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第 32 章 穿越第二十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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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美云听到这,很是惊喜。
要知道,这些天她可是一直都是盼着信件的,这一段时间,她也就只给了季幺一个人写信。
这会,能给她回信的,怕是只有季幺了。
沈美云收到信,看了一眼,果然就在信封上看到了,寄信人是季幺。
看到来信,沈美云心脏砰砰砰跳起来,看来她爸妈的有着落了。
她也不管是不是在外面了,直接当场就把信封给打开了。
只是,在看到信封开头的那一声,兄弟——
沈美云精致的面容上,都带着几分无奈,她很快就略过了兄弟这两个字,朝着后面看了起来。
在看到信上说,她父母只是去上课,而且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就会被原地返回的时候。
这让她,彻底松了一口气。
只要父母安全就好,而且算算日子,她父母也快回来了,想到这里,沈美云心情也跟着好了几分。
她继续往后看,就看到季幺上面催着她,再去找对方喝酒。
还是伏特加。
沈美云在知道伏特加不过到了,那可是高度数的,她连啤酒都不会喝的人,怎么会喝伏特加啊。
就离谱!
而看到最后,沈美云还看到对方约着,她去国营饭店见面。
沈美云心思一动,倒是不好拒绝了,毕竟,季幺已经帮了她这么多次忙了。
如果再拒绝,她觉得自己好像不厚道。
想到这里,沈美云捏着信封,回了一趟知青点,她回去的时候,季明远刚好也拿着一封信,往外寄。
许是经历上次猪屎粑粑的事件。
这样,季明远每次看到沈美云的时候,总觉得自己身上都臭了,他温和的面容上带着些许不自在。
“沈知青,你收到信了”
这几天,沈美云一直都在邮差以及公社那边打听,有没有她自己的信。
这一件事,知青点的人都知道。
沈美云嗯了一声,捏着信封,朝着对方点了点头,随即,进了知青点忙活起来。
这般态度,让季明远微微的叹口气,接着,转头也跟着出去了。
说实话,他现在对待沈美云的感官很复杂。
像是少年第一次春心萌动,然后被现实给压趴下了。
这让,季明远整个人看着沈美云的时候,都有些不自在。
沈美云倒是顾不上少年人的心思,实在是她太忙了,要给恩人回信呢。
她一进屋,便把凳子拉了下来,开始写信。
“季幺同志,我很感谢你帮忙打听到我父母的消息……”
她咬着笔头,思虑再三写下,“我最近比较忙,手头的事情比较多,所以咱们约见的日子,可以定为下周六在国营饭店见面吗”
写到这里,沈美云似乎不知道写什么了。
从头到尾她看了下,自己似乎一张信纸都没写完,但是该交代的事情,基本上都交代清楚了。
想到这里,她便把那一张没写满的信纸,给装到信封去了。
只是,在装信封的时候,她才惊觉,季幺给她的信足足有三张,厚实得很。
而她给对方的信,一张都没写满。
不过,似乎好像也没关系
沈美云去寄信的时候,邮差已经离开了他们大队,跑到别的大队了。
没法子,她只能跑了一趟公社邮局。
待回来后,便和绵绵说好了,他们今天搬家到山上。只是,这消息放出来之后。
在知青点顿时炸开锅了。
乔丽华更是惊讶道,“沈知青,你想好了吗”
“独眼叔可是极为凶悍的,你搬到他那住,这——”
多不安全啊。
虽然这几个字没说,但是沈美云却是听明白的,她笑了下,“我觉得独眼叔还好,而且,我们搬出去,知青点也能空一些,大家住得也宽敞。”
这是实话。
他们女知青住的那一个炕,一共住了她,绵绵,乔丽华,姚志英,胡青梅,曹志芳。
这一共就是六个人,说个不好听的,晚上在炕上翻个身,都怕自己的胳膊打到对方的脸。
实在是太挤了一些。
她和绵绵如果能够搬出去,不说别的,就拿炕来说,每天都能够宽松不少。
提起这个,乔丽华还想劝说,但是却被曹志芳白眼了下,“人家找到了好去处,你就让她走呗,在劝多没意思。”
经历了上次候东来出事情后,曹志芳安分了不少。
只是,这几天候东来恢复得不错,曹志芳再次作妖起来。
乔丽华怼了起来,“是啊,沈知青走了,你旁边就宽松了不少,你自然盼着她走。”
自从候东来出事,乔丽华就彻底立了起来。
她不止是管理着知青点,还要负责照顾候东来,对于往日面皮薄,不好怼着的曹志芳。
她如今怼起来,也是丝毫不手软的。
曹志芳对乔丽华有愧,其实更愧的是候东来,她听到乔丽华怼他她,顿时不再吭气。
灰溜溜地转回到了外面院子了。
看到这。
沈美云笑了,朝着乔丽华竖起大拇指,“乔知青,还得是你这样的。”
之前乔丽华可是一直被曹志芳欺负的。
乔丽华忍不住说,“我发现,自从我做了泼妇以后,神清气爽。”
这是实话,以前她要脸,顾及着面子,每次被曹志芳薅羊毛不说,还被对方阴阳怪气。
如今想着,她也不忍了,反正候东来这样了,她和候东来的关系,也都放在了明处。
爱咋滴咋滴,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不在乎了,反而一身轻松。
沈美云看到这样的乔丽华,是真为她高兴的。
“你立起来了,以后的日子也会好过一点。”
乔丽华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她犹豫了下,到底是又重复问了一遍。
“沈知青,你不要怪我多嘴,你确定要搬到独眼那边吗”
在她看来,去独眼那山上住,还不如在知青点呢,在知青点虽然偶尔有些摩擦,但是大家都是年轻人,多少也会好沟通一些。
不像是独眼那,他实在是太过凶了一些。
沈美云点了点头,“确定。”
看到这,乔丽华便不再多劝,而是帮忙收拾东西起来。
沈美云的东西,是他们所有人里面最多的那一个。最主要的是她养了一个闺女。
而且闺女又养得娇,导致她的东西也比别人的多。
乔丽华帮忙收拾东西,沈美云也没拦着,她放在外面的东西,基本上都是明面上的。
所以,倒是没啥见不得人的。
她东西多,不光是里屋睡觉的地方有,而且厨房也有,她单独买的小铁锅,铲子筷子小碗,以及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
林林总总收拾了两大包,好在沈美云早有准备,拿了两个大麻袋出来。
把她和绵绵的东西,单独存放。
正收拾得起劲的时候,知青点外面传来一阵声音。
“季哥哥,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吗”
明显是个小孩儿的声音,而且还是个小女孩儿,声音软糯,带着几分好奇。
听到这话,沈美云他们都跟着一顿,要知道,他们知青点就绵绵一个小女孩。
但是,绵绵就在他们面前坐着啊,因为要搬家收拾东西,绵绵帮了小忙后。
沈美云便让她坐着休息了,她手里拿着一个草蚂蚱,玩得正起劲,显然,这一声季哥哥不是她喊的。
这让,沈美云他们下意识地一顿,望着门外。
就见到季明远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个小姑娘,那小姑娘不过五六岁左右。
生得过分的纤细瘦弱,一张白净的小脸蛋上,镶着一双丹凤眼,极为灵气,此刻正紧紧地捏着季明远的衣角,似乎极为依赖。
看到这一幕,知青点的众人都跟着停下了手里的活,好奇地看了过去。
很是纳闷,季明远出去了一趟,怎么领回来了一个小姑娘
季明远注意到大家在看他,他温和地解释了一句,“路边上捡到了一个小姑娘。”
对方没地方去,就被他暂时领回来了。
其实,他不过是看着对方和绵绵,差不多的岁数,觉得对方可怜,怕遇到拐子了,这才带着一起来到了知青点。
他这一介绍,林兰兰正准备和知青点的知青们打招呼的,这叫提前打入季哥哥的内部。
只是,在看到绵绵坐在一旁玩蚂蚱的时候。
她顿时一脸见鬼的表情。
“你——”
沈绵绵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她的反应太大了,以至于,沈美云也注意到了她了。
她微微拧眉,“小朋友,你认识我家绵绵吗”
林兰兰下意识地摇头,否认道,“不认识。”
太过果决了,以至于大人一看就是小朋友在撒谎。沈美云听了,倒是没揭穿她。
而是,朝着绵绵喊道,“绵绵,去和新来的小伙伴打个招呼。”
这话一喊。
绵绵站了起来,走到林兰兰旁边,脆生生道,“我叫沈绵绵,你叫什么啊”
小小的林兰兰,看着面前的沈绵绵,她陷入了恍惚,就好像回到上辈子。
是啊,她怎么忘记了,上辈子的沈绵绵,就是这个点回到林家的。
这辈子,沈绵绵没回去,她还庆幸来着,万万没想到,她竟然在胜利公社前进大队,再次遇到了沈绵绵。
而且,沈绵绵旁边还跟着一位极为漂亮的女人。
这位是,上辈子沈绵绵那早死的绝色母亲吗
想到这里,林兰兰眨巴着眼睛,她小小声地试探道,“你叫沈绵绵啊你旁边这位是谁呀”
绵绵还不懂这些,但是沈美云却察觉到不对了。
面前这个小姑娘是五岁的孩子,在绵绵要和她交换姓名的时候,她没交换姓名不说。
还反客为主,去打探了绵绵身边的她。
这真的是五岁小孩,会有的心思吗
想到这里,沈美云的目光带着审视。
许是察觉到,沈美云的审视,林兰兰一惊,她脸上带着惊惶,“是我问错了吗”
“我不该问的吗”
这话一说,沈美云下意识地皱眉,而看到沈美云皱眉,林兰兰更是害怕的往季明远身后躲了躲。
季明远微微一顿,“沈知青,这孩子怕是有些认生。”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孩子似乎天生就和他亲近,特别依赖着他,当然,在他看到对方的那一刻。
心里也不知道为什么,生出了一种很是烦躁的感觉,就好像终于等到对方了一样。
要保护着她,守着她长大。
这种感觉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沈美云见到季明远这般护着对方,还有什么不明白呢。
面前这小姑娘,只会是一个人了。
那就是——林兰兰。
只是,让沈美云疑惑的是书中,林兰兰这么早就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吗
好像不是啊书里面很明确地说了,在林兰兰十岁左右,插队当知青的季明远,一次无意中遇见走丢在外的她。
并且救下她,打那以后,季明远便把她当做亲妹妹来看待,一直守护着她,直到她长大。
只是,怎么剧情提前了
现在的林兰兰,才五岁吧就已经走丢了,出现在了季明远面前
是哪个环节错了
沈美云目光探究地看着林兰兰,林兰兰低着头,就是不去看沈美云。
沈美云笑了下,突然问道,“这小姑娘叫什么呀”
这话一问,季明远便要说的,哪里料到林兰兰突然抬头,飞快地说了一句,“我名字不好听的。”
“没有绵绵好听。”
其实,上辈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很嫌弃自己的名字,兰兰,兰兰土气的要命。
不像是沈绵绵的名字,是真得好听。
听说,给沈绵绵起名字的那家人,是个高级知识分子,只是那家人出事太早,而且沈绵绵的母亲,也因病而亡。
可是,面前这个漂亮的女人,又是怎么回事
林兰兰有些疑惑,难道是她重生的翅膀,煽动导致改变了过往了吗
没错,林兰兰是重生来的,她上辈子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和周青松走到了一起。
但是,林兰兰发现婚后的生活,简直和婚前是天差地别。周青松经常去出任务,导致他常年不在家。
而且,他人过于清正,导致别人都升职了,周青松还在原地踏步。
不止如此,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她所认识的不少人都选择退伍,去下海经商。
唯独,周青松不愿意,固执的守在原地,守在漠河这种艰苦的地方。
因为,一方面是为报效祖国,另外一方面是周青松,觉得对不起沈绵绵。
沈绵绵的死,让他一身都处于愧疚当中。于是,他放弃了晋升机会,选择留在苦寒之地。
这让,林兰兰无法接受,她当姑娘的时候,那些不如她的,甚至嫁人不如她的,后面因为丈夫退伍,下海经商,都过的极为滋润富贵。
只有她,丈夫外出不归家,她一个人守着这苦寒之地,过着清贫的日子。
她不止一次在后悔,如果当初自己不是嫁给周青松,而是选择嫁给季明远。
是不是,生活就完全不一样了。
毕竟,她是去过季家的,那时候她还小,还不明白季家在北京,最为繁华的地方,有一幢四合院是意味着什么。
更不明白,季明远的背后那些季家人,如同大树一样,深深地扎根在北京城,在各行各业中大放异彩,又是意味着什么。
更更更不明白,季明远身为季家长孙,季家未来板上钉钉的继承人,这是意味着什么。
她还年轻,一心奔赴感情,或者说是满腔的恋爱脑。
直到结婚嫁人后,她才明白,原来婚姻生活的基石是爱情,但是更重要的是经济物质。
是好的条件。
那时候她不懂,等她懂的时候,季明远已经为情自杀了,她被季家列为禁忌名单。
季明远的自杀离世,让她彻底和季家反目,失去季家庇护的她,一下子过上了普通人的日子。
在那一刻,林兰兰才明白,原来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季明远为了她做了那么多事情。
原来,季明远是那么的爱她,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
那一刻,林兰兰是震撼的,是后悔的,但是庆幸的是,老天爷给了她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所以,在她一重生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来找季明远了。
她按照上辈子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记起来这时候的季明远,还是在胜利公社,前进大队插队的。
她便想着借着这次机会,来提前找到季明远来抱大腿,但是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竟然在这里看到了。
应该回到林家的沈绵绵,以及沈绵绵那个原本应该死去的母亲。
这让,林兰兰实在是不能相信。
怎么变了,全部都变了!
她今年才五岁,还不像是后世成年那般藏得住心思,所以,她这般震惊的表情,便被沈美云收在眼底。
沈美云轻轻笑了笑,大大方方道,“你怎么能说,你的名字不如我家绵绵的好听呢要知道,你的名字也是你父母给你起的呀,带着父母的祝福。”
这话里面带着几分试探,如果对方真是小朋友的话,心思自然是单纯的。
对于小朋友来说,他们的名字可不就是带着父母的祝福,尤其是林兰兰在林家极为受宠。
她更是会理所应当的点头,但是如果她不是小朋友,有了其他心思,自然就会有其他的反应。
果然,沈美云这话一说,林兰兰的小表情飞快地变了下,她抬头探究地看向沈美云。
总觉得对方话里有话,但是她又没抓到什么把柄。
只能认为自己是想多了。
看到这,沈美云心里一沉,她彻底确定了,林兰兰不是原先的林兰兰了,她必然是知道一些事情的。
所以才会有这般表情。
才会提前故意遇到季明远。
不过,就算是林兰兰翻出来天,这辈子有她沈美云在,她的女儿势必不会重复老路。
更不会,为了那所谓的爸爸妈妈,去和林兰兰争抢。
因为,她女儿想要的东西,她这个母亲都会亲手送给她。
想通了这一切后,沈美云看着林兰兰的目光,也带着几分释然了。
她不打算让自己的女儿和对方有交集。
所以,沈美云迅速收拾了东西,看到她收拾大包小包的东西。
季明远愣了下,下意识地问道,“沈知青,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他竟然看到了被褥子,这是要搬家吗
不等沈美云回答,旁边的曹志芳就嘴快道,“季知青,你还不知道吧沈知青要搬到山上,去和猎户独眼住了。”
这话一说,季明远脸色变了下。
沈知青要搬走了
沈美云回头看了一眼曹志芳,曹志芳迅速闭嘴,佯装之前说话的不是她。
沈美云嗯了一声,朝着季明远道,“找到了住处,我就搬出去了。”
这话是从沈美云口中说出来的,季明远也就自然而然的相信了。
他沉默了片刻,其实他不是很确定,沈知青的离开,是不是因为他的出现给对方带来的困扰。
想到这里,季明远动了动唇,他想要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他好几次都想说,要不还是我走吧,沈知青你别走。
但是,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他这样说似乎又不合适。
因为,他这样一旦开口后,会给沈知青带来更大的困扰。
他的这一副表情,被林兰兰看在眼里,两辈子她都从未在温和淡然,光风霁月的季明远的身上,看到如此纠结的表情。
这让她心里产生了一个不好的信号。
她下意识地去看向沈美云,她这才惊觉,沈绵绵的母亲是真好看啊,好看的让她都感觉到惊艳,以及警惕的地步。
想到这里,林兰兰下意识地走到了季明远的面前,牵着他衣角,低声问道,“季哥哥,你可以送我回家吗”
她家离这里很远的,在漠河驻队外面。
原先,季明远是否定的,他没想过自己去送林兰兰回家,但是在看到沈美云要离开知青点了。
他几乎条件反射的就答应了下来,“好。”
他在答应这句话的时候,还去看沈美云。
哪里料到,沈美云看都没看他,似乎都没注意到他一样。
在安静的收拾东西,给绵绵戴上小围巾,这让季明远下意识地抿着唇,不在说话。
“季哥哥,我害怕。”
这话一说,把季明远的思绪拉回到了现实,他低头去看着林兰兰。
说实话,对于林兰兰他有一种,想要保护她长大的冲动,就好像——
心底里面有个声音在告诉他,季明远,你要守着她,守着兰兰长大啊。
这让,季明远的思绪有了些许转移,他几乎是脱口而出道,“没事,我会保护你。”
在说出这话后,他自己都是意外的。
他会保护谁
哦,保护林兰兰。
沈美云有些意外,季明远第一次和林兰兰见面,就会说出这种话,她只能归于是剧情的强大。
深情男配季明远要去走剧情了吗
沈美云想到平日里面季明远的为人,不可否认他是好人,也帮了自己许多。
抛开个人感情不说,好人不该是这么一个下场。
她想要阻拦一下,但是却又不知道如何阻拦,她思索半天,发现她无法去替代别人去选择人生。
这是,季明远自己的人生。
谁都无法改变。
沈美云这样想着,刚好陈荷塘过来了,他穿着一件破破的厚棉衣,头戴毛毡帽,肩膀上还挑着扁担,扁担的两头各挂一个大大的空篮子。
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
他一来,就看到知情点聚集的众人。
陈荷塘显然是不习惯这么多人的场合,他微微皱眉,他有着和李逵一样的八字粗眉,带着黑眼罩,这般皱眉的样子,凶悍无比。
让在场的人,都忍不住一惊。
像是知青点的人还算是习惯,但是也忍不住绕路的那种。
林兰兰是第一次见到陈荷塘,她差点没被吓的哭出来,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往季明远身后躲。
怎么会有这么凶巴巴的人啊。
好在,陈荷塘的目光,似乎不在林兰兰身上,更准确地来说,他的目光是在沈美云身上。
知青点那么多人,但是他就是能一眼就捕捉到沈美云。
那么凶巴巴的一个人,看到沈美云的时候,都忍不住柔和了表情,扯了扯嘴角,“沈知青,我来接你——”回家。
他怕沈美云搬家东西太多,拿不下。这才专门挑着一副空扁担过来。
沈美云倒是不怕他,看到陈荷塘的时候,眼睛都亮了,刚想喊舅舅的,但是意识到这里人太多。
她朝着对方抿着唇笑了笑,“东西都在这里啦。”
语气带着几分欢喜。
她这是要回家啦,回有舅舅的家。
陈荷塘似乎看出了沈美云的欢喜,他的表情越发柔和,跟着挑着扁担走到屋子里面,半蹲着身子,把扁担放在了夯实的地面上。
随即,那两个大麻袋,需要沈美云和乔丽华两人抬着的,到了陈荷塘手里,却跟玩具一样。
单手一个,轻轻松松就提了起来。
这让沈美云,“……”
她忍不住抬头去看舅舅,她舅舅生得极为魁梧,快一米八几的个子,手背上的青筋暴起。
她舅舅好厉害啊。
陈荷塘没想到,刚放下东西,回头准备问沈美云,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结果就看到自家外甥女,亮晶晶的目光。
他脸上的肌肉线条也跟着舒缓了下来,“还有吗”
沈美云小鸡啄米一样点头,皮了一下,“还有我和绵绵。”
这下,陈荷塘忍不住笑了,是那种放声大笑,笑容极大,连带着胸腔都跟着震动起来。
这么多年来,他似乎从未这般笑过。
这一笑,只觉得胸口那一抹郁气,好像也随之消散了。
陈荷塘这般笑着,周围的知青们都忍不住去看他,好像这般仰天大笑的独眼。
似乎没那么凶了
这是所有人的第一个感受。
沈美云也是,她看到自家舅舅这般笑,她也忍不住傻乐,“走啦走啦,东西都收拾完了。”
连带着声音都带着几分轻快。
陈荷塘收了笑,他嗯了一声,蹲下身子,挑着扁担,“走咯。”
充满了希望的声音。
他在前面走着,沈美云牵着绵绵在后面跟着,还不忘回头,和知青点的众人打招呼。
“乔知青,姚知青,胡知青,周知青——”最后停顿了下,在曹志芳身上,“曹知青。”
“我们先走一步了。”
她这般打招呼,曹志芳也有些意外,她以为沈美云不会理她的,她有些别扭地大声喊道,“你过去的话,要是被欺负了,就回来。”
这话一说,沈美云也忍不住看向她。
曹志芳瞪眼,“看什么看,还不是你太好欺负了,在知青点被我欺负,出门了可别在被人欺负了。”
沈美云听到这,忍俊不禁起来,说实话,曹志芳这人和周卫民有的一拼。
都是嘴巴十足的贱嗖嗖,你要说她坏,那是真不至于,没啥坏心肠。
就是爱掐尖要强。
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可不就是这样。
沈美云嗯了一声,揶揄道,“我要是在外面被欺负了,回知青点告状,曹知青你会为我出头不”
曹志芳翻了个白眼,“你想得美。”
说完,她看向绵绵,“不过,我倒是会为绵绵出头。”
绵绵闻言,抬头甜甜地冲着曹志芳笑,“谢谢曹姨姨。”
声音也是软乎乎的,哎哟喂,这一喊,曹志芳有些舍不得了。
“沈知青,你走了就算了,记得把绵绵经常带回来看下。”
“当然,我不是想你,我是想绵绵。”
听听这话,还是硬邦邦的,沈美云也没拆穿她。
她嗯了一声,看向一旁的乔丽华。
乔丽华很大方,上来给沈美云一个拥抱,“不管你去哪里,都记得知青点是你的家。”
沈美云点了点头,“会的。”
“大家回头见。”
说完这话,这一次,沈美云真的领着绵绵离开了知青点。
看到这,知青点的知青们都有些不舍,“沈知青还没住多久呢,都搬走了。”
“她是怕给我们添麻烦,所以才搬走的。”
乔丽华心里有数,“沈知青带着孩子不方便,往后咱们出工分的时候,能帮衬她,多少帮衬一些。”
这一次,大家倒是没有反对。
和别人的不舍不一样,小小的林兰兰望着沈美云和沈绵绵离开的背影。
她轻轻地松了一口气。
说实话,让沈美云和季明远住在一起,她其实挺担心的。
沈美云是个明艳的大美人,而季明远年少血气方刚,她其实很担心,自己重生归来,在季明远这里会和上辈子不一样。
这下,沈美云领着绵绵一起走了,她反而还觉得放松了一些。
不过,看到季明远失神的样子。
林兰兰小小的一个人,再次警惕起来,“季哥哥,我想家了,想爸爸妈妈了,你送我回去好不好呀”
声音细细小小的,让人很难拒绝。
季明远就是,他恍惚片刻,便答应下来,“好。”
声音还是那么温和,但是林兰兰知道,哪里似乎不一样了。
知青点内。
乔丽华进屋后,收拾了枕头底下,却在枕头下面发现了一个小纸包。
上面写着止疼药三个字,打开一看,里面约摸着有十多颗。
这下,乔丽华呆了下,按着小纸包就冲了出去,可是这一会沈美云已经走远了。
她站在门口无声地说了一声谢谢,随即,拿着那小纸包转头进了隔壁男知青的屋子。
隔壁男知青的屋子,候东来正躺在炕上,他的脚踝处还被固定着,脸上还带着一丝痛苦的痕迹。
骨头碎裂,显然不是开玩笑的。
哪怕是好多天了,痛苦仍然如骨附蛆,见到乔丽华进来,他把脸上的痛苦尽数收敛。
可是,乔丽华又哪里能没看见呢。
她揉了揉眼睛,走上前去,“我弄到止疼药了。”
止疼药不好弄来,她去了几趟卫生室,那边都没有了,后面没法子,又跑了两次市医院。
人家也不给开,所以这玩意儿是个稀奇货,就开了三粒,在多却是没了。
让病人自己忍着。
可是那三粒又有什么用呢
真痛起来的时候,两天就没了。
对于候东来便是,他听到乔丽华的话,惊讶道,“你从哪里弄到的”
乔丽华走上前,给他掖了掖被角,这才把那小纸包给拿了出来,小心翼翼地递给他。
“沈知青离开前留下来的。”
沈美云条件好,她经常能去供销社买到一些,他们买不起的东西。
从她给绵绵吃的那些食物就知道了。
知青点那么多人,唯独沈美云能弄来止痛药,她是不例外的。
候东来听到这,忍不住低声道,“沈知青真的是个好人。”
沈知青的好是润物细无声的,不止不会伤到人的自尊心,还很难让人拒绝。
一如,她当初第一次来知青点的时候。
便为他和乔丽华解围了。
又一如这次。
乔丽华轻轻地嗯了一声,倒了热水给他,“等你好了以后,到时候咱们去好好谢谢她。”
候东来嗯了一声,微微坐直了身体,把止痛药喝了下去后,这才说道,“沈知青去独眼叔那边住着,还不知道情况怎么样,我暂时也出不去,只能你这边多帮忙看着点。”
虽然说独眼这个人厚道,但是,沈知青到底是个女同志,还带着女儿。
怕她吃亏。
当然,这是候东来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独眼。
只能说,他把事情想到了最坏处,如果沈知青真的需要帮忙的时候,他们自然会第一个出现在对方面前。
乔丽华自然没有不答应的,“我晓得。”
待候东来喝了止痛药,休息了后,她这才出了门去。
刚一出门。
就听见,林兰兰那小孩儿拉着季知青的衣服角,“季哥哥,我们家附近的学校,刚好缺个老师,你送我回去了,去应聘下老师好不好”
“季哥哥,你这么厉害,肯定能应聘上老师的职位。”
这话一说。
季明远还没回答,乔丽华就皱眉起来,她看着林兰兰,只觉得那孩子太没分寸感了一些。
对于第一天认识的人,就要把让对方放弃原来的生活,跟着她去另外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哪里来的这么大脸
要是沈美云在这里,她便要说一句,这才是林兰兰,她习惯了,从季明远那有求必应。
所以,她说出这话的时候,没有丝毫觉得不对,反而觉得是理所应当。
季哥哥就该陪着林兰兰啊。
这是,季哥哥当年自己说的。
而季明远听到林兰兰的话,他想要拒绝的,但是心底有个声音告诉他。
他应该要答应的。
他要保护林兰兰,陪着林兰兰长大的。
所以,以至于话到嘴边,他整个人都陷入了巨力拉扯,他本人的意志是想拒绝的,但是脑子里面却有个念头,在引诱着他。
引诱着他答应下来。
季明远就是要保护林兰兰啊。
这一句话,不断的在他脑海里面重复,这让季明远整个人都陷入了魔怔,向来温和的他,脸上竟然闪过一丝狰狞。
“闭嘴!”
这话一喊,世界仿佛都跟着安静了。
而林兰兰却被吓了一跳,带着哭腔,“季哥哥,你怎么了你怎么凶兰兰啊”
这话一说,站在屋内的乔丽华,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她走了出来。
朝着林兰兰说道,“你没看出来,你季哥哥不舒服吗怎么还这么聒噪”
明明都是小孩子,但是在乔丽华眼里,绵绵可比面前这位可爱懂事多了。
被乔丽华面无表情教训的林兰兰,下意识地僵了下,她转头去看季明远。
她以为季明远会给她出头的,毕竟,上辈子就是这样,她在外面被人说一句不是。
季明远都会心疼的要命。
但是——
让林兰兰失望了,季明远不止没有去替她出头,反而好像还默认了乔丽华对她的教训。
这让林兰兰难受坏了。
她不明白,自己重生了,提前来找到了季哥哥,怎么季哥哥反而对她不如上辈子好了。
那边。
沈美云领着绵绵一起,随着陈荷塘上了山。陈荷塘的那个木屋,早已经大变样子了。
因为有了绵绵这个小孩子,怕她在山里面跑丢,特意装了一个竹篱笆,把整个院子的房前屋后给全部包围了起来。
沈美云看到这,完全愣了下,“舅舅,你加了一个外面的院子啊”
陈荷塘到了院子,便把扁担给放了下来,把麻袋拿了出来,他点点头,“有小孩儿,装个篱笆园安全点。”
他这里已经好多年没出现过小孩子了。
这话一说,沈美云摸了摸绵绵的脸,“喜欢吗”
绵绵重重的点头,“喜欢。”
那篱笆院是用竹子做的,才砍下来的竹子,还是翠青色的,上面还被陈荷塘给插上了,几束腊梅花。
看起来格外的漂亮。
绵绵更是忍不住去摸摸和香香的腊梅花。
沈美云也没拦着她,“你就在门口玩,我和舅爷爷进去收拾屋子。”
绵绵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等进了里屋,沈美云才发现里面大变样了,屋子被收拾的整整齐齐,在东边的位置,又多了一间新屋子,连带着炕也是崭新的,墙上也都跟着糊上了报纸。
甚至,陈荷塘连房顶都不放过。
见沈美云看过来,陈荷塘笑,“怕你们住不习惯我这种土坯的房子。”
“就多放了一层毛毡布。”
怕不好看,又多加了一层报纸。土坯房住着,从屋顶上很容易掉粉尘下来,陈荷塘自己是习惯了。
但是他怕从大城市来的沈美云住不习惯,便把这里面全部改造了一番。
沈美云其实很难想象,陈荷塘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人,在给屋子的每一个角落,铺毛毡布以及糊报纸这些动作。
他又是抱着什么心情来做的呢
沈美云想不到,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感动,她嗓音涩涩的,“舅舅。”
“谢谢你啊。”
陈荷塘摇摇头,“这些都是小事,不值当谢的。”说到这里,他有些窘迫,“就是我没找到好棉花被子。”
棉花属于战略物资,紧俏的很,实在是不好买,他跑了好几趟供销社,人都不卖给他。
而他自己用的那一床被子,其实很薄的,而且也用了好多年,一点都不暖和了。
沈美云笑了下,“舅舅,我们自己带的有被子啊,不止带的有我和绵绵的,还有你的。”
她很早之前就发现了,舅舅一个人住,还是一个大男人,平日里面过的糙的很。
身上的棉衣都是破的,自己盖的被子,也很薄,而且棉花都出来了一些。
实在是算不上体面。
听到这,陈荷塘摆手,“我不要,我有,你们把自己的顾好就行了。”
沈美云没听,她自己打开了麻袋,从里面掏出来了一床,六斤重的棉花被子。
“这个您拿过去盖。”
这是她当初去劳保店买的,还买了不少,这一床是干净的,也是她提前准备好的。
只是,一直缺少个拿出来的机会。
陈荷塘不要,沈美云自己过去,把他的床上的被子换了下来,把新棉被换上去。
“这是新棉花,暖和的很。”
陈荷塘静静地看着,沈美云在屋子里面张罗,他揉了揉发红发酸的眼睛。
怎么说呢。
就好像是,多年以后,他终于再次拥有了亲人。
并且有了亲人的唠叨的关心。
这让陈荷塘心里有着说不出的温暖。
这一次,他没在拒绝。沈美云把东西全部都整理结束后,也基本上到了傍晚了。
晚上,第一次搬出来,没了知青点的外人,她打算吃一顿好的!
那泡面,她实在是太想太想一些了。
于是,沈美云便问了,“舅舅,你能吃辣吗”
陈荷塘点了点头,在他们这种地界,冬天难过的时候,就把窗户上挂着的红辣椒取一个下来。
吃上一口,浑身都暖和了。
听到陈荷塘能吃辣,沈美云便不在犹豫,让绵绵在屋子里面,留了五包老坛酸菜面,外加三个鸡蛋,一棵大白菜。
还有一盒午餐肉。
东西留齐全后,把绵绵赶出去,让陈荷塘带着她去山上溜达去了。
绵绵秒懂,这是妈妈要给她做好吃的了。她非常机灵的把陈荷塘给带了出去。
他们一走,沈美云迅速把所有的东西提到厨房,把五连包的老坛酸菜面,迅速撕开后,外包装袋丢到了灶膛里面烧干净。
趁着锅里面烧热水的时候。
她把一棵完整的大白菜,全部清洗干净后,撕下了白菜叶子,打算用开水煮一遍后,下老坛酸菜面吃,剩下的白菜梆子,炒一个酸辣大白菜。
在这种青黄不接的季节,能有白菜梆子炒着吃,其实都是很幸福的了。
准备工作都做完后,沈美云把烧开的热水,舀到了铁皮暖水壶里面。
锅子烧热后,先淋上油,反正陈秋荷不在,她是非常舍得的,直接把锅底给填满了。
这才把油壶给收了起来,磕了鸡蛋进去,三个鸡蛋都煎到两面金黄后,这才把鸡蛋盛到搪瓷盘里面。
锅里面剩下的油,烧热后,把干辣椒段一丢,炒出香味后,这才把切好的白菜梆倒进去。
刺啦一声,带起锅的时候,又淋上了不少的醋。
这才是真正的酸辣大白菜。
炒好了菜,天太冷,她把菜盘子直接放在灶膛上面盖着,刚好能保温。
在接着就是煮面了,一块块金黄色的面饼被丢到了烧开的锅里面。
煮的沸腾,快要好的时候,把白菜叶子抓了一把丢进去,煮软后,最后才放的午餐肉,就放在面上。
很快,厨房内的香味就散发出来了。
沈美云朝着厨房外面喊了一声,“舅舅,绵绵开饭啦。”
待喊完后,这才开始在灶台上摆好了三个碗。
最大的海碗是陈荷塘的,直接盛了四分之二的方便面,面被煮软后,色泽金黄,极为软和,最上面则是放了一个金黄的荷包蛋,在旁边又摆了十多片午餐肉。
在晕晃的煤油灯照耀下,极为鲜香可口。
陈荷塘回来看到这个面的时候,他惊了下,“这是什么”
他还从未闻过这么香的面。
沈美云也没瞒着,“舅舅,这是方便面。”
陈荷塘怔了一下,端过碗,“这就是北京的方便面”
好像也没错。
沈美云点了点头,旁边的绵绵早已经等的来不及了,沈美云迅速给她盛了一小碗。
面虽然不多,但是多给了鸡蛋和白菜,至于午餐肉只了一块。
绵绵端着碗,学着陈荷塘的样子,就坐在厨房门口的小墩子上,吸溜着一口面,满足的眯着眼,“妈妈好好吃啊。”
陈荷塘虽然没说话,但是埋头吃面的样子,绝对是最大的认可。
沈美云笑了下,自己也盛了一碗,这种大冷的天气,端着热气腾腾的碗,是一种享受。
她没急着吃面,而是吸溜了一口面汤,酸酸辣辣的面汤,尝到嘴里,只觉得味蕾都被打开了。
喝了一口面汤浑身都暖和了,这才把用着筷子,把煎蛋给扎开了一个洞,金黄色的糖心顺势流了出来。
沈美云轻轻地吮吸糖心,鲜甜丝滑,入口即化,吃到外围的煎蛋边边是还脆脆的,极为可口。
好吃到她想要流泪。
沈美云想,这才是过日子啊。
一家人痛痛快快的吃了一顿晚饭,只觉得幸福感都要爆棚了。
陈荷塘突然说了一句,“要是你妈妈在就好了。”
“她也能吃到这么好吃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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