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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赵国英起的很早,跑到楼下买了早餐。
往日都是孟晓自己做,今天万不能让她再动了。
囫囵吃了两口,赵国英叫孟晓起来,她吃早餐的时候赵国英把床单给洗了。
这点红要是被孟训看见了,只是尴尬了一点,要是被赵国庆看见了,肯定传回去,他妈又要骂他怂货。
骂他的话他都能想出来:“这个怂货现在才交上公粮,这辈子我看是没出息了。”
吃完饭,赵国英开车带孟晓去医院,先抽血化验再做检查,两个人在医院里折腾了一天,确定她确实只是贫血,没有别的症状。
贫血患者抽血,孟晓差点笑不活,不过她不敢当着面笑,贫血患者不影响赵队长晚上收拾她。
然后,赵国英带她去了一个看起来很古老的中医堂,里面的老大夫年龄很大,他的药堂有一股药草香味,很好闻。
赵国英让孟晓坐着把脉,中医说了很多她不懂的话,总之和气血虚有关系。
给孟晓开了许多中药,让她早晚喝。
“这老大夫医术很高,他可是宋家现任家长宋友晖的师傅,一般人见不到他。”赵国英把熬好的中药拿上车,先给孟晓一袋让她喝:“按照医嘱喝药,等这一副药喝完了,我们再来。”
孟晓点头,宋家的医术很有名,这位老大夫又是宋家贡献最大的宋友晖的师傅,一定也是很厉害的大夫。
贫血是个慢性问题,要慢慢养。
这个周末,那个羊没有做成,赵国英带着孟晓去看了中医,然后在海市周围玩,晚上都是在酒店解决,两个人回去的时候,孟训和赵国庆已经回学校去了。
赵国英让孟晓收拾东西往他那里去,以前不知道她有这个毛病,她在这儿住他还放心,现在知道了,再不能让她一个人在家里。
她的病历调出来,无预兆昏倒好几次,自己都不知道,这样他怎么能放心?
他那边设施完善,而且距离警局很近,有任何事他都能第一时间赶到。
住过去,这事儿没有商量的余地。
孟晓没有多少衣服要收拾,赵国英给她拿了几件看得上的衣服。剩下的找机会给她部扔了。
收拾好了,提个袋子,孟晓就跟着赵国英去他家里。
到了才知道,赵国英住的房子是警局家属院,距离警局就五分钟路。
物业管理和菜市场距离都很近,生活在这儿很好。
他每天要开车半个小时到她那边去,相比之下确实不方便。
这房子在十六层,两梯两户一百多平,只有两室两厅,赵国英住的主卧大一点,有独立卫浴,那天她在视频里看到的种绿植的阳台,就在主卧里。
“次卧放了床和衣柜,再放不下别的家具,你就在主卧将就一下。”这房子唯一的坏处就是次卧太小,不过他住着当宿舍过渡也无所谓。
小李他们有时候忙,也住次卧,所以有点乱。
孟晓的东西不多,赵国英抱着她的书和画材摆在阳台,道:“这儿有个桌子先将就用,等下一周我休假,带你去买个书桌回来。”
他一般有公事都在警局办公室解决,家对他来说是绝对放松的地方,所以给孟晓读书的家具得重新准备。
绿植挪到外面去,阳台腾出来做小书房完没问题,而且这阳台正对着地标塔,空气流通,风景也很好。
等以后结了婚,那边小洋楼装修好,专门给她腾出一间做书房。
这个房子已经超出孟晓的预料,她很喜欢。
不是租来的房子,是刚落成不久的新房,而且它还是赵国英自己的房子,这意味着以后也是她的家,不用担心没有房租会被赶走。
只要赵国英要她,她以后都可以住在这儿。
意义非凡。
自知道孟晓贫血亏的很严重,赵国英就不让孟晓再干力气活儿,孟晓被他抱起放在床上休息,看着赵国英整理衣服,对这房子感叹道:“你这么久没回来,房子居然没落灰?”
而且没有一点点灰味儿,根本就像是一直有人住在这儿的感觉。
赵国英也没隐瞒,道:“我昨天告诉你婆婆,说你不舒服要过来住,今天你婆婆专门上来收拾过。”
他妈知道孟晓要过来住,那恨不得给他把房子改装成新房,床上这套粉底红牡丹的四件套,已经是他妈很克制的产物了,他刚刚已经看过了,就连浴室用的浴巾都是情侣款。
被赵国英说自己妈妈是“婆婆”,孟晓有点不好意思,起来穿拖鞋去洗脸,才发现这个婆婆是真的热情。
所有东西都是成双成对,处处散发着她和赵国英新婚燕尔的幻觉,只能说当初她在孟训开学的时候,见到的元气满满的阿姨,战斗力不降反增。
厨房有赵国英妈妈做的晚饭,两个凉菜两个热菜,稀饭熬在锅里浓稠软糯,里面飘着枸杞熬的饱饱涨涨。
赵国英把饭热了和孟晓在阳台吃,他碗里的枸杞一颗一颗夹给她,让她吃。
“小李他老家在南方,这两天我让小李拜托他妈从南方弄些药材来,你没事在家里给自己熬汤喝。”赵国英把凉菜换个地方,热的给孟晓,道:“要是懒了不想做就跟我说,我让局里灶上给你熬,再给你带回来,或者让妈在家里做好给你送过来。”
他妈是职家庭主妇,在家里最大爱好就是做饭,眼前首要任务是养孟晓,肯定是绝对的积极分子。
“妈嫌我不在,你一个人尴尬,所以她不过来,你想吃什么就告诉我,我去和她说。”现在孟晓这情况,只能先照顾她,再等她养好了给他妈生个孙子,他妈一定开心的起飞。
“不用了,我自己会做,而且这些日子已经好很多了。”孟晓连忙拒绝,赵国英住过来的日子里,他吃饭很扎实,顿顿离不开肉,她跟着吃,补了不少营养,其实症状已经好了很多了。
“阿姨也很辛苦,你别麻烦她。”孟晓赶忙说:“我自己一个人可以。”
往年那么难,她一个人还要照顾杨易,都熬过来了,现在有他照顾迁就自己,不知道已经轻松了多少。
孟晓吃着吃着就难过,自她妈妈离开以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坐下吃一口别人用爱意做的饭菜了。
没有贪图杨易有钱继续和他纠缠,真是个明确的选择。
……
吃完饭,天刚擦黑,赵国英带着孟晓在外面散步消食。
他们先在小区转了一圈,再从家里走到警局,让孟晓认认路。
最后一起走到地标塔下面,看着小年轻们谈恋爱,嘻笑打闹好不热闹。
这几天,街上又流行起那种粉色的胖猪气球,基本上每一个女孩手上都抓着一个。
孟晓看着喜欢,正想说要买一个,却又偏偏想起了杨易。
有一年,他们出来逛街,那时候流行气球里面放羽毛和假玫瑰花,气球周围还有一圈小灯闪来闪去,特别的好看。
饶是她这种明知费钱要节省的人,满眼看见都喜欢。
气球最贵的要三十五块钱,不放玫瑰只放羽毛的二十块钱,只有灯里面什么都没有的最便宜,十五块钱。
她想要一个,但是太贵了,只问了价格,最后没买。
后来他们逛回来,气球剩最后两个,都是有羽毛的款式二十块钱。
老板着急回家,气球大减价,八块一个,两个十五块。
孟晓想,八块钱他们还能承担起,所以和他说想要。
可是杨易缺莫名其妙生气了,不和她一起回出租房,把她丢在原地,让她自己回宿舍住去,气球也没给她买。
那时候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后来经历过所谓的“金镯子”事件,孟晓突然记起是因为她在电影院门口的金店问他:金子做成金钗多浪费,做成金镯子多好。
他立刻变脸,电影买了票没看,她还可惜了好久,六十块钱没了。
现在想想,人家有整条院线,根本不稀罕一张电影票。
“怎么了?不舒服?”赵国英感觉孟晓情绪不对,停下问她。
孟晓摇了摇头,从回忆里抽离出来,指着飘起来的气球,道:“国英,这个好好看,我想要这个。”
一切重新开始,上一任的情绪不应该带到这一任身上。
赵国英点头,带着孟晓过去问多少钱。
一个二十五块,还有大花笑脸,也是二十五块。
有点贵,孟晓不想要了。
赵国英却扫码付账,七十块钱要了三个,一只粉色大猪,花花笑脸粉色和紫色各一个,老板优惠五块,七十五块钱给七十块。
“花你说贵不让买,这气球再不买就没什么能买了。”赵国英不让她说贵,她的眼神告诉他,喜欢的不得了,而且这个气球应该连接了和杨易的一些回忆。
他要尽快取代他,必须弥补她很多的遗憾。
“现在工资卡在你手上,我能买的也就这点小东西,大件的还得你掏钱。”赵国英说,卡在她手上,他手机绑定了卡,平时花销也从这个出,但是上百的支出,他还是会和孟晓说,以免她对不上账目。
“这个也是浪费,买一次就够了,七十块钱可以买三斤排骨呢,回去红烧多好。”赵国英特别喜欢吃排骨,尤其是红烧排骨,他一个人可以吃三斤。
嘴上这么说,手上握着三个气球,孟晓超级开心,抖着玩。
“胡说,排骨和气球咱都得要,不买烟省了不少钱,买几个气球就当买几盒烟抽了,还能哄女朋友高兴。”她抬头看气球不看路,赵国英拉着的手往前走。
气球上下飘动,孟晓挽着赵国英的手,贴近他,开心的说:“国英,好喜欢。”
喜欢你,也喜欢气球。
没走两步,就听见身后有一个女孩子叫她:“姐姐?”
孟晓下意识回头,看见杨幽和孙晓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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