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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怎么穿越,老爷子并没有直说,就是让我回家好好睡一觉,睡上最后一觉。

媳妇心情很复杂,既不高兴也不难过。她知道我穿越了才能好起来,回来能和她过上更好的日子。不过家里没有男人,男人要离开至少2年时间,一日夫妻百日恩还有些不舍。

晚上她特意做四个硬菜,全是我爱吃的,尖椒干豆腐、蒜苗炒绿豆芽,酸菜白肉血肠,酱骨棒,白酒一缸。媳妇也来了啤酒两瓶,我们两口子要好好叙一叙,这应该是结婚以来的头一次。

没想到,媳妇的几杯酒下去不是哭就是笑,没一会就开始画魂了。但脑瓜子还算清醒。

“当家的,不对啊,你说那个才爷子,他是怎么知道你会刻碑,还把人家名字刻错了的。还有一个让你穿越又不让乱说话。你好好说大实话不假,但他是怎么知道的,这是不是太奇怪了。”

“其实我也纳闷。”

是的好说实话,确实是我的缺点,过去没少吃亏。

记得当兵第二年在连队当文书,连长家属在连队一住就住了大半年。

那时候连队伙食费也充足,战士们几天都见不到几个肉片,连队养的猪都瘦得像麻杆似的。猪身上好地方和心肝下水什么的,都得给连长家属留着。这还不算,炊事班都得安排专人一天三顿每顿都得掂对两个菜。

我和通信员吃饭之前都得趁热乎先把饭菜从炊事班端到连部,之后我们再回饭堂去吃饭。

战士们见不到油腥,一来二去就有意见,主管后勤的副连长和司务长也是敢怒不敢言,只有私下里发发牢骚。

偏巧我正愁着没有写稿的素材呢,因为当时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各连指导员每年必须要在部队报纸上发表一篇稿件,指导员没时间写把任务交给了我还没有完成任务。

我觉得连长家属长期白吃我们战士的伙食费算是一个问题,我和别的单位一打听其他连队也都这样,我觉得应该写个稿件反映反映,可又怕得罪连长,副连长白志强出的主意,让我可以以读者来信的形式用笔名投一下稿试试。

结果我这一试不要紧,没过一周时间我写的这篇稿件竟然在军队最大报纸“读者之友”栏目发表出来了。一时间《家属长期超住问题怎么办?》这个稿件竟然引发整体部队官兵的激烈讨论,稿件被评为当月的好新闻。

之后上级后勤部门紧密下达了死命令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对家属长期超住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在这个形势下,我们的嫂子很是无奈,只好抱着孩子回了老家。

我们连长虽然是个大老粗,但心却非常细,他总觉得哪不对劲儿,有一天他在通信员的抽屉里意外发现了我写的原稿。这下气不打一处来,正想对着我发火,可又不得不把灭下去,可他心里算给我记上一笔,之后没少给我穿小鞋。

但好说实话的毛病一直没有改好。

现在老爷子专门把这方面进行特意提醒,到那边即便把事看破,也不能说破,看来人家是把我看透了。

媳妇舍不得我走,就想陪我说说话,可两瓶酒下肚就晕了。

这时候窗外莫明地狂风大作起来。

我家正屋两扇木质的窗户自己开了。

我的身体感觉开始变轻,不由自主地随风飘了起来。媳妇慌了,急忙用手拉着我的双脚,可是她的力量好像又特别小,根本就没有能力拉住我的脚,她在用力喊着什么,我已经听不见了。

我的身体已经不听我自己使唤了。

面前的所有树木庄稼、太阳什么的一下子都没有了颜色,都是灰色,有山,土房什么的,感觉就跟就是几个线条儿,没有那么明确的物体。

这种不明的物体,在眼前没有多大时间,就形成一个旋转性的一个旋涡。这个旋涡就好像是从里到外,从近向远方的那种动的感觉。很安静,又很空灵的意境。他自身好像已经在这旋涡涡之中,好像是一个点,也似乎是一个小小的尘埃。在尘埃上,还能看到在地面上哭喊的媳妇。而自己此时,好像又被掏空了一样,没有力量也没有声音

……

又是一股冷风,从我头顶吹过。

我已经被横放在马背上,双脚和头都向下耷拉着。

嘴,麻木着,左一下右一下地摩擦着马肚皮。

我全身酸软,散了架子一样。

胃里仅有的一点水,也被一口一口地呕了出来。

还别说,战马通人性。

听见被驮着的人出了动静,自动停了下来。

我被人从马背上慢慢地、轻轻地接下来,放到一块仅有的干草地上。

周围是厚厚的白雪。

白雪一下子映出一张脸。

我的眼睛瞪得老大。

金锁?

怎么是你,我们这是在哪?

我想问,可是却没有发出声来。

我的嘴张不开,舌头也不听自己使唤。

我努力睁着眼,眉毛向上努着,希望金锁能看到自己。

可金锁全然不知,只顾着在我身上动来动去。

我全身麻木,没有知觉。

……

我当然不知道昨天后半夜所发生的一切。

原来,猎户按照金锁的安排,把猎户常用的,往熊掌里注水的事说得有头有尾,天衣无缝。

加上与将军的配合,让我成功地成了一个替罪羊。

幸好副将陈强出来说情,我才死罪被免,活罪难逃,挨了一顿毒打。

被打得半死的我,由四名士兵扯着双手和两脚,愣是在地面上托着,把我抛进了马厩。

最后,只留下两名士兵看守,众人散去。

直到后半夜,金锁身着夜行衣,头戴面纱,击倒了看守的士兵后,翻身从马厩里把我救出,扶到马上,逃出了大营。

被惊动的巡逻队伍,追了一程之后,就返回了。

……

好在天亮的时候,金锁扶着我来到了一个农庄。

有一对好心的老两口容我们住下来,在里屋养伤。

这天,两位老人在院子里拾掇着干柴,金锁和我在院子里晒太阳,

我问他,

“金侍卫,有句话一直想问你,你为什么要冒死救我,就不怕丢脑袋吗?而且,我一直不理解,那个针头是怎么回事?你这个朝代不会生产这个东西啊?”

金锁应付道,

“你现在呀,主要任务就是养伤。别的啊,你啥也别去想。我是你的兄弟啊,兄弟有难哪有不救的道理啊?”

金锁这话,也没毛病。

“那我问你,金锁,咱这是在哪,咱俩还能回大营吗?”

金锁一笑,轻轻地拍了我的肩膀,

“这是焱国和梁国的交界地带,咱们这把是回不去了!等你养好伤吧,我带你到大梁国发财去,同意不!”

“我当然同意,反正焱国和梁国对于我一个厨子来说,在哪都是混口饭吃。只是你在将军帐下贴身侍卫,都挠到这个位置了不白瞎了吗?“

“这个呀,你就别操心了!当官当差,我早就当够了!”

“是吗,那好,你不觉得遗憾我就放心了,今后我就跟你金锁侍卫混了!”

金锁笑道,

“什么侍卫侍卫的,咱俩是好哥们,好兄弟,以后呢,你就叫我金锁,我就叫你半程好了。你我过去的事,日后当谁都不能讲出口,讲了来就会惹来杀身之祸,你知道不!”

“好的!你一个当官的,能和我这个厨子能称兄道弟,这辈子活着也值了!”

尽管不太理解金锁的话,我还是和金锁共同击掌,击掌的一瞬间,我的身体又酸了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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