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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星期五和中年男吵架,夏野陷入了沉思中。
在氏族观念根深蒂固的现在,如果不是同姓,即便幸运的加入一个部落,也是最底层的存在,一辈子不可能往上爬。
甚至是,哪怕是相同的姓氏,但不是同一个宗族,也不行,想想中华五千年,哪怕到了现代,宗族观念都没有断绝。
夏令月的父亲为什么被干掉,功高震主是一方面,另一个便是大家担心他这一支‘夏姓’会开枝散叶,挤占其他高层的资源。
这些流民在好日子和活着之间,自然会选择后者。
之前夏危来攻,他们没有离开,不是不想,是敌人来的太快,他们根本没反应过来。
说白了,就是这些流民认为,朝歌给他们的好处,还不够他们和部落共存亡。
“要不是朝歌,你们就是一无是处的流民,住肮脏的窝棚,连妻儿养活不了。”
星期五要气死了,这些部落人真是连野人都不如,至少野人还知道吃人家一口饱饭,要以死相报。
“有这种想法的人多吗?”
夏野打断了星期五。
中年男沉默。
“照实说!”
夏野眉头微皱,扫过了这些人,别看他们跪着,但是一点敬畏和感激的神情都没有,反倒是害怕。
“有!”
中年男豁出去了:“还有很多,只是他们不敢离开,担心你收拾他们,不过我相信大酋长的仁慈,不会和我们这些贱民计较。”
“呵呵。”
星期五冷笑,主人善良,果然被这些人觉得好欺负了,没关系,这些脏活,自己可以干。
“去把珈朵喊来!”
夏野摆了摆手,并没有让中年人一行起来,于是他们忐忑不安。
不多时,珈朵赶来。
“你亲自去发布通告,告诉朝歌的子民们,夏太丁亲率三万大军来攻,朝歌正值生死存亡之际,我,大酋长夏野无能,无法保护大家,但是也不想放弃亲手建立的部落,所以准许大家离开,自然谋生路。”
夏野的声音,冷硬的可怕。
“大酋长。”
珈朵神色一惊。
“去吧,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夏野表情颓然。
“大酋长!”
有几个子民看到夏野这幅样子,想起了他对待大家,却是不错,于是于心不忍。
“不要再说了,我想静一静!”
星期五抿着嘴角,一双锐利的眼神,满是杀气,这让中年人一行不敢再待,深怕夏野改了主意,于是叩拜后,连忙离开。
大厅内的气氛,压抑的让人窒息,十分钟后,夏野开口了。
“去把鬼爷喊来!”
星期五精神一振。
现在的朝歌,已经很大了,从议政大厅出来,要走二十多分钟,才能抵达城门。
最近这段时间,战争的阴霾,一直笼罩在每个人的心头上,其实大家也都在考虑这件事。
百十来人要离开,结果被抓,平民早就在偷偷关注了。
“叛徒!”
“白眼狼,你们怎么不去死?”
“滚吧,你们不配做朝歌人!”
有一些早就等在外面的平民,看到这些人,立刻咒骂诅咒了起来。
“我也没办法呀,我要是一个人,肯定陪着朝歌,死战到底,可我还有家人,我的命又不是我自己的。”
中年人哭诉。
这一句话,让不少人沉默了。
因为有珈朵陪同,这一行人并没有被刁难,顺利出城。
嘎吱!嘎吱!
看着城门缓缓的关上,百十来人,神色难明,有几个更是露出了后悔的表情,不管如何,这半年来,的确是他们这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吃得饱,穿得暖,每天早上起来,不用担心没工作,家人要饿肚子,在以前,流民们最怕生病,其次是找不到活计,因为家里没有存粮,可是现在,每个月还有一次休假。
“或许这是个错误的决定?”
有人开口。
“不离开,就会死,朝歌再强,也不可能挡住夏氏大军的兵锋。”
中年人叹气:“你以为我想离开吗?我也是没办法呀,大家都是经历过战争的,知道它的可怕。”
“是呀,朝歌赢不了的。”
这也是大多数人的想法。
“还好这段时间攒了不少钱,还是去卫氏的流民区住一段时间吧,要是朝歌赢了,咱们还回来,要是输了,就再想其他的办法。”
“朝歌恐怕不会再要咱们了。”
“不会的,朝歌缺人,夏野又心软,到时候咱们哭的凄惨些,夏野会收留咱们的。”
每个人的心情都不好,但是摸上包袱的时候,又感到安心,因为这半年来,大家都攒下了一份积蓄,这要是在以前,根本不敢奢望。
“至少再次回到流民区,大家也不用和那些底层的家伙挤在一起了,可以租赁一块地皮,盖一建小房子。”
这些人思考着接下来的生活,踏上了归途。
珈朵的工作效率很高,半个小时后,就贴出了通告,并且安排人随时讲解,等到晚上的时候,这件事就彻底发酵了。
来食堂中吃饭的人,全都在讨论是不是要离开朝歌。
人其实很现实的,誓与朝歌共存亡的人,终究是少数,大多数人走或不走,考虑的是值与不值。
几乎所有当上了小官,又不菲积蓄和前途的人,都选择了留下来,而且还鼓动其他人留下来。
平民们,则是摇摆不定,以他们的智慧,还无法衡量其中的利弊。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懒人的,那些来到了朝歌,依旧过得不太好的人,在看到夏野允许离开,没了后顾之忧后,立刻收拾行囊,准备跑路了。
第二天,只有十几人离开,第三天,到达了一百人,而第四天是一个高峰,那些观望的人终于做出了决定,纷纷逃离朝歌。
城防官数过了,一共有三百多人离开。
等到第五天,这个数字开始回落,只有几十人离开,这些人,是最小心谨慎的,他们担心夏野会动手,所以一直在等。
兵工厂,热气弥漫,夏野拿着一支蒸汽步枪,摆了一个瞄准的姿势。
“我试过了,受限于材料和工匠技艺的熟练度,它们的杀伤力不如龙人拥有的那些。”
墨芜蘅介绍:“有效射程三百米,再远一些,就随缘了。”
“很棒!”
夏野很满意。
“大酋长!”
珈朵来了,夏野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统计出来了,一共离开了五百二十二人。”
朝歌现在也是一个上万人的大部落了,五百多人,屁都不算,可是这个数字,却让夏野觉得格外的刺耳。
“看来我还是得不到人心呀。”
夏野感慨。
“是他们要的太多了。”
珈朵安慰:“至少野人们,就没有一个离开的,都准备为朝歌死战呢。”
“不要郁闷了,趋吉避凶,是人类的天性,更何况人家又不和你同姓,凭什么为了你的基业献身?”
墨芜蘅觉得很正常。
“呵呵,也对,是我奢求太多了。”
夏野摇头失笑。
“大酋长,不用太悲观,至少还有几千部落人留了下来,而且还有不少是以前的俘虏,只要打赢了这一场,他们就会成为朝歌的基石。”
鬼爷别看是一只山鬼,但是看待问题,比一些人类还要透彻。
有那些两面三刀的人,朝歌的统治反而不稳,现在,大家拧成了一股绳,会爆发出无法想象的战斗力。
“鬼爷,按照计划行动吧!”
夏野把步枪丢给了阿布:“阿布,找十个神射手,做教练,去挑人,尽快训练出一支枪兵团。”
朝歌深处荒域,虽然有夏野开辟出的通往卫氏的商道,但是要徒步走过去,需要半个多月的时间。
荒域中,猛兽横行,毒虫毒草遍布,流民想要安全,就只能顺着商道走,这就方便了鬼爷追赶。
午后,日光正烈。
“累不累?要不要我给你揉一揉?”
中年男调笑着,摸上一个小媳妇的腿,她的丈夫,昨天的时候,被一条毒蛇咬到,不治身亡了。
“不累!”
小媳妇躲了一下,她的双眼红肿,已经哭了一天多了,没了老公,自己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我和小李是好兄弟,放心,我会照顾你的。”
中年男朝着四周看了一圈,越发的觉得离开朝歌,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因为之前出头和夏野对话,又聚拢了这些人,所以无形中,他已经是这个团队的老大了。
“哪怕是流民区,也是分势力的,想要在流民区活下去,抢到好的工作,不被人欺负,就要抱团,你们不跟着我,怎么活?”
中年男的心头,浮现出了一抹得意的笑容,尤其是落在小媳妇那张梨花带雨的脸上,他就更激动了。
“不急,不急,有的是时间。”
中年男告诫自己,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要有了这百十来口人,自己的势力,就会越聚越大,到时候钱财,女人,什么没有?
“所以说,脑子是好东西呢,我不仅不用陪朝歌灭亡,还能组建一支势力,简直天才。”
想到这点,中年男再看小媳妇,就皱起了眉头,这种女人,怎么配得上自己?他不由的想到了珈朵,想到了夏令月,甚至是只有一面之缘的鹿灵犀,那种极品女人,才是一个男人该获得的战利品。
“那个夏野,真是好艳福呀!”
中年男嫉妒了,摸着小媳妇小腿的手指,下意识的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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