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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豆腐年后,高明程就带着黑虎,拿着鸟铳进山了。
之前一直被各种杂事缠身,让他没办法发挥出自己真正的实力,也就一直没有进山打猎。
他今天的目标是打到一头野猪!
临近过年,村里有贩子来收生猪,村民们把养了一年的猪卖掉后,就能入账小一千,若是养的多,还能够卖的更多。
当然了,这不是净利润,去掉成本只算净利润的话,一头猪也只能赚个几百块,具体多少要看猪养的好不好。
高明程刚分家,啥都没有,这过年吃的肉,要么花钱买,要么就进山里弄了。
高明程自然选择后者。
“黑虎,跑!”眼看四周无人,高明程突然加快速度,朝着深山里的栎树林跑去。
经过他的踩点,冬季时,野猪们都在呆在那里。
“汪汪!”黑虎叫着,使出全身的力气朝前追去。
打工狗,打工魂,开干!
一人一狗迅速的跑进栎树林后,这才放慢了脚步。
高明程招手对黑虎说道:“去找野猪,然后把野猪群冲散。”
黑虎很聪明,通人性,但是呢,黑虎没有吃过野猪肉,对于自己没有吃过的东西,猎狗不会表现出特别的亢奋。
好在栎树林到处都有野猪留下的气味,黑虎通过这些气味,很容易就找到一个野猪群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穿透下来,斑驳的光柱洒落在地面上。
地上有一地的枯叶和枯草,在枯叶的上面,还有大量的橡果,这些橡果小小的,圆圆的,是村里的孩子们经常玩的一种玩具。
此时野猪群正躺在背风的林地里休息,若是饿了,直接吃地上的橡果就行。
也有几只小野猪比较调皮,正在一边玩耍,发出细碎的响声。
高明程躲在一簇低矮的灌木林那儿,伸手安抚住黑虎。
他本来计划让黑虎冲散野猪群,然后盯上一个目标开干,但是呢!这里竟然有好几头野猪就这么躺在地上不动!
这是明晃晃的枪靶子啊!
不现在开枪,那都对不起自己!
高明程示意黑虎不要发出动静后,就开始拿出鸟铳,装弹,瞄准,扣下扳机!
许是动物是有灵性的,虽然他和黑虎发出的动静极小,但仍然被野猪群给察觉到了。
机警的野猪们发出示警的叫声,朝着一处地方跑去,小猪们也立即跟在后面。
而恰逢此时,高明程的子弹已经射了出去!
“咣!”
子弹没有落空,但却打错了地方。
原本他瞄准一头野猪的头部,结果那野猪在关键时刻站了起来,并且准备逃跑,而这颗子弹呢,就阴差阳错的击中那头野猪的屁股了!
受伤的野猪发出凄厉的叫声,惊得整片林子里的野猪都慌乱的四散逃去。
屁股虽然受伤,但并非一击致命的伤口,那野猪依旧跑了出去。
“黑虎!追上去!”黑虎闻到血腥味,目露凶光的朝着受伤的野猪追去。
论速度,狼狗的速度可不比野猪慢,但若是一对一的话,一头狼狗也不是一头成年野猪的对手。
但若是一群狼狗围堵,那野猪就没有胜算可言了。
常言道,蚁多咬死象。
虽是冬季,但山里的植被依旧很多,就算是那些落叶乔木,也还有枝丫抢占着空间。
之前高明程也弄到过一头野猪,那会儿他没有鸟铳,也没有猎狗帮忙,全凭自己一个人去追的。
若是好走的地面还好,若是遇到不好走的灌木丛,他就很难追上去。
可现在不同了,他有帮手了!
黑虎在追杀猎物时,并不会叫,像一道黑色的箭矢,紧紧的追在野猪的身后。
那野猪本就受了伤,在奔跑的过程中,不断地有鲜血从伤口处流出,低落在枯黄的树叶上。
黑虎盯准了目标,一个纵跃,直接追上野猪,张嘴咬在野猪的屁股上。
野猪皮厚,但黑虎的牙齿很锐利,这一口咬下去,牙齿嵌入皮肉中,疼的野猪越发惨叫起来。
高明程跟在后面,见状直接把鸟铳放在地上,拔出腰间的匕首。
有黑虎咬住野猪,那么他完全可以持匕首杀过去。
一人一狗的配合下,那头受伤的野猪无奈的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脖子被割开放血后,就轰然倒在地上,它虽然没有马上毙命,但也无力再逃了。
“汪汪!”黑虎冲高明程表功般的叫着,上肢攀在高明程的身上,等待着奖励的摸摸。
“干的漂亮!我等下给你奖励!”高明程满意的摸了摸黑虎的头,手感还挺不错的。
黑虎正值壮年,又是凶猛的公狗,若非那原主人急着要钱去替儿子治病,只怕未必肯卖掉黑虎。
家里的小狗崽也取了新名字了,叫精灵,那小狗崽也很通人性,对环境熟悉之后,表现的极其可爱,虏获了所有人的心。
可惜,它目前只能卖萌,而不能打工。
等野猪彻底断气后,高明程上前把野猪倒提着,让血管里的血全部流尽。
杀猪杀鸡之类的,都需要放血,而杀斑鸠就不需要。
因为不用放血,所以活着的斑鸠,都是用手捏住它的口鼻,直接让它窒息而死。
拔毛也不必烧水浸泡,可以直接拔掉。当然了,用热水浸泡一下也没问题就是了。
高明程直到这时,才有空仔细打量这头野猪。
这是一头母猪,但是看身体状态,应该还没有怀孕产崽过,它长得很强壮,如果活着的话,那么明年开春肯定会诞下一群小野猪。
将野猪提起,高明程估摸着有个一百八十斤重,刚经历过食物丰富的秋季,这些野猪们都长得很好。
高明程从附近捡了一些枯枝,又堆拢了一些枯叶,准备生火。
在生火前,他又用匕首划开野猪右上肢的一块皮肉,从里面切出一块肥瘦相间的肉,约一斤左右。
他将肉丢在地上,说道:“黑虎,奖励你的,吃吧!”
“汪汪!”黑虎轻叫一声,欢快的低头去吃肉。
高明程接着又给自己切了一块一斤左右的肉,然后拿出随身带着的盐,将之腌制调味。
再用削去树皮的木棍插上,放在火堆上烤着。
在等待烤肉烤熟时,高明程又从腰间皮带上摸出一个小瓶子,这瓶子是钢制的,并不大,能够装半斤酒左右。
高明程从他爸那儿买了一些酒,这些酒有的用来泡人参,做成了人参酒,有的做成了捻子酒。
他现在随身带着的,就是人参酒,疲累时喝上几口,能够很快就恢复精神。
火焰的热力,使肉一点点的烤熟,散发出阵阵肉香来。
高明程喝一口酒,再吃上一口肉,刚才的疲累就完全消散了。
只是喝酒吃肉之余,高明程的眼睛余光注意着密林深处的动静。
那儿,有狼群在窥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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