧,半点人气也无,那种身处大自然的美妙,是让孙昭这个没文化的怎么也形容不出来的。

不过俩字他还是能说的。

“舒坦。”

孙昭眯眼望着天,惬意地吸了口气,“自家草场的芳香,就是比北胡那边的草迷人啊……”

感慨一会儿的功夫,有嘚嘚的马蹄声传过来。

下一秒,孙昭视野中出现了一匹枣红色,头上却顶着一抹白的马。

那马毛色光泽,身形高大,肌肉发达,怎么看都是一匹十分优秀的马,唯一叫人看得不顺眼的,大抵就是腿比较短。

但腿短就是胡马的特点。

腿短的马,能使得重心变低,因此驾驭起来会更稳,骑兵在马上也能轻易的做更多的动作,射箭,刺杀或投掷,这样在打仗时也能占据优势,更方便胡人骑马在草原上奔腾。

而想要养出一匹好马,除了入嘴的草料要好,更需要环境加以训练。

孙昭从前只知道胡马比他们大魏的好,但为什么好却并不知道。

等他来了幽州,带人去了北胡,幸运遇见了一支小部落,并在小部落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才终于明白。

胡马之所以能比大魏的马后,是因为草原广袤,有生生不息的野草供它们享用,亦由宽广无边的地盘任它们奔腾,比大魏只在一片小小天地渴盼草原的马强太多了。

枣红色的马咴咴叫着,马蹄原地踱着,低着头似乎是想要叫孙昭起来。

“赤风,你去玩儿吧,让我再躺会儿。”

孙昭见怪不怪地转了个身,连起身都没起。

这是他的马,是他在小部落里一眼就看中的马。

当初他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成功与小部落交好,并在那儿留了下来,若非那时部落缺粮,孙昭许诺能从大魏弄来粮食,他能不能从对方那儿换到自己的马还是两说。

眼下他的草场共有四十八匹马,都是他从小部落那里换来的。

而且为了以示友好,孙昭每月都派人给他们运粮食。

当然,免费是不可能免费的,对方是拿羊肉换的。

换得羊肉太多,孙昭都已经吃腻了,多的他都叫底下人拿去附近镇上换了物资。

反正到如今,按孙昭自己的想法,萝卜都比羊肉好吃。

负心男人态度敷衍,赤风马不干了。

“嘶嘶——”

这是一种高而拖长、典型的鸣叫声。

孙昭立刻头疼了,“好了好了,你别叫了,我起来,起来陪你还不成吗!”

孙昭一起身,马就不叫了。

望着马儿那明亮尽显无辜的大眼睛,孙昭服了。

“……你怎的就这般黏人呢?”

这小公马哪儿都好,就是太黏人!

也不瞅瞅如今都什么时候了,旁的小公马都开始谈情说爱了,它还每日赖着他不放。

孙昭怀疑赤风还是个少年,没及冠。

回头他得派人问问格斯尔赤风今年几岁了。

孙昭骑着赤风去兜风了。

但骑着骑着,赤风就带着他去了饭堂子那边。

那些建在山脚下的屋子,若是魏钰过来,大抵一眼就能看出,这些房屋都是照着他庄上的建筑建造的。

孙昭是时不时就去庄上晃悠的人,就连食堂都去过不少回。

对于殿下庄上的食堂建造,孙昭表示很心动,是以等到他自己的马厂建起后,也着人造了一个。

饭堂子宽敞,平素哪怕没到饭点,伺马的人也都会聚在饭堂子里闲聊。

而孙昭来时,聚在饭堂子里正在喝酒划拳。

一群五大三粗的男人,其中几个面容明显有着胡人血统,不过此刻他们都亲如一家,毫不见外的坐一起。

有个身材壮硕的胡人第一眼瞧见孙昭,连忙冲他打了声招呼。

“孙公子。”

其他人闻言,都扭头打了声招呼。

孙昭自然地冲众人点点头,态度松散,毫无从前在京都时的排场。

“少喝点,别回头一个个又睡倒在地上,我可不给你们收尸啊。”

众人大笑,连声应好揭短。

“哈哈哈,公子放心,我可不是刘大这个没用的。”

“公子来一起喝酒!”

“你们酒量就是没我们好,来来来,再再来!”

说着说着就又开始拼起酒来。

孙昭失笑,摇摇头进了后厨去拿豆子。

没办法,从前只吃过草料的小公马一朝吃了回豆子就念念不忘了,每回载着他走着走着就到饭堂想豆子吃。

这孙昭能怎么办?

自己的马自己宠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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