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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猛旁边的秦阳闻言,有些哭笑不得,感觉在项猛的心里,似乎根本就不知道凶险为何物。他可没有项猛那样的信心十足,正色说道:“大统领,由项将军和属下统军前往当然可以,不过,五万士卒实在太少了,属下想带梧桐军十万将士前去,不知大统领意下如何?”
“哦……”我略微沉吟了一下,便点头应道:“可以!”
“另外,属下还有一个事,项将军随我同行,必须得听从我的安排!”秦阳说到重点,军中不可能有两名主将,必须得一主一副,不然的话,在战场上一个说东一个说西,全军就乱套了。
没等我说话,项猛已不满地挑起眉毛,加重语气,说道:“秦主将,我想你忘了,我可是西北军的总先锋,而你只是梧桐军的统将,凭什么要我听你的,你应该听我的才对!”
秦阳翻了翻白眼,侧过头去,低声嘟囔道:“如果让我听你的,只怕攻下离阳关后想坚守三天都难。”
“你说啥?”项猛虎目圆睁,瞪着后脑勺冲着他的秦阳,拳头握紧,看上去像是要抡拳揍人似的。
秦阳耸耸肩,不再说话。
看着他俩,我摇头苦笑,转目深深看眼徐悠,言下之意,你现在还认为由这两人统兵前往合适吗?
徐悠明白我的意思,他含笑点点头,依旧坚持自己的想法。我轻叹口气,对秦阳和项猛说道:“项猛,秦主将在统兵作战方面的经验确实比你丰富的多,等到交战时,你就听从秦主将的安排吧!”
“大统领,我……”项猛还要说话,我摆摆手,并用眼神制止住他,随后又问秦阳道:“秦主将还有什么条件?”
秦阳摇摇头,说道:“有梧桐军十万,项将军又能听从我的指派,就这足够了。”
我问道:“那么,秦主将如果攻下离阳关后,能守多久?”
秦阳想了想,说道:“这得看城中的粮食囤积多少,如果粮食充足,以离阳关的防御,守上一、两个月应该没问题!”
“哦!”我眼珠连转,心里也在盘算时间。如果按照秦阳所说,只能坚持一两个月,这么短的时间里己方恐怕都未必能打到王城,现在便派秦阳和项猛二人还为时尚早。我点点头,说道:“我知道了。向蛮族借路行军一事我还得先找金璇公主商谈,等具体事项都敲定下来,我再找你二人细谈。”
“是!”秦阳恭恭敬敬地深施一礼。
其实,这次我能派他前往偷袭离阳关,秦阳心中并无埋怨之意,反而觉得这是自己建功立业的好机会。当然,其中的凶险也是极大的,即便有项猛相陪,即便可以统帅十万梧桐军,但能在离阳关坚持多久,他心里也没底。
此事算是草草地定了下来,事后,我立刻找来牟让和云筝二人,让他俩散布眼线,查探离阳关一带的具体情况,尤其是九黎大军在离阳关的驻军数量,必须得查探清楚。只听我让他二人去查之事,便可判断出来我有意图谋离阳关,事关重大,牟让和云筝二人不敢大意,急忙领令而去。
向他二人交代完后,我这才动身,去找东夷公主,金璇。
对九黎大军一战得胜后,西北军继续驻扎在桐华城外,并未撤走,只是军中的主要将领、统帅们都已住进城内,金璇自然也搬入城里。
桐华城虽然不是重镇,但地处交通要路,过往的游人、商队很多,城内也十分热闹,商业兴盛。
入城之后,金璇基本就没在自己的行馆里停留多久,整天与奥尼尔等几名东夷青年贵族在城中四处闲逛,看什么都觉得新鲜,而城中的平民也没见过东夷人,对他们兴趣更浓,常常驻足围观,指指点点,窃窃私语。
当我来找金璇的时候,她又不在行馆里,问留守的女护卫,说公主殿下已与奥尼尔等人去城北的集市游玩。我本想坐等金璇回来,可等了一会,依然不见金璇等人的身影,便主动前去城北的集市找她。
我前往城北集市去找金璇,穿着便装,身边也只有项武、项彪二人。原本我怕后方生乱,把项家两兄弟安插在明克的身边,现在九黎大军已败走回白苗王城,局势稳定,我自然也就把项家二人召了回来。
桐华城的城集市很大,也很热闹,商贩众多,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络绎不绝。这么大的集市,又这么多的人,想从中找人可不容易,好在金璇他们都是东夷人,在苗人当中十分扎眼,向商贩们一打听,便得知他们所去的方向。
在集市的尾端,我终于看到了手中提着大包小包的金璇一行人。他们的东西都没少买,吃的用的穿的都有,即便是金璇,怀中也抱着一大卷包好的绸缎。我看罢,暗暗摇了摇头,快步走上前去,开玩笑地说道:“你们要是把整个集市都搬回去吗?”
突然见到我来了,金璇等人先是一惊,然后皆是面露喜色,纷纷笑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找金璇公主!”我冲着奥尼尔几人点点头,然后看向金璇。
今天她没有穿戴盔甲,也没有穿东夷的衣服,而是选了一套白苗的长裙,外面简单地披了一件白色的大氅,看上去少了几分英气,而多出几分小女人的妩媚。
这时,金璇也在打量我。自入城以来,我事务繁杂,她就再没见过他,今天见到穿着便装的我,眼前也是一亮,现在我少了在军中时的霸气,给人的感觉更平和,也更容易亲近。她笑问道:“找我有事吗?”
“恩……”我点点头,说道:“有件事要和你商量一下……”
没等我说下去,金璇笑道:“已经到中午了,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
我没有意见,点头应道:“好!金璇公主想吃什么,由我请客。”
金璇笑的开心,咯咯说道:“当然要你请了。”说着,她举目向四周张望,见不远处有家规模不小的二层酒楼,她扬头说道:“我们就去那里吃吧!”
“好。”
我和金璇走在前面,项家两兄弟和奥尼尔等人则跟在后面,一路上众人说说笑笑,进入酒楼。
酒楼的生意很好,此时又正是饭口时间,里面的客人很多,一楼全被占满,只有二楼还有两桌空位。我和金璇等人被服务生领到楼上,随后点了一些酒菜。我们刚一上来,周围的食客们就安静下来,纷纷向我们张望。
毕竟在大多数苗人的眼里,人高马大又五官深刻的东夷人还是很稀奇的。
这种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倍受人们瞩目的情况我没少经历过,不过其中的滋味也不太好受,毕竟没有谁会愿意被周围人像看怪物似的目不转睛地盯着看。
我忍不住看向坐在对面的金璇,后者倒是全然没有别扭或者不自在的表现,一副怡然自得又泰然处之的模样,似乎对这种事情早已司空见惯了。
其实这也难怪,金璇是东夷族的公主,身份显赫,即便是在东夷境内,无论走到哪里也都是人们的焦点,从小到大,她对此早就已经习惯了。而且身为公主,自小便接受王族礼仪的严格训练,这也养成她处变不惊的个性和贵族特有的气质。
“城内的条件没有让金璇公主失望吧?”我拿起茶杯,吹了吹飘在上面的茶叶,浅饮一口,随意地笑问道。
“行馆的条件还不错!”至少比住在军帐里要强上百倍。金璇在心里又补充一句。她学着我的样子,也端起茶杯,慢悠悠地喝了一口。
她动作缓慢,但又没有柔弱之感,让人看上去会觉得很舒服,甚至是一种享受,这就是身为公主举手抬足之间自然流露出来的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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