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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太太们口中那个紫色头发的“新人”很快被带到了宁馥面前。

宁馥挑了挑眉。

果然,原女主,也就是她在本书中“现世”的女儿,宁舒英,是身穿过来的。

预计穿越的那天早上,她可是十分好心地提醒过这个便宜女儿了。

怎奈,吾儿叛逆,真是伤透母亲的心啊!

只看这一头明显区别于众人,堪称“特别出彩”的紫色头发,就知道宁舒英在这个世界——20世纪40年代的中华,绝对吸引了不少注意。

这种注意力对于一个十五岁,几乎没有任何防身能力的女孩来说,是很危险的。

看样子是吃了不少苦头。

宁舒英被山匪搡得一个踉跄,这些天生理心理上的双重折磨,让她眼前金星直冒,虚弱得连只蚂蚁都碾不死。

饥饿让她的大脑变得有些迟钝,她摔倒在宁馥跟前,都没能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本能的需求,不断地刺激着大脑,宁舒英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概念——食物。

她这一路走来,各种辛苦,简直不能回想。

她是身穿,穿过来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年纪,身无长物,还带着一头紫色的头发。

宁舒英在逃荒的队伍中被抢走身上唯一一点银钱的时候,就应该干脆地自杀,说不定还能直接穿回现代去。

但她不敢。

叛逆的女孩子在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境地里,终于发觉到自己根本不是无所畏惧的。

她害怕的太多了。

怕疼,怕死,怕饿,怕永远陷于颠沛流离的战乱之中。

甚至,她羞耻地发现,她会忍不住怀念优渥的生活。

由她最痛恨的,从没给过她妈妈关怀的“母亲”所提供的生活。

而在穿越后流浪的每一天、被当成货物卖到郑家,被要求成为“伺候”人的小妾而绝食抵抗的时候,她更无数次地懊恼——

早知道会是身穿,哪怕、哪怕当时,她没有扔掉早餐桌上自己剩下的那半块红薯呢!

宁舒英听见从上方传来的女人的声音。

带着某种仿佛是预料之中的平淡。

“是个倔强孩子。”

这声音,比起她一路所经历的一切折磨和苦痛来,实在是太温柔了。

宁舒英对自己的处境依旧迷茫,但却在这茫然中,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来。

芳丫在一旁道:“这是饿得糊涂啦!”

她虽然觉得这女孩不知怎的弄了一头紫色的头发,看着怪里怪气不像是良民百姓,但知道她绝食抗暴,现在饿得这幅狼狈模样,也着实可怜,不由得起了几丝同情心。

——没等多久她就后悔了,而且持续后悔了很长时间。

芳丫看着宁馥抬手一招,便有山匪不知打哪掏出一个芋头来,递在她手中。

芋头早在山上就烘熟的,是山匪们常吃的食物。

宁馥蹲下身,就看宁舒英慢慢从地上支起身子,仰头看着她,或者说,看着她手里的芋头。

样子像只眼巴巴的小狗。

现在,就是给她几块树皮、一把树叶,宁舒英觉得自己都可以嚼一嚼吞下去!

那已经凉透的芋头灰扑扑的,根本闻不到香味,可在她眼中,却仿佛散发着迷人炫目的圣光!

她急切地望着宁馥,却连她的面目都看不清,眼里心里,只有那块芋头。

她眼瞧着女人那纤长的手指一点一点地将芋头粗黑的外皮剥下。

唾液在加速分泌着。

宁舒英有心上去抢食,想说一句不用剥了,可不知是最后的自尊心还是什么,让她不自觉地压下了这股冲动。

度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后,少女终于就着宁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到了那只芋头。

这简直是她吃过的,最香甜、最美味的食物!

站在一旁的芳丫皱了皱眉头。

——她又不是没有手!

还好宁先生没问她要不要和大家一起走,这让突然意识到自己占有欲的芳丫微微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

那紫头发的怪女孩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和力气,竟然一把保住了宁馥的腿!

“我愿意、我想和你走。”因为饥饿,她的声音低微,急促的喘息中透出近乎绝望的企盼。

她不想留在这里!

像雏鸟本能地依赖,宁舒英的直觉,让她选择抓住这或许转瞬即逝的机会。

她在战乱之中一路流浪、乞讨、见到突破底线的事情不知有多少,但不知道为什么,她想要信任这个给她芋头吃的人。

宁馥抽了抽腿,没抽出来。

芳丫在一旁掐着手指。

——她怎么就长了两只这么讨嫌的手!

“跟我走可以。有两个条件。”

紫色头发的少女仰着脸,“我答应,我都答应!”

宁馥笑了,“我还没说是什么呢。”

她轻轻一摆手,止住了宁舒英立时就要赌咒发誓的嘴唇。

“第一,头发要染回黑色。

第二,不许浪费一粒粮食。”

她看到宁舒英的脸上显出略微迷惑的神色,大约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简单、在她看来完全是理所当然的“条件”。

然后她反应过来,飞快地点头,“我答应!我保证!”

她还不肯松开抱着宁馥大腿的手,只觉得宁馥的目光是那么深,深到一直望进她的眼睛里、望进她的脑海里去。

她的拯救者说,“你要记住。”

宁舒英跟着山匪们回到了白马山。

回去路上,是她坐在宁馥的马上。

芳丫走在马侧,头一回知道了自怨自艾的滋味儿。

宁舒英在白马寨安定下来。

宁馥让人找了土法子,帮她将那惹眼的头发改回了黑色——只是时效不长,以后还要补色。

宁舒英坐在镜子前左看看右看看,对自己纯黑的头发感到有些新奇。

她又忍不住望向身后的宁馥。

“宁先生你真好。”她的声音终于恢复了几分少年人的活力。

“我们都姓宁,说不定,八百年前是一家人呢。”

上了山,她才知道喂自己吃芋头、被自己缠住腿的漂亮姐姐,竟然就赫赫有名的白马夫人,白马寨的那位“宁先生”!

宁先生以前是山下宁家的四小姐,有个很是书香的名字。但除了大当家,现在山寨里都管她叫“宁先生”了。

宁馥放下梳子,淡淡道:“八百年前我不确定。八十年后,说不定还有些缘分。”

宁舒英笑了,“宁先生,你要是我姐姐就好了。”

她顿了顿,又道:“不过……算啦。”

她只是跟了那个女人姓宁而已。

宁舒英甩掉脑海里突如其来的那些念头,重新扬起笑容,“不管,反正你是我见过最最最厉害、最最最好的人啦。”

她虽然是后来的,可她才不信她比不过那个宁芳涯呢!

能让宁先生亲自起名字有什么了不起?悄悄跟她炫耀过多少次了,哼!

她不用宁先生起,天然就和姐姐一个姓氏呢!

不过……

再怎么说,也是嫉妒。

非常嫉妒。

其实自从宁芳涯“漫不经心”地对宁舒英提到过几次,说她的名字是先生亲自起的,冠了先生的姓,先生还亲自把着手教她写名字……

宁舒英就试探了好几次。

说软磨硬泡都是轻的,简直就是死缠烂打,央着宁先生也给自己起一个名字。

可惜,宁先生总说,她这名字是父母给的,不必再换。

宁舒英:嫌弃。

“我就想要你给我起嘛的!”她旧话重提。

这些天在山寨中日子虽然清苦辛劳,但宁舒英却重新振奋了精神,觉得浑身都是劲儿。

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诧地,重新找回了撒娇的感觉。

她是来自后世,知道历史轨迹的人。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但如果能就这样跟着宁先生走下去,也很好。

她回过神来,便听宁先生笑道:“我觉得宁舒英就很好听。”

宁舒英哼了一声,将这话题放下。

早晚,她在宁先生心里的地位会超过那个宁芳涯的!

——但她和宁芳涯的差距,好像越来越大了?

——今天,宁先生竟然亲自教那个臭丫头骑马了!

宁馥一带缰绳,“腰要稍微放松一些。”

芳丫在马上依言点了点头,脸上露出笑意。

她知道不远处的树下,宁舒英正朝这头看呢。

快乐加倍喔。

宁舒英果然藏不住了。

芳丫看着那女孩朝这边跑来。

“宁先生说,寨子里的马还不算多,我骑的这匹是先生亲自训练过的。”芳丫体贴地对她道:“等什么时候让人给你找一匹温顺些的小母马,我学会了再教你。”

“毕竟,宁先生那么忙,不能老麻烦她呀!”

宁舒英把手掌心都掐得生疼。

但她也很快高高地扬起头,仿佛半点儿没听出芳丫的话中之意,“我有正事,可不是那缠着宁先生浪费她时间的人。”

她转向宁馥,道:“寨子里来人了,说是60军的,要见你。”

宁馥挑了挑眉,“走。”

郑家的“求援”竟然真的引来了60军的人。

不过说来也好笑,援军已到,求援的人却早已用不上了。

对方也的确不是来“剿匪”的。

60军想要收编白马寨。

宁馥和华轩拒绝了。

对方也并不惊讶。

白马寨可以走的路不多。从壮大伊始,就已经引起了周遭的注意。60军的这位代表,对宁馥的战地急救班和白马寨的立场,都很感兴趣。

他还顺便问了一嘴郑家财物和粮食的处置结果。

宁馥也不在意。

“财物分作两半,一半留用于山寨中的开销,一半分给山下民众,购买良种,疏通水渠。”

“粮仓已开,郑家雇佣长工短工,按劳可得。”

对方听后略显惊讶。

“做这样的决定,你们寨中的弟兄,就没有不服、不愿的?”

山匪总会惯性地觉得,抢来的自然已是自己的,哪有平白分给别人的道理?若是要做这散财的圣人,谁还来落草为寇?

宁馥只是笑笑。

“郑家的财物,是搜刮穷苦人的不义之财。郑家的粮食,粒粒是长工雇农在田里种出,天下是穷苦弟兄的天下,山寨要发展,就要做为天下人说话办事壮胆气的队伍。”

寨中是有人不情不愿。

但从这事以后,山下老百姓见了白马寨的山匪,不再是掉头就跑锁门庇护了,反而有那胆子大的,愿意凑上来攀谈,一来二去,竟然颇有几分亲热。

他们也还来“上供”,没送过自家闺女了,但土鸡蛋和粮食都不少。

管山寨叫“咱们寨子”。

山匪们中的异议渐渐就消声了。

对方走之前指了指山寨中欲开的榴花,“颜色好啊。”

宁馥送他下山,临别之际握了手。

回来华轩问她,那军代表最后的话是个什么意思?

宁馥只是笑笑。

“他爱那颜色罢了。”她望向华轩,“日后若有一天要离开白马寨,你愿不愿意和我走?”

她语气温和,像平平静静地问下一餐吃什么。

华轩却觉得心跳加速。

他点了点头。

不问要去哪,不问要做什么。

1944年夏。

白马寨议事厅前的铜锣敲响三声。

滇缅战事告急。

日军飞机轰炸。

松涂县早已不是偏安一隅的小镇。老百姓日日如同惊弓之鸟,能跑得早就跑了,可多得是拖家带口,故土难离的。

如果连滇南的国门也破了,从此后,偌大国土,还有哪里可以躲避的呢?

去缅甸。

去缅甸打仗。

这个概念让许多人茫然、许多人惊骇。

这两个字不算陌生。松涂县已驻守国门,缅甸,实际上比口口相传的上海、北平,离他们都要更近。

不同的是,那里有凶残的日寇,那里不是中国。

说得好听,叫做为国出征。

讲得实际,就叫战死他乡。

即使是最最缺乏军事常识的人,也知道出国远征,是个什么概念。

这场战争的惨烈,哪怕是躲在这小城里试图偏安一隅的,最最软弱的懦夫,都一清二楚。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去与那些传说中几乎非人的侵略者作战,已经被大多数人默认为去送死。

马革裹尸,再不能归家乡故土。

宁馥声音沉静。

愿意离开的,现在发给路费。愿意和寨子出去大日本人的,留下来,写生死状。

寨中众人,皆有一一安排。

白马寨议事厅前,那面铜锣最后一次被敲响。

她一手组建的侦查排,急救班,全都留了下来。

宁馥道:“我组建你们,原是想尽全力保存我们大家的生命。”

“但现在,我或许就要带你们去死。”

“你们愿意吗?”

潘大刚带头说了愿意。

他在生死状上的摁下一个鲜红的指印。

山匪中许多人还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纷纷跟在潘大刚后面按了指印。

华轩是写的名字。

他的名字和宁馥写在一块,等众人散去,他又问了一句。

“你真的叫宁馥么?”

宁馥点了点头。

她依旧神色温和,只是道:“为什么这么问?”

剪去胡子以后年轻许多的男人笑了,“山下松涂县宁家的四小姐,从来没有上过护士学校。”

他注视着宁馥,“你不归家,却向死。我不问你打哪来,总之,你是宁馥就好。”

宁馥叹了口气。

“我好久以前就同你说过,有些事,心里清楚就好,总不必说出来。”她道:“说你聪明,你却改不了在这上面犯傻。”

华轩眨眨眼睛。

“不是犯傻。”

没听说过哪支军队,是鸣锣出征的。

白马寨自己执行了这个仪式,出发了。

那大锣的声音不如战鼓令人激动,在黄昏中敲响,更有一种渗人的喑哑悲壮。

队伍下了白马山。

老百姓们送来鸡蛋、腊肉、竹筒饭。

队伍就在山下饱餐。

然后一路离开松涂县境内,向南而行。

有人从县里追出来,紧赶慢赶,终于在队伍渡江前赶了上来。

宁馥看着这个留小胡子的男人,温和笑道:“孙先生不必再送了。军费也不必送。”

孙尚谦气喘嘘嘘,依旧是一双不讨人喜欢的老鼠眼,转来转去,却最终迎上了宁馥的目光。

他有些尴尬地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宁馥。

“我和你们一起走……行不?”

是他自己写的的生死状。

孙先生自诩文化人,字写得也齐整,只是落款处又改回了他那个土了吧唧的本名,“孙上签”。

战事吃紧,松涂县告危,相好的收拾细软,说要和他往内陆跑。

他听说白马寨下山了。

鬼使神差地,他不想走了。

这一辈子浑浑噩噩怂着过来,他突然想干一件男人该干的事。

宁馥盯着他看了几眼,收起那张纸。

“那就跟上吧。”

孙上签并入队尾。

队伍过江。

怒江的波涛汹涌拍击着江岸,而他们通过的吊桥,就是这天堑之前,唯一的退路。

华轩拔刀而出,斩断了吊桥的绳索。

那吊桥摔入江中,瞬间便被江水吞没,隔着重重雾气,不见踪影。

只有江水怒号,隔空传来隆隆炮响。

宁馥向众人道:“走吧。”

将来,这个民族或许还会忘记战争的痛苦,或许依然会有人为了私利背弃国家,为了偷生叛离人民。

但这从来不是一个容易认输的民族。

因为这个民族,总还是有一批人,在穷的时候不抛弃她,在弱的时候不鄙视她。

为她一掷生死,为她浴血拼杀。

为她知不可为而为,为她虽千万人而往。

哪怕这些人,曾经受尽这时代的折磨,命运的捉弄,哪怕他们抱怨过世道不公,痛恨这命如草芥。

却还是为了这个民族,为了眼下,正在受苦的,糟糕的国家,抛弃了自己的爱情和前途,抛弃了他们好不容易偷来的一片安宁,毅然决然地——

将自己碾碎在历史的车轮之下。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一段化用自《战争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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