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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老二甚至连一声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被唐剑秋用手背刀打晕在地。
“唐大人,若是正大光明的把人带出客栈只怕是会被发现啊,不如我们从窗外这跳出去?”阿飞提出了建议,很快就得到了唐剑秋的认可。
“正有此意,不过这店家的账得结了。”
唐剑秋确实说过自己做东,可面对这种江湖败类却没必要如此。
他也没有客气,附身从熊老二身上摸索了一番,很快就找到了几根金条和一袋碎银。
阿飞气急败坏,猛的踢了熊老二一脚,好似有着恶仇一般,当场叫骂了一句:
“嘿!我说你这鸟人,我们做锦衣卫的就是干个十几二十年也未曾有这般,这是搜刮了多少油水?想必平时没少捞得好处。”
唐剑秋听后略显无奈的摇了摇头,“我虽为镇抚使,月俸才不过二十石,这三根金条实属荒谬。”
(20石等于30两8钱,约为现在的684444元左右)
“大人,这金条如何处置?想必那皮爷也贪了不少,干脆一起。”
阿飞本是看着金条眼馋,想着藏一点私货,奈何唐剑秋在此荡然不敢轻举妄动。
唐剑秋想也没有想一下便脱口而出:“充公,无需将此事上报。”
北镇抚司可以在自己身上盖章,呈给皇帝,而不用向御前报告,部分特殊事件除外,而他们能做的事情也有很多。
“是!”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阿飞压低了声音。
唐剑秋干脆利落的将贼人身上的银两一并夺过,发现这些畜生贪的东西还有不少;
因此,他毫不犹豫的拿出若干碎银放在桌上结账。
阿飞看了深表佩服,他忍不住赞叹道:“唐大人,此计妙哉!拿敌人的钱做东,我怎得没想到这招?”
“别贫了,带着熊老二走,那皮爷应该没死,一并带上。”
“是!”
两人带着罪犯打开錡窗,再三巡视一番,确认无误后这才从二楼斜身飞跃,离开雅间。
唐剑秋与阿飞分别借了一匹马,就此踏上了回到北镇抚司的旅途。
然而,两刻时间已过,为了方便赶时间两人走了山间小路。
太阳如火炉般灼烧着大地,光是看到这烈日想必人们都会想着找一个阴凉地方避暑,除非要下地干活只有那藏在树丛中的知了没完没了的叫着。
阿飞满头大汗,汗水早已打湿他的脊背,此时的他只觉得有些燥热,只得用袖子擦拭着额头的汗水。
熊老大和皮爷被绑在那马背上,倒也不用担心他们半路醒来逃走。
“大人,这还有多久啊?热煞我了,可别还没回到北镇抚司就得栽到这了。”
阿飞以手为扇,时不时的扇几下。
“大概还有一个时辰,你且忍耐些。”
唐剑秋也很热,但是没有办法,总不能耽搁时间让那罪犯抓住机会逃走吧?
起初阿飞倒是没有在意,可时间一长又有些闷热他实在有些受不了,这还未到初夏,怎得这般炎热?当真是怪事了。
就在阿飞万般失望之际,他注意到了前方有一门前杆上设了酒旗茶幡,瞬间来了希望。
“大人!那里有一间茶馆,何不在此歇歇?”
阿飞正期待着得到唐剑秋应允,现在的他只想换口气。
唐剑秋没有说话,不过是抬眼看向那并不起眼的茶馆。
这地方并不大,是一家小店,且设施简陋,看着像是一家平民百姓开的店,足以见得这店家有多简朴。
“那就暂且在此地歇息片刻。”
他并未完全放松警惕,倒是觉得这家店有些可疑。
在这荒郊野岭的地方居然有这样一家店,就算是真要开起来也开不长久,这怎么看都感觉像是特意设下的陷阱;
“多谢大人!”
阿飞如闻特赦,心中一喜。
待来到这家茶馆之后两人安顿好马,再找了个位子坐下。
阿飞正热得慌,他的额头不断淌着汗,紧紧的抓着一块手帕擦试着额头乃至颈脖流下的汗水。
唐剑秋时刻警觉,时不时的看向四周,仿佛在这片地方会忽的窜出一个杀手。
那主人家见客人来了立刻换上一副谄媚的笑容,像是看到了财神爷一般,喜滋滋的搓了搓手,巴结道:
“两位客官,我们小店只有茶水,并无其它,不知是否二位合胃口。”
没等唐剑秋开口,阿飞倒有些迫不及待了,“无妨,来两盏茶便可。”
毕竟来这里的主要目的就是歇脚的,若要吃食回东城便是。
“好嘞客官,您稍等!”
说罢,店小二便去忙活了,只留下唐剑秋阿飞两人。
不多时,店小二便拿出了不算高档的茶水,并亲自为其沏茶。
“两位大人请慢用。”
店小二一边说着一边擦拭着桌子,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竟将视线放到了马背上的熊老二身上。
他一脸乐呵,正热心招待,生怕有半点不满会引起对方的不满。
见阿飞毫无防备,正打算饮茶,却被唐剑秋一把将杯子扣住。
唐剑秋没有说话,不过是看着店小二,像是看出了破绽一般,开口道:
“小二,这荒郊野外的开店可是很辛苦啊?”
阿飞不明所以,顺着唐剑秋的目光看了过去,却发现店小二明显有些慌乱,眼神也是下意识的回避,像是隐瞒了什么。
“客官休要取笑我了,我呢早已习惯,这每日风吹日晒的必然辛苦。”
唐剑秋无声的笑了笑,他的眸子泛着寒光,不含半点温度,“哦?既是风吹日晒,你的肤色又为何还能这般白净?
你这手也不像是干活磨损的,若是没有猜错你的手心可有剑茧。”
空气中弥漫着不到瞬息的宁静,连呼吸声都能听的一清二楚。
店小二见装不下去了,干脆撕破脸皮。
藏匿在树林中的几十号刺客也不愿再装下去了,他们头带面巾,用黑布裹面,齐刷刷的朝着店铺一拥袭来,并将两人团团包围。
看着那成群的敌人,唐剑秋非但没有感到恐惧反而夹杂着莫名快意。
“果然,我就猜到有问题。”
阿飞见状立刻架起防御姿势,以免让敌人抓到机会。
唐剑秋道出一声命令:“阿飞,你去守着熊老二和皮爷,不得让任何人靠近。”
“是!大人!”
说完,阿飞一把抽出藏匿在包袱中的唐刀,就等对方接近再取下那项上人头;
唐剑秋没未退缩,相反,他很冷静地注视着领头的刺客,对敌人的杀伐浓烈了几分。
再看看那凶残的对手,他的眼中闪烁着轻蔑和挑衅,而那些帮凶,他们的目光中透露出狡猾和冷酷,似乎对即将到来的战斗充满了期待。
突然,一个手持大刀的匪类向唐剑秋冲来,没有丝毫留情的意思,拎着武器一跃而起,直冲他的头部。
唐剑秋很是灵活地劈开了对方这一击,其余的人见状赶忙冲了过来。
察觉到背后有人,唐剑秋大手一伸,一把抓住距离自己最近之人的手腕。
干脆运用对方手上的武器,一个瞬身闪过的同时再让刺伤另一个贼寇。
那人惨叫一声,发出头皮发麻的惨叫,而后来回打滚。
唐剑秋掏出藏在袖子的匕首,武器犹如灵蛇出洞,轻松削断了那人的手腕。
顿时,鲜血飞溅,殷红的鲜血如同高撒的血雾,将草地染红。
在那之后,那人大叫着退了下去,这一幕刺激了其他匪类,他们更加疯狂地冲向唐剑秋。
然而,唐剑秋显然不是易于对付的对手,他的速度一向迅速,犹如那空中闪电横空出世,迅速穿梭在匪类之间。
手上的匕首如同他的影子,一次又一次吞噬敌人的生命。
每一次刀锋的闪烁,都意味着又一名匪类倒下。
他的动作优雅而致命,快影如同雄鹰一般,在这烈日之下来回穿梭,而他与武器共生,与死亡共舞。
他的眼中闪烁着斗志,面对越来越多的敌人,他不仅没有畏惧,反而愈发兴奋。
面对这怪物般多存在,他们多少也是有些恐惧的,即便有些发毛也不得不战斗下去。
唐剑秋凭借灵活的身手挥动着手上的武器,虽没有使用绣春刀可能大不如前,可身体的机能是存在肌肉记忆的。
每一刀挥舞,每一次躲避都包含着他的决心和勇气。
最终,在唐剑秋的努力下他赢了,他杀出重围并战到了最后。
周边尸体重重,形成血雨,在这充满绿色的树林下别有一番风情,只有那如战神般的男人手持匕首,浑身是血的立在地上。
唐剑秋喘着粗气,即便他再怎么厉害面对这么多数量的敌人难免会有些棘手。
他有些疲惫的抬头看向天空,景色优美如画,烈日如影,倾洒在他的身上,如镀上一层光辉一般。
“大人,你没事吧?”
阿飞万般着急,没有唐剑秋的命令他都不敢上去帮忙,只有在敌人快要逼近自己的时候他才会选择动手。
“我没什么事,阿飞,这才是我为什么选中你的原因。”
唐剑秋一边说着一边俯下身来用敌人的衣服擦拭着匕首上的血迹,貌似有些嫌弃。
“不是,大人,这是何故?”
阿飞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不过下一秒他悟出来了,唐剑秋是在说为什么派他而不派其他人来的真正的原因。
“你熟悉大兴县,为人老实,仗义,不虚不假,就算是地痞见着了也不会怀疑到你身上,如若是我亦或他人行动难免会被人怀疑。”
这才是唐剑秋为何派阿飞跟自己一起来的根本原因,毕竟武官口直心快,不会想那么多,而阿飞看着就像是软柿子,最好拿捏的那一类,却殊不知对方是块板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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