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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倾穿书了。

穿到了一本架空民国文里,成了黑道男主身边女扮男装的狗腿子!

行吧,沈倾想,那就每天拍拍男主马屁,当个小混混过日子算了。

但沈倾万万没想到,拍马屁也会遭殃——我把你当老大,你却想睡我???

……

老旧的绿皮火车,白色蒸腾的雾气,火车轰鸣的声音犹在耳边。

沈倾出了火车站台,瞧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有些茫然的眨了眨眼睛。

她穿越了,穿到了一本书里。

而且穿成了男主身边一个存在感几乎为零的狗腿子。

谁能想到,几天前她还在繁华的帝都城享受假期,几天后,她就到了这个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类似民国的朝代。

原主沈青,山沟沟里出来的小女娃,因为长期营养不良皮肤黝黑长得雌雄莫辨,被家里人当男孩子养。

毕竟这个时代,男孩子比女孩子值钱。

后来家里养不起了,就将原主打包送上火车,让原主来云城投奔远房不知道表了多少代的亲戚谋份差事补贴家用。

沈倾穿越过来的时候,原主已经在去往云城的火车上了。

据原文那点儿少的可怜的描述,原主家这个表了不知道多少代的亲戚,正是原文的男主季宴礼,人城季三爷。云城地下势力的龙头老大,跺一跺脚都能让云城抖三抖的存在。

云城中的达官显贵无数,然而提起季三爷,都会给几分薄面。

这个世道并不太平。

沈倾初来乍到,举目无亲,身处在云城这样的鱼龙混杂之地,目前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靠着那点儿微薄的亲戚关系投奔季宴礼。

只是……

她一个山沟沟里刚走出来的土包子加穷鬼,云城这么大,她根本不知道上哪里去找季宴礼啊。

沈倾愁的忍不住揪了一把自己的超短发。

小说的开头,沈青已经是季宴礼身边的狗腿子了。而沈青从老家投奔季宴礼的这一段,也是一笔带过。

所以沈倾也不知道,原文里的沈青究竟是怎么投奔到季宴礼的。

这都是什么破事啊。

露台上站了不少等待的人,这些人大部分都是有人来接的。反观自己就比较凄惨了。没人接也就罢了,对这个时代也没有归属感。

就跟一叶浮尘漂泊大海一样。

沈倾叹了口气,拎着破布包,怀揣介绍信以及原身的信物,认命的走出火车站。

云城沿海,是南方最繁华的城市。街道有种别样的繁华,建了很多新式的房子。古老的街道,偶尔有旧式汽车路过。

身边有路过的卖报小童大声吆喝。

“来份报纸。”

旁边一个打扮新式的男子从钱夹里掏出点儿钱,递给卖报纸的小童。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不知道打哪里窜出来一人,伸手一把扯了男子的钱夹掉头就跑。

动作之快,行动之迅速,让围观了过程的沈倾咂舌。

沈倾本想袖手旁观,但是耐不住职业习惯,身体先一步反应过来,直接一个扫堂腿将即将冲过她身边的人撂倒在地。

男子拿回钱包,看着沈青眼里有赞赏,“小兄弟,身手不错。”

沈青摸了摸鼻子,“哪里哪里,侥幸而已。”

男子道,“今天的事情多亏了小兄弟。不然这钱包,怕是要遭罪。”

沈倾笑,“举手之劳,没必要放在心上。”

她那都是因为职业习惯误打误撞,当然也是存了一份私心在里面。

实际上,来了这个陌生的环境,如果不是有利可图,她还真没打算多管闲事。

男子看沈青穿的破烂、面黄肌瘦明显营养不良的模样,手里还拎着一个打了补丁的破布包。

本着对待恩人的态度,便关切问了一句,“小兄弟是初到云城?”

“是啊。”

沈倾点头,“家里穷养不起我了,就把我打发来云城投亲,想让我那表亲替我谋一份差事。”

男子心头有些怪异。

家里穷他倒是能看出来。

只是穷苦人家的孩子他也是见过的,大都畏畏缩缩没什么见识,也没什么文化。

不像眼前的这个小兄弟,举止落落大方,出口就是成语。

不过男子也没有刨根究底,只问道,“不知道小兄弟的亲戚在哪一处,方便的话我送小兄弟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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