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中葵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四章 养尸之地一,阴坟邪咒,园中葵,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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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直接喊我老李就行,别大爷长大爷短的,像是骂人。”
这话一下子把我心里的恐怖情绪驱散了,没想到这古怪老头还挺幽默的!
“奥——老李,你……你说话咋不张嘴啊?”因为感到不怎么恐惧,距离也近了,我终于憋不住心中的好奇,小声问道。
“因为我是个哑巴,和你说话用的是腹语。”
啊!我再次仔细打量了一下老李,心道:这老头很不简单啊!
老李脸色一怔,继续说:“你想出山谷,只能等到三天后,先活着过完这三天再说吧!”
“现在为什么不能出去?”我明知故问。
“村里的传统规矩,冷斋日和孕育节这三天,任何人不能离开寨子……”
啊!我心里顿时一咯噔,果然和桃姐说的一样。
老头又说:“你想活过这三天,来找我就对了,不过我也只有六成把握……”话没说完,老头忽的一下双手掐住了我的脖子。
这一变故太突然了,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觉得脖子被累的紧紧的,有点喘不过气。
“你……”我刚说了个“你”字,就再也说不出话。
没想到老头随即又松开了手,从我衣服里揪出那块黑玉石。
“这东西是谁给你的?”
我先是咳嗽了一阵,心里暗骂一声,同时也十分震惊,这老头看着如此瘦弱,似乎一阵风就能吹倒,可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比我强很多——我自从吃了黑蚂蚁后,其实已经比普通人牛逼很多啦!
咳嗽完,我只好老实交代:“是我奶奶给我的!”
“你奶奶?这不可能……你奶奶是谁?”
我很尴尬地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奶奶是什么人,准确说我并不是她亲孙子,而是十年前,她收养了我……她姓杨!”
“姓杨?她可是青云教的人?”
我点了点头。
老李也点了点头:“那就对了!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其实这块黑玉是十二年前,我给你奶奶的,只不过……不过这比当时我交给她的时候小了不少。”
此话一出,我更是深信不疑。奶奶虽然没有告诉过我,但根据我了解到的信息,我脖子上的黑玉和柳如烟脚腕上的黑玉原本是一块,照老李这么说,是奶奶从他这里得到的黑玉,之后给了柳如烟的父亲其中一小块。
“你认识我奶奶?”
“何止是认识啊!这话一言难尽,等有时间再和你说吧——有了这块黑玉,你这条命算是保住了。”
“啊?那我该怎么做呢?”
“哼!你只要确保这三天里,无论如何都不要把这块黑玉石摘下来就行!”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不过三天后你要带着你的两个朋友来找我,我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了,也时候了结一切了……”
临走时,老李一再嘱咐,千万不能和桃姐提起见过他的事,而且还要装着什么都不知道,桃姐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离开老头院子后,我心里忐忑不安,一时间觉得所有人的话都是谎言,就连老李所说的,我也是将信将疑。
一路上又看到几对男女,依旧是衣衫不整,我也没理会,径直回了院子。
“咋样,找到那人了?”
柳如烟看到我走进院门,忙问道。他和王阡陌不敢出去,但又担心我,只好站在院子内不停地张望。
我把刚才见到老李的过程简单一说,听得俩人目瞪口呆。
“照他这么说,我脚脖子上这块黑衣是你奶奶给我爹的?他们到底……到底什么关系?”
我摇了摇头:“这个我不知道,应该在十几年前发生过什么事,这事和你爹、我奶奶,也和老李有关系。”
三个正聚精会神地嘀咕着,忽听背后传来一声娇嫩的声音:“哟!你果然回来了?这是惦记着家里的小媳妇啊!”
不用回头,我就知道又是桃姐。
“哦……桃姐,我看你去洗澡就……就先回来了……”这话我说的底气不足。
“呵呵……走吧?我带你去个更好的地方。”
我内心十分拒绝啊!但想到老李的话,还是硬着头皮跟在了桃姐身后。王阡陌和柳如烟也吓得面无血色,我临出大门时,朝俩人使了个眼色。
出了大门走了一百米,桃姐忽然停住了,转过身很严肃地问我:“小邪兄弟,你刚才没有见过什么人吧?”
“什么人啊?见过啊!好几个衣冠不整的男女,他们……他们好像刚做完那种事……”
桃姐一声冷笑:“这几天是孕育节,也是你们男人们的狂欢节,你不也是和我做了那事嘛!——你就没见过一个老头?”
我一听冷汗就下来了,莫非刚才我进出老李院子时,被她看见了?脑子一转——也许她这是在故意诈我……
“没啊!哪里有老头?”我故作茫然地反问。
“没有就好——这寨子里有个怪老头,他是个神经病,还会很厉害的巫术,这几天你如果见到他,一定躲得远远的,就算躲不开,他对你说什么也别信啊!否则小心小命不保。”
说完桃姐转身继续往前走。
我跟在她身后,心里嘀咕着:又要去哪?万一她再让我吃那种回阳果,我该怎么应对……还没等到想好对策,就看到桃姐已经领着我走到了村后,这里有个山坡。山坡上满是青翠欲滴的竹子。
我心里一咯噔,忙问:“桃姐,你……你不是说不能出村嘛?这……这几天。”
“没有出村,这山坡上还属于村子内——上面可是好地方啊!”说完她呵呵一笑,迈步走了上去。山坡上的竹林中间有一条小路,沿着山坡一直往上,我俩刚走到一半,忽听上面传来男女的嬉笑声,听着还不止是几个人。
卧槽!记得大学同学王宏伟跟我说过,在香港很多有钱人心理变态,会定期组织什么狂欢舞会,说白了就是一大堆男的和一大堆女的,聚在一起做那种事。
据说这在香港是合法的,但在大陆就不行,警察对这种活动有个专门的称呼——聚众淫乱。
我听着山坡上传来的刺激声音,一时间也吃不准这上面在干什么。按说干这种事,就算是不怕别人知道,也喜欢在隐蔽场所,何必聚集到一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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