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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2章

两下里这么一撞,用公孙统教给的法子,能感觉出来,他浑身的行气又猛又硬,再把老海的天阶行气逼到了眼睛上,眼睛顿时一阵锐痛。

但我看得出来,他肚子下三厘,倏然出现了一个行气上的破口。

那个位置,一定受过某种好不了的伤,抵御不了。

玄素尺对着那个位置就划了过去。

这一下,汪朝风吃惊不小,一只手拨开我攥住七星龙泉的右手,伸手打在了玄素尺上。

那个力道太大,玄素尺立刻脱手,划出了一个弧线,但他不知道,我还会用诛邪手。

诛邪手一出,直接抓住了那个位置。

汪朝风脸色顿时就变了。

我眼睁睁的看着,一股子青黑的灾厄之气从那个位置,飞快的蔓延了出来。

他白净的皮肤,发了乌。

这是尸毒?

他可能中过极为厉害的尸毒,应该是用了某种法子,把尸毒给封在肚子下那个位置,平时没事儿,但是一动那个位置,尸毒就会立刻扩散。

靠着他的本事,是能暂时压制,但中了尸毒的人,短时间之内,四肢百骸全会发僵发硬,跟生了锈的机器一样。

但是,哪怕我动了那个位置,我却发现,汪朝风反应极快,也硬是运了行气,把重新把尸毒给压回去,那股子灾厄之气,从肚子下一句延伸到了脖颈,但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消退。

这个本事,我从来没见过——不服不行,他的能耐,也太厉害了!

不过,这时间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这可是生死交关的时候,晚一步,赔进去的是命。

我忽然想起了金毛之前观察狰套路的事情了。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以前,诛邪手短时间只能用一次,但是寒玉石在身上,行气充沛,我能用第二次。

这一下,我转手就用出了诛邪手,学着他之前“穿琵琶”的动作,对着他肩膀下那个位置就穿了过去。

我行气没有大汉足,但这也是诛邪手——压上了全部的行气,起码六层的威力。

尸气只退到了肋骨上,他果然没躲过。

血溅了我一脸。

他难以置信的看着我。

他的琵琶骨,跟我之前一样,被生生穿出来一个洞。

一瞬间,小院里重新安静了下来,汪曼青像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但马上,汪曼青猛地就鼓起了掌“李大哥,帅气!”

小金麟也回过了神来“汪天师流血了——说出去,不会有人相信的”

但马上,我就听见身后一阵惨笑。

我回过头,就看见汪朝风一张脸惨白惨白的“合着今天,是阴沟翻大船,鸡毛飞上天——不愧是首席天师的私生子,到底有首席天师的血啊。”

汪曼青的笑容一下就凝固住了,大声说道“李大哥,跑!我哥,我哥要发疯了!”

对了,汪朝风的绰号,是叫汪疯子。

发疯

话音未落,汪朝风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黑漆漆的东西。

上面的煞气——哪怕立着不动,也猛的能把人掀一个跟头。

那是一条细长的鞭子,把手上是细碎的金色花纹。

上面,有很正的紫气。

而鞭子稍头,却是厚重的黑煞气。

那个黑煞气,比墨还正。

我之前见过的鞭子,有韩栋梁的平王鞭,大潘的九铃赶尸鞭,那两件也都不是善茬,可跟汪朝风手里这个一比,都相形见绌,跟买家秀一样。

尸气和紫气并存,这他妈的,难不成是传说之中的平王鞭?

这个楚平王也是历史上的一个知名人物,冤杀了手下的太子太傅伍奢,还要追捕伍奢的儿子伍子胥,伍子胥逃到了越国,借助越王的力量攻回楚国,掘了楚平王的墓,把楚平王的尸体拉出来鞭尸三百下报仇,是历史上很有名的典故。

是伍子胥用来打楚平王尸体的鞭子?

古代那种大将,动辄杀个成千上万,大将拿过的东西,也是带着煞气的,外带鞭打过真命天子的尸体——这东西,不是凶器,简直是个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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