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屋秋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八章 异种,从酋长到球长,茅屋秋雨,海棠搜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bqg34

因为离得远,所以看不清,只能猜到山下正在举行一场葬礼。

只是这场葬礼远比陈健想象的更野蛮,也更残忍。

山下,部族的巫师浑身涂满了动物油脂,这样天气再冷也不会冻伤皮肤,油脂上满沾满了鸟毛,仿佛自己也长了羽翼能够飞到天上。

死者平放在那块满是鲜血的石头下,几个人敲击着用人的头盖骨和人皮做出的小鼓,边唱边跳,时不时发出嘤嘤的哭声。

两个部族中的老者走到死者身前,用泥巴将死者的口鼻眼睛耳朵堵住。

他们认为万物有灵,而万物的灵与口鼻耳朵息息相关。

你闭上眼睛就看不到蓝的天、堵住耳朵就听到唱的河、塞住鼻孔就嗅不到花的香。

世界本不存在,因为睁开了眼睛,所以才有了世界。

他们用泥巴堵住七窍,认为这样会让世界留在族人的身体中,不会轻易散去。

封堵之后,这些人敲击着人皮鼓,祝愿死者的灵魂能够回归。

但七窍都已经被封住,灵魂该怎么离开呢?

两个年轻人走到死者身前,用石凿子凿开死者的天灵盖。

灵魂比要轻,而天灵盖里存放着灵魂,撬开天灵盖就能够让死者的灵魂离开身体,却又带不走整个世界。

将白色的脑汁取出,分给同族食用,寄托哀思,也希望死者的智慧和勇气分给每一个族人。

拉来了一个干瘦的战俘,由首领亲自动手,石刀割开战俘的喉咙,将热的血灌入到死者的头骨当中,再用泥土和松脂封住,示意临死前痛饮了鲜血。

两个战俘头盖骨做的碗里也斟满了鲜血,摆放在死者的两端,伸手就能取到。

最后,再将死者生前的石斧弓箭放在死者的怀里,四周堆放着柴草。

几天后,一些天鹰会飞来雕琢死者的肉,他们认为每一个叼走族人血肉的鹰隼乌鸦,都是死者的化身,它们只是来取回自己的肉身。

因为人有七窍,所以七天后会将柴草点燃,将剩余没法带走的血肉化为青烟。

除了石斧弓箭和投矛,还有一样最重要的东西。

成串的头皮。

这些头皮平时会作为手绢,或是挂在马脖子上当装饰,谁的头皮多,谁就是部族最勇猛的人。

这些头皮作为殉葬品,挂在了死者的脖子上。

做完了这一切,又唱跳了一阵,这些人终于离开了,等待七天后来烧掉死者的身体。

当这群人一走,早已经吃惯了腐肉的各种鸟儿纷纷站到了石头上叽叽喳喳。

那些人没有驱赶,相反他们认为这是死者灵魂重生的过程,否则为什么这些鸟会都飞到这里呢?它们怎么不往别处飞呢?

他们分食了死者的脑汁,死者已经和自己的勇气智慧融为一体,不需要太多的哭泣。

没有一个人留下来,生怕打扰到死者的安息,惊扰到那些飞鸟。

山上的陈健等人看的迷迷糊糊,因为不理解这些人的世界观和灵魂观,所以他连猜测的本事都没有,只能看出这是一场在他看来古怪的葬礼。

等到傍晚的时候,陈健小声道:“咱们去看看那具尸体。”

“都去吗?”

“我和狼皮还有狸猫去,要是我们被发现了,你们就立刻返回村落,尽快修好城墙。”

陈健不再多说,定下来后,便趁着昏暗的天色悄悄来到了那块石头附近,将那些还在叼啄的鸟惊走。

死者的眼睛最柔软,即便裹了一层泥土,也已经被这些食腐的鸟类啄碎了。

三个人惊诧地互看了一眼,不是因为死者浑身被啄碎的肉,而是因为死者的肤色和头发!

狼皮惊道:“和我们长得不太一样!这是人吗?”

“是吧?”

“他的头发怎么和哆哆鸟的粪便一样颜色?不是黑的!你看他的眼眶,比咱们高出这么多,还有皮,有点像石灰?”

狸猫则拿过那一堆串在一起的头皮,用手摸了一下,说道:“很软啊,他们也会鞣皮子?”

“看这柄弓箭!”

狼皮则拉着那柄陪葬的弓,用手拉了一下,弓身较短,整体看也没有太大的不同。

但是弓弦却比自己的麻绳有弹性,似乎是什么动物的毛发绞在一起的。

陈健接过弓箭一看,弓弦似乎是马尾或者马鬃,的确比麻绳要好。陪葬的那柄石斧不是打孔的,旁边还有一支短矛。

将短矛捏在手里,重心很好,看起来应该是投矛或者标枪,是骑在马上使用的。

看了看这个死者,很确定这不是自己种族的人,不论肤色发色,还是下巴上浓密的胡子,都不是自己族人的特征。

陈健的心里不由有点紧张,自己部族的位置现在来看算是个四战之地。

和自己之前的猜测相差不多,自己的部族应该是东南方某个种群迁徙到西北最远的一支,可能东南方的那些亲族已经有了聚落,但因为老祖母等人迁徙的时间太早,也可能是迁徙途中一些掌管着秘密的族人忽然死亡,导致部族的发展有些畸形。

这里可能原本是一片无主之地,东南西北的几个族群逐渐扩散到了这里。不管是那个画着红鱼的部族,还是这些异种的游牧,甚至那个已经被游牧消灭到的半地下结构房屋的部族,都不是一个族群。

现在还没有完全区分的农耕游牧概念,占据了好地方,自然会农耕,地方不好,想耕也不行。

但陈健估计再向北一些距离应该就是草原了,否则没法解释这群养马的异种族群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或许只有三四百里的距离,也可能更近。

也就是说,自己的族群如果就准备定居在草河岸边,那么自己的族群很可能成为对抗将来游牧民族的第一线。

从农耕出现之时,草原游牧就是最大的敌人,在热兵器出现之前,完全无解。

诸如移民过去占领之类的办法,并不实际。

移民过去,用不了多久就会游牧化。

因为你就算再有民族气节、再有文化向心性,这两种东西不是神,不能让草原荒漠适宜耕种,移民过去的人只能适应游牧的规则。

喊两句民族大义的口号,就指望迁徙过去的人一心向外扩展,绝不向往温暖的花花世界,那除非有心灵控制器。

陈健想了一下,在火枪出现前,似乎真没有什么好的制度能够完全遏制。

号称游牧粉碎机的哥萨克,那也是在火枪列装之后,而且也就是一种变相的府兵制,用服役血税代替赋税。不过问题同样很多,府兵节度有安史之乱,哥萨克有斯捷潘拉辛,都靠不住。

再说能在前世世界上最适应耕种黑土带上,弄出一个半独立的族群,委实没什么值得学习的地方。

就好比把黄河以北分给一群人,让他们只需要服役打仗,不需要纳税,自己退到黄河以南,然后就可以说我的北面没有游牧民族。然而这毫无意义,历史证明在火枪出现之前,他们不会往北打,只会往南打。

思考了一阵,陈健小声道:“咱们回去吧。”

“我想把弓弦拿走。”

“拿走吧,反正这里留下脚印了。”

“我想抢几只他们骑乘的动物。”

“不行,回去还得在树上走,远处不能留下脚印。”

“咱们干嘛要怕他们?他们也未必打得过咱们。再说咱们还有城墙。”

“因为咱们要收麦豆,在麦豆成熟之前,他们不需要打下咱们的村落,只要一把火烧掉,或是偷偷射箭不准我们收割,咱们这几个月就白忙了。带上那串头皮,回去告诉族人。”

狼皮背着那柄殉葬的弓,拿着那柄适宜投掷的短矛,踩着雪回到了山顶。

叫上族人,趁着夜晚走了一段路,准备尽快回去。

夜里休息的时候,陈健琢磨着族人将来的路。

不仅仅是这一世的问题,而是将来可能的发展。

理性点想,收获了麦豆之后,带着全族沿着草河迁徙到下游,要是有大江的话,就渡江去南岸。

把这将来的四战之地让给别的部族,自己埋头在江河的南岸种田发展,吞并那个些自己说着同样语言的族群,发展壮大,等到有机会了再打回来,这是最优的选择。

感性点想,就是占据这里,挡住那些异种的游牧民,始终让族人处在战争的第一线,向北扩展,将这几百里适宜耕种的河谷地带全都种上地,向南寻找同族结成联盟,向北扩展防御提防游牧,也挡住这群棕发白皮异种的南侵。

自己的族群就像是一块还未打磨的青石。

是做长城上的垛口方砖,在凛冽寒风中挡住那些异种的族群?

还是做宫殿中的石雕砖刻,在柳岸春风中享受歌舞繁华?

看惯了风华歌舞,真会有心再打回来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科幻小说小说相关阅读More+

神盾局的新晋职员

职业偷懒

心理大师

写故事的本子

逆时空成圣

巴下客

龙象神皇

紫夜血花

至尊透视眼

四张机

最后一个阴阳师

三两二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