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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现在本来就是在降温,周时轲穿得也少,被傅斯冕用冷水这么一浇,当晚就发起了高烧。
他躺在客房里,本来还想伤春悲秋一番,再叹息自己感情路之坎坷,但身体明显不同意,起先他是觉得冷,头重脚轻地从床上起来打开空调制热,到了早上四五点的时候,他体温升起来了。
体内像是烧了一堆火,烧干了身体的水分,周时轲口干舌燥,翻来覆去,还不知道自己发了烧,以为是自己空调温度打得太高。
没人管他死活。
周时轲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烧到了早上九点多,实在是扛不住了,发现了不对劲,艰难的下床想去客厅找温度计。
结果一开门就撞上了正要出门去上班的傅斯冕。
今天气温一定是又降了,傅斯冕穿了比平时要厚实的呢子衣,还是白色的,死白死白的白颜色,显得傅斯冕整个人的气息越发的冷淡疏离。
周时轲本来想多欣赏一会儿,但实在是没力气,他晕晕乎乎地在电视机下边的抽屉翻找体温计,体温计买了一直没机会用过,是在这个位置的。
蹲了一会儿,体温计没找到,周时轲索性坐在地上找。
抽屉里的东西被他全部翻了出来。
一直站在门口看着的傅斯冕觉察出情况不对,他抬脚走过去,低头看着周时轲,“你在找什么?”
周时轲听着傅斯冕说话都已经有了回应,他抬起头,“什么?”
傅斯冕看见周时轲烧得通红的脸。
心头一跳。
他蹲下来,用手背贴在周时轲的额头上,烫得令人心惊。
周时轲也正好找到了体温计,他看了一眼水银在35度以下,直接塞到了胳肢窝,因为没力气,他就坐在地上等着结果出来。
“哥,你去上班吧。”周时轲睁开眼睛,无精打采地说道。
傅斯冕看着对方,没说话,直接拦腰把人打横抱了起来。
周时轲脑子顿时闷闷地开始疼,整个人都产生了一种下坠感。
“我今天不去公司了。”傅斯冕脱了外套,把被子给周时轲盖上,又仔细捻紧。
周时轲头疼,嗓子也疼,他浑身烫得厉害,“我等会自己吃药,你去公司吧。”
他没有力气去生傅斯冕的气了,不过估计人家也不在乎自己生不生气,想到昨天晚上面无表情,眼神幽深阴暗的傅斯冕,周时轲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他当时甚至产生了一种自己可能会死在傅斯冕手里的错觉。
可现在傅斯冕神情温和,动作轻柔,又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了。
周时轲跟傅斯冕说了没几句话,头一歪就睡过去了。
傅斯冕在房间里守着他,看了体温计,体温398,算高热了,他出客厅去给老宅的家庭医生打电话。
那边医生是为傅家服务了二十多年的,大喇喇的。
“不用,要是平时身体就好,偶尔发一次烧有利于提高免疫力。”
“一直烧肯定不行,你用温水给他擦擦,隔半个小时擦一次,晚上如果还没退烧就要用药了,到时候你再给我打电话。”
“这种天气还是要注意保暖啊,这两天昼夜温差大,很容易感冒的,阿轲嗓子那么难得,别到时候把嗓子病坏了。”
挂了电话,傅斯冕去浴室打了一盆水到卧室给周时轲擦身体。
男生身体白皙年轻,小腿结实笔直,腰纤细单薄,但上面肌理流畅漂亮,月夸骨凸起,手臂、大腿、背部,没有一丝赘肉。
毛巾掠过肩部的时候,傅斯冕动作一顿,周时轲左肩后有着一块很浅的疤痕,很浅很浅,但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是洗过很多遍的纹身,至于具体纹的是什么就很难看清了。
阿轲,以前有纹身么?
中午的时候,周时轲的体温退到了39,傅斯冕也接到了唐冬冬的电话。
“傅哥,你晚上有时间吗?”唐冬冬在电话那头很是兴奋。
傅斯冕在卧室里看书,周时轲睡得很沉,他压低声音,“没有。”
唐冬冬:“……”
“你把阿轲带着,我们一起出来看流星雨呗,你别看天气不怎么样,但是网上说最近一个月,南基山会有流星雨!”
“一个月?”傅斯冕翻了一页书,面无表情说道,“你们要去山上住一个月?”
“那倒不是,”唐冬冬讪笑道,“就今晚呗,你来嘛,带着阿轲。”
“没空,”傅斯冕始终是这么一句话,“阿轲生病了。”
“怎么生病了?”前几天见面会不还好好的吗?怎么就这么几天时间,就病了?怕不是被傅哥气的吧。
但后面那句话他只敢在心里想一想,说他是不敢说的。
傅斯冕结束了与唐冬冬的通话之后,周时轲在床上嘤咛了一声,慢慢悠悠睁开了眼睛。
“哥?”周时轲看着坐在窗户前面的青年,温柔的灯光勾勒出傅斯冕模糊的身形轮廓。
他嗓子又痛又干,体内有一种虚脱了的无力感,“哥,我想喝水。”
傅斯冕看了他一会儿,放下书走过来给他递了一杯水,看着周时轲喝完,又飞快躺了回去,他重新回到窗台前坐着。
喝过水,周时轲意识清醒了一点,他想到昨天晚上的傅斯冕,心里的感觉从恐惧难过变成了无奈和无力。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和傅斯冕的地位不平等,但一段感情不可能真的完全平等,总要有一方付出得要多一点。
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人处于被动,处在低位,周时轲宁愿这个人是自己。
他希望他爱的人永远站在世界中心,不卑不亢,被光环围绕,永远一身傲气。
但不是现在这样的,周时轲看着天花板呆呆地想,就算不平等,也不应该是现在这样的。
他好像,在傅斯冕身上感觉不到爱意。
意识到这一点的周时轲,突然害怕了起来。
他不怕一直付出,更加不怕处于被动,他唯一怕的只是只有他一个人沉浸在这段感情里,他怕傅斯冕已经不喜欢自己了。
为什么要用已经……用已经的话,那样,至少傅斯冕也是喜欢过的,让他显得没那么贱。
周时轲感觉到温热的液体从眼角流了下来。
“阿轲,你饿不饿?我去给你买吃的。”傅斯冕站起来,边说边穿上了外套。
周时轲轻轻“嗯”了一声,在傅斯冕拉开卧室的门准备出去的时候,他忽然从床上弹起来,神色脆弱,幸好房间昏暗看不清他的狼狈。
“哥,说你爱我。”他声音颤抖,他迫切地需要一句安慰,一个证明。
“阿轲……”傅斯冕有些不解。
周时轲不愿意听其他的话,他不管不顾,“我要你现在就说。”
傅斯冕看着床上无助的男生,勾起嘴角,慢悠悠说道:“我爱你,阿轲。”
周时轲脱力一般摔了回去。
只要傅斯冕还愿意要他,一切都没关系。
但他已经有了预感,他和傅斯冕这种畸形的亲密关系,应该快结束了。
只等着最后一根稻草落下来。
傅斯冕下了楼去车库里开车。
打燃火的时候,电话响了,他拿起来一看,是熟人。
“傅哥,我回国了。”那头青年嗓音温润熟稔,没有刻意讨好,但又恰到好处地表现出了亲近。
傅斯冕戴着蓝牙,打开发烧病人退烧后可以吃点什么。
“嗯。”他心不在焉地答应了。
“明天叫上大家,我们一起吃个饭吧,把阿轲也带上。”林治晔柔声说道,“太久没见了,我很想你们。”
傅斯冕的感情淡漠不是盖的,他无动于衷,“阿轲生病了,不方便出门。”
现在江城气温骤降,从秋天到冬天的过渡极其迅速,傅斯冕已经在想要不要直接把周时轲冬天的商务给叫停算了。
察觉到了傅斯冕的敷衍,林治晔不为所动,他语气有些担忧,“没事吧,要不要我过来看看?”
“差点忘了,你是学医的,”傅斯冕笑了一声,又说,“不用了,家里医生已经看过,阿轲已经退烧了。”
林治晔在那边松了一口气,又道:“江城最近挺冷的,还是得注意保暖。”
“嗯,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挂了电话,林治晔眼神阴鸷,他缓缓放下手机,肩膀猝不及防被人拍了一下,他瞬间又变成了满面春风。
“怎么了?”
唐冬冬倾身过来,低声道:“叶子,劝你别打傅哥主意了,阿轲会难过的,我们都会心疼的。”
林治晔缓缓地笑了,“一个平民,你们还拿着当个宝贝?”
青年穿着深蓝色的长呢子外套,头发是浅棕色,发尾刚好落在肩上,微卷,他眼窝比别人看起来更加深邃,瞳仁很浅,给人一种雌雄莫辨的美感。
唐冬冬被林治晔噎了一下,“什么叫平民?你在国外呆傻了吧?”
林治晔瞥了一眼唐冬冬,抱着手臂靠在了沙发上。
也不是唐冬冬他们拿着周时轲当宝贝,好歹从高三到现在,也有五年了,五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他们看清一个人了。
别的不说,周时轲真的是一个特别值得交往的朋友,相反林治晔,高一就跑去了国外,一年都难得回来一趟,再深的感情也会变淡的。
“找个时间,我去看看阿轲。”林治晔说。
唐冬冬头皮一麻,“你就只在朋友圈里见过阿轲的照片,别搞得好像很熟一样。”
“你们的朋友,不就是我的朋友?”林治晔反问道。
“你是我们兄弟没错,但是你他妈想撬人家墙角!”唐冬冬低吼道,他白嫩的脸蛋涨得通红。
林治晔轻笑一声,“撬得动是我的本事。”
唐冬冬:“……”
他们这群人,林治晔的性格和傅哥是最像的。
无差别攻击,但傅哥的无差别攻击是你触碰到了他的底线他才会攻击你,而林治晔则是随自己开心,他想攻击就攻击。
加上他开起玩笑来没个度,这个圈子里不少人都挺怕他的,不过尽管林治晔是这么个人,但他是林家捧在手里的小少爷,他就算开玩笑过了火,被开玩笑的人也还是得装作很好笑的样子哄他开心。
林治晔初中的时候,极端阴狠的性格就已经初见雏形,老师让他看不顺眼,他把老师从楼梯上推了下去,那个老师落下了终身残疾,到现在走路都一瘸一拐的。
本来唐冬冬他们是很瞧不起这种人的,一群有钱有势的公子哥,根本不屑于去干这些掉价的事儿。
可林治晔虽然阴狠,却又喜欢路见不平,喜欢救助流浪的小动物,在国外也经常去给看不起病的人义诊。
总之,林治晔就是一个唐冬冬看不明白的神经病。
“反正,你要撬墙角你就撬,前提是别动阿轲,”唐冬冬皱着眉,“傅哥对他挺上心的,你不要伤了兄弟之间的感情。”
林治晔嘴角轻松淡然的笑慢慢消失,他抬起头望着唐冬冬,嘲讽道:“当初是哪些人向我保证,不会让傅哥有机会和别人在一起的,是你们没有说到做到。”
当时虽然年纪小,可林治晔认定的事情就是认定了,后来在国外,同一个圈子里的群有人发了傅斯冕和一个男生的合照,他才知道傅斯冕竟然谈恋爱了。
唐冬冬摸摸鼻子,“傅哥要跟谁在一起,哪是我们能看得住的?”
第二天傅斯冕得去公司了,他给餐厅打了电话,按时送餐过来,等周时轲吃完再收走餐具。
周时轲依旧觉得有些头重脚轻,但灵感却意外的爆棚,一天的时间,就作出了一首完整的曲子。
这种状态下创作出来的音乐,情绪特别有张力,周时轲喜欢得不行,就等着傅斯冕晚上回家之后分享给对方。
但傅斯冕一直没有回家。
晚上九点,同一时间的傅家老宅。
傅家的家主傅贤今年已是五十多岁,他不屑于保养,双鬓已出现了几抹白,但是却无端地增添了几分威严。
他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份文件。
“是这样的,”他开口,声音浑厚有力,没有丝毫老态,“林家最近也想进军娱乐产业,所以需要不少业内人士的帮助。”
傅斯冕静静地听着。
“我记得,阿轲是写歌的对吧,林家想要他过去。”傅贤说出阿轲两个字的时候,像是在说一件挺值钱的商品。
傅斯冕已经预料到了傅贤接下来的话,他垂眼,姿态恭敬。
傅斯雅在一旁愣了愣,“是,要买下阿轲?”
傅贤皱眉,“阿轲是我们的家人,这话未免太难听。”
傅斯雅立马低下头,不再言语,黎默言在一旁握住她的手,示意她不要再说话了。
“不是买,是一种文化交换,合同期内,阿轲名下所有的原创的版权,归林氏娱乐所有,”傅贤呼出一口气,“对方可以把城西那块价值二十多个亿的地皮分一半给傅家。”
傅斯雅和黎默言都怔住了,他们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从爱人眼中看到了犹豫。
是的,是犹豫。
他们都心知这场交换肯定是有缘由的,无关商场利益,有人在借用交易发泄私怨,不然,林家想要什么样的艺人要不到?
可这样天大的好处,任谁也无法拒绝。
城西商业价值,每年成倍攀升,可惜那里最中心的地段早就被林家老爷子有先见之明的买了下来,只剩下了一些边角料,可那也是很多企业打破头都要抢到的。林家人没别的爱好,就是爱买地,不仅是江城,在其他城市林家也都有去扒拉地。
城西这块地皮现在的纯价值不说,建成之后它可以创造出来的价值,更是是源源不断,是无法估量的。
送上门来的东西,不要白不要,况且,傅家正好想要开发一个高级楼盘,专门为名流人士打造的富人区,城西那块地是最适合不过了。
只需要拿阿轲换,多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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