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子炒蛋56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零五章 屋里有人,农门医妃有空间,茄子炒蛋56,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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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夜兰还是没有跟着白墨初一起去,他眼中的执拗,让她不得不答应白墨初,她会好好呆在家里守着他归来。
夜兰一回到家,就把自己关在小屋子里,她还要做出来许多防身用的东西,光一点毒药还是不够用。
想了想,她重新把硫磺找出来,按照比例配置起炸药,管它会不会引起什么蝴蝶效应了,还是能保住她的命要紧啊。
她的空间里现在已经有很多东西了,药田一眼望去,绿油油的一片,长满了各种草药,农田望过去,比药田更惹人眼球,一人高的农作物安安静静地长在田地上,即便长时间不采摘,也不会枯萎。
从旁边经过,还能闻到各种勾起馋虫的美食香味。
空间里的动物也多了起来,夜兰专门用栏杆挡起了一片地,把动物们挡住,让它们不会出来糟蹋她的药田和农田。
养在她空间里的宠物不管是再凶猛地动物,都变成了脾气温顺的猫咪一样,连锋利的牙齿都不会露出来,更不会互相攻击,这一点,让夜兰少了很多头疼。
若是把他们关在一起,按照食物链法则,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会把弱小的动物吃掉,那她才真是欲哭无泪了。
现在,动物们也就去河里玩玩水,逗逗鱼,偶尔有几只调皮的会把河里的鱼儿捞起来吃了,动物们太多,夜兰根本抓不住是谁吃得,好在鱼儿还会再自动生出来,夜兰也就随它们去了。
不过,不把它们和药田农田分开,它们会来偷吃她的草药和食物,尽管知道它们还可以再长出来,夜兰还是心疼,索性把动物们统统拦在别处,不让它们过来。
不仅如此,有一天夜兰蹲在河水边想要捞鱼的时候,忽然发现,她的河水里还有石英等一些可以入药的矿物质,这一发现让她喜不自胜,感觉她的空间就是专为医药而生的。
这样一来,她都不需要去找药材了,她的空间可以源源不断地生长出各种药材。
出了空间时,天已经黑了。
青书在敲门:“三姐,你在屋里吗?”
夜兰走过去开了门:“青书,今日学院放假了吗?”
长身玉立,身着青衫,若忽略他略带稚气的脸,倒真是儒雅少年郎。
青书拎着一个食盒,笑吟吟说道:“是的三姐,今日先生喜得麟子,准我们回来休息一日。”
进了屋子,他把食盒放在桌上,把里头的饭菜一样一样地拿出来:“三姐,晚膳时我来敲过门,屋里静悄悄的,我还以为你睡着了,就没有喊醒你。已经过了晚饭的点了,爹爹怕你饿着,嘱咐我拿一些饭菜过来,看着你吃掉。”
夜兰不知道何时养得坏毛病,做事情一旦入了神,连饭都忘记吃。
有一回,她在空间里待得时间长了,出来时已经是深夜,肚子有些饿,就去厨房找饭吃,奈何厨房空空如也,所有的剩饭剩菜都被小丫头分着吃了。
那晚上,她饿着肚子睡得觉。
第二天沈溪风知道之后,心疼的不得了,他原想说杨秀娘两句,却见杨秀娘早就转头骂起了丫鬟。
丫鬟被骂的直掉眼泪,沈溪风心一软,也没追究此事。
自那之后,只要在饭桌上看不到夜兰,他就会亲自过来敲门,青书在就让青书过来敲门,若没有喊道夜兰,就给她留了饭菜,谁也不许吃。
饭菜一一摆好,全是夜兰喜欢吃的,她的心里暖洋洋的,她知道,这是沈溪风专门挑出来给她留的。
看见美食摆在眼前,她只觉得自己肚子饿得咕咕叫了,对青书道了声谢,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
青书笑得温润:“三姐还是这么客气,都说了多少次,我们是一家人,本就不必道谢。”
这么些年过去了,他越来越有读书人的气质,跟从前的萝卜头一点儿也不像了。
夜兰连忙点头,青书一直有他自己的想法,一点也不像个十二岁的孩子,果然,古代小孩都早熟。
“对了,三姐,”青书略略收了收笑容,说道:“今日二姐来了。”
夜桃?
她自从四年前嫁出去之后,几乎没怎么回来过,有时候夜兰都怀疑,夜桃她对沈溪风和杨秀娘一点儿感情都没有吗?
沈溪风虽然表面上不显,可是每每他喝多了酒,总会去四处翻找夜桃小时候玩过的玩具,找到之后就抱在怀里流泪。
“她怎么舍得回来了?”夜兰忍不住冷嘲了一句,一想到沈溪风难过的样子,她心里实在是意难平。
青书迟疑了一下,说道:“她是来找你的。”
夜桃特地来找她?真是稀奇!
夜兰停下了筷子,问道:“她来找我做什么?”
青书摇头:“她没有说,见你不在,又走了。”
“也没说让我去找她?”夜兰疑惑问道。
“是的,”青书又补充道:“也没说他下回什么时候来?”
夜兰心中思绪万千,当年的事夜桃表现的很不正常,只是她硬是憋在心里一个字都不多说,出事了之后,她就在家中安心待嫁,最后还是如愿以偿地嫁给了慕容辰。
这些年也没听说慕容辰待她不好,当然,也没听说慕容辰多喜欢她。
本就是风平浪静,夜桃忽然找她,难道是,慕容家出事了?
回过神来,夜兰淡淡说道:“我知道了。”
她主动来找她,她也没有不见她的道理,当然,自己也不会巴巴凑上去,那就等着她下次来找吧,祈祷她运气好一点儿,下次来沈府的时候,自己正好在家。
不多时,吃完了饭,青书要把碗筷收起来,夜兰想起自己正在调配火药,正缺了几个碗,让他把碗留下,其他的东西连带着食盒,都一并收走了。
去院中散步消消食,结果没走几步,远处一道白光,紧接着是“轰隆隆”地雷声。
电闪雷鸣。
要下雨了吗?
夜兰皱眉,她心里隐隐有一股不安的情绪,逐渐蔓延到全身。
她立刻想到了白墨初,不会是白墨初出了什么事。
即便担心,她也没办法出去寻找他,她知道,自己像没头苍蝇一样出去乱闯,不仅帮不到他什么忙,说不定还会拖了他的后腿。
这下,夜兰也没心情散步了,回到屋里找几本医书看,可雷声一次比一次响亮,白光也越来越明亮,她心烦意乱,胡乱翻了几页,看不下去,又把书扔下了。
钻到床上,卷起被子,她努力用被子盖住自己整个脑袋,尤其是耳朵,可雷声听起来仍然响亮,闭上眼,她尽量忽视那轰隆隆的雷声。
脑子里一会儿是白墨初,一会儿是田鹏,一会儿是柳红,甚至她还看到了白墨初受伤的样子。
乱七八糟地东西在她脑海中转来转去,在这种状态之下,慢慢地,她居然也睡着了。
雷雨即将到来,空气沉闷,狂风卷着树叶从树上掉落,卷入黑压压的一片黑暗中,消失不见。
突然睁开眼,不知梦到了什么,夜兰浑身大汗淋漓。
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
缓了缓气,夜兰想去给自己倒杯水喝,忽然之间,听到了“咣当”一声,有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
夜兰心中一惊,转过头看去,是她让青书留在桌子上的碗。
银色的碗,折射着深夜的月光。
借着月光,她见到了几乎令她心脏骤停的一幕。
一只手,探到了桌边,捡起了那只碗。
轻轻的放在桌子上之后,那只手不动声色的收回,消失在了黑暗中。
夜兰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是谁?她的屋里除了她之外,有一个入侵的人。
绝对不是家里人,那只手她看得清清楚楚,骨节粗大,拇指处有厚厚的老茧。
那是一只男人的手!却不是沈溪风是手,更不是青书的手!
而她沈家大院里,压根也没请过男工。
夜兰控制住自己的身子不让它继续颤抖,她装作还在睡觉的样子一动不动。
她心里清楚,不管是谁,她现在的处境,很危险!
大脑里疯狂闪过许多个念头。
大声喊救命?肯定不行,她的屋子偏了些,又没有丫鬟伺候,根本不会有人听到,就算有人听到,沈溪风和青书,还有一众丫鬟也帮不上什么忙。
扔火器?行不通,不仅她的房子没了,她也会受伤,能不能伤到那人还不一定。
扔毒粉?可是黑暗中,她根本看不见任何东西,只能靠着轻微的脚步声,来分辨那人和她之间的距离。
月亮又被乌云挡住,闷热的天气宣告一会儿可能会有瓢泼大雨。
竖起耳朵仔细听,夜兰能听到他的脚步声,和他粗重的呼吸声。
脚步又响起,夜兰听得分明,那脚步声靠近她两步之后,又拐向了别的方向,紧接着,传来了一阵翻箱倒柜的声音。
他在找什么东西!
夜兰尽量让自己呼吸平稳顺滑,她小心翼翼回想,她身上有什么东西值得别人深夜潜入来偷?
要偷也不该这一会儿吧,她都在铁塔镇生活了五年了。
那人还在翻找,一点儿也没意识到夜兰已经醒了。
一道闪电倏忽亮起,紧跟着是轰隆隆的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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