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下一站幸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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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朵莱见宋承佑进屋,她本来是打算要宋承佑送她回去的,但是她一看天色已晚,根本没有轮渡可以过江了。如果她不知道宋承佑对她的心思,她可以和往常一样,将他当做如林雨一般的好朋友,相处起来也不至于会像如今这么尴尬。
她坐在沙发上,电视里正在播放着曾经她很喜欢的一部韩剧。以前她能坐在电视前、电脑前眼睛都不眨地看着这部电视剧,但现在她实在是没有心思去听电视剧里男女主角的对白了。因为此刻的宋承佑正坐在她对面,即便她的视线一直落在电视屏幕上,但她的余光还是能接受到宋承佑投在她身上的目光。
最终钱朵莱还是受不了这样的注目了,她假装无意地偏过头,像平常一样闲聊道:“这里是哪里?”
“江心岛。”
“哦。”钱朵莱点了几下头,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她想了一会,才找到话题:“这里是……”
“你晕倒在街上,我又救了你一次。”这次没等钱朵莱说完,宋承佑就抢先一步说了。
钱朵莱满怀谢意地笑了:“谢谢你救了我。”
宋承佑背倚在沙发背上,手指有意无意地敲打着扶手。头顶白色的灯光落在他眼镜片上反射出一道光,遮住了他眼里的真实情绪。他问:“你好像每次晕倒都是被我救了。你说谢我,那你要怎么谢我呢?”
钱朵莱的心里咯噔一下,隐隐有些不安。宋承佑的话不是那么直白,但是她很清楚地听出了他话里隐含的意思。宋承佑再怎么会玩心计,再怎么会耍阴谋,他终究是个男人,无法接受女人的拒绝。所以他又说:“古时候,一个男人救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都会以身相许。我救了你三次,而你未嫁,我未娶,要不我们凑一对好了。”
钱朵莱明知道他要说的谢意是指哪方面,但是亲耳听到他说出来,她还是有些不适应。她也想像婉拒江辰轩的方式来拒绝宋承佑,好让宋承佑知难而退。可宋承佑跟江辰轩不一样,江辰轩是个很单纯的大男孩,宋承佑却是个沉稳的男人,他还是程言漠的商业劲敌。
钱朵莱在心里不停地打着腹稿,很认真地想着该如何回绝宋承佑。突然宋承佑大笑了一声,她清晰地看见了他嘴角盛满笑意,但是她却看不清楚隐藏在他镜片下的眼睛。他笑道:“我是开玩笑的,你当真了?”
这是不是个玩笑话,他们两人都清楚。但宋承佑既然给了彼此一个台阶,她实在没有必要硬要去拆穿。所以她也笑道:“宋总真是会开玩笑,我险些被吓到了。”
“从明天开始的未来几天,郁江市都会有大雪,驶向江心岛的轮渡怕是也要停运了。等过几天天气好了,我再带你回市里。至于林雨,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派人二十四小时守在她出租屋周围了,她不会有什么事的。”说完,宋承佑便径自朝楼上而去。
大雪?钱朵莱笑得很无奈,这世上得有多少巧合呢?怎么都被她碰上了。
林雨在屋里坐了一天一夜,窗外的寒风从窗缝里挤进来,让这个房间如死寂一般的冰冷。地上一片狼藉,大滩血迹还是那么醒目。林雨背靠在床边,她脚底上的鲜血已经凝固了,只是那块玻璃碎片依旧插在她脚心里,雪白的脚丫已经被冻成了紫红色。可是她始终感觉不到那种刺破肌肤的疼。她只能嗅到属于戚安的气息,只能想起属于她和戚安的回忆。
他们在这个房子生活了很多年了,回忆密集到连角落里都有着厚厚的回忆。那密集如空气的回忆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两眼无神地扫视着这间卧室。她还记得她跟她父母闹翻的那一天,他带她来到这间出租屋的时候,那个时候就在这小小的出租屋里,紧紧地拥住了她。
她听见他在她耳边低声哭泣的声音,他的泪水滑到她脖子上是温热的触感。他的声音里有着浓烈的愧疚,他说:“雨,对不起,让你跟着我受苦了。你放心,以后我一定会给你幸福的。我虽然无法让你成为世上最富有的女人,但是我会努力让你成为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当时她听见他哭着说完这一番很普通的话,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了出来。常言道,男儿有泪不轻弹。戚安不是个爱哭的男人,但是那天,他在她耳边哭得像个小男孩,哭得很没有形象。不是因为他委屈,而是替她感到委屈。他哭自己不能给心爱的女人富裕的生活,他哭自己不能让心爱的女人买想买的东西、吃想吃的东西,他哭自己给不了心爱的女人一个好的住处。
他在面前为她哭得那么伤心,她的心瞬间就被触动了,感动似潮水蔓延。她从小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下,吃穿不愁,父母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所以将她当成掌上明珠一般宠着。对于她的未来,她父母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只希望她能平安、吃穿不愁地生活。林雨本人也很容易满足,在别的女人都想着傍大款的时候,她就这么为戚安的几句话感动了,从此爱他甚过爱自己的生命。
一个男人为了她第一次流泪,她不认为是那个男人的懦弱,她觉得那是戚安对她的爱。戚安第二次在她面前哭,是在她将自己交给他的时候。那时候雪白的床单上落红了,而她则蜷曲着身子疼得额头都冒汗了。看着她那么痛苦的样子,他哭了,他从身后抱住她,吻她的发,泪水就这样毫无预计地落进了她乌黑柔顺的发丝里。他没有第一次哭得那么凶,这次他只是无声地落泪,心疼她而落泪。他满怀歉意地低喃:“对不起,是不是弄疼你了?明明说好不让你受伤,我还是让你疼了。”
戚安,一个平凡的男人。可是因他两次心疼她而哭泣,她就觉得他在她心中已经不是一个平凡的存在了,他视她如珍宝,捧在手心里心疼。
她是在蜜罐里长大的,没有过过苦日子。接连几天都要吃着咸菜、白米粥的时候,她会忍不住发小脾气,摔碗摔筷子,赌气不肯吃饭。本来两人的生活就过得很拮据,看着碗被她摔在地上碎了一地,还有一地的白米粥,她心里就开始后悔,但是她怨他每天都让她吃咸菜,所以不肯低下头。
戚安看着她使小性子,他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在她蹲下身子准备捡起碎片的时候,他连忙先她一步阻止她,他说:“我来,女孩子细皮嫩肉,小心割伤了手,你最怕疼了。”
听完他的话,她再也任性不下去了,一把抱住了他。他拾完碎片,然后抬头对着她笑:“天天吃咸菜的确是难以下咽,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
后来她才知道戚安给她买哈根达斯的钱是他求了酒吧经理好久,经理才同意预知的薪水。
天冷的时候,她的脚比身体的其他部位都要冰冷,他常常坐起身子,将她的脚紧紧地捂在手心里,不停地哈气,然后笑着对她说:“小时候我奶奶跟我说,人从脚下寒。所以脚要捂热乎了,才不怕冷。”
待她脚暖和了,他才躺下来,拥着她睡觉。
跟戚安生活地这些年,她已经习惯了他在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她世界里早就习惯了他的存在。他容忍了她所有的小任性,容忍她所有的抱怨。因为他,她变得不再如公主一般娇贵,她懂得了如何生活,学会了去攒下第一笔工资。她原以为她为他磨去了娇生惯养的棱角,就会让他们两人的感情变得越来越好。
但是她却忘了别人说过的一句话:细节打败爱情。
时间促成了女人的日久生情,也成全了男人的喜新厌旧。
若不是安妮的出现,她到现在也不可能知道她那么喜欢、那么依赖的男人心底里萌生的却是对她深深的厌倦。他讨厌她那么久,她却像个傻瓜一般为了他难得给她买的一件大衣而开心雀跃那么久。甚至为了一条属于别人的围巾而在公司人面前大肆炫耀。她开心地像个傻子。
现在想来,戚安前几天的反常根本不是她多疑,而是他早就做好了要跟她分手的打算,只是不好意思说而已。他送她大衣的那个时候,他想要对她说的便是分手之类的话吧,那件大衣便是他给她的分手费。但那时她开心地语无伦次,她对他说了太多发自肺腑的话了,以至于完全不给他提出分手的机会。
其实钱朵莱把她叫去公司天台聊天的时候,她就该想到的。但是那个时候她太过自信了,太过信任她和戚安的感情了。她以为经历过风雨、同甘共苦过的爱情是坚不可摧的,到头来才发现那只是她一厢情愿的想法。她根本不该怪钱朵莱,钱朵莱有自己的苦衷,如果她是钱朵莱,她也会像她那么做的。就像钱朵莱说的,她并不希望她难受。
她不是真的怨恨钱朵莱,只是她当时脑子里一片混乱,她需要一个人静一静、好好想一想,戚安的背叛让她太措手不及。就好比属于自己的宝贝一下子却被宣告是别人所有,心里难免会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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