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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说过,读书人的事,那能叫偷嘛。

那是种职业优越感。

同理,老神棍脸色涨红,我方外之人,给自己算卦,那还用算嘛。

李达咽了口汤圆,灌了口甜汤,指了指对面一桌。

一家三口,像是赶集的父母带着小儿子。

默不作声的吃着。

父母满脸笑容,不时将碗里的汤圆送到小儿嘴里。

小儿腮帮鼓鼓的,煞是可爱。

但也填不下了。

母亲用手帕帮他擦了擦嘴巴,然后,温柔一笑,指甲如钩,用力一扯,‘噗嗤’一下,嘴缝被扯开一大半。

这样,一口气便能吃三个汤圆了。

多好。

“噗!!!”老神棍不仅是汤圆,就连胃水都吐了出来。

摊位前,王汤圆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勺子都掉了。

见三人都望着他,小儿先是有些畏惧,然后露出了羞涩的笑容,嘴角流着血,血水落在碗中,红色化开了糖水,汤圆在碗中转着。

血汤圆!

李达很淡定,

并不是他胆大,

只是他提前感觉不对,早就进入‘元神’状态。

情绪像古井无波的湖水。

甚至还有闲功夫提醒对方,“道长,收鬼了。”

老神棍愣了半晌,忽然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掉头就跑,像只老兔子似的。

李达摸出几个铜板,丢在桌子上,看着傻眼的王汤圆,“汤圆哥,别担心,人只是来吃汤圆的。”

“我说的对吧!”李达敲了敲桌子,环视一圈,提声道。

小儿低下了头,

父母低下了头,

原本面无表情的食客,一个个闷头开吃。

很好,

比人有素质。

大清早的,庙会儿人不多,一整条小街上,只有几个小摊贩。

李达摸了摸荷包,叹了口气,囊中羞涩啊。

五两多银子,在这年头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但也经不住他这么‘穷奢极欲’啊。

普通人一天吃两顿,你知道他吃多少,吃三顿!

不仅顿顿吃饱,最少还来个荤!

不仅如此,路上不仅买衣添鞋,而且一买就是两套,两套啊,还都是纯棉的!

能住客栈就绝不路宿,能洗澡就绝不洗脚,这、这是人干的事嘛。

真以为自己是富家老爷啊!

咳,这是夸张点的说法,在这人民物质水平普遍较高的南方,这也不算什么,也就出门行商的档次。

但是换个角度想想,假如你一月三千,结果出门滴滴三餐外卖夜夜宾馆,晚上还啤酒烧烤小龙虾,这钱也是不够花的。

更重要的是,李达如今是失业人群,只能啃老本。

抓鬼?

别逗了。

才弄死阳司的人,就跟他们抢生意,他嫌命长啊。

他想了许久,看来只有到如今保健业最繁荣的秦淮烟花之地抄词卖唱这一条活路了。

从大保健来,到大保健去。

不是李达下流,这是宿命。

李达绕了一圈,街道上人流渐渐变多,转头一看,王汤圆摊位上,那些怪玩意再度消失不见。

得嘞,咱也走喽!

……

看着眼前的破庙,李达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要干什么。

虽然路他不大认得,古代地形地貌和现代还是有差距的,但是大方向他知道,顺着一个方向走,总能找到人,见着城。

这TM又不是撒哈拉大沙漠!

这也不是鬼打墙,真要是鬼打墙,他是能感到不对的。

李达搓着牙花,一脸蛋疼的走了进去,正好见到斗笠男盘坐在地上,头微垂,一副我是高手的气势。

“这个,前辈,你没走?”

沉默了片刻——

“走了,又回来了。”

“……”

“这么巧啊,二位都在,”马褂男笑呵呵的走进门来,道。

李达对这位五短身材的拳师更有好感,连忙问:“老哥你不是大清早就走了,怎么——”

“不知怎么,就又绕回来了,”马褂男倒是心大,依旧笑眯眯。

“这么说,我们三人都是这样?”

门口‘啪嗒’一声,只见老神棍踢到门槛,一股脑的摔倒在地,正好与李达大眼瞪小眼。

“又是你!!”

“现在可以确定一点,不管我们四人走的是什么方向,走的哪一条路,最后都是人为的回到这里,对否?”

李达见这三人没有异议,又道:“那下一个问题,我们四个人,即不算熟人,又非同乡,唯一相同的是,都吃过王汤圆家的汤圆,在摊位上看过不干净的东西。”

李达刚准备把自己想法说出来,心中一动,忽然转头道:“老道长,你有什么想法。”

老神棍在这四人中是唯一吓的不清的,一把老骨头还在哆嗦,闻言一愣,忽然想起了自己职业,干咳了两声,“这个,此地的风水,大概是有些问题的——”

马褂男直接打断对方,对斗笠男道:“北边的鬼祟,尤以关外一带最多,你们是怎么处理的。”

“无非是杀俘祭旗,血水一浇,什么玩意都不敢进来了,”斗笠男冷声道,“大军过处,见坟烧坟,见狐掏窝,哪还能有什么东西。”

“这可是南方,又不是兵堡,哪能这么玩,”马褂男也对对方的臭脾气感到无奈,“我的意思是,阳司有何法子,当年你不差一点就被选进去了嘛。”

李达心脏一缩,脸色微微一变,阳司,又是阳司!

怪不得这二人虽然没有道行,但对这局面似乎并没多惊慌。

也幸好自己没怎么表现。

多说多错,指不定自己的通缉令就在人内部挂着呢。

“狐魅豺狼,那骚气我不可能闻出不来,真要是鬼怪,也不可能在大白天现身,”斗笠男摇了摇头。

马褂男难得面露愁容,道:“走南闯北多了,见的怪事也多,但这一次,我是真没见过。”

“不管怎样,这事跟王汤圆脱不开关系,他的摊子有鬼,审鬼的手段,我不是没学过!”

斗笠男起身,走到小庙的无头神像前,长布袋一扯,一勾一划,这无头的庙神直接扯倒,‘啪’的一下,裂成上百块。

“野神淫祠,敢跟我们闹鬼!”

李达头一次看到对方布袋里的玩意。

刃端有钩,柄部有戟形护手,柄底锐,钩尖发黑泛红。

就像它的主人,狠辣、凶气。

这护手钩,就跟癸刀儿的佩刀一样,都是杀人见红的凶器。

李达低调,老神棍是真没本事,主事的就是这两拳师。

路上,李达故意问马褂男:“这阳司是什么,选人又是怎么回事?”

马褂男笑呵呵的道:“阳司嘛,就是朝廷专门处理这些古怪事的衙门,至于选人,当然是选人憎鬼厌的狠人了,九镇挑出来的老兵,谁杀人多,就用谁。”

老神棍听到这里,脖子一缩,冒出一股凉气。

这都是什么人啊!

庙前有河,有危桥。

斗笠男走平路似的趟了过去。

异变突生!

桥上木坂突然上下起伏,一阵乱晃,危桥本身更是像荡秋千一样晃个不停。

李达看着水底下,一道道黑影正在做推拉状,两只膀子一上一下,像是河道的纤夫。

三人都看傻眼了。

斗笠男左手抓着锁链,右手持钩,钩住另一条链子,每当危桥晃动时,大臂一晃,身子一抖一缩,鬼怪晃了半天,竟没掉下来。

“飞鹤的弹抖劲么,好技业,可惜不是入室弟子,学不了狗宗身。”马褂男赞道,他是有眼力的,对方大臂在晃抖间,筋肉一起一缩,正好架住身子,像只白鹤在凫水。

李达没听懂,飞鹤他明白,怎么又跟狗扯上关系,不过在他记忆里,狗从水里爬上岸,浑身抖毛,水珠洒的到处都是。

水中突然发出一声‘婴儿’似的尖叫。

原来不知何时起,斗笠男不用钩子也能稳住身形,然后,眼中凶光直闪,钩子跟条毒蛇一样,往水下鬼影一划,影子直接裂成两半。

身影在桥上连晃,每一次转向,都如同屠夫劈肉,鬼影一一消散。

剩下的,也尖叫着四处逃窜。

果然是恶鬼怕凶人。

危桥晃了半天,突然‘噗噗’的几下,链子头在空中飞舞,朽木乱滚,桥竟在此时塌了。

浪头三尺高,白花花一片。

好在这四人中,就算是最废柴的老神棍,也会狗刨几下,鬼影被吓跑,自然也不担心被水鬼拉下去。

“用这个,活血化瘀,”马褂男抛出个小瓶子,“北禅院的方子,虽不是种药,但够用了。”

斗笠男揉着胸口,面色有些发白,刚刚掉入水中时,被木梁子擦到,一阵气血翻滚。

斗笠掉入水中,真容也显露出来,鼻梁塌陷,刀疤纵横交错,头发剃了个精光,看着比恶鬼还凶。

斗笠男没有道谢,只是凶恶的眼神和善了几分。

种药

李达暗记在心。

也不知和拳种有无关联。

……

王汤圆呆滞的看着眼前四只落水狗,过了许久,才道:“你是说,你们是在我摊上见了鬼,然后,就出不了这庙会了?”

“所以,汤圆哥,这事你要负责,”李达认真道。

王汤圆觉的自己很委屈,

自己一个卖汤圆的,

怎么就跟鬼扯上关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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