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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三更还晚,雨巷千亦仍行。
一刀劈翻燕老大后,千亦很容易的问出了小女孩的下落。
小女孩叫云微微,奶奶在半年前已然去世,一月之前,唯一的一座小院被一群乞丐强行霸占,邻里有人欲相助,却被打得半个月下不了床。
有了燕老大在背后撑腰,这群以往被人轻贱的乞丐报复起来自然也狠辣无比,威胁众人倘若敢帮助小微微,就算是送了一颗米,就准备和小微微落得相同的命运!当然,若有胆子报官,就做好被诛杀全家的准备。
一开始,这群乞丐并没有吓倒邻里,众人扛起锄头,拿着镰刀,打算把这群鸠占鹊巢的东西打得连女娲娘娘都认不出来,可没料到,燕老大出手了。
结果不言而喻,众人惨败,十人受伤,两人残废。
见硬拼不是办法,有人打算深夜去报官,可还没望见衙门,就被两个早已埋伏好的乞丐抓住,直接被打断双腿,鲜血淋淋的扔了回去。
这次,众人是真吓住了。
人生在世,有太多的羁绊,没有人愿意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生命,即便是对邪恶低头,也希望苟活。
再无人相助,小微微流落街头,白天沿街乞讨,夜晚一个人蜷缩在沁香河的石拱桥下,抱着膝盖,悄悄的哭泣,像只受伤的小兽,默默舔舐自己的伤口。
哥哥离开了,奶奶不会回来了,如今连唯一可以寄予一点期盼的家,也回不去了。
小微微流干眼泪,漆黑的眸子,望着漆黑的夜。
虽然春日已到来,不再像前些日子一样寒冷,但落了雨,余寒还作着春风的骨,让她瑟缩无法入睡。
她想哥哥,也想奶奶,如这落不停的春雨。
千亦,在这个时候走到小女孩身边。
他在桥上,微微在桥下。
千亦并没有立即出现在小微微面前,他思索着,思索该怎么说话,然而只不过积累了三十七天的交往经验,实在太过单薄,根本让他编不出一段像样的安慰话语。
不过有一件事,千亦知道必须做。
他从竹篓中取出最后一封信,走到桥下,在小女孩闻声要跑开的时候说道:“你哥哥的信。”
小微微停住了。
转过身,看见一个陌生的少年,手中拿着信,站在雨里。
黑夜中看不清眉目,可小微微觉得,少年应该是在笑,微微一笑。
三年的凄凉让小微微对陌生有了超出寻常的距离,但不知为何,或许是少年身上那股莫名而来的亲切,或许是因为少年手中的信来自朝思暮想的哥哥,也或许担心春雨打湿了那封信,小微微跑了回来。
黑夜中,雨依旧细密,却似乎有月光洒落下来。
……
夜且消殁天将明。
满城听雨,等待雄鸡高唱的时候,浮生酒楼亮着灯。
对于掌柜来说,彻夜营销实在不是什么划算的事儿,因为大半夜除了鬼魂,根本没人会来酒楼。不过,今晚是个特例。
一名穿着黑袍,提着长剑的女子坐在酒楼中。
客房在七日前就已被进京赶考的考生住满,连柴房马厩都没有空缺,她只好彻夜静坐,以待天明。
这样的事,千亦很乐意看到。
送完最后一封信,他觉得肚子饿了,想吃些东西,一望,便见浮生。
小微微肚子也很饿,一起去了浮生酒楼,不过,她坚持认为,自己跟来是为了借点光亮看信。
一路上,千亦虽然担心信在小微微手中会被打湿,打算帮忙拿着,但小女孩不肯,固执的抱在怀里,好在石拱桥离酒楼也不甚远,两人行了半刻钟就到了。
到酒楼时,掌柜和小二都在睡觉。
尽管十两银子让他们愿意为黑衣女子彻夜点灯,但他们并不打算陪着黑衣女子彻夜静坐,两个人,一个抱着算盘,睡得“呼天抢地”;一个趴在桌上,睡得口水直下三千。
“店家。”
千亦唤了一声,然而这比屋外沙沙落雨大不了几分的声音,实在比蚊子从两人耳边飘过的声音还不如,两人自然毫无反应。
千亦面色不变,看了两人一眼,又看了看静坐堂中的黑衣女子,然后忽然向后者走去,小微微不知千亦是何用意,连忙小步跟上。
千亦走到女子身前三尺停下,清声道:“公子,此地可否借与我等暂坐……”
然而一句话未说完,衣角却忽然被人扯了两下,转过身,小微微红着脸,悄声道:“人家是女孩子。”
千亦闻言身子顿时一僵,扭头发觉这“黑衣公子”果然脸色不对,顿时尴尬十分,想他这是入世头一遭,年幼时和残夜两人在百锻山,后来下了山,又去了龙城谷,妖魔鬼怪见了不少,人见的却不多,见到的也几乎是男人,入世短短三十七日,对他来说,男女的区别,就是胸肌的发达程度,尤其当他看到小微微这十二岁的丫头也比自己胸肌“壮硕”几分,更是以之为铁律。方才他见这“黑衣公子”胸前平平,料想应该是名男子,瞬间便组织好言语,心中正微微有些满意于自己交际能力提升时,竟不想这人居然是名女子!
一时间,千亦像木头一般杵在那儿,面色倒是从容淡定,可一句话都说不出了。
雨寻烟也从未想竟会遇到这等事,她虽不以容貌自得,但见者无不赞以国色天香、沉鱼落雁,自认为容貌总还不至于让人男女都分不清。
初听人称自己“公子”,一瞬间她都以为这少年是故意为之,但凝眸望去,却见少年脸上强自镇定的神色,心中不觉好笑,知道对方是无心之过,也便作罢,轻声道:“你既然能一眼看出此地被我包下,暂时歇歇也无妨。”
千亦悄无声息的呼出一口气:“多谢……”
微微迟疑,还是问道:“可否借东厨一用?”
雨寻烟答道:“可以。”
千亦唤过小微微在一旁坐下,放下竹篓,便往东厨去了。
小微微坐在雨寻烟旁边的一张桌上,怯怯的向雨寻烟谢了一声,便迫不及待的从怀里拿出哥哥的信,看了起来。
只看了一眼,小微微便确定这信是哥哥写的。
因为信上没有一个字。
如今人族与妖魔相抗,虽不再讲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但小微微家境贫寒,和哥哥一样,自小未学,并不识字。
所以信上,是只有兄妹二人才看得懂的画,一幅又一幅。
说实话,这画实在比“鬼画桃符”还更甚一筹,不仅丑,还丑得令人无语,可小微微却看得有滋有味,像是在吃山珍海味一样,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
见小女孩看得那般欢喜,衣着又十分寒酸,再联想到方才那白衣长刀,背着竹篓的少年,雨寻烟忽想起几个时辰前,几个老人在雨夜里酣畅对饮的场面——
“十年不得音讯,现在才知道这小子升了官,百户了!哈哈!”
“我家那小子也是,虽然没你家的升得快,可也是个总旗了!”
“百户也好,总旗也罢,人活着就好啊!”
“说得极是!也多亏了那送信的少年,深夜冒雨送信,可惜当时回过神,人家已经走远了,不然定要请来好好喝一场!”
“是啊!我等欠那少年一个人情。”
……
几位老人酩酊大醉,击箸而歌,浮人生之大白,至二更天方休。
此际看到小微微手中的信,雨寻烟心道,原来方才那少年就是几位老人口中所说的少年,只是此际卯时过半,少年似乎才把信送完,看来是忙了一夜。
就在小微微看着信,雨寻烟思索着少年的来历时,千亦端了三碗面出来了,热气欢腾,宛若百鸟跃于枝头,而不知少年用了什么调料,香味更是扑鼻沁心,让人微醉。
雨寻烟本已吃过晚饭,也不是贪吃之人,此际闻到香味,竟然有食指大动的趋势,于是本打算谢绝少年好意的心思,也微微犹豫起来了——
这少年心地不错,而且面都已经做好了,不若就接受了他的好意?
正在雨寻烟打算“勉为其难”的接受少年的面条时,少年却根本没有走过来,三碗面刚放在桌上,一道白光从少年的竹篓中蹿出,抱着最大的一个碗就欢快的吃了起来,定睛一看,竟是一条雪白的小狗!
小微微显然也没想到千亦身边还有这等萌物,尤其是吃饭时,这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小狗,竟然还有模有样的拿着筷子,夹面条吃!屁股坐在桌上,小尾巴晃来荡去,一个爪子抱着碗,一个爪子拿着筷子,飞快的吃着碗里的面条,宛若长鲸吸水。
小微微看呆了,心中对这小白狗瞬间爱到了极点,甚至前一刻还宝贝一样看待的信纸,此际和茅房里擦屁股的纸都没啥区别了。
雨寻烟也看呆了,但她是被气的。
方才她见千亦端了三碗面,下意识认为其中一碗是给自己做的,好不容易说服自己,给少年一个机会,岂料、岂料这面压根和她一个铜子儿的关系都没有,竟然是给一条小狗准备的,枉她自作多情,人家根本就没打算搭理她。
千亦背对这雨寻烟,虽然感觉后者气息有些波动,但想来和小微微一样,是因为懒懒这条小白狗。
这一路上,但凡看了懒懒吃饭的人,尤其是“胸肌发达”的人,几乎都是这等反应,所以千亦并没有多余的表情,款款而坐,开始对付碗里的面。
小微微这才晃过神来,也开始吃面,但目光几乎就没离开过懒懒,估计什么味道也没吃出来,实在是浪费了后面有人想吃都没得吃的面。
很快,一碗面吃完了。
懒懒的速度竟是比千亦只快不慢,最后筷子一扔,干脆抱着比它脑袋还大了三倍不止的海碗,直接往里倒,小肚子撑得鼓鼓的,于是直接摊开肚皮,四只小短腿往桌上一扔,呼呼大睡起来。
千亦提着小家伙的尾巴,面无表情的一扔,把小狗扔进了竹篓。这等粗暴行径把小女孩惊得“哎呀”一声,一下子站了起来,慌忙跑到竹篓边,待看到小狗毫发无损才松了口气,可心疼之色却丝毫不减。再看向千亦时,明显有些不满。
千亦没想到一个在他看来再平常不过的举动,居然引起女孩这么大反应,心想,要是后者知道自己曾用懒懒的脑袋砸过石头,会不会发狂?
不敢多想,千亦清清嗓子说道:“吃完面你就自己回家吧。”见小女孩神色有些迷茫,又解释道,“占你屋子的那群乞丐已经被我赶跑了,以后都不必担心。”
干巴巴的说完两句话,千亦发现自己已没什么可说,那点可怜的交往能力也难以提醒他再向雨寻烟道一声谢,便从怀中取出些碎银,放在桌上,背上竹篓,往夜色中而去。
屋外,雨落泠泠,却不再淅沥,渐渐三三两两,闲敲一滴。
“大哥哥!”小女孩忽然站了起来,喊住了千亦。
少年回头,小微微有些红脸,声音略显支吾:“你……你叫什么名字啊?”
“千亦。”千亦说道。
“那……住在哪儿?以后还会来永安吗?”
少年没回答,屋外忽然响起了钟声。
哐——
晨钟暮鼓,最是悠扬。钟声拾起一夜落雨,漫过沁香河畔,摇过酒肆小巷,荡漾出巍巍城墙。
这是有容国院的钟声,钟声一响,宛若雄鸡一唱,天下尽白。
千亦望着渐渐明朗的天空,似乎东方有霞云氤氲,西面有彩虹飘荡。
他道:“我来永安,往有容国院而去。”
说完浅浅一笑,恰如初见模样。
作者注:书中的官职大致借鉴明代,不过又略有不同,希望精通历史的读者看到,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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