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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放着一支银簪。

银簪并非出自名家之手,连做工都是粗糙的。

于安盯着那簪子看了许久,拿起,插在了发髻之间。

“姐姐今日怎么想起带这个东西了?”说话是于笙,于安的孪生妹妹。

虽是孪生的,二人却长得不大一样。于安的容貌好似牡丹,端庄大气。于笙则似芍药,娇艳魅人。

于安是丽人坊的琴师,于笙则是这里的头牌舞姬。

“突然想起,就拿出来戴了。”于安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姐姐是突然想起这支簪子了,还是突然想起那个送簪子的人了?”于笙踩着舞步旋转,到了于安身后,轻轻一拔,就将银簪摘了下来。

“还我!”于安生气了,转过身看着妹妹。

“姐姐应该知道了吧?”于笙蹲下,抬头看着于安:“那个人的母亲杀了他的父亲,他便与母亲一起住到了牢房里。听说,他母亲被判了秋后处斩,他虽没有被砍头,却也判了流刑。姐姐与他,是不可能的。”

“我从未想过那样的事。”

“姐姐说谎,你我自小一起长大,姐姐的心思如何瞒得住我。”于笙将发簪递到于安跟前:“这戏文里演的都是英雄救美,可咱们姐妹遇到的却是个捕蛇的憨子。也亏得他那笼里装了几条蛇,吓跑了那些歹人,否则你我,怕是活不到今日了。”

“他是个好人,也是值得托付终身的人。”于笙接过簪子,又别在了发髻间:“是我配不上他。”

“在于笙心里,姐姐是最好的,是天底下最最好的。”于笙将头枕在于安的膝盖上:“我还记得他送姐姐簪子时的情形。明明就是一支极其寻常的簪子,他却像是献宝一样的拿到姐姐眼前,还说什么,那簪子最是与姐姐相配。”

“都是过去的事情了。”于安低头,用手抚着于笙的头发。

“姐姐想他吗?”于笙抬头,“若是那个憨子家中没有变故,姐姐你会不会让他帮你赎身?”

“不会!”于安轻声道:“你忘了吗?你我姐妹,既没有过去,更没有未来。我们,与旁人少牵扯些,就是最好的。”

“那姐姐今日为何还要取这簪子出来?”

“因为过了今日,他便不会再出现在洛阳了。”于安抬头,望着窗外:“十三,刘十三,怎么会有人取这样古怪的名字呢。”

于安视线的终点下方,就是刑如意的如意胭脂铺。此时,她正抓狂的看着两个在床上嗷嗷大哭的小东西,心想着还不如将他们重新给塞回肚子里去。

“姐姐,有位客人指名要找你。我都说了,姐姐你没空,你正忙着哄孩子呢,可那位客人偏不听。”

“她闹事儿了?”

“那倒没有,只是那位客人说了,若是今日见不到姐姐,她就待在铺子里不走了。看着挺端庄的一个姑娘,说话也是温温柔柔,客客气气的,没曾想是个赖皮的。”

“再赖皮的客人我都见过。”刑如意先是抱起了儿子,往喜鹊怀里一塞:“亓儿困了,你哄他睡觉,我去前头铺子里看看。还有,见到你狐狸姐夫了吗?”

喜鹊指了指外头那个一身白衣,刚刚才进门的俊俏男子。

刑如意如获大赦般的抱起女儿冲了过去:“梨儿只认她爹,所以你哄哄吧。”

狐狸单手接过女儿,另外一只手却伸过去,摸了摸刑如意的脸:“夫人辛苦了!”

刑如意生了一对儿龙凤胎。

儿子取名殷亓,亓与元字相似,却又少了些笔画,暗示他是弟弟。另外,殷亓反过来念是亓殷,意喻起因,讲的是刑如意与狐狸的缘分。

女儿取名殷梨,梨是水果,酸甜可口,寓意着女儿生活美满。梨,又暗示着离,暗藏着刑如意那点儿不舍的小心思。

到了铺子里,刚想喘口气,那个坐在门口的女子便袅袅的走了过来:“掌柜的,我想买能够遮瑕的东西。”

“遮瑕笔、遮瑕膏、还有遮瑕粉,不知道姑娘喜欢哪一种的?”

“哪一种都可以,我只是想要暂时的遮住我脸上的这道疤痕。”女子取下脸上的面纱,露出一道犹如蜈蚣般狰狞的伤痕来。

“这伤痕……”

“是我自己划的。”

“自己划的?”刑如意凝着那道疤痕,从疤痕留下的轨迹来看,的确像是自个儿划的。从伤痕的深浅判断,应该是发簪一类的东西。

刑如意抬头,看见了那支别在女子头上的银簪:“这支银簪我好像在哪里见过。”

“是十三送我的,就在距离胭脂铺不远的那个小摊子前。”女子向外指了指。

“你与十三是……”

“他是我的救命恩人,亦是我的朋友。”

女子将面纱重新覆上。

“我叫于安,原是本地富商于成万的女儿。后因爹爹生意败落,家中财物又被亲戚们洗劫一空,不得已只得与妹妹栖身街头。

那年,我八岁,牵着妹妹的手在街上乞讨。结果,遇到几个牵着恶狗的混混。那些混混见我与妹妹软弱可欺,便放出狗来想要咬死我们。逃跑时,我遇见了十三,是他帮我拦下了那条追着我跑的恶狗,还带着我把妹妹也给救了出来。

几年后,我们都长大了。原以为他是认不出我的,没想到,只是一个错身而过,他就叫出了我的名字,还买下了这支银簪送给我。”

“的确像是十三能做出来的事情。”

“是啊。”于安叹了口气:“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我还是个衣衫破烂的小乞丐。第二次遇见他,我是丽人坊中的琴师,且这两次,都是在我狼狈的时候。”

“丽人坊?我去过,里面的姑娘都很漂亮。”

于安有些惊讶,惊讶过后便是尴尬,尴尬之后又是释然。

“八岁那年,就在十三救下我和妹妹不久,我们就遇到了丽娘。本以为她是好心收留我们的,没曾想,她却把我们带到了丽人坊。当我和妹妹知道那是什么地方的时候,已经晚了。我想逃走,想要带着妹妹一起逃走,可每次都会被丽娘给抓回去,然后狠狠的毒打一顿。丽娘打我们,总是舍不得打我们的脸,而是朝着那些不容易被人看见,又不容易落下伤疤的地方动手。

十三岁那年,丽娘开始逼我和妹妹接客,我誓死不从,硬是抢了她头上的发簪划破了自己的脸。丽娘大概是被我给吓着了,担心我会用同样的方法毁掉妹妹,于是安排了琴师教我学琴,妹妹也逃过一劫,变成了如今的头牌舞姬。”

“既如此,你又为何——”

“因为陈公子要来。”

“陈公子?”

“掌柜的应该也听过他的名字。陈玉昂,陈公子。”

“就是那个靠贩卖古物起家,短短几年就成为洛阳新首富的陈玉昂。”

“就是他。”于安说着,低了头,眉间略带一丝娇羞。“我与他也算是旧日相识,我不想被他看见我如今的样子。”

“我明白了。”刑如意起身,快速地从摆放着各种胭脂水粉以及自主研制的护肤品当中取了一样出来。“这个东西,应该管用。”

“这是……”

“积雪膏,专门用来修复疤痕的。”

“修复?”于安摸了摸自个儿的脸。

“放心吧,这东西可是我家夫君亲自出手研制的,里面所用的东西,都是人间难寻的特别珍贵的药草。你脸上的这道蜈蚣疤,最多七日,就可以消退。就算不能让你恢复如初,也能让这疤痕淡化得很浅很浅。到时候,再辅助一些胭脂水粉,绝对叫那位陈公子看不出来。”

“那就好。”于安将积雪膏握住:“不知道这积雪膏需要多少银两?”

“银子就不必了!与你说实话吧,这东西,是我自个儿用下的。”刑如意扯起衣袖,将自己的小半截手臂露了出来:“我这里曾有一道疤痕,是跟我夫君回婆家的时候,被野物咬的。虽说没有长在脸上,可夫君心疼我,愣是寻遍他的家乡,为我调制了这积雪膏。伤疤好了之后,这东西我也没舍得扔。胭脂铺重新开业之后,我就寻了那处格子将它放了起来。于安姑娘若是不嫌弃,就拿回去用好了。”

“这怎么行?”

刑如意抿了抿嘴:“这样吧,如果姑娘嫌弃这是被我用剩下的,我就让我夫君再去寻些草药来。只是,这一来一回,耗费的时间甚多,我怕姑娘会等不及。”

“掌柜的误会了,于安不是那个意思。既是珍贵的东西,自然是耗时耗力的,能寻的这一瓶,已经是于安的福气,焉能生出嫌弃之心。这积雪膏,于安拿回去,但银子,掌柜的也得留下。”

于安说着,从袖口中掏出一个小袋子来递给了刑如意:“这是于安这些年的积攒,虽不多,却也是于安的心意。”

“姑娘若执意给钱,那就一两银子吧。”刑如意打开银袋子,从中取了一两的散银出来,余下的则退回到余安跟前。

“这怎么可以?”于安回拒,手指碰到了刑如意的。

一个画面从刑如意的脑海中闪过,她看着于安,脸色微变:“姑娘若是不同意,那这积雪膏,如意也只能收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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