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31章 他是你爸(一),我不是救世主[基建],朱砂,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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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光球有脖子,陆希一定会掐着它的脖子摇晃。但无奈光球没有脖子,车厢外面又还有人,所以她只能在意识里狂吼:“为——什——么!”

“数字为什么一点都没变信仰值一点都没增加不可能是不是面板数据统计会延迟或者这面板坏了”陆希抱着最后一点希望问。

然而回答她的是光球的沉默,这意味着什么,陆希完全清楚。

面板计数没有任何错误,她没白没黑忙了两天,挖空心思编造谎言,最后全都——白!忙!了!

“为什么”村子里有一百多人,除了吃奶的孩子,所有的人都吃了药,并且都有效果。这么多人,就连一点信仰值都没赚到不是,下雨的时候,村民们明明就对她欢呼来着啊难道这都不算吗一点都不算吗到底为什么啊!

“应,应该是因为,他们以为,你是光明神送来的人,是神让你来驱除谎言,治疗疾病的……”光球吞吞吐吐地说,“就像,就像神职人员之所以被人崇敬,也是因为他们是神的代言人——如果用信仰值来衡量,那么即使是苦行主教,信仰值应该也非常少,因为绝大部分信仰值都是给教会的……”

一直到马车停下,陆希都沉浸在悲伤之中没回过神来。早知道这样,她当时就不提什么苦行主教,更不会说炼金药丸是跟他学的了。

“如果你不这样说,他们可能会认定你是女巫,根本就不会吃你的药丸……”光球小声安慰她,“至少现在你救了人,那两个骑士不也对你更尊敬了吗”

“有吗”陆希有气无力地说。

“有有有!”光球连忙给她打气,“你看,那个丹尼尔来扶你了。”

在光明大陆,女士是不应该独自下马车的,要不然就要有女仆或男仆搀扶,要不然就该有一位男士——不管是骑士还是同伴——过来让她搭一下,这是礼仪。

马车上路的第一天,陆希都是自己蹦下车的,那会儿她也根本不知道还要有个人来扶——原身倒是学过一点儿“上流社会的礼仪知识”,但死后也都散失了。当时她倒是注意过停

车的时候丹尼尔会走到车厢边上来,但并没意识到那其实是想来扶她又不情愿,所以才磨磨蹭蹭。

但是现在她有卡玛了——新任女仆在后面一辆车上坐着,队伍一停就迅速跳下车,赶过来要伺候她。但是这次丹尼尔利索多了,已经抢在卡玛前头向陆希伸出了手臂。

于是陆希不免稀罕地打量了他一眼,看得丹尼尔有些尴尬,干咳了一声才说:“小姐,今天晚上只能在这里露宿了,这样可以节约些时间,明天就能回到城堡。”

他说完了,又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生硬,于是咳嗽一声,又补充了一句:“路上太辛苦,委屈您了,等回到城堡就好了。”

他从来没说过这样的话,自己也有些别扭,说完之后赶紧把陆希交给卡玛,自己转头跑了。

“还真是殷勤多了啊……”陆希不由得向光球感叹,同时后知后觉地想起来之前这些人对她的怠慢,“算了,能有点好处就行。”信仰值以后可以慢慢攒,现在重要的是在长云领站住脚,等到继承了这片领地,那时候要攒信仰值不是更容易嘛。

随行的骑士迅速生起了火堆,并把马匹都安置下来。卡玛开始在火堆旁边忙着煮咸肉豆子汤,希望能给陆希弄一点比较好入口的饭食。

小艾米开始抓着妈妈的裙子不放,但她这样很妨碍卡玛干活,还容易摔倒,于是陆希向她招招手,从身边拔了几根狗尾巴草,开始给她编一个小狗。

丹尼尔在一边给自己的马刷毛。这是伯爵特地给他们弄来的上好的半鳞马——是优质龙鳞马与良马的后代,皮毛看起来柔软丰满,其实毛发底下却生有一层细细的软鳞,一般的刀剑都难以破开这层鳞片。速度也比普通马匹更快一些,却比龙鳞马要温顺一些。

当然这个温顺也是对比出来的,假如是普通人那就根本别想驾驭这种马匹,半鳞马一个后踢就能把夹不住它腹部的骑手甩飞,就算有马镫都不行。

丹尼尔和约翰作为长云领骑士中的佼佼者,得到的马自然是最好的,丹尼尔向来爱惜,都是亲手给它刷毛喂食,从不假城堡里的马夫之手。

但是现在,他却有点心不在

焉,一边刷着马,一边忍不住去看那位正跟女仆的女儿嘻嘻哈哈玩成一团的小姐——等她回到城堡之后,要学的礼仪肯定不少,尤其是要知道自己的身份这一条,绝不能让她像现在这样,容许下等人在她面前如此放肆,甚至还敢爬到她身上去。

尤其这个孩子,背后还有那么一张脸……尽管她说只是病,但这种病实在太过骇人,无论放在什么地方都只会被认定为魔鬼寄生。而她从前只在农庄上生活过,难道还见过这种“病症”吗

这实在不太可能。那个农庄所在的领地离长云领也并不很远,如果那里出现过这种骇人听闻的“病症”,长云领必然会听到消息,不管是作为魔鬼寄生还是作为奇异病症,都不可能一点消息都传不出来。

还有她在黑莓领那个小男爵家里辨认出的奇怪豆子,约翰也算是跟着伯爵大人走过不少地方的,都不知道还有那样的生在地下的豆子。

丹尼尔不由自主地又想起长云领——不,应该说是仅在伯爵城堡之内的那个流言,据说这位伯爵小姐的生母,曾经自称“先知”,只是后来的事实证明,她说的大多数事情,都是个笑话……

但,伯爵小姐好像不是这样。难道说,来自那迷失之地的血脉,真的有些古怪

陆希可不知道丹尼尔要把她归于“先知”的类别里了,她哄着小艾米玩得还挺高兴的。

其实如果不考虑背上那个寄生胎,艾米是个健康且可爱的小孩,大概因为从小就被卡玛严格教导,她胆子有点小,还很会看人脸色,属于特别“懂事”特别乖的那种小孩,就连陆希这样不怎么会哄小孩子的,带她也感觉挺轻松,比起以前在医院里看见的那些为了拒绝打针而嚎破房顶的孩子,她就是个瘦弱的小天使。

确实,是瘦弱的。尽管卡玛家的条件在村子里算是富裕的,日常饮食也仍旧是那样。而且因为不见阳光,艾米皮肤苍白,个子也不长,就更显得瘦小了。陆希逗着她玩的时候,感觉自己都不敢用力,生怕把她的小胳膊小腿儿给碰断了。

这样的身体条件,就连手术她都不敢给做啊。寄生胎虽然

生在体表,但切除之后创面肯定不小——陆希在艾米后背上轻轻地摸索,在心里琢磨着切除的位置。

创面大,感染的可能性就更大,而且孩子会经受更多的疼痛。就目前光明大陆的情况来说,比起她想办法实现消毒麻醉无菌室什么的,找一个治疗者可能更方便。

陆希把目光投向了在远处缩成一团的汉克。唉,如果妮娜在这里该有多好呀,可惜没有妮娜,只有这个已经要崩溃的家伙。

卡玛很快做好了晚餐——她主要是管陆希的晚餐,至于骑士们,就是自带的干粮再加上一碗咸肉豆子汤就行。

汉克也分到了一份干粮和汤。他现在肚子完全是空的——从昨天排泄开始就再没吃过东西呢。然而他捧着汤却不敢喝下去,毕竟从前他也是这样用餐的,可是那些虫子……

想到虫子,汉克就想呕吐。那些东西到底是怎么钻进他肚子里的!现在他所吃的这些食物里,又有没有虫子呢

呕吐声传过来,在火堆边上的丹尼尔顿时皱起眉头,看了一眼陆希——这还怎么让她吃得下饭

陆希误会了他的眼神,以为他在嫌弃自己带上汉克,于是笑了笑站起身:“我去看看。”

“我——”丹尼尔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没等他想出来,陆希已经走到汉克那边去了,他只能闭上了嘴,暗恨自己不会说话。

陆希过去的时候,汉克已经吐完了。其实他胃里是空的,也只能吐点清水而已。

“怎么,还想着那些虫子呢”陆希笑眯眯地看着他,在卡玛拿过来的一个小凳上坐了下来,并且咬了一口手里涂着果酱的面包。

汉克听见虫子这个词儿,胃里又是一阵翻涌,看见陆希不以为意地吃面包,表情都有些扭曲了:“你怎么还能……”这么若无其事地吃下去

“因为烹熟食物可以杀死虫卵,清洗双手可以驱除虫卵——”陆希把酸唧唧的果酱咽下去,脸上尽量不露出嫌弃的表情,“这才是安全进食的方法。”

啊,不加糖的果酱真难吃啊……这个时候,陆希居然十分怀念前世的各种添加剂了,随便来点甜蜜素什么的,也比这啥都不加

,只煮熟算完的东西好吃啊。

“安全进食……”汉克有些茫然,“难道祷告还不足以去除诅咒吗”

这就离谱!你说东他扯西,你讲卫生他谈诅咒,这叫人怎么还能愉快地交流

陆希忍住把面包糊汉克一脸的冲动,心里不停安慰自己:打小就被洗脑的人,也不容易,要有耐心,就当治疗一个精神病人好了……唉,早知道她也应该去研究一下心理学的,免得被这种不可理喻的人气死。

“跟你说过这不是诅咒了,你是听不懂我的话吗”陆希不打算现在跟他生气了,“你所谓的诅咒,不过是肉眼难以看见的一些生物罢了。”

“肉眼难以看见”汉克显然是不相信,“眼若不能见,岂不就是诅咒吗”

“那是你看的方法不对。”陆希心里有了主意,“等有时间,我会给你看看那个微小生物的世界。”想了想,她又报复性地补了一句,“还能让你看看那所谓的诅咒是怎么从虫卵长成你肚子里那种虫子的。”

汉克顿时又干呕了好几下。这时候他连胃里的水也吐光了,再吐出来的是黄绿色胆汁,烧得自己喉咙里一阵阵的疼。

小小的报复得手,陆希对汉克展开了一个笑容,在汉克看魔鬼一样畏惧的眼神里起身走开了。

当天晚上,陆希睡得挺好。虽然野外的风很大,时不时的还传来一阵狼嚎,但陆希照样在马车里一夜无梦到天亮,第二天启程的时候也是精神奕奕。

到了午后,她掀开马车的帘子,终于看见了前方青色的城墙——长云领的主城到了。

主城就叫青石城,名字十分朴素,来源于建筑它的青蓝色石材。

别看名字朴素,这种青蓝色石材可不朴素,切割成长方形的石块表面闪着类似青金石的光彩,在碧蓝色的天空映衬之下尤其漂亮,几乎让人疑心这石料是不是取自天空。

不仅如此,这青蓝色石材表面还有淡淡的银星,如果仔细看去,阳光下的星点似乎还在流动,仿佛城墙自有生命一般。

这比起黑莓镇那个地方来,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那当然啦——”光球小声向她科普,“

这种天青石十分珍贵,表面的银星其实是附于其上的神术阵。本身天青石就已经颇为坚硬,其上的神术阵能让它更加难以摧毁,而且还附带了雷电功能。领地刚刚建成的时候,曾有一大群火焰鸟来冲击青石城,结果全部被上空的雷电罩击毁。据说当时红色的火焰与银色的雷霆交汇,简直像光辉大教堂的彩绘穹顶一样美丽。”

火焰鸟是中级魔兽,据陆希的认知可能是魔化红隼,本身就是猛禽类,身上的翎羽还可以当作火箭发射出去。最要命的是它们改变了独行的习性,以五十到八十只的数量群居,一哄而上到处点火的时候真是让人应付不来,所以其危害性和麻烦劲儿甚至还高于其魔化等级,城镇等人口密集区域尤其对这种东西头疼。

“听起来场景就很美啊……”陆希不禁往城墙上空看了看,但并没看见什么罩子或类似的东西。

“呃——城墙已经很多年没有用神术维护过,也不知道现在雷电罩还能不能使用……”光球很扫兴地补充了一句。

陆希无语:“……那这城墙只剩下好看了”

“防御力应该还是有的。”光球小声说,“至少增强坚固性没问题。而且如果有合适的魔晶催动,应该也能发挥出威力。就是雷电系的魔兽少,魔晶也难得,嗯,很贵。不过长云岭本来就是魔兽的一处发源之地,在山岭深处大概是能猎到的。”

“长云岭——”陆希往更远处看去。虽然眼前的城墙遮挡了一部分视线,但还是能隐隐看到那连绵的山。长云领便是因为顶部终年有浮云缭绕的这重重山岭而得名。不过看起来云也并不多呀。

“这些年教会撤出长云领了嘛,气候也变得干旱起来。”光球很明白的样子,“之前你经过的那个村子,不就说有几个月不下雨了嘛。”

陆希倒把这事忘记了:“教会撤出,对本地的气候竟然也改变这么大……”

“这里可是大领地,以前驻守着一位大主教的!一位大主教驻守或者离开,那区别可就大了。整个长云领都受到影响,这些年越来越差。”

“长云领有多少人口”陆希望着越来越近的美

丽城池,“看起来不是很大的样子。”刚才光顾着被这天空一般的颜色震惊,现在回过神来才发现,其实这城并不大,城墙也不是很高,比起种花家的长安……

“你想什么呢!”光球大为吃惊,“用天青石砌的城墙啊,你还想要多大要不是当初的老伯爵自愿降了爵位,又是来镇守这种魔兽发源之地,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多天青石给他建城墙!就为了这城墙,他的城堡都没有全用天青石。”

它上蹿下跳,只差明着说陆希不识货了:“那时候长云领还到处都是魔兽,正因为有了这座城堡,玫瑰家族才能站稳脚跟,然后慢慢向前推进,建设起整片领地。难道你还想把城墙围住整个长云领吗”

光球这么一科普,陆希倒是对那位老伯爵有点肃然起敬的意思。光明大陆真是阶层分明,领主最重视的永远是自己的城堡,多的是城堡金碧辉煌,领地里其它建筑乱七八糟的。这位老冯特伯爵居然能先建城墙后考虑城堡,这可是很难得了。

这样的话,她的便宜伯爵老爸——呃不,是原身的爸,总该继承到先祖的一点优良品质或许她可以稍微有一点儿期待假如他重视领民的生活质量,那她就有了更多的筹码来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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