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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火放得有点大了,烧了一下午非但没见小,反而向着西面和北面蔓延了开去。这时候洪涛才想起来,现在是旱季,那些树木虽然看着绿油油的,但实际上并不潮湿,被大火一熏烤,很快就成了好柴火。到了第二天早上,大火烧了一宿还是没灭,已经蔓延出去几十公里,浓烟升起几百米高。这下不愁斯万找不到目的地了,几十公里之外就能看到这个大烟柱。

“嘟嘟嘟……嘟!”看了一上午大火,洪涛也无能为力,烧吧,反正明年还长,就当是给斯万烧荒了。刚想拿起鱼竿去岸边浅一点的地方给自己钓顿晚饭出来,桅杆上又响起了三短一长的警报。

“我艹!这是北美野牛群吧……我怎么把它们给忘了,真多啊!要是能全赶到河南岸就好了!”端起望远镜,都不用仔细找,洪涛就发现了敌情。阵势很大,铺天盖地的尘土就像来了几万骑兵,也不知道有多少头北美野牛被这场大火给惊动了,玩了命的往东北边跑去。

北美野牛这种动物原本遍及中美洲和北美洲大陆,墨西哥谷地北面不太高的地方也有,但数量不多。可是在西部大开发的时候这些庞然大物差点被欧洲移民杀绝种喽,它的毛皮、肉都是好东西。

在白人没来美洲之前,北美大陆上的印第安人都拿北美野牛当主要肉食来源,不过他们捕杀的数量非常有限,对小牛和母牛都保护得很好。可是欧洲移民一来,谁还管保护不保护啊,先扒了皮子卖钱、弄点肉补补身子吧。据说北美印第安人的数量锐减,不光有欧洲移民屠杀和疾病的原因,北美野牛消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他们没食物来源了。

“陛下,南边也来了,快看!它们在渡河!”叫洪涛陛下的,肯定都是原本金河国的人,这艘船的船长就是前几年留在这里的水手,他也和洪涛一样端着望远镜看热闹,只是没洪涛那么专心。四下扫视的时候,他发现了格兰德河南岸的树林里也有了动静,很快就有第一头北美野牛冲出树林来到河边,并且毫不迟疑的跳下河去向北岸泅渡,它的身后就和下饺子一样,一头又一头的野牛跟着冲进了河水。

“估计是斯万他们到了!这么多野牛,狼群来了它们也不会如此玩命跑。走,上小船,我们顺着河上去看看。”洪涛转头看了一会,觉得这些野牛后面肯定有什么东西让它们受惊了。百分之九十是斯万的骑兵,也只有这些骑着马拿着枪的家伙能让这么多野牛如此惧怕,发了疯似的要逃过河。

改装过的飞鱼级帆船,船底的外龙骨几乎消失了,桅杆也短了一些,低矮的干舷上还有两排缺口,这是把船桨伸出去的地方。这种新船型可以钻入比较浅的河流,就算没有风或者逆流,也能依靠划桨前进。

小船顺着河流逆流而上,慢慢靠近了野牛渡河的地方,这些大家伙已经跑了半个多小时,后面还有源源不断的同伴跳下河,也不知道这一群有多少只,都没法数。

“来来来,把长枪递给我,换全装弹,稳一点……停止划桨……”洪涛靠近野牛的渡河地点,可不是来迎接斯万的,他想来过过猎杀这种上吨重的猎物,这玩意在后世花钱也不让打,现在正好过过瘾。

“咣……”加长枪筒、全装药的十毫米子弹威力惊人,洪涛这么大个子,一枪打完肩膀都发麻,后坐力太大。

后坐力大,威力相应的也大,百十米外的一头野牛直接就栽倒在河岸边,脖子上出现了一个喷着血的小洞。洪涛再晚两秒开枪,它就能窜上河岸逃出生天了。这就是命啊,身前身后那么多野牛,怎么就单单打上它了呢?答案在洪涛这里。其实他并没有瞄某一头野牛,太多了瞄不过来,干脆就照着野牛们必走的那个坡道开火吧,打不着的几率估计只有百分之一。

杀戮是能让人上瘾的,弹药铿锵有力的炸响、枪身粗暴的律动、目标鲜血四溅的场面,都能让人肾上腺素玩命分泌,然后使人进入一种半发狂状态,俗话叫杀红眼了。洪涛不小心也进入了这种状态,当坡道已经被野牛尸体堵住时,他的肩膀也彻底被后坐力征服了。肾上腺素的劲头一过,不光是疼,连抬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拿出一根雪茄叼上,用左手哆哆嗦嗦的点上火,坐在船头休息了好一会儿,总算是从这种状态里解脱了出来。再看那一堆野牛尸体时,洪涛又觉得太残忍了,没意义啊!如果是别人这么干,自己肯定会制止的,就算制止不了,也得出言讽刺。怎么轮到自己身上时,反倒有一种快感了呢?人这个玩意,真是矛盾,不光思想矛盾,行为有时候也是相悖的。

船上的大部分印第安水手对洪涛的半疯狂状态都有点战战兢兢,野牛原本也是他们的神灵,还是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神灵。牛皮和牛肉都是他们最好的生活物品,衣服、帐篷、独木舟都离不开这种动物。以前每次出去捕杀野牛的时候,都要举行一种仪式,先感谢神灵的恩赐,才抱着感恩的心情去围捕几头。可是现在,这位神使一个人就干死了十多头,力量太强大了。到底是该把他当做英雄顶礼膜拜呢,还是当做别的什么玩意鄙视一下,他们一时半会儿还搞不太明白。

“陛下您听,南边好像有枪声,我们是不是该返回了?”船上另外几个金河国出身的军官倒是比较习惯自己这位老皇帝的很多古怪行为,并不是很害怕。

“嗯,返航吧,估计是斯万他们来了。这个家伙行军都不老实,没事追什么野牛群啊,害得我半个身子都动不了了,太可恨了!我必须惩罚他!”听到舰长的建议,洪涛立马就找到了一个替罪羊,把自己犯的错误扔到别人身上,好像心里就舒服多了,斯万就是个很好的背锅者。

来的确实是斯万,他带着一百多骑兵,每人双马,日夜兼程,差点没累吐血,终于还是来晚了。当他远远的看到海边升起了巨大的烟柱,就知道自己的皇帝和老师又比他先到了一步。海军比骑兵速度快,这一点他自己也明白,但是他不甘心这位无德老师在即将属于自己的地盘上胡作非为。可是他又制止不了,结果这群野牛就成了他的出气筒,估计他每次开枪射击的时候,心里默念的都是洪涛的名字。

“您好好的干嘛要放火啊,把我的树林都烧没了!”在河口被大火肆虐过的平地上扎好了营帐,斯万上了洪涛的旗舰,见面之后就开始埋怨。

“哪儿是你的树林啊,要点脸不?我要不带着你来,你还在沙漠里晒太阳呢吧?别废话了,这片地方挺好,你自己驾船回去拉人过来建城吧,我也没劲儿了。看到没,为了不让野牛惊吓到我的船队,我的肩膀都抬不起来了,这笔账得算在你头上,从河口往北这一片地区归我的国家了。”这把火也没白放,烧出了一大片空地。在格兰德河的河口建立一座定居点是个不错的主意,以后从海上就可以对这里进行补给,还能沿着格兰德河上溯很远,对内陆进行探索。

斯万没有洪涛那么鸡贼,一片草地算个屁,给了就给了。对于这片土地他非常非常满意,不用过多探索,站在桅杆顶上向北看,放眼望去全是绿油油的,要多平有多平,像找个小山包都不容易。另外斯万也动了动心眼,他觉得自己当了国王之后,得把那些野牛抓起来当牲口养着,连种地都省了。除了打仗和训练士兵之外,他啥也不会,有了这些野牛,至少不会把自己和自己的骑兵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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