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第一步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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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卡玛一看见陆希,眼眶都有些发红了。
自从进了城堡,她就被安排去做打扫。活儿并不累,可是她却心惊胆战,因为这很可能意味着伯爵小姐之前答应给她的庇护无法实现,伯爵大人正如她所担心的那样,不肯接纳她们母女。
所以她这几天吃不下睡不好,把艾米紧紧带在身边,生怕有人看到孩子背上的异样,下一刻就会喊人把她们拖上火刑架。
正当她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候,竟然又见到了伯爵小姐,这简直是坠入深渊的时候又被人紧紧抓住,怎能不让她激动得想要哭出来呢就连感觉到了妈妈这几天紧张情绪的小艾米,都主动跑过来想拉住陆希的裙子。
不过陆希现在穿的衣服可跟在村子里的时候完全不同了,艾米的小手刚刚伸出来,又迟疑着往回缩——她的小手被那精细的衣料一衬,显得又粗糙又脏兮兮,虽然她在来之前就已经洗过手了,可是指甲里的灰不是一下子就能完全洗干净的,小手背也晒得黑黑的,衬在柔软鲜艳的衣料上格外明显。
然而她的小手还没缩回去,陆希就伸手拉住了她,笑吟吟地问:“艾米这几天过得好吗”
“好!”艾米立刻点头。对她来说,这几天比在村子里当然是好多了。因为毕竟是伯爵小姐带回来的人,每天还能分到一块白面包或者一碗带咸肉碎的汤,比在家里吃得都好。而且她还不用被关在地窖里,可以跟着妈妈到处走,看到那些美丽的房间和走廊……
莉斯盯着伯爵小姐的手,很想把艾米的小手从她手里拉出来——这不像样子啊,伯爵小姐怎么能牵着一个女仆的小孩!如果去了别的贵族家里,也跟下仆如此亲近,那是会被人嘲笑,给伯爵大人丢脸的!
但是还没等她出言提醒,陆希已经把艾米拉到身边站好,然后拍了拍手:“大家,我们有重要的事情要做了。”
这个大家,应该是指现在站在这间屋子里的所有人,包括琳和莉斯这两个贴身女仆,还有卡玛母女,另外就是何塞和蔫头蔫脑的汉克。
哦,外面还有分配给陆希的二十个奴隶,不过他们没有进屋子的权力,所以莉斯压根就没把他们算进来。
也就是说,这里有伯爵小姐带回来的所有人,还有她们两个贴身女仆莉斯环顾四周,觉得好像有点儿不对劲。
伯爵小姐带回来的这都是什么人哪一对村子上的母女,一个瘸了腿的马夫,还有一个据说是个打着教会旗号招摇撞骗的假牧师!
这么几号人能做什么或者说得更直白一些,这些人能做的活儿,难道要她们两个贴身女仆也去做吗莉斯有点儿不祥的预感,尤其是,今天早晨起身的时候,伯爵小姐特地要她拿一件旧衣服来穿。
城堡里怎么会有给伯爵小姐的旧衣服这些准备好的衣服都是全新的,件件华丽昂贵。一般来说,这些衣服穿过一两次就都会赏给身边的人了,哪儿还能等它旧了再穿那像话吗
但是伯爵小姐坚持,所以最后琳去向厨娘那里找了一件衣服——这件衣服是伯爵夫人有一次赏给她的,因为她做的鳕鱼合了伯爵夫人的口味。
衣服已经赏下来好几年,上面珍贵的花边都被厨娘拆下来偷偷卖给小商人了,只剩下毫无装饰的面料,厨娘舍不得穿,准备把它留着,等自己女儿结婚的时候当做礼服。
这件旧衣拿来的时候莉斯都觉得无法忍受,然而伯爵小姐看着却叹了口气,硬是向琳又要了一件女仆的衣服。虽然在琳和莉斯惊骇的眼神中她到底没有穿,但莉斯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好……
果然,伯爵小姐下一刻就严肃了面容:“我们接下来的工作是比较脏和累的,但是非常重要。你们都是我带回来的人,是我信任的,所以大家务必帮助我,好好完成这项重要工作!”
“脏”……和“累”莉斯觉得脑袋嗡了一下,不祥的预感成真了。她刚惊骇地看了琳一眼,就听卡玛已经第一个跳出来表忠心:“我不怕脏也不怕累,小姐说要做什么,我一定会做好的!”
脏和累算什么呢伯爵小姐说她们是她信任的人,要让她们一起来做重要的工作,这不就等于把她们母女算做了“自己人
”,会庇护她们吗
何塞当然也点了头,倒是汉克有些茫然:“我,我也算”他也算伯爵小姐信任的人
陆希笑吟吟地看着他:“你嘛——我说过,早晚会告诉你那些虫子的事情,在这之前,你得替我干活。”汉克当然不能算可信的人,目前他就是个苦工兼试验工具人,如果能把思想转变过来,那将来倒还可以用一用。至于现在,反正他进了城堡就甭想再出去了,某些程度上来说,他用起来比奴隶还安全。
虫子……汉克本能地又有些胃部翻涌,但同样的,他也确实是很好奇。这些天他反复地想,始终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得到了神恩,肚子里却还会有那些肮脏的虫子。他甚至怀疑这是伯爵小姐搞出来的幻象,就像一些女巫做的那样……但是他又没有证据。
但是现在伯爵小姐又重申一次,说会让他弄明白那些虫子的事儿……是的,他要弄明白,他要搞清楚这究竟是不是诅咒!即使不是诅咒,这也可能是魔鬼力量的污染,说不定就是因为教会撤离了长云领,平民们失去了教堂的保护,肚子里才会生这种虫子呢!
如果他能证明这一点……汉克感觉自己又活过来了,他又有了目标了!他要证明这虫子就是因为不敬神明而得上的,那也能证明主的荣光!即使主已经收回了赐给他的恩泽,但这不会丝毫减少他对主和教会的虔诚。
甚至,说不定这就是主给他的考验!汉克振奋地想——也许等他证明了主的荣光,主就会重新赐他神恩,或许还能更进一步!
陆希看着仿佛满血复活的汉克,不怀好意地笑了一下。不管汉克心里想什么,只要他肯干活就行了。
“小姐,我们现在做什么”卡玛干劲满满地问。
“唔——”陆希想了想,“先去挖坑建房子。”
高温堆肥,其内部发酵要达到60度以上,并需要保持这个温度至少半个月左右,才能杀死肥料中的病菌和虫卵,达到无害化。长云领这个地方冬天寒冷,如果是在室外堆肥,陆希担心达不到需要的温度。所以她打算建几间板棚来当做堆肥舍,必要的时候还可以
生个火保保温。
莉斯吊着的心在听到挖坑建房子之后放了下来:“这些工作哪里需要您去做呢吩咐给奴隶们就是了。”
陆希摆摆手:“他们不知道怎么做。”堆肥的坑也不是乱挖的,还需要通气沟,以利于好氧微生物的生长活动。而且挖坑只是最基本的准备工作,后面才是重点呢。莉斯放心得太早了。
划给陆希的二十个奴隶男女老少都有。因为冯特伯爵手下本来也没有太多奴隶,现在青壮又都要去田里秋耕,剩下还有养鸡鸭的干杂活的等等,所以分到陆希这里的自然就参差不齐。
二十个人里,壮年男人只有四个,倒是有六个壮年妇女,看起来也都很有力气的样子。剩下的十个就是有老有少了。
说是老,其实应该也就是四十多岁,年纪最大的那个大概有五十出头。别看跟冯特伯爵年纪差不多,可是这几个老人后背都有些伛偻,脸上更是皱纹深布,两只手也青筋凸显,陆希觉得2世纪六十岁的人都比他们看起来年轻有精神得多。
至于少,就在八到十二岁之间,一个个三根筋挑个头,胳膊腿儿伸出来都瘦成一把儿,小脸也都尖尖的,显得眼睛倒是特别大。
饶是陆希有心理准备,看见这些人也不由得沉默了一下。
然而她的沉默大概是被误会了,带着最小的那个女孩的妇女顿时紧张起来,大着胆子说:“小姐,我能干活儿,比男人不差!我,我的劳拉也会干活,她会割草,会拾麦穗和豆荚,每次都能拾很多!”
田地在收获的时候,总免不了有漏下的粮食,小奴隶们在收获之后就负责去田里拾捡这些粮食,劳拉一向是手快眼尖,比其他人拾的都多。
莉斯对不等主人开口就先说话的女奴皱了皱眉,旁边带着这二十个奴隶来的监工立刻瞪起眼睛:“小姐没有问你,再敢说话就让你吃鞭子!”
陆希眉头一皱:“吃什么鞭子!这没你什么事。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
监工心里咯噔一跳,连忙赔着笑脸:“小姐,这些奴隶都不懂规矩,我只是怕他们冲撞
小姐……”
“你就弄些不懂规矩的奴隶来给我用”陆希一句话就把监工怼得不敢说话,然后她向说话的妇女点了点头:“你叫什么名字”这些奴隶都有些死气沉沉的,就连那四个壮年男人都畏畏缩缩,倒是这个女奴看起来还有几分活力。
“我叫胡安娜——”胡安娜心里其实也是呯呯乱跳。她丈夫去年冬天得病死了,只剩下她和女儿。这眼看又要到冬天了,这是一年里最难熬的日子,虽然领主大人给他们的食物不少,可是要想吃得饱饱的也是不可能。
而且到了冬天,要干活就会挨冻,不干活口粮就要减少,成年男女能熬过去,她的小劳拉可就不行了。去年她和丈夫两个人养一个孩子还勉强,今年只有她一个……
现在她们被划分给伯爵小姐来干活,她昨天就打听过了,说是伯爵小姐从外面带回一对活不下去的母女做女仆,还带了个瘸子来做马夫,可见是个心软仁慈的人。她也有女儿,如果伯爵小姐愿意让她的女儿去做女仆,怎么也比在外面干活要强啊。
所以胡安娜一看伯爵小姐皱眉头,就生怕她不满意要换人,尽管心里害怕,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这举动在莉斯看来很不守规矩,但陆希倒是觉得不错,于是直接把胡安娜叫到了自己身边:“既然这样,你就来帮我。”
剩下的奴隶们都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好几个人心里都有点后悔,暗自打定主意也要多说几句话,说不定能得到伯爵小姐高看一眼呢——他们倒是没有什么别的想法,只要伯爵小姐能多给一口吃的也就够了。
胡安娜也是受宠若惊,连忙拉上女儿,紧紧跟在陆希身后,下定决心不管伯爵小姐交待什么,都一定要好好完成。
挖坑和建板棚对奴隶们来说并不难,主要在于他们不知道应该建成什么样子的。陆希先在地上画出了堆积坑的图样——好在也就是比寻常的土坑多了通气沟,讲解之后奴隶们倒也不至于不懂,然后就是选定地点,并定下坑的大小以及板棚的修建。
这个地点选在城堡外面稍远处
,附近都是冯特伯爵名下的田地,这一片地今年刚刚种过燕麦,准备明年休耕。陆希就打算用这片地来做试验田,这样可以最快且最直接地证明,有了肥料就不需要轮耕了。
长云领可耕作的田地并不太多。这片领地整体大概呈鸭蛋形,蛋的小头以青石城为中心,大约占领地三分之一的面积是城镇和耕地,而另外三分之二基本上就是荒山和树林了。
所以别看领地面积顶得上一个大公爵,可耕种的田地就差得太远了。而在教会不干正事之后,领地不得不采用轮耕制,如此一来产出就更少,领民的日子自然越来越难过。
民以食为天,这道理放到哪个世界都是准确的,所以尽管冯特伯爵心里不免还顾忌着上次的虫灾,但最后还是答应了陆希,让她来试一试。
所以这件事必须做好,成功了才能有以后。
陆希毕竟没亲自种过地,对于这一片田地要用多少肥料心里没数,最终还是决定多挖几个坑。她点了八个壮年男女,还有两个年纪不算太大的“老人”和两个年纪最大的少年,把他们分为两队,每队负责挖两个坑。
“就用这样的工具”陆希对着奴隶们拿来的那些东西直皱眉头。锄头居然是石头的,另外就是她在黑莓镇用过的那种掘棍,铁锹都没得一把。这种工具挖土的效率,那可绝对是刚刚的!
监工连忙上前陪笑脸:“小姐,这都是很好的工具了……”奴隶们都用这些啊,这还是因为他们是伯爵大人的奴隶才有得用呢,外头的平民都未必用得上。
“没有铁器”
“铁器”监工大吃一惊,“这些奴隶怎么配用那么好的东西呢再说铁器那么贵……”就算打成器具,也不是用在这方面的。
陆希沉默了一下:“铁器有多贵我是说,不用像刀剑那么好的。”
监工看起来都要被陆希的比较吓晕了,他比手划脚地讲了一通,陆希才知道,铁器之所以贵,其实是因为没人生产。
光明大陆有没有铁矿呢有。有没有炼铁的方法呢也有。什么方法呢炼金术。
炼金术把铁的精华提
炼出来,然后加入一些特殊材料,制成各种武器,比如说约翰和丹尼尔的长剑都是这么来的。
这种武器是附魔的——哦,在光明大陆不说附魔,说是神术物品——比如丹尼尔的长剑叫做霜冻,其上附有冰雪法术,击中敌人不但能破皮断骨,还能给敌人附加一层冷冻效果,冻得对方肌肉僵硬,反应自然就迟钝了。
而约翰的长剑则嵌入了冯特家族的族徽,里面储存着一部分家族的力量,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释放出来。这比附着某种法术还要复杂一点。
这种武器,当然不是普通的铁器能够达到要求的。再加上必须使用神术来制造,那成本自然直线上升,可以说,都是金币堆起来的!
“可是农具又不需要神术……”
监工愁眉苦脸地说:“可是那些大领主的田地都有牧师和主教祈福……”用什么农具也都能种得不错啊。比如说他们长云领,以前也是这样呢。既然有这些工具就足够,又何必再花钱去换什么铁质农具呢没有人愿意在这上头花钱,那自然也就没有人愿意制作这种东西了。毕竟,做一百件农具,也比不上做一把神术长剑来得赚钱啊。
而且,能制作神术长剑,那叫炼金术师,其地位不下于普通神职人员。而做农具,那叫工匠,也就是个平民而已。有手艺的人,谁不想出人头地呢
“那就连普通铁匠都没有吗”陆希眉头皱得更紧了。光明大陆这技术发展完全畸形了啊。
那还是有的。毕竟神术长剑不是人人都用得起,很多正式骑士都只能用精钢长剑呢,更不用说骑士侍从之类。所以普通铁匠也还是有活儿干的。技术好的,靠打造点匕首短剑之类就过得不错,技术差的,大概就只能做个锅什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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