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54章 生活不易(四),我不是救世主[基建],朱砂,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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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下方的数据确实变了,长长的计数条虽然还是空的,但起点那里已经有一星肉眼可见的绿光了,旁边的数据变成了:45!

“你看,你看!”陆希激动得想把光球抓出来拍一拍,“涨了三个数,三个!这是谁给的”

光球也有点高兴起来:“是艾米,还有胡安娜和劳拉。”

“嗯”陆希既觉得意外,又觉得没啥好意外的,虽然好感不等于信仰,但确实是对你有好感的人更容易产生信仰值。但是,好感究竟是怎么转化为信仰的呢

“3个信仰值都是今天增加的。”光球计算了一下时间,“好像就是在你展示了炼金术之后……”

炼金术吗陆希有些哭笑不得,但这确实给她指出了一个方向,那就是——不依靠神力而产生的奇迹,所赢得的信仰就是她的。

要是这样的话,等明年肥料全面铺开之后,她的信仰数值一定会有一个飞跃!

陆希情不自禁地一握拳,然后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长云领有多少人”

“呃——”光球想了一下,“现在可能,有一万多人”

“什么”陆希大惊,“这么大一个领就才一万多人”搞笑呐!难怪她进青石城的时候觉得冷清,敢情这是真的人少

光球却觉得这很正常:“长云领领地面积虽大,能耕种的田地并不多,人多了也养不起呀。再说没有教会,出产就更低——教会退出的时候,有不少人都直接跟着跑了呢。”

“还能跑了”

“都是自由民,当然可以走。”光球给她解释了一下,陆希才知道,原来这年头也没有什么严格的户籍制度,只要是自由民,完全可以随便迁住地的,只要你到新领地按人头交税,那新领主自然不会管,而旧领主也不能随便侵入别人的领地把你逮回去。唯一不自由的只有奴隶,逃奴在某种程度上比逃犯还惨,随便什么人都能把他们抓起来,并且送还原主还有赏钱,比抓逃犯可强多了。

当然,想要迁居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别说你去了新领地能不能养活自己,单说这

一路上能不能走下去就是个问题。如今这道路可不是陆希那时候,别说没有公共交通工具,就连路面都没人专门修整呢。野兽、强盗那都是常见的,身边没几个人结伴,那都不敢单独上路。

但是长云领这次情况不同。首先想追随教会的不少都是有钱人,他们自然有钱雇佣佣兵保护自己,更不怕没有马车可坐。

再者,这次迁移是有教会暗中鼓动的,附近几个领地都对移民给出了颇为宽松的政策,加上集体迁移不怕路上没人做伴,还真被教会拉走了不少人,其中还大部分都是有钱人。

“所以长云领剩下了一群穷人”陆希得出结论,忽然觉得奇怪,“这些事情你怎么知道的你不是只知道常识么”

“这就是常识呀。”光球晃了晃身子,“这件事大家都知道呢。”当时的撤离行动搞得轰轰烈烈的,谁不知道

陆希总觉得有哪里不对,但又找不出来,于是也就暂时扔下了:“你还知道什么”

光球想了想:“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我也就是知道那些传出来的消息。据说迁走的大概也有好几千人,里头也有特别穷苦的,但因为虔诚,所以被带去圣城过好日子了呢。消息传回来之后,陆续又跑了好几百人。”

“跑去圣城过好日子”陆希嗤之以鼻,“真是异想天开。在长云领都过不上好日子,去圣城就行了以前教会怎么不带他们去圣城,难道以前他们就不虔诚了”专门糊弄愚民罢了。

不过这样也好,能跟着教会离开长云领的,肯定都是铁杆信徒,少了他们还更方便呢。至于有钱人跑了,虽然会带走一些财富,但带走的不过是金银之类,本地的资源却是带不走的。

“是好事”光球不明白,“现在长云领很穷……”

“无产阶级才是最强的力量。”陆希像拍皮球一样拍了拍光球,“以后你会明白的。好了,睡觉睡觉,明天还有很多事要做呢。”

“无产阶级——”光球想了一会儿才理解,“就是什么都没有的贫民他们有什么力量他们当中甚至没有人能得到神恩。”

陆希已经爬上床了:“你不懂,所以说以后会明白的。快睡了,明天我得去找毕维斯,问问他王都的事儿。”

“明天你要上课。”光球很煞风景地提醒,“学礼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啊——”陆希把被子拉高蒙住脸,惨叫一声,“那早点起,在上课之前先把奴隶们的活儿安排下去!”

所以第二天早晨陆希起得特别早,前来叫她起床的琳目瞪口呆:“露西小姐您——”她太失职了,伯爵小姐竟然自己穿好了衣服梳好了头发,这这,还要贴身女仆何用!

“没事。”陆希一手拿起她端来的热牛奶,一手抓了个三明治,“走,先去把奴隶们召集起来,我还有别的活儿要安排。”

这个“别的活儿”,指的是种植技巧。

前几她整理出了一本《种植手册》,可是想推广的时候才发现犯难——别说奴隶了,监工都没几个认字的,写了半天没人看得懂,更别指望他们读过了给别人讲解。

而且,因为这本手册有很多内容都是一些年老奴隶们提供的,所以根本没什么人信服,尤其是那些监工,让他们承认自己懂的还不如奴隶多简直笑死人了。所以到现在为止,陆希也就是在土豆地上争到了一小块儿,按她的手册来折腾,做为对照的试验田。

但是都已经播种了的地,生长时间又短,再有一个来月就要收了,恐怕到时候也很难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差别,体现不出这方法的先进性来。没有对比,恐怕冯特伯爵都会觉得她瞎折腾,那底下人自然更是阳奉阴违,没人会重视的。

所以她需要一块真正的试验田,能够向所有人证明,按她的方法来就是好!

试验田是现成的,就是她堆肥的那块田地,她要把这块地分成两半,一半只施肥,还用旧方法种植,一半既施肥又用新的种植方法精耕细作,到时候用成绩打那些人的脸!

但是这里就有一个问题:精细的耕作,需要消耗更多的人力,如果按现在的工具,她耗费上一倍的人力种出来的地,即使能高产,可能也不划算。因为受种子的限

制,产量提高也是有限的,而且长云领的人口又不多,就是冯特伯爵手里这些奴隶,也不是什么大数目呢。

人不够,工具凑。但她自己可不会做,得找几个会手艺的奴隶啊。

陆希起得早,奴隶们更早,二十个奴隶已经在堆肥舍转过一遍了,现在堆肥还没什么动静,他们就把堆肥舍又检查一遍,还商议着再挖几个坑——青石城好多年攒下的那些东西还有呢,既然伯爵小姐说有用,那就继续弄呗。虽然说有些脏,可奴隶怕什么脏呢。

所以陆希过去的时候,他们坑都挖好一个了,学着前面陆希弄的,也加了通气沟,还在周围划出了加盖的堆肥舍的地基。

“瞧,奴隶们并不笨。”陆希在脑海里跟光球说话,“无产阶级只是无产业,不是无脑子,更不是无力量。”虽然说不管堆肥坑还是堆肥舍都比较简单,但奴隶们能自己弄得像模像样,这已经证明他们是能学习的。

能学习,就能进步。

“非常好!”陆希看过那坑,对他们满意地点头,“这个肥料我们当然还是要继续搞的,不过光搞肥料也不够,最终还是要落实到田地上来。有了肥料,我们也要知道怎么用,这个就是种植方面的知识了。”

“就是小姐说的那个手,手册吗”胡安娜现在对伯爵小姐已经是盲目的信仰了,只恨自己不识字,看不懂那羊皮纸上写的东西。

但她很聪明,知道好多东西都是科林提供的,所以早就向科林那里打听了许多事,自己还怕忘记,还让女儿劳拉来学。

所以现在陆希提出试验田,胡安娜第一个就明白了过来:“小姐是说,我们要给一半地,现在就要做那个——耕地”

之前他们种地,都是在第二天春天,要下种之前去地里,把长出来的杂草一把火烧了,然后把地耙一耙——是的,就是耙,甚至都还不是耕——之后就准备下种浇水了。

第一次听说这种粗糙的种植方法,陆希都要晕过去,简直不知道这样是怎么能种出粮食来的,难怪以前光球说种地靠牧师呢,合着牧师就是施肥、除草、除虫三合一啊——哦,高等级的

如主教大主教,还可以负责降雨,连浇水都省了,果然好用呢。

然而现在长云领可没这便利,再不深耕细作,这田是没法种了。

但是这个耕地的概念,这群奴隶里连科林都没有,因为黄金领那地方土地太好了,又有教堂,根本不需要什么深耕,每年也不过是用马拉着耙子在田里拖几次就行。

但是长云领没那么多马。半鳞马那都是骑士们的心头肉,又是战马,拿来耕田你是要找打吗能用的,也就是商队的那些马了。这么一分配,可不是每块地能耙耙就不错了。

“没别的牲口吗”陆希还是不想用人拉犁的,那实在太辛苦了,“牛呢驴呢”

奴隶们面面相觑,最后还是七嘴八舌地给陆希讲了一下:城堡里的肉类,主要来源于捕猎,也就是野猪野牛野兔野鸡;至于牛倒也有几头,都是奶牛,用来给城堡供奶的。驴这玩艺儿压根就没有,力气那么小,不如养匹马。

合着这地方就时兴用马,陆希算是明白了,那行,入乡随俗就用马呗。不过挺可惜的,其实牛力气又大又温顺,用来耕地再好不过的,喂起来还比马好伺候呢。

“牛不听话。”科林在这方面经验到底比别人多,“我听我父亲说过,牛拉到地里经常站着不动,若是用力拉,它还会顶人。除非有能驯兽的人,才能指挥它们。但是这样的人更少……”

而且有驯兽之能,何不去驯养魔兽呢,驯几头普通的牛有什么用

“听说圣城有一支魔兽骑士军……”不知哪个奴隶小声说,“里头的骑士大人们骑的都是魔兽,龙鳞马都不是最厉害的,听说最厉害的大人骑的是地行龙!”

“听说诸岛之国的人就能驯海兽……”因为陆希和气,奴隶们跟她久了也没有开始那么紧张,这时还能说几句听来的闲话,“还有能驯魔鲸的呢。”

“魔鲸”大部分奴隶都是长云领本土的,连海都不曾见过,只听传闻中说海是一眼看不到边的大,就如长云领那连绵的群山一般,其中的海兽却比黑云山的魔兽更多更大,魔鲸更是巨大得如小

山一般,这会儿听居然有人能驯服魔鲸,不由得都惊叹起来,也有不信的便反驳道:“那么大的魔兽,怎么可能驯服”

几个奴隶争嘴,胡安娜倒是十分遗憾:“黑云山就有四角野牛,要是能驯服那个来耕地……”

四角野牛是一种群居魔兽,因头上格外多生出两只角来而得名。而因为角是魔鬼的标志,所以四角野牛也被认为跟魔鬼的关系格外亲密一些。这会儿陆希说用牛耕地,胡安娜不觉忽发异想:“魔鬼不会就用四角野牛来耕地……”

顿时有人笑话她:“魔鬼又不用种地。”

“是呀,魔鬼都是吃人的。”

一顿七嘴八舌,听得陆希十分好笑。偏偏艾米还仰起小脑袋,天真地问陆希:“小姐,魔鬼会种地吗”

“不会。”陆希随口糊弄小孩儿,“魔鬼可笨了,都不如艾米聪明——”一眼看见旁边眼巴巴的劳拉,陆希又补上一句,“也不如劳拉聪明能干,哪儿会种地呢。”

于是两个小姑娘都心满意足,陆希也终于能把话题拉回正道:“你们有谁是会做木匠的”

要耕地,得有犁,然而陆希只知道犁是个什么结构,却不会自己做。再说琳和莉斯也绝不会允许她亲自上手的。

“老约翰会……”科林看了一眼监工,小心翼翼地说。

监工的脸就拉长了点。老约翰的年纪比科林还大,得了咳嗽病,已经被扔在窝棚里好几天了,就等他自生自灭。现在科林说出来,是看着伯爵小姐仁慈,想给老约翰治病一个老得要干不动活的奴隶,难道还想喝圣水吗

当初就不该把科林弄来!监工气恨恨地想,却还只能向陆希陪着笑脸:“小姐,那个老约翰得了咳嗽病,已经不中用了。”他生怕陆希还想去看看,连忙又补充,“这个病还会飞到其他人身上,所以谁也不敢跟他一起住,只好放在窝棚里。”

陆希皱了皱眉:“咳嗽病什么样的咳嗽病”

咳嗽只是一种症状,而不是病因,能引起咳嗽的实在太多了,有的算得上烈性传染病,也有的只不过是小病一桩。

监工正想说话

,科林已经壮着胆子抢在他前面:“老约翰的病不会飞到别人身上。之前跟他同住的人,都没有得病。”

监工简直想给他一鞭子,但陆希已经发话了:“那就带我去看看。”既然不传染,那就好办。

“小姐别听他的!”监工哪儿敢让陆希去看呢,“老约翰明明得的就是咳嗽病,去年就有个从外头买来的奴隶得了这个病,最后不但自己死了,还带走了两个小奴隶。老约翰跟他一模一样,天天咳,身上发寒热,甚至还会咳出血来。小姐千万不能过去!”

他狠狠瞪了科林一眼:“之前他还没有咳血,是我们及时把他弄了出来,所以才没有飞到别人身上。要我说,就应该赶紧把他烧了!”

烧了——陆希现在对这个词儿颇有些敏感,毕竟她曾经是很可能被人烧了的,所以脸色不由得沉下来,监工察颜观色,立刻知道自己说了小姐不爱听的话,赶紧闭上了嘴。

琳也不愿意让陆希过去:“小姐,时候不早了,您还要上课呢。再说,奴隶们住的地方,伯爵大人也不会愿意让您过去的。”

陆希沉吟了一下,问科林:“你知道老约翰是什么时候开始咳嗽的吗他在咳嗽之前都有过什么不舒服”

她知道监工所指的那种“咳嗽病”多半是肺炎或者肺结核,但如果本身并不传染,又没有接触过传染源,那是肺结核的可能不大,最多就是肺炎,假如症状还不是很重,还可以试着治一治。

科林顶着监工要吃人的视线,壮着胆子答道:“老约翰是干活的时候摔进了河里,回来就开始咳嗽了……”他和父亲刚来长云领的时候,老约翰也帮过他们,现在他也要替老约翰说几句话,万一伯爵小姐仁慈,肯给老约翰一点圣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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