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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中说,不是周遭城中没有好心人,曾经有前后几位善心的殷实人家,要将这位疯癫男子请来看家护院,或是替家中购置物件时卖膀子力气,可惜还没等请上门去,这疯癫人就耍起癫来,要么是打碎了旁人价值百金的玉屏风,要么就是路上咬伤了府中下人。前后数次那些位富庶家主都是好言好语来请,而疯癫男子离去的时节,往往是被手下家丁护院使长棍打将出去的,倒不晓得到底应该怪那些家丁护院手黑,还是那疯癫人当真没法以常理评点,好在是这疯癫男子虽说每每都要遭打到口鼻溢血,身子骨的确结实,缓过两天又是照常走街串巷,不少铺面当中有剩余餐饭大多都会扔给那男子,权当积德行善,倒使得这人不至于饿死。
今日又是飞雪,男子在草席卷中硬是睡到天色入暮,才是赶忙起身去到墙角,哆嗦几回,这才满意撇撇嘴,使脏污双手好生捋顺捋顺发髻,悠哉游哉迈步,去往街巷之中讨个半饱。
男子从来都不甚待见冬日,原因却也明显,这冬日过于冷,深更半夜难免冻得慌,更何况这时节人人都在家中趴窝闭门不出,就算铺面开门时辰都越发短暂,经常讨不得饭食,更别说年关将至,谁人都不至于嫌自个儿家底厚实,所以往往无功而返,再有就是凭自己这五官面相,不知比起那些锦衣华服公子强出多少,就譬如今日虽说有不少杂乱发髻捋顺不平整,但怎么说也比那些位出门恨不得抹脂粉的半娘们儿强,这要是搁到春夏两季人多时候,不得给那些位娇俏可人的姑娘迷得神魂颠倒?
所以男子很是觉得晦气,朝积雪啐过一口,将手伸入破烂衣裳之中,揉揉空荡肚皮,盘算着今儿要到何处去乞讨,而后又是很快回过身,从破烂草席旁的积雪里拽出几身已瞧不出原貌的破布,兴冲冲朝隔着数条街巷的当铺处跑去,腿脚倒还当真是利索,饶是路上积雪掩埋坚冰,寻常人三步一滑,男子连晃都不曾晃过,步伐始终稳稳当当。
开当铺的乃是位老实巴交的老汉,早年间听说同样算半个习武之人,偶有一日同位江湖上有名的大贼结仇,拼着性命到头来还真将那大贼砍伤,夺去了这贼人的包裹,里头竟满满当当皆是金银,后来再见那大贼,却是在刑场之中,后者人头落地,老汉才知道这位爷是专门挑那等家底肥实的官员下手,逃窜江湖数载,终究还是未曾逃得过,遂起了退出江湖的心思,并未声张,在此间安家落户,使剩余金银讨取亲事,置办下这么处当铺,不算大富大贵,倒也不算愁吃喝。
疯癫男子此去寻的就是这处当铺,老汉还在扫去门前雪的时节,就已是快步跑到跟前,将那堆瞧不出是衣裳的衣裳递到老者身前,“老头,衣裳可当不可当?”
老汉知晓这人疯癫,但忧心这人突然犯起病症,咳嗽两声,还是缓声问,“我这可是开门生意,有生意上门当然要做,想当多少铜钱?”
疯癫男子一时顿住,面露难色,掰起指头琢磨了好半晌才胸有成竹开口,“当三十两银钱,要是打算还价,最少也得二十两。”
突然而来的北风差点噎着老汉,避无可避吞下口凉气,但刚回头打算骂上两句,老汉却瞧着男子神情相当认真,倒好像真觉得这堆破烂物件能值二三十两银钱,故而一时也收了开口骂人的心思,没好气道,“倒不是不能收,只是万一收来,我可就对不起自家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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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癫男子凑上前,浑然不顾满身脏污,讨好似笑道,“眼瞅着年关,积德行善,您就是对不起家中人一回,也不至于饿死不是,要不您行行好收去就是,二十两要太多,十两,十两就成。”
但老汉还是歉意摇摇头,继续扫雪。
情急之下,疯癫男子两眼突然泛红,着急忙慌浑身上下摸过一趟,终究是在怀中掏出枚翠绿剑穗,不由分说递给老汉,“这物件能值百来两银钱,别的不晓得,总之是相当金贵,换六十两,成还是不成?”
一再逼迫之下,老汉脾气仍是不差,捧起那枚剑穗,从细微处缓缓打量,足足看过一盏茶的功夫,还是叹气摇头,将剑穗递还给那疯癫人,但迟迟没言语,直到眼见那男子像是要犯起疯癫,才低眉叹息,“这物件,顶多能给你五两,倘如再多,恕老头子我也无能为力,不然就另寻别处。”老汉很想说这剑穗很好,可怎么也不值一两银,能添到五两,已是只图个积德行善四字,只是这话不好说出口去。
而这次疯癫男子不再犹豫,抓过剑穗放进怀里,扭头就走。
等再度走回平日安睡的草席卷旁,男子小心掏出剑穗,用积雪擦得干净,任由双手冻得通红,一言不发默默坐在雪中,回头朝半空中狠狠打过一掌,而本该无甚动静的残破旧巷中经这一掌之后,罡风流窜,竟是凭空多出条赤龙来,神色不善盯着疯癫男子。
“这么好的物件,卖一百两亏了。”
素白飞雪里的残破巷中走进来位一身白的年轻人,朝跃跃欲试地赤龙招手,后者晃动身形,从男子身前游过,身形骤然虚淡下来,重新变为红绳套在年轻人手腕处。
男子很多年也未曾走进酒楼之中吃酒,前些年倒是去过,可惜仅是几回就不再迈入,眼下夏松这酒楼里头总有那么几位凶神恶煞手头没轻没重的打手看管,像他这般从头到脚身无分文的乞丐走到一等一上讲究的酒楼里,如是头一回还可吃俏食不给银钱,顶多挨顿毒打扔出门外,往后再去到别处,人家已是事先通过气,二话不说便是一顿棍棒,即使再皮糙肉厚,每日挨上两三回打,且饥肠辘辘,那些位不讲情面的打手棍棒就越发觉得沉重,不见得能使得男子伤筋动骨,可痛楚却很是实在,到头来就有些不敢走到酒楼之中。
而方才那个白衣裳的年轻人却要请自己吃顿酒,虽然看面皮不如自己,此话一出,也暗道顺眼了几分,所以男子不假思索就应下,大摇大摆晃到城中最大的酒楼前头,径直登楼,可是直到酒水珍馐由位身段上佳的女子端将上来,也没见打手的踪影。
足足一个时辰,男子连碟边碗底都不曾放过,风卷残云,险些吃出泪来,直到第八坛酒端将上来时,才终究有些撑不得,将衣裳腰裤松了松,抬头诧异看了眼始终端坐的白衣年轻人。
虽然不知为甚有这等好事,眼前少年气势举止,倒也勉强知晓不是什么寻常人,更别说方才好像还有条赤龙跟随,大概是看走了眼,但肯定不是什么寻常人物,于是男子很是尴尬笑笑,将敞开的衣襟默默裹上,看向年轻人时,也是频频咧嘴。
而白衣年轻人不为所动,而是转头屋中看向同样惊异于男子肚量的女子,后者连忙回神,横琴在膝唱起曲来。
而男子索性也单手撑起脑袋,边饮酒边听曲。
“同那位老伯一般,我也想同你做个生意,价钱很高,买你手上的那枚剑穗。”
“现在酒足饭饱,谁还卖贴身物件,不给一千两不卖。”分明聚精会神听曲,男子还是抽空回过一句,神情却是有些舒坦,不知是庆幸今日不曾犯病,还是庆幸能得个酒足饭饱,但两眼一直盯着女子膝前的琴,时时皱眉,时时舒展。
“就一千两。”
疯癫男子又侧头看过眼云仲,“两千两。”
“不贵。”
“老子是说两千两黄金。”
“我说得也是两千两黄金。”云仲把手上杯盏放下,不经意问道,“可即使是给你足以与一国府库相当的金银,到头来不还是一样,既然是搁在心尖上的物件,就好好拿着,别总想着卖给旁人。”
男子置若罔闻,两眼无神盯着女子手中的琴,如今酒楼之中点起灯火,唱曲的姑娘再看过眼男子,突然觉得这位远近闻名的疯癫人,好生收拾收拾,应该也挺俊朗。
“这曲不好听,比我听过的差远了。”
雪夜之中,男子又回到那处陋巷,裹起草席卷,却一时毫无睡意。
怀中物,杯中酒,最好莫要相遇,但凡相遇,酒气更烈十倍,念想刮骨酒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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