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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雨,我没有你想的那么高高在上,我也是人,也会有七情六欲。
我时常会想,如果周六那天我回到莱州,陪在你身边,结局会变吗?
或许会,或许不会。陪在你身边,让你开心是我作为一个男朋友应该做的;但是该查早恋的事实,你也躲不过去。
事情过去了六年,也是时候了。我想把真话在这里说了,为什么你的声音和面容会让我这么念念不忘呢,不是因为你刚好被查早恋,只能和我分手,留我一个人对你抱着七年后的幻想。
只是因为你真的很像孙萌,说话的语气和身影,像极了她。
我从十岁认识她,从一个班到同桌,一个学期的朝夕相处,我早就爱上她了。
你可能不信,小学喜欢的女孩子,怎么可能过了这么长时间,还会一直喜欢呢?
我原本也不信,会一直喜欢孙萌。
直到上个月六号和同事与客户一起喝酒喝到烂醉,回家的路上,我就神志不清了。
说的什么话也都忘了,但是和我一起坐车回家的同事,那天晚上听到我一直在喊一个名字。
是的,我喊的不是你的名字,是孙萌。
她真的没有什么让人着迷的地方,但我记得所有和她一起经历的日常点滴。
长相和你很像,她的眼睛大大的,右脸眼角下大致三厘米的地方有一颗泪痣,鼻梁比较高挺,她性格有点外向却又不是太外向,喜欢画画,特别是画黑瞳没有眼白的小人。她笑起来很好看,没有虎牙,学习也很一般,属于放在人群里没什么存在感,但又让人知道她存在于人群中的女孩。
我第一次看到她,就是和她分班到同一个班级的那一天,当时她并不和我做同桌,但是一个周后调座位,机缘巧合下,我们做了同桌。然后,在四年级我是真的出了一个意外,被车撞断了左臂,去文登接受治疗,三个月的封闭治疗才回到小学。
当我回到学校的时候,第一个来关心我伤势的不是我最好的兄弟赵梓清,而是她。
当时,她来关心我让我蛮意外的,因为我们俩除了上课时间需要小组交流,课下包括下课,我都不和她说话。后来,我就喜欢了这个女孩,与她继续做了几个月的同桌,毕业那天如果说谁的离开令我最伤心,只有孙萌。
因为,这一别就代表以后可能不会再见面了,毕业那天下午放学,同学们还在互相写着同学录的时候,我去找她,问她要了一张同学录的纸。
除了我的名字,我还写在后面一句话,只有她能看懂的一句话——谢谢你陪伴的这段时间,如果未来还能见面,把这张纸还给我,我们结婚好吗?
我对她说过,我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
就是在王昭阳欺负我,把我打得遍体鳞伤的时候,我也要护住孙萌,不让她受到一点伤害的喜欢。
所以,王新雨你说的七年之约,我不想履行了。
因为,这段时间发生了太多事,我知道你讨厌我,所以我不打算七年后还要去你家给你添堵了。不好意思,那几年一直拿你当她的影子来喜欢,你不属于我,你属于真正对你好的男孩子。我也要去认认真真的为了找到孙萌而奔波了,一年不成,就用十年,我只认孙萌一个老婆!其他女生对我来说,无感。
这几年,最大的变化就是我身边没有新的女朋友了,也不会谈恋爱、打架、喝酒了。
值得庆幸的是我签了约,正式成为学生时期他们口中的——作家。
以后会越来越好吗?我不认为这条路我能走多远,但我想把脑子里该描写的故事和人物都写出来。我想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写作不会是以后唯一的路,我还想开一个超越阿里的上市公司,收购很多破产的公司,做一些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事情,让莱州成为第二个“一夜崛起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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