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中的阳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62章:你以为割脖子不疼吗,神龙快婿,风中的阳光,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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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骁嫁给陆梓琪三年多了,到现在为止,却只对她发过三次脾气。

一次,是她把李骁送到冯美珠家的那次。

一次,是在陆家的墓前,李骁抽了她一巴掌。

但那次,俩人是在演戏,给躲在暗中的叶云霄看。

第三次,就是这次!

无论李骁能不能应付得了陈惠祯,他都不想陆梓琪出面,以死,来保护他的安全。

身为男人,却让老婆以死来确保安全!

那么,李骁男人的尊严,放哪儿?

他为此发脾气,天经地义!!

可李骁只发了一半的火,就被陆梓琪打压了下去。

你没完了是吧?

我都给你道歉,认错,也承诺以后,乖乖给你洗衣做饭,铺床叠被,赚钱养家了,你还不满意。

难道,你教训我,还上瘾了!?

此风,绝不可长!

要不然,梓琪老婆就会像老陆那样,在张婉约面前,一辈子都伸不开腰。

该争取应得的地位时,陆梓琪绝不会妥协,手软。

李骁——

要不是看她昨晚失血过多,今天傍晚之前,才算正式抢救过来,脸色苍白的不像话,李骁肯定会用大巴掌,让她知道什么是夫纲!

他悻悻的冷哼一声,陆梓琪挽住了他的胳膊,低声说:“姐姐累了,还饿。我希望,你亲自下厨。”

李骁——

无论换上哪个男人,摊上这么个很清楚什么时候摆女王架子、什么时候变成伊人金丝雀的老婆,除了被她牵着鼻子走,还能有什么办法?

数十名黑衣女侍,幽灵般出现,又幽灵般散去。

但某酒馆的门外,却很快多了数十名,身穿各色衣服的年轻男女。

个个都满脸的骄横,对每一个来往的路人,都用毫不掩饰的审视目光,来回扫着。

酒馆的老板,喜滋滋的来看看怎么回事,却被拦住。

老板亮明身份后,却依旧被拒绝入内。

自己开的酒馆,反倒是没资格进去了!

这算什么?

老板大怒,正准备让这些人知道,他是谁时,脑门上就多了两把手枪。

怀里,也多了一捆厚厚的美刀。

还有一个特干脆的字眼。

滚!!

窗外发生的这一切,李骁视而不见。

他吹着口哨,像只欢快的小蜜蜂那样,和莎拉一起,给陆梓琪做了一顿营养餐。

莎拉再看李骁时的目光,既不讨好,更没怒意,只有说不出的幽怨。

她知道,这个男人压根不是她能惦记的。

在酒馆工作多年的莎拉,平时对来自东方的女性,都始终有着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但这一刻在陆梓琪面前,却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卑微的仆人。

“也许,只有她,才能配得上他。只有他,才能配得上她吧。”

莎拉趴在吧台上,看着坐在窗前的那对男女,勾肩搭背的一起吃饭,心中默默的说。

一顿盐放多了的晚餐,俩人吃了足足一个小时。

陆梓琪缩回拿着纸巾,给李骁擦嘴的右手,轻声说:“我要走了。我曾经对她说,和你最多只能呆一个小时。现在,超过了半小时。我食言了。”

她这样说,李骁不但没有任何的不满,反而暗中松了口气,问:“多久,才能再回到我身边?”

陆梓琪拿起手机,晃了晃。

她这是在告诉李骁:“只要你给我打电话,我马上就回到你身边。”

李骁问:“如果我不给你打呢?”

陆梓琪淡淡的回答:“超过一个月,你还没给我打电话。以后,冯美珠再见到我时,就得尊称我一声,伟大的族长。”

李骁想了想,说:“好吧。但你得答应我,不许再做傻事。”

陆梓琪皱眉:“你以为,割脖子不疼吗?”

“知道疼,还割!”

“你又在教训我?”

“没有。”

李骁悻悻的样子。

陆梓琪红唇凑在他耳边,吐气如兰:“其实,姐姐喜欢被你教训的。”

“这可是你说的!”

“我说什么了?”

陆梓琪满脸不解的样子,恨得李骁牙痒。

陆梓琪站了起来:“我要走了。”

“好走,不送。”

李骁拿起香烟,叭嗒,点上了一颗。

陆梓琪抬脚,轻轻踢了下他的腿,娇嗔:“没良心的家伙。”

“你越来越像女人了。”

“我以前不是?”

陆梓琪盯着李骁的眼里,全是不想离开的舍不得。

窗户玻璃,却被人轻轻敲响。

李骁抬头看去。

窗外,是个身穿白色风衣的女人。

年约五旬,及膝马靴,模样特酷,尤其大晚上的,还戴着个大墨镜,嘴角微微撇起的不屑,不耐烦,让李骁看后皱眉。

陆梓琪说话了:“她叫格拉米,是陈惠祯的侍卫队的副队长。我很讨厌她。”

陆梓琪为什么讨厌格拉米,她没说。

李骁也不想追问。

但他却能从格拉米不耐烦、不屑的态度中,看出什么。

其实,格拉米压根不知道,她是用这态度,对待李骁和陆梓琪。

这是她的本能反应,为陆梓琪不识好歹,竟然以死,来抗拒陈惠祯的好意!

格拉米负责送陆梓琪来这边的路上,通过一些微不足道的反应,成功收获了她的讨厌。

“你去洗个手,我去外面抽颗烟,等你。”

“好的。少抽烟,对身体不好。”

“就你事多。”

“那我以后不管你了。”

陆梓琪转身,缓步走向洗手间那边时,随口说:“等你上了年纪,因抽烟而生病了,我也不会管你。”

李骁撇撇嘴,等她走进洗手间后,来到了外面。

他走到了格拉米面前,上下打量着她。

格拉米也打量着他。

陆梓琪不在,她不想再掩饰,对李骁的厌恶!

李骁问:“你知道我是谁吗?”

格拉米冷冷的说:“黄种人。”

“你说的很对。”

李骁又说:“我还是陈惠祯的孙女婿,更是马可家族三十六骑士的首领。难道,我这两层身份,你忘记了?”

格拉米愣了下,讥笑的反问:“那又怎么样?”

“你贵庚?”

李骁说:“哦,就是你今年多大了的意思。”

格拉米不明白李骁为什么问她这句话,却还是不耐烦的回答:“四十九。记住,询问女士年龄的行为,是非常——”

她说到“非”字时,突觉眼前好像有黑色闪电,一闪即逝!

她说到“常”字时,牙齿咬到了一把黑色的,军刺!!!

是柄端。

那把好像始终躲在云彩里,乍现时,就会化成黑色闪电的军刺,前半段,从格拉米的后脑,突刺而出。

刺进了木墙,足有三厘米。

世界,忽然安静了。

酒馆门前,至少有三十名听从格拉米调遣的侍卫。

但所有的侍卫,都呆呆望着这一幕,不知道该怎么做。

他们,都听到了李骁和格拉米的对话。

也被李骁提醒,他不但是陈惠祯的孙女婿,更是马可家族三十六骑士的首领!!

那么,当三十六骑士的首领,突兀的刺杀,陈惠祯的侍卫队的副队长时,他们该怎么办!?

没谁知道。

直等李骁,缓缓收回军刺,任由生命嘎然而止,都没搞清楚发生怎么回事的格拉米,缓缓倒在地上后,才有人清醒,慌忙拿出武器。

哗啦!

咔嚓!!

数十把手枪,对准了李骁。

李骁却毫不在意,弯腰揪起格拉米的风衣,仔细擦拭着军刺:“给陈惠祯打电话,就说我杀了这老女人。罪行,就是对陆梓琪女士无礼。让她再派个懂事的人过来,别再丢马可家族的脸。”

数十把手枪,都缓缓放下。

等感觉很疲惫的陆梓琪,抬手掩着小嘴,打着哈欠走出酒馆后,格拉米的尸体,已经被抬走了。

肯定有人,看到李骁当街,暴杀格拉米的血腥一幕。

起码,莎拉就看到了。

但她却无动于衷。

毕竟,吓傻了的女孩子,都这样。

陆梓琪也没因格拉米的不见,就有任何的反应,只是对李骁说:“差点忘记告诉你,有两个事,我拒绝了陈惠祯。”

第一件事,陈惠祯知道是谁,策划了澳洲芨芨草特战,围剿四十七名华夏特战的行动;知道,谁是具体的行动执行者。

第二件事,陈惠祯只需一个电话,上官柔柔就能出现在李骁面前。

这两件事,尤其是第一件事,对李骁来说很重要。

陆梓琪却拒绝了。

她拒绝,也有两个理由。

第一,李骁不止一次的告诉她,他想要的东西,会自己去拿。

第二,李骁要想从陈惠祯那边,不劳而获,陆梓琪得在她身边,呆够三个月。

李骁听候,皱眉,抱怨:“老婆,我怎么感觉,你越来越强势了?也不征求我的同意,就擅下决断。由此推断,你以后肯定越来越难以管教。”

“那你就多费点心思。我是真心不愿意希望,你是个连老婆都管不了的男人。像咱爸那样,特让人看不起。”

陆梓琪双手抄在风衣口袋里,罕见的和李骁打情骂俏着,扭头看向别处时,眼圈已经发红。

她要离开李骁了。

为了确保他在海外的绝对安全。

哪怕,最多只有短短一个月。

可她还是舍不得。

她还是特向往,在云积寺的那段岁月,睁开眼,就能看到她家小傻子,留着哈喇子,满脸恬静的睡相。

有人走了过来。

也是个女人。

身穿白色风衣,个头娇小,颜值很高,看着李骁的眼睛,很亮。

白虹。

这个女人,正是差点变成李骁小丈母娘的白虹。

也是他的手下,新晋的三十六骑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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