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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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安之点开看了看,这个国内作家富豪榜上,还跟去年他看过的那一次差不多,他依旧排在第三名的位置,名次没有前进,也没有后退。
他不由奇怪,打字问苦苦:有什么问题吗?
苦苦很快回应,却没有回答他,只是问:B老大你名次怎么没有往前走啊?
路安之问:我为什么要往前走?
苦苦:你不是路安之吗?那你彩铃收入一定不少吧?前面十几个都是你的歌呢。我看到有人爆料说排在第十来名的半年收入都要好几千万了。要是算上彩铃收入,你怎么不得跑第一去?
路安之:别人又不知道我是写歌的那个路安之。
苦苦发了一个省略号,然后吐槽说:也是。这群网友真是笨,连这个都猜不到。
路安之:我记得你当初也没猜到吧?我都跟你承认了你还不相信。
苦苦忙发了个讪笑的表情,然后又好气问:那B老大,你彩铃赚了多少钱啊?
接着又像是怕路安之不满似的,又赶紧补了一句话:我就是有点好奇胡乱问问,B老大你要是不想说就不用说了。
路安之却道:你猜。
苦苦没敢放开了猜:一个亿?
苦苦:有点少了,怎么也得两个亿吧?
路安之:看不起谁呢?尽管往高了猜。
苦苦:一百个亿?
路安之:……
自己这个责编可真够离谱的。
不过估计苦苦自己也觉得她自己挺离谱的了,继而就又发了个讪笑的表情,说:开个玩笑。是不是有十来个亿啊B老大?
路安之没有隐瞒这个平时挺靠谱的小伙伴,直接道:对。
苦苦:……
苦苦:B老大,你让我缓一会儿。
眼见自己的责任编辑沉默下来,路安之转去看翟晓的聊天框。
昵称是“晴天”的翟晓发的消息直奔主题,说:路老师,《射雕英雄传》的部插画我都已经完成了。接下来就要开始画漫画了,你这边没问题吗?
路安之直接回复了一句:没问题。
然后他就把《哆啦A梦》和《龙珠》的前几话脚本都发了过去。《哆啦A梦》他是略作了修改的,弱化了时代背景,把故事着重聚焦于故事上。
翟晓收到他的消息以后,很快又发来两个文档,说:路老师,这是《哆啦A梦》和《龙珠》第一话的内容,我都做了精修,你看一看,哪里有不合适还需要修改的,再跟我说。
《龙族》的开篇自不必说,刚开始的时候,路安之和翟晓就是拿《龙珠》来试稿的。而试稿通过后,路安之也把《哆啦A梦》的第一话脚本给了翟晓,让翟晓来画。
当然,除了《哆啦A梦》的脚本外,这只机器猫蓝胖子的形象也是少不了的。
翟晓对两部漫画都十分的上心,而且也根据漫画的不同,调整了作品风格。两部漫画的画风看起来都能看出不同。如果是不知情的人来看,根本看不出两个漫画开头都出自同一个人。
路安之把这两个其实已经看过的开头又仔细看了一遍,觉得没有问题后,才跟翟晓说:可以,都没问题。
然后他又向翟晓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两部漫画,你如果同时来画,只怕精力不够吧?你做好取舍了吗?
翟晓显然也思考过这个问题,很快就打了一大段字,来回复路安之。
翟晓发文说:我想过的路老师。这两部漫画的脚本都十分优秀,我都不想放弃。但如果能确认连载的话,以我目前的精力,确实只能够画其中一部。我打算先画其中一部来试试,如果没问题的话,到时候我可以找助手帮忙,然后腾出精力来搞第二部。
路安之问:能行吗?
他前世里并没有接触过漫画这个行业,不过看一些漫画行业的新闻,还有那部名叫《食梦者》的作品,感觉画漫画其实是一件挺肝的事情。一个人同时连载两部漫画,感觉很难做到的。
不过翟晓却道:其他人不好说,但我应该没有问题的。我画漫画很快,这是我的天赋。
路安之不由笑了起来:你还挺自信啊。
翟晓:我对我该自信的地方一向很自信,不自信的地方就是不自信——比如脚本。
路安之便问道:那你想好了吗,如果能连载的话,你要先开始画哪部漫画?
翟晓:想好了。我想把两部漫画的开头都画好了发给编辑看看,先让编辑来做选择。如果只有一部漫画通过的话,就先画通过的。不过我自己觉得这两部漫画都很棒,一定都能通过的。
路安之:那如果都通过了呢?
翟晓道:如果都通过了,那我就选择《龙珠》。
路安之正想问翟晓为什么要先选《龙珠》,就见翟晓没等他发问,直接给他发过来了答案。
翟晓说:其实说起来,《哆啦A梦》的开头更吸引人,那个机器猫和它的口袋实在太有趣了,让人很想看它能拿出什么样稀奇古怪的道具来,靠这些道具能展开什么样的故事。但是《龙珠》开头也很棒。而且我能感觉到,《龙珠》可以有很棒的发展曲线,更适合一本少年漫画杂志。它如果顺利连载下去,会有很厉害的未来。
路安之没想到翟晓已然把未来预料到了这个地步,当下问: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翟晓回答:因为脚本是路老师你写的啊,我相信路老师。《射雕英雄传》真是太棒了,从开头到收官,都是如此完美。路老师你太厉害了。
路安之:过奖过奖。
其实是金老爷子和他一遍又一遍的苦心修改厉害,路安之可以靠这些作品在另一个世界赚钱,也可以听别人说这些作品怎么怎么厉害,但每当听到别人夸奖他有多厉害,就有一种惭愧的感觉。
翟晓:路老师你真是谦虚。
说罢了这一句,又问:路老师你看我这个想法可以吗?
路安之:可以,没问题的。
翟晓仿佛看透了一般,说:路老师你果然已经对《龙珠》有完整的规划了!
路安之发了个省略号,然后说:算是吧。
而接下来翟晓又问了另一个问题:对了,路老师,我还有一个问题想问——你设计的这个机器猫,为什么要叫哆啦A梦呢?
路安之看着屏幕笑了笑,他并没有多说,只是道:因为这只蓝胖子爱吃樱花国的铜锣烧,哆啦是“铜锣”的音译,“A梦”是卫门的音译,所以哆啦A梦就是铜锣卫门,也就是铜锣烧卫士。
翟晓:我看你脚本里写了哆啦A梦爱吃铜锣烧,不过没想到名字还跟这个有关。路老师你也爱吃铜锣烧么?
路安之:不怎么爱吃,不如煎饼果子。
翟晓:那为什么要用铜锣烧来命名呢?
路安之胡乱解释:我只是在樱花国旅游的时候偶然间吃了一块铜锣烧,然后忽然来了灵感,就想到了这个角色。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他胡乱的扯,翟晓却主动给他打起了补丁:路老师,一定还有其他思考吧?要是按音译来的话,“哆啦”还可以是英文或者希腊文Dora的音译。Dora的意思是上帝的礼物,所以哆啦A梦就是上天送给大熊的守护者?
路安之没想到翟晓的脑子转的这么快,惊讶地发消息:你连这个都知道啊?
翟晓:正好知道一点。
翟晓:或者说,是守护天使,是不是更好点?
路安之:随你啦。守护天使蓝胖子也没什么问题。不过咱们蓝胖子可是科技的产物,不是什么神棍。
翟晓:哈哈!
之后两人就终止了交谈,翟晓去继续画漫画,而路安之又切到了跟苦苦的聊天框。
在刚刚路安之跟翟晓聊天的时候,苦苦就发来的消息。
路安之一看,苦苦发来的消息是:所以……B老大,你之前突然跟我说今年不想写书了,那么摆烂,就是因为赚了这么多钱吗?
路安之毫不犹豫地承认了:是啊。
苦苦估计一直在盯着屏幕,紧跟着就发来了一串感叹号:B老大,你不能这样!
路安之:为什么?
苦苦:做人总是要有点梦想的,你这样不好!
路安之:可是我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啊……
……
枫树下编辑部里,苦苦看到路安之发来的这一句话,脸突然就垮下来了。这一刻苦苦觉得路安之说的话如此有道理,她根本无从反驳。
把自己摆在路安之的角度上想一想,苦苦觉得自己要是路安之的话,一下子赚那么多钱,甚至连剩下的几章《射雕英雄传》都不想写了,就突出一个摆烂。
开玩笑,都赚那么多钱了,还努什么力啊?!把钱存银行里,光花利息都够自己花的了。自己要是能这样,那不得天天躺床上不下来?电脑就摆床上,饭都专门雇人来喂!
大B老师能做到按时更新,对她来说已经是毅力惊人了。
但即便如此,苦苦还是不死心地跟着路安之的话问了一句:B老大你的梦想是什么?
虽然她自己做不到,但她很希望大B老师能超然物外一些。
然后她就看到路安之回复: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苦苦:……
她觉得B老大说的真有道理。自己的梦想何尝不是这样呢?不过自己到底是比B老大差了许多,自己再怎么做梦,也想不出这样的话来。
B老大不愧是B老大啊!
苦苦决定放弃拐弯抹角,直入主题,问:B老大,《射雕英雄传》马上就要连载完了,下一部书的稿子什么时候能给我?
路安之:在写了,放心。你别急,再等等。《射雕英雄传》的单行本不是还没有出售呢吗?咱们怎么也得等《射雕英雄传》单行本发布了吧?
苦苦:也是。对了,B老大,我正好得问问你呢,《射雕英雄传》的单行本,你是打算继续用哆啦B梦这个笔名,还是用本名啊?
路安之:就用本名吧。
托他年前年后写歌唱歌过于火热并且成为彩铃天王的福,他的本名知名度也水涨船高。那些读者很难忽略如此显眼的“路安之”三个字。因此路安之现在用本名来发书,也完没有问题。经过上一本书,现在的读者都知道哆啦B梦的本名就是路安之。
所以路安之干脆换回本名发书了。想想好好一本《射雕英雄传》,挂不上金老爷子的名字也就罢了,连个正常一点的笔名都挂不上,那就太糟心了。
所以,哆啦B梦能不用就不用,路安之这个名字该用就用吧。
苦苦:好!那B老大,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匿了。我去审一审手底下的其他几篇稿件,然后给你去忙《射雕英雄传》出版的事情。
路安之:还真有一件事得问问你,你先别急着潜水。
路安之:《小王子》和《路安之短篇童话集》的海外情况怎么样了?
这两本书的作者名国外用的是路安之的本名,因此国内的《哆啦B梦短篇童话集》就变成了《路安之短篇童话集》。想起这个来,路安之还觉得挺滑稽的。国内用这样的名字,国外却用很国内的名字,正好错开,以至于两厢看起来都有点不伦不类的。
苦苦很快回复过来:我差点忘说了B老大,我也正打算跟你说这件事呢,结果一听你说你赚那么多钱,我受到的冲击太大,都给忘了。
路安之:抱歉,下回赚多少钱不跟你说了。
苦苦:还是跟我说吧,B老大,没事的我能承受住。虽然不是我自己赚,但能听一听,我也觉得与有荣焉。
路安之:……
苦苦:《小王子》在好几个国家都火起来了,好多人买呢。尤其是英文版的,我甚至看到有很官方的媒体推荐了这本书。还有一个漂亮国的乐队,最近唱了三首歌,可火了。他们也推这本书呢。不过我没怎么关注,只是听说了一下。我不怎么听国外歌。反正《小王子》在国外我感觉比在国内还火呢。
路安之:嗯,那就好。
这样的话,那他“路安之”这个作家名在国外就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了。这就为接下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出版奠定了一点基础。
有时候一些作品不是一拿出来就能爆火的。优秀的作品也需要好的宣传渠道。《哈利波特》这部作品在刚刚完成的时候,曾被好多出版社拒稿。最后能火遍球,其本身构建的奇妙世界、以及优秀的质量虽然也是关键,但那也和华纳投入的宣传、以及电影的热映脱不了干系。
路安之甚至不确定自己拿出《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后,在国外能不能取得太好的成绩——当然,国内肯定是没问题的。他如今的名头,在国内发书,许多读者甚至会闭着眼入。
他甚至已经做好了《哈利波特》系列在国外慢慢发酵,然后拍成电影,通过电影之类的扩大宣传、扩大影响力的准备。因此到时候如果有人会拍这部作品的话,他也必然会跟前世的原作者一样,亲自把关,确定作品质量。
而现在,有了《小王子》的名气铺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发布,想必会顺利不少。
结束了和苦苦的秋秋聊天以后,路安之就坐在电脑前发呆,思索着这些问题。
“你在想什么呢?”
张素馨见他一直坐在这里,动也不动,沉默不语,当下过来问道。
路安之回过神来,转头看了一眼,直接张素馨俯身站在他的身旁,青丝垂落下来,发梢带着她的关怀,落在自己脸上。
看着张素馨充满关心的温柔目光,路安之笑了笑,说道:“没什么,在想下本书的事。”
张素馨问:“你不是说不想努力了么?”
路安之笑道:“总得做点事情陶冶陶冶情操啊。就像你给自己写歌一样,我也得有点事情干。不然的话,做人就太无聊了。而且我下一本书早就在酝酿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张素馨想了起来:“那本哈……哈……”
不过她还是一下子想不起书名来。
“哈利波特。”
路安之说道,“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张素馨点点头,说:“嗯,你加油……不过也等明天再加油吧。今天这么晚了,早点睡觉。别熬夜,累坏了身体。”
路安之起身道:“现在还不算晚,我身体累不坏。”
张素馨忙退后两步:“你干嘛?”
路安之笑道:“你说呢?当然是看看身体能不能累坏啊。”
张素馨:“哼……唔……”
……
休息了一天以后,起床的纤纤开始游览这座崭新的别墅,仿佛把这里当成了城堡。张宇之、苗素琴上班去了,路安之、张素馨和宋晓琴都陪着纤纤。
“这个是爸爸妈妈的房间、这个是姥姥姥爷的房间、这个是姐姐的房间、这个……这个……”
“这个是纤纤的房间。”
“嗯嗯,纤纤的房间,纤纤的房间好好看啊!”
小家伙一一把房间看过去,看到一个布局可爱、主题粉色的房间时,便双眼一亮。
这个房间确实是路安之和张素馨给她准备的房间。小家伙平时总把“粉色的公主”挂在嘴边,平日里也挺喜欢粉色的,因此路安之和张素馨在跟设计师沟通的时候,就确定了这个房间以粉色为主的布局,然后由设计师来搭配软装。
现在看来,小家伙果然很喜欢。不过再喜欢现在也没法住,小家伙还得长大一些,才能独自一人睡觉。现在的话,让她一个人睡,她只怕也不敢。
把所有的房间都看过一遍以后,他们便去了地下室去。
这里虽然还需要多晾一晾,但偶尔下来待一会儿,还是没问题的。只要不在这里常住、过夜,想来不会有什么影响。
宋晓琴委托来的设计师已经把录音棚和家庭影院都完装好了,其中的设备、还有音响、电视等等,都在路安之的委托下部采购完成。不过录音棚里还缺少各种乐器,需要路安之他们自己来购买。
众人在家庭影院里简单体验了一会儿效果以后,就离开前去采购乐器了。
他们本来是打算看一部电影的,为了照顾纤纤,甚至选了一部低幼版的动画电影,但可惜纤纤看了一半就不愿意看了,于是众人干脆停下。
反正这半部电影,已经足以让他们体验家庭影院的效果了,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在家里一个人看电影的感觉真好!早知道我当初也让人在我家里装一个家庭影院了!路安之你可真会享受,我当初怎么没想到呢?”
从地下室出来以后,宋晓琴叹息不已。
张素馨白了宋晓琴一眼,道:“什么一个人看电影?我们不是人吗?”
宋晓琴道:“我可没说!”
采购乐器、搬运、安放,等等工作,花费了足足三天时间。这三天里几个人精挑细选,路安之把许多偏门的乐器都买到了,然后再让人往家里送,该摆的摆好,该收的收好。
张素馨和宋晓琴见路安之搞来那么多偏门乐器,不清楚路安之还要用这些乐器录什么歌,但看路安之都会使用,就都没有出言质疑。
这家伙想法无限,谁知道他哪天就会拿出哪个偏门乐器弄一首惊掉人下巴的歌呢?由着他就是。
不过这样一来,录音棚里都不够这些乐器摆放和收纳了,幸好路安之早有准备,在家庭影院那里也放了两个柜子,用来收纳乐器。
三天过去,录音棚算是彻底完工,能够投入使用了。三人就把之前在广省大乐园摇滚音乐节上唱的几首歌都录出来,但没有着急发出去。
他们打算把这些歌慢慢发,过段时间发一首就是。
当下只需要先发一首就可以了。
三人简单讨论了一下,决定先发《我是一只小小鸟》。
而发歌的时候,路安之才突然想到什么。
“怎么了?”
张素馨看见路安之突然发愣,问了一句。
路安之道:“之前苦苦跟我说,有个漂亮国的乐队,最近唱了三首歌,还宣传《小王子》这本书,你们说……会不会是萤火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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