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大炼钢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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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佩西是个行商。
其实在他祖父那一辈儿,他们家的情况还不错,家里养着两辆马车,能够依附着大商人出外行走,购进一地的特产,再去另一地销售,赚取中间的差价。两辆马车的货物比起大商人的商队来无足轻重,但却能保证他们一家有房子住,吃得上饭,交得起税,甚至还能让孩子学一学识字。
可是到了他父亲这里,情况却急转直下。领主大人的一位朋友来他的领地做客,在进城门的时候看见了他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从外地迁来的,而且她的头发是黑色的,眼睛也是近似黑色的深褐色。
这种颜色表明她有迷失之地的血统,如果不是她肌肤是牛奶样的白,可能会被划入堕落血统之中。
这种样子本来在领地是不受欢迎的,但他的母亲生得很美,家里也小有财产斯佩西的父亲对她一见钟情,一定要跟她结婚,斯佩西的祖父拗不过他,也就答应了。
婚后的生活十分幸福,很快就生下了斯佩西。
在斯佩西幼年的记忆中,父亲继承了祖父的家业出门跑商,母亲就在家里照看他,每次父亲归来的时候,母亲带着他去门口迎接时的笑容,就是他记忆中最美丽的花朵。
这一切都在斯佩西九岁那年戛然而止。他们家的房子被查封,他的母亲被指认为女巫,证据是她长得过分美丽,有“女巫的魅力”。
母亲被抓进了领主的城堡,说是要“净化”她。父亲去教堂求助,却被牧师赶了出来。他前脚踏出教堂的大门,后脚就被流放到了生荒地。
所谓生荒地,是指两片领地之间无人管辖的荒野。这种地方往往盗匪横行野兽出没,普通人在那里很难生存下去,尤其被流放的人两手空空,许多人几天之内就会死在野外。
斯佩西家所在的领地叫做晚风岭,听这名字就知道是山岭之地,那流放之处便是晚风岭与长云领之间的荒山——感谢长云领的防线阻挡了魔兽,生荒地大都是普通的野兽,但盗贼却有好几窝。
斯佩西和父亲加入了一伙盗贼,否则一个男人带着半大孩子
,根本无法在生荒地生存下去,而被流放的人会在耳朵下面打上烙印,好提醒其他领地的人不要接纳他们。
然而这父子俩根本不是当盗贼的料,看见杀人抢劫能直接晕过去,幸好斯佩西的父亲揽下了替团伙销赃的任务,这才能带着儿子在团伙里栖身。
就这么过了十二年,斯佩西的父亲实在忍耐不住,借着销赃的机会想回晚风岭看看妻子,结果被领主卫队发现,被当做盗贼吊死了。
斯佩西彻底变成了孤身一人,他再也不想呆在这个盗贼团伙里混日子了,他想报仇,但是团伙是绝对不会为了他去攻击一个贵族的,所以他从团伙里逃跑了。
在被流放的时候他年纪还小,耳朵后面打的烙印并不深,过了这些年竟然渐渐变淡,看不太清楚了。再加上他用一种植物的汁涂在皮肤上,伪装成被野兽抓伤的伤疤,只要不仔细察看倒也能糊弄过去。
斯佩西于是重新做起了跑货的小商人。而且因为他离开晚风岭的时候年纪还小,现在的模样跟从前有了很大变化,倒是可以出入晚风岭而不被人认出来。
但是他跑了几趟之后却打听到一个消息——领主那个从王都来的朋友在他们被流放之后不久就回王都了,听说把他的母亲也带走了。
王都,那个地方对斯佩西来说太遥远了,一个小商人,如果没有大商队可以依附,根本不敢想走那么远的路。而且那是一个完全的陌生之地,即使他能去,又去哪儿找他的母亲呢
但是斯佩西还是打算试一试,父亲死后,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只剩下了母亲,无论如何他也要去找一找。
结果他才离开晚风岭,就被从前的同伙发现了。
见鬼了!斯佩西一瘸一拐地在树林间绕行,心里暗暗诅咒。听说他之前所在的盗贼团伙不知被谁拉了去,说是一块儿去抢劫长云领的商队,结果被长云领领主亲自带人剿灭了。他还以为这伙人都死干净了呢,怎么居然还有人活着,还认出了他
在生荒地这些年,斯佩西好歹学到了一点隐匿和逃跑的本事,但是他受了伤,如果后面那两个人一直
追着不放,他迟早是会被抓住的。
主啊——斯佩西习惯性地祈祷了一句,随即又停了下来。多可笑啊,当初他的父母没有按时去教堂祈祷吗没有给教堂捐钱吗可是当他的母亲被指认为女巫的时候,教堂的牧师又做了什么呢
还有他们被流放的这些年,他的父亲被吊死的时候,神又在哪里呢
斯佩西咬着牙往前跑,他的腿上被射了一箭,虽然他已经拔了剑,还用布条捆住止血,可是这条腿仍旧渐渐的吃不住劲了。
但是再坚持一下,他已经跑出了生荒地,进入长云领地面了,如果能遇到人——斯佩西眼前一亮,他已经跑出了树林,前面真的有辆马车!
“救命啊,有强盗打劫!”斯佩西放声大喊,但是才喊完他就心凉了,因为一眼看去,马车周围的竟然全是女人!其中一个穿着还算利落的骑马装,另外两个却穿着长裙,还戴着面纱,看起来就是很有钱的样子。
天啊,怎么竟然会是几个女人在这里她们的护卫呢斯佩西慌乱地环顾四周,没发现有男人。
糟了,他不该跑到这里来的!背后追的那两个盗贼是什么德性他再清楚不过了,恐怕不但他没有找到救兵,还会连累这几个女人!
“你们快跑,有强盗啊!”斯佩西绝望地喊。如果这几个女人赶紧爬上马车,还来得及——等等,她们应该会赶车见鬼了,怎么会有单独出行的女人啊!
然而这个时候,斯佩西只觉得右腿被什么东西重击了一下,扑通一声扑倒在地,摔得头晕眼花。紧接着他后背被狠狠踩了一脚,一个高大的盗贼重重踏过他的身体,弯腰拎起刚才用来打倒他的短刀,看向前方嘿嘿笑了一声:“比尔,今天咱们走运啊!”有钱的女人,这是肥羊啊!抢完了财宝,把人享用一番,还能再卖出去呢!
另一个盗贼赶上来,直接一脚踩到了斯佩西腿上,一阵剧痛与骨头折断的喀嚓声同时传来,斯佩西发出一声惨叫,疼得几乎晕过去。
看来他今天是要死在这儿了,腿断了,即使这两个盗贼不杀他,他也只能在这里等死。可是他还想
去王都找母亲,还连累了这几个女人……斯佩西伸手拉住了一个盗贼的脚踝,有气无力地喊:“你们快跑啊!”
然而那几个女人仿佛听不懂话似的站着不动,最前面穿着骑马装的那个还露出了跃跃欲试的模样,问另外两个:“试试”
试试试试什么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在试试
偏偏另一个金发女人还点了点头:“试试呗。哎,你们先不要过来啊!”
斯佩西几乎要以头抢地——这女人是不是疯了,叫盗贼不要过去你说了,他们就听吗完了,他怎么会碰到这几个疯女人,今天她们死定了!而且说起来她们都是被他连累到的,他死后也上不了光明之山了呜呜……
两个盗贼跟他是一样的想法,也相视大笑起来,觉得这几个女人是吓疯了。高大的盗贼抬脚往前走,嘴里还要怪声怪调:“你们不要过来啊……我们偏要过去啊……”
下一瞬间他就看见三个女人都举起手对准了他,她们的手臂上似乎绑着什么东西,像是小小的弓笑死人了,那小弓能射出十步远吗他身上穿的可是黑野猪皮甲!
然后三个女人一起不知扣动了什么,高大盗贼只觉得眼前一花,仿佛有人抡起棍子朝着他身上狠砸了一下,当他倒下去的时候,才感觉到胸口的疼痛——两根射穿他引以为傲的黑野猪皮甲,几乎是紧挨着钉进了他的胸口。
这是怎么回事高大盗贼心里想。他偏过头去想问问自己的同伙,却发现同伙也已经躺在了地上,一根同样的钉进他的脖子,鲜血从破洞处像喷泉似的涌出来,他似乎都能听见汩汩的声音。
斯佩西被溅了一脸的血,整个人都懵了。这时候他看见树林边上出现了几个男人的身影——原来刚才那个金发女人不是让盗贼别过去,而是让这几个男人先别过来啊……
伦吉尔转头看向金妮:“你怎么射了那一个”说好的先干掉这个再去干掉那个的呢结果现在金妮自己抢了个人头。
金妮嗤了一声:“不一下子把他们都干掉,那个家伙就会去抓人质了。”盗贼可不讲
什么骑士精神,真以为会排着顺序一个一个上啊。
伦吉尔无话可说,对于盗贼,她了解的真不如金妮清楚。
但是这一下也就够了,伦吉尔高兴地看看自己绑在手臂上的:“果然这个什么——弹簧实在太棒了!”比弓弦还要给力,再加上精钢的箭头,黑野猪皮甲算什么,恐怕地行龙皮甲也能射透。
“如果真的是黑野猪,并不好对付。可以穿透它的皮,但除非射中眼睛或喉咙,否则很难一击致命。地行龙就更不用说了,比这长十倍的大概才能对它造成威胁。”何塞走过来——刚才他们几个男人在那边挖土,只留下伦吉尔和金妮陪着伯爵小姐,没想到居然会有不长眼的强盗撞上来,正好成了试新的靶子。
“小姐——”去另一边解个手的莉斯没想到会碰上强盗,险些连裙子都没整理好就急慌慌地跑过来,一边观察陆希的表情,“您怎么样”一定是吓住了
陆希摆摆手,把递给一边的金妮:“人抬到马车上去,要给他治伤。”
她确实做不到像伦吉尔和金妮这样,生活在和平年代的守法公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适应这样的场面,幸好她将来会回去。
其实斯佩西的运气真的不错。
陆希一行人是来找煤矿的。
在给冯特伯爵展示了新的炼钢方法之后,整个玫瑰城堡的上层都“真香”了,然后找煤这件事就提上了日程。
无奈陆希真的并不懂探矿,而光明大陆的人对煤的概念又仅限于泥煤和褐煤,所以陆希只能形容了一番“黑色、光亮、坚硬、有光泽”什么的,然后就让大家按这个去找了。
结果这几天,长云领边境的村子就传来了消息,说他们发现了这样的石头,结果陆希高兴地跑过来,发现那些人找到的是黑曜石……
虽然这也算是一种宝石,质地特别好的那些被制做成丧仪首饰,在寡妇当中应用还挺广泛,但对陆希来说没多大价值——她还打算用烟水晶抢夺寡妇们的市场呢,价值可比黑曜石贵重。
结果煤矿没找到,倒救了个人。更妙的是苦行主教正好要来这里分
发圣水,跟他们是同行的。
如此一来,幸运的斯佩西虽然断了腿,却遇到了好医生。并且更幸运的是,他的腿骨没有完全折断,虽然骨裂非常严重,但并不需要开刀什么的,陆希给他稍微正了正,之后苦行主教一个圣光刷过,他就活蹦乱跳了。
但是,在给他治疗的时候,伦吉尔发现了他耳朵后面的烙印——尽管有植物汁染色,但女骑士侍从还是一眼就看破了他的伪装:“你是流放犯!”
“我,我——”斯佩西死里逃生的兴奋顿时变成了恐惧,“我没有犯罪!”不,也许不能这么说,加入强盗团伙之后,他跟着父亲贩卖赃物,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罪。可是他被流放,却绝不是他的错啊!
伦吉尔皱起眉,手里已经握住了匕首——被流放,还能好好活着的人,不是本身凶悍,就是加入了强盗团伙,在她看来,都不是好人!
陆希摆摆手止住伦吉尔:“说说,你没有犯罪,为什么会被流放呢”看这人之前抱着强盗的腿让她们先跑的样子,的确不像什么坏人。
斯佩西到现在才敢抬起头来看看这位伯爵小姐——之前他一听说这位是长云领伯爵的女儿,赶紧就把头低下去了。即使这位小姐据说是私生女出身,也不是他这种平民能够抬头直视的。
但是他一抬头就惊了,伯爵小姐摘掉了面纱,露出来的那张脸——好像他的母亲啊!
当然不是说长得像,而是这位伯爵小姐显然也是有迷失之地的血统,她的轮廓在某些方面真的跟他的母亲很像,甚至她的眼睛颜色更黑一些,像黑色的琉璃,又像午夜无星的天空。
可是这位是伯爵小姐,所以尽管她是双黑,也能够平安尊贵地生活。而他的母亲,却不知道在哪里,甚至不知道是死是活……
一股热流涌上了斯佩西的胸口,梗住了他的喉咙,冲出了他的眼眶,他忽然就在伯爵小姐面前哭了起来,像个傻子一样边哭边讲述了他的母亲、他的父亲,以及他的计划……等到他哭够了,才发现自己手里攥着一块手帕,镶着细致的花边,原本白得像雪一样,但现在已经被他的眼泪鼻涕给弄得一塌糊涂
,显然是只能扔掉了。
斯佩西的脑袋轰地一声,突然醒悟过来自己做了什么——这块手帕能值他一条命!现在把他杀了论斤卖肉,都赔不出这一条手帕的钱。
他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却看见伯爵小姐正在沉思:“王都吗所以你想去王都找她这也不是不可以……”
“什么”斯佩西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明年我们要去王都,把你捎带过去就是了。”
斯佩西一阵狂喜,语无伦次:“真,真的吗感谢您仁慈的小姐,愿主保佑您!”
“哦——”伯爵小姐笑了一下,“我倒用不着主来保佑。不过,你有想过怎么找她吗”
“我不知道——”斯佩西的眼睛又黯淡下来,“但我听说,领主的那个朋友是公爵的儿子,即使在王都,公爵也不多……”他一个一个地打听过去,总能找到的。至于找到之后会怎么样,是不是会得到他的母亲已经去世的噩耗,他不敢想。
伯爵小姐点了点头:“既然你有主意了,那就很好。你的货物呢把它捡回来,跟我们回青石城。”
斯佩西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上。之前逃命的时候他扔掉了一个包袱,不过里头都是些不值钱的东西,真正的家当他都揣在身上呢。
这家当里包括两枚银币和一枚红铜币,一枚他低价收来的细银戒指,一个瓷盘子——然而摔倒的时候已经磕成了两半,以及他拿来做记号和算账的一块黑石头。
“这是什么”伯爵小姐的手忽然伸过来,拿起了那块黑石头。
她的手如同象牙雕刻的一般,捏着那块黑乎乎的石头,更显得那石头脏了。而且也确实是脏,那种石头比较软,稍微一蹭就就会把手指染黑,所以斯佩西平常都是用树叶包着它。
现在它也把伯爵小姐的手指染黑了,这该死的石头!
斯佩西一边想,一边脑袋昏昏地回答:“这是我在生荒地捡的石头,以前强盗团里用它来做记号……”比如说准备在哪儿集合抢劫什么的,就留个约定的记号。
“生荒地”斯佩西惊讶地听到伯爵小姐的声音似乎很高兴,“能带我们去看看吗”
这有什么不行的但是,等等,伯爵小姐要这种脏兮兮的石头吗这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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