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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剪梅纵然憎恨利沁,但看到她这般惨死,也是大吃一惊,颤栗不已,道:“若若杀了我我,骨地长城得知消息,绝不会放你二人通行。”
利歌说道:“只要都督不违承诺,我不会伤你一根汗毛。”
利剪梅急道:“那你解了我的毒!”
利歌摇了摇头,道:“这毒暂不会发作,若我能平安抵达骨地,十日之后,自会有人送解药给你。”
利剪梅心下骇然:“性命攸关之事,怎能如此儿戏?即使这毒一时杀不死我,但留在体内久了,岂能无害?若十天之后,他出了差错,又该如何是好?”意欲据理力争,但又怕惹恼这两人,当场便死了。
利百灵呼啸一声,朝利歌奔来,利剪梅吓得惨叫一声,利百灵却一下子没了踪影。她道:“哪哪儿去了?”
辛瑞望向利歌,神情关切,利歌听到体内传来呼噜之声,面带微笑,心想:“毕竟是我爹爹。”于是说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都督,祝你长命百岁。”
利剪梅心里千百遍咒骂二人,但脸上不露丝毫端倪。利歌与辛瑞返回血池大殿那破洞之前,利歌取出獾疏角,召来一只青鸟。
辛瑞笑道:“你的手段真是五花八门,原来早有法子逃脱了。下次你想好主意,该对我说上一声。”
利歌答道:“我本领有限,就这么几招。”
辛瑞见那青鸟体型颇大,但又不免担心,于是变作枯瘦样貌,身轻如羽,两人跳上青鸟,腾空而去。
约飞了半个时辰,离了金瞳城,青鸟降落在一片丘陵之地,随后消失。
辛瑞道:“离骨地长城还有几个镇子,已然不远了。”她顿了顿,又道:“利剪梅算计了老躺尸一把,老躺尸决计放不过她。她这都督当不了太久,咱们得赶快。”
利歌沉吟道:“我师父必有跟踪我的法门。这已是第三天,再过两天,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追捕我了。”
辛瑞笑道:“你俩怎像小孩子一样?他虽然是个醉鬼,但总比咱们尖牙鬼好些。”
利歌叹道:“他从小到大,就像是我父亲一样照顾我,我遇上每一次危难,都是他将我救出。正因为如此,我欠他太多太多,决不能让他再为我受半点辛劳。”
辛瑞道:“但有他跟着,去漆黑骨地存活的机会就大了不少。”
利歌苦笑道:“我是个怪物,随时会失控,上次我把他打成那样,你也瞧见了。我对不起师父,更不能令他遇到性命之危。”
辛瑞猜测形骸躲在一旁,皱了皱眉,柔声道:“对,还是咱们两人同行更自在些,更快活些,何必第三人捣乱。”
利歌一愣,却听辛瑞传音说道:“咱们扮作情侣,假装卿卿我我,以他别扭的性子,应当会识趣地避开才对。”说罢靠了过来,伸了个懒腰,脑袋靠在利歌肩上。利歌无奈一笑,大着胆子,抚摸辛瑞白嫩的脖子,辛瑞笑了笑,在他耳边悄声说了几句情话。
过了半晌,利歌道:“其实,师父根本不在这里,此刻不必扮戏。”
辛瑞大羞,忙不迭躲开,收敛笑容,嗔道:“你怎地不早说?”
利歌说道:“他功力太高,我也无法仓促断定。”
辛瑞想了想,又道:“他不知何时跟来,但咱们平时也得多装装情侣的模样,才能真正骗过他。”
利歌心想:“辛瑞她年纪比我大得多了,但其实童心未泯,因此容颜如少,可谓相由心生。”又想:“我怎生想个法儿,在第五天之前当场将师父揭穿,他坏了赌约,只能灰溜溜的认输。”
这时,面前人影一晃,利百灵从他心脏处钻出,这举动全无半分征兆。辛瑞“啊”地一声,急忙来到利歌身边,却见利百灵嚎叫几声,扑倒林中一狼,将那狼咬死后痛饮鲜血。
利歌见其父如此,心中黯然,但想起自己若是失控,又好得到哪儿去?不一会儿,利百灵衔着那狼,跑回原处,将狼放在利歌与辛瑞前的地上,竟是怕两人饿着。
辛瑞哑然失笑,想道:“就像养了只狗狗一般,只不过这狗狗也太凶了些。”伸手抚摸利百灵脑袋,说道:“大叔,多谢你啦。”利百灵哼了两声,用后脚的利爪挠脖子。他这爪子削铁如泥,但却削不破他坚硬的皮肤。
利歌心想:“我得知道爹爹如何会沦落至此!”手上挤出些鲜血,凝聚于指甲上,道:“爹爹,忍着点。”在他手腕处一割,以血引血,竟留下一道伤口,伤口中鲜血流淌。
辛瑞万分紧张,生怕激怒了这可怕的同类,但利百灵只哀鸣一声,并无敌意。利歌咬上利百灵伤处,刹那间,他浑身颤抖,摔在一旁。
辛瑞道:“你疯了么?为何喝他的血?”
利歌眸中含泪,抱住利百灵,道:“爹爹,你受苦了,今后孩儿必好好照看您,找到令您清醒的法子。”
辛瑞道:“你喝了血之后,能知道他的记忆?”
利歌点点头,道:“血似与魂相通,他现在思绪紊乱,只留有成为尖牙鬼前之事。”
辛瑞好奇心起,道:“能说给我听听么?”
利歌身子仍隐隐发颤,似陷于极大的悲哀与恐惧之中,他道:“我在爹爹的记忆中,见到一座黑色的大城墙,那城墙宏伟绝伦,高有三十丈,走道也有五丈宽,长的望不到尽头。而他站在城墙上,望着阴沉而朦胧的平原,这平原全无边境,雾气浮动,偶尔稀薄,偶尔浓厚。”
辛瑞道:“那是骨地长城,其外一定就是漆黑骨地了。”她虽随着川枭钻研过尸魃阵与阴影境地,但并未亲身去过漆黑骨地。
利歌点头道:“在城墙上,仍留有无数僵尸、活尸、鬼裔族的残骸,以及鬼魂死后留下的印记。他刚刚经过一场恶战,杀了众多敌人,剑上身上都沾满了血。
他走下城楼,楼下约有五百个士兵等候着他,各个儿都穿着雪白的铠甲,身下是奇特的战马,战马的眼是红色的,闪烁着微光。
辛瑞道:“那是半鬼马,在阴影境地才能孵育的奇种,一匹马至少二十两翡翠。唯有这种马能在阴影境地驰骋,长时间不死。”
利歌继续说道:“我爹爹开口说话:‘勇士们!今天,阴影的潮汐再一次渗透过了长城!他们降临在我们城墙上,杀死了我们许多士兵,带来了死亡!这现象绝不正常,若长久下去,总有一天,阴影将进入长城之内,殃及我们要守护的人!若不是我们金眼战团在此,这一回后果不堪设想!’
他停顿片刻,双目缓缓扫视众人,又道:‘我们杀出去,去瞧瞧骨地长城里到底有什么!就像骨地长城那位先祖曾做过的那样,前往亡灵的领地,震慑群魔,换回城墙后七百年的太平无事!我知道,我知道那位英雄最终将性命丢在了阴影之中,但若无他的牺牲,就不会有骨地长城!就不会有平民百姓的安居乐业!有他的指引,我们无所畏惧!’
众骑士高声怒吼,他们的眼里也闪烁着奇异的光,他们并非凡人,全都是鬼裔族的。”
辛瑞惊讶不已,说道:“听说鬼裔族必须将一凡人女子在夜晚送入阴影境地,被鬼魂侵犯后送回凡间,怀胎十月,产子后几乎必将死去。这群鬼裔族的代价委实太大了。以这支兵马,就算对抗龙国的一支军团也也必胜无疑。”
利歌不敢想象这部队背后的血腥与罪恶,但他父亲并无丝毫内疚,仿佛这群鬼裔族人只不过是他复仇的兵刃而已。
他道:“骨地长城的大将军开启城门,爹爹他在骑士簇拥下冲出城门,前往阴影境地。他本人穿着防护阴影的战甲,其余鬼裔族在死亡阴影中,反而比在阳光下更自在舒适。他们在骨地连续征战了三天,白天,一切还算正常,但到了晚上,他们已不在阳间,而到了阴间的国度。”
辛瑞想起尸魃阵记载,点头道:“在阴影境地,阴阳交汇,确实有人说能进入死者的城市,从那儿带回来的事物极为值钱。”
利歌又道:“在第三天晚间,他们在旷野中见到了一座石碑,那石碑散发出幽冥的气息,爹爹听见石碑中传来无尽的哀嚎声。随后,他们发现石碑外有一圈女鬼,穿着雪白的衣衫,悲哀的哭泣着。
我爹爹喊道:‘是了!正是这石碑令阴影扩散,侵扰了长城,把她们都宰了,送她们进入轮回!’
骑士们动手杀戮,他们是鬼裔族,因而杀得了鬼魂。杀光女鬼之后,爹爹又命人将那石碑摧毁,即使他完成了此事,仍不想就此返回,他想着更深入漆黑骨地,看看在骨地的深处到底有什么。
他留意到有一女鬼仍然活着,那女鬼显得十分害怕,爹爹想用这女子做向导,于是说道:‘你老实带路,待我杀了此地魔王之后,说不定会饶了你!’
那女鬼则摇头道:‘我们都逃不掉,墨鬼将要来了。我会死,你们也会死。’
爹爹冷笑道:‘墨鬼?那是什么?’
女鬼答道:‘以鬼魂为食物的怪物。’
说罢,她伸出手,在天地交汇之处,出现了一个身影。那身影缥缈而来,惨淡的乌云仿佛是他的披风,黑暗的地面则是他足下的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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