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外卖加变态辣,我犯什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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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第二起庭审案子开始审理。
原告是一对年迈的夫妻,被告则是一名看起来不大的青年小伙子。
审判长朝着底下说道:“现在审理开始,请原被告双方进行案件陈述。”
镜头来到那对年迈的夫妻前。
之间在法庭上,二人一把鼻涕一把泪,怒视被告席的的青年小伙子。
用着要吃人一般的眼神,恶狠狠的说道:“我们夫妻容易吗,老来得子,生这个儿子的时候,医院判定我老婆是高龄产妇,生这个儿子差点把我老婆半条命弄丢了,就这好不容易生下个大胖小子,我们夫妻俩是把他含在嘴里怕化了,恨不得天天捧在手掌心里面,可这畜生,他竟然往我孩子饭里加变态辣,弄得我家孩子上吐下泻去医院诊断是急性肠胃炎。”
听到老夫妻二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对年轻小伙子的控诉,直播间的观众们,不由对他们心生同情起来。
这干的叫什么事儿啊。
别说是个小孩子,就算是大人也不应该这么做。
太可恶了,简直是人渣。
就在老夫妻还要说什么的时候,审判长一挥手:“好了,原告你的陈述时间已经到了,现在轮到被告陈诉。”
年轻小伙子之前就想要说话,但苦于不是自己的时间,现在听到审判长的话后,当即脸色一苦,有些委屈的说道。
“我是加了变态辣没错,但我可不是针对他。”
针对谁也不应该啊。
还有脸委屈上了。
就在弹幕区大家继续对他口伐笔诛的时候,接下来年轻小伙的一番话,却让所有人不由愣在了当场。
“我是翻斗小区的租户,刚毕业出来上班,也不知道我是倒了几辈子的血霉,竟然租住在了这么一家人对面。”
“老子才是倒霉。”
“原告请不要在法庭上大声喧哗,被告你继续说。”
“是这样的,平时我一个人也懒得做饭,就喜欢点一些外卖,可外卖总丢,一次两次也就算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了不对劲,找到物业调取监控,后面发现竟然是他们家的小孩子拿的。”
越说越气愤,青年的身体都开始微微颤抖起来。
“我赶紧找到他们,也不要求照价赔偿了,就希望他们道个歉,没想到他们竟然说,小孩子懂什么懂,大不了以后不拿了,行,我当时想一个自己一个租户,也确实招惹不起人家本地人,这口气我算是咽了,没想到自那以后,外卖依旧时不时的丢失,后面我实在想不通,于是点外卖的时候,备注让卖家加成变态辣。”
听到如此离谱的剧情,现场众人都是一片哗然。
许乐眉头忍不住皱了皱,设身处地想想,要是自己遇到这种事。
玛德,不能想了,代入感已经来了,好气!!
我为自己之前说过的话,给这位小哥哥道歉,是我狗眼瞎了,竟然认为那对老家伙是好人。
哇啊啊,好气啊,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
这小哥未免也太过分了吧,他竟然都不舍得在往外卖里多加一份芥末酱。
许乐本以为青年说清楚事情以后,那对年迈的夫妻会收敛一下自己的嘴脸,可事实确实,他太小看人性的无耻了。
只见即便被拆穿,中年夫妻依旧没有丝毫悔改的样子,反而舔着脸叫嚣道。
“我儿子拿了你的外卖是不对,但你也不能往里面下毒啊,一份破外卖能值多少钱,大不了我们赔给你。”
哪怕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审判长,此刻心里也有些不淡定,没让中年夫妻说完,直接挥手打断了他们的话。
“行了,接下来请双方律师发展辩护意见。”
第一位上场的是原告的律师。
一位斯斯文文的青年男子,面对庭审现场众人仇视的目光,他不由自主擦了擦头上的冷汗。
好家伙,哪怕是给杀人犯辩护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紧张过。
不过秉承着职业道德,以及圈子里的名声,既然接下这单生意,他还是要开口。
“咳咳,审判长,现在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了,根据龙国刑法2560条规定,购物人为泄愤或其他目的,在外卖食品中加倍添加辣椒,其目的并不是自己食用,而是打击报复盗取人,主观上存在故意的过错,并且已经对我当事人造成了重大的身心伤害,特向被告提起五万块钱的经济损失补偿,并不包括孩子医疗费用,庭审诉讼费,以及律师费。”
卧槽,你脸怎么这么大呢?
这什么狗屁律师,大家记住他的嘴脸,都在同城群发一下。
这官司要是打赢了,那我就学会了,以后专门去偷别人的外卖。
“审判长我的发言结束了。”
律师坐下后,那边中年夫妻有点急了,小小声朝着他说道。
“怎么才五万块钱,对了,你不是说能让他坐牢吗?”
律师无奈苦笑:“大姐,我虽然是律师,但我也是一个人。”
“你啥意思,就说我不是人是吧,我是你的雇主,雇主就是上帝。”
在台下撕逼正激烈的时候,台上的审判长转而说道:“原告方律师已经陈述完毕,现在请被告方律师发言。”
那名律师站起身来,自信满满的说道:“根据龙国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面对不法侵害的时候,可以选择正当防卫,我当事人点变态辣的行为算是一种“提前防卫”,他并不知道这次外卖是否依然会被偷,为了防止外卖被偷,以及警告偷外卖的人,并且下单物品可以通过外卖单看见,也就是说偷外卖者是可以预见这份外卖里的食物的,但看过订单内容后依然选择偷走并吃掉,这应当属于“自甘风险”,因此我当事人不构成任何责任。”
就在那对中年夫妻听到这话,气急败坏想要咆哮公堂的时候,律师再次不紧不慢的说道。
“根据龙国治安法第四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根据监控调查,以及我当事人提供的小票,原告方的孩子,共盗窃金额合计125782,已经构成盗窃罪,所以我现在希望当庭向原告方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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